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能理解,斯坦霍普先生。不过希望你能够好好回忆一下博曼大夫的回答,你记得他当时说了什么吗?”
“不记得了。”
“他纠正了你的说法,说她过去有好几次因为胸口疼请他出门诊。”
“也许吧。”
“所以你对通话细节的回忆也许并不像几分钟前你让我们相信得那么清晰。”
“那是八个月前的事了,而且我当时非常忙乱。我觉得有点偏差也很正常。”
“不是说不正常,可你却非常肯定博曼大夫特别提到佩欣斯是心脏病突发。”
“他说必须排除这种可能性。”
“你的措辞说明不是博曼大夫最先提起这个话题的。”
“是我先提到心脏病突发的。我问他是不是在考虑这个。我是从他问的关于佩欣斯的问题中推测的。”
“说要排除心脏病突发的可能性和说佩欣斯心脏病突发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我告诉你,博曼大夫在通话中从没用过心脏病突发这些词,你会吃惊吗?”
“我们说到过。这点我记得。”
“是你提起来的。他只是说‘必须排除这种可能性’。他从来没有说到具体病症。”
“也许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觉得区别很大。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人胸口疼,比如说你吧,打电话给医生,医生都要先排除心脏病突发的可能性。是不是?”
“应该是吧。”
“所以当你把佩欣斯胸口疼的症状告诉博曼大夫,他觉得应该首先排除心脏病突发的可能性,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博曼大夫这种反应并不奇怪吧?”
“嗯,不奇怪。”
“以前佩欣斯也因为胸口疼让博曼先生出过门诊,最终诊断是什么呢?”
“基本是因为肠内有气体。”
“对!确切地说是结肠左曲内有气体。不是心脏病突发,也不是心脏疼,因为心电图和酶的检测结果都正常,且在后续的检查中一直保持正常。”
“不是心脏病突发。”
“博曼大夫为佩欣斯出过很多次门诊。病历显示,在八个月内,平均门诊频率大约为每星期一次。这跟你的记忆相符吗?”
乔丹点点头。这时法官警告他:“请证人大声点,让法庭文书和记录员能够听见。”
“相符,”乔丹大声说。
“佩欣斯是不是喜欢让医生出门诊?”
“是的。她不喜欢去医生的办公室。”
“她喜欢医院吗?”
“她很害怕医院。”
“所以实际上,博曼大夫是为了满足你太太的需求和愿望才出门诊的。”
“是的。”
“既然你处在半退休状态,有很多时间是在家里度过的,而博曼大夫又经常出门诊,因此你有很多机会跟他接触。”
“是的,”乔丹说。“每次我们都有交谈,而且关系相当融洽。”
“我想每次博曼大夫来出门诊,都是你在旁边招呼吧。”
“要么是我,要么是女仆。”
“我想你与博曼大夫之间的谈话多数是围绕佩欣斯的。在这么多次谈话中,有没有提到过疑病症这个术语?”
乔丹飞快地看了托尼一眼,又回来看着伦道夫。“提到过。”
“我想你知道这个术语的定义吧。”
乔丹耸了耸肩。“也许吧。”
“这个术语适用于对正常感觉和功能过分关注的病人,他们觉得自身有很严重的问题,需要救治。这样解释与你对这个术语的理解相符吗?”
“我不像你,能把这个术语解释得这么清楚。不过我的理解确实是这样的。”
“博曼大夫有没有在佩欣斯身上用过这个术语?”
“用过。”
“用在贬损性的语境中吗?”
“没有。他说疑病症患者不仅有心理问题,也可能真有生理疾病。牢记这点非常重要。而且即使他们想象出来的疾病并不存在,他们对痛苦的感觉却是真实的。”
“刚才法萨诺先生提问的时候,你的证词表明在你和博曼大夫通话后和他到达你家之间,佩欣斯的状态并没有发生戏剧性的变化。”
“是的。”
“你和博曼大夫通话期间,你曾经告诉他,你觉得佩欣斯呼吸有困难。你记得吗?”
“记得。”
“你还说过你觉得她看上去脸色发青。这点你也记得吗?”
“我不知道我的原话是不是这样,不过大意是对的。”
“我认为你原话就是这样,至少非常接近。在你的取证记录中,你说这话非常接近。你需要看一下相关部分吗?”
“如果我说过非常接近,那就是了。现在我记不清了。”
“博曼大夫到达后,发现佩欣斯全身发青,基本上没有呼吸。这与你在电话上的描述差别很大,你觉得呢?”
“在那么困难的情况下,我已经尽力了。我跟他说得很清楚,佩欣斯病情很严重,应该和他在医院会合。”
“还有一个问题,”伦道夫说着挺直了腰。他又高又瘦,足有六英尺多。“鉴于佩欣斯长期患有疑病症,之前又有几次胸口疼诊断为肠内气体,你认为2005年9月8日晚博曼大夫会认为佩欣斯·斯坦霍普心脏病突发吗?”
“反对,”托尼大喊着站起身。“传闻证据。”
“反对有效,”戴维森法官说。“上述问题可以在被告作证时直接问他本人。”
“提问完毕,”伦道夫说着昂首阔步回到被告席。
“你还有什么问题吗?”戴维森法官问托尼。
“没有,法官大人,”托尼说。
乔丹走下证人席。杰克回头看着亚历克西斯。他冲她竖起大拇指,表示对伦道夫交叉质询的赞赏。可当他的目光转移到陪审席上时,他觉得陪审员们并不像他那样全神贯注。之前他们在座位上都向前倾,现在却朝后仰,两臂交叉抱在胸前。只有水管工助理例外,他还在忙自己的指甲。
“请原告律师传下一位证人出庭!”戴维森法官命令道。
托尼站起身大喊,“请莲娜·莱特纳女士出庭作证。”
第十二章马萨诸塞州,波士顿
2006年6月7日,星期三
下午3:25杰克扭过身来。他很想看看这个轻佻的妙龄女子成了弃妇是怎样一副嘴脸,这种想法让他隐隐觉得自己有点好色。她的取证记录非常生动,杰克相信她出庭作证肯定也是一场好戏。
莲娜从法庭的正门出来,毫不迟疑地沿着法庭中央通道大步前行。她的装束并不像克雷格描述的那样性感,而是穿着一套端庄的深蓝色裤套装,白衬衫的扣子一直扣到脖子上。杰克暗想,一定是托尼·法萨诺建议她这么穿的。唯一能显示她一贯风格的是她脚上穿着双超高跟鞋,走起路来有点不稳。
尽管这女人衣着得体,杰克还是迅速判断出她哪些地方吸引了克雷格。她的五官单看并没有什么特别,草黄色的头发一看就是染过的,发根还是深色的。可她的皮肤无可挑剔,容光焕发。她象征着无所顾忌的青春,性感逼人。
莲娜走过审判区和旁听区之间的分隔栏时,活泼地摇了摇头。她知道自己此刻是众人注目的焦点。她很享受这种感觉。
杰克偷偷朝亚历克西斯的方向看了一眼。她像石像一样面无表情,嘴唇紧闭,显出一种坚定的神色。杰克意识到她正在给自己打气,准备面对莲娜的证词。他觉得这是很好的自保策略,特别是看过莲娜的取证记录之后。
莲娜将右手指向天空,听法庭文书念誓词。“你能宣誓据实陈述,绝无谎言吗?”
“我宣誓,”莲娜略带点鼻音说。她一边走进证人席,一边谦虚地看了法官一眼,涂满了睫毛膏的睫毛显得有点沉重。
托尼不慌不忙地走上讲台,整理好笔记,然后照例把饰有流苏的便鞋踩在讲台的铜栏杆上,开始提问。他首先通过提问,简要描述莲娜的经历:出生地(马萨诸塞州,里维尔),在何处上高中(马萨诸塞州,里维尔),目前居住地(马萨诸塞州,里维尔)。他还问莲娜在克雷格·博曼大夫的诊所工作过多长时间(一年多)以及她每星期三次在何处上夜校(邦克山社区大学)。
莲娜一一回答这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杰克有更多的机会观察她。他注意到她的口音和托尼差不多。在他看来,既像是波士顿口音,又像是布鲁克林口音。杰克也在莲娜身上找到不少克雷格描述过的性格特征:固执己见,精力充沛而且任性。至于使小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