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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崔健写出了他的第一首摇滚作品《不是我不明白》:
“我曾经以为简单的事情现在全不明白/我忽然感到眼前的世界并非我所在/二十多年来我好像只学会了忍耐/难怪姑娘们总是说我不实实在在/我强打起精神从睡梦中醒来/可醒来才知这个世界变化真叫快……”
这是个迷惘、困惑的年轻人面对眼前物欲横流的世界发出的第一声质疑,它也奠定了崔健摇滚乐的品位:摇滚乐不再是囤积个人情感的垃圾堆。对于崔健来说,仅仅写几首抒情的流行歌曲,发出一阵呼声,是远远不够的。他必须是摇滚乐于兼思想者,他必须使自己承担一种更为艰巨而徒劳无功的任务,他必须向认识的纵深发展。
没过多久,崔健便写了那首后来几乎家喻户晓的《一无所有》。他压根没想到,这首作品竟会成为中国摇滚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并且撞出一个时代的大漩涡。
“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他并未找到这一代人所追求的东西,但那充满着痛苦情感的意识,在蛰伏沉默了许多年之后,似乎已经在他身上洋溢、泛滥,并且发出一种啸叫来要求表达,这使他渴望马上有所创造而不是耐心地袖手旁观。这种渴望突然以一种桀骜不驯、凶猛可怕的力量怒吼了出来突然间,我们被它击穿了,直透心肺……
从来没有人用流行音乐的手法,如此直接、如此准确、如此强撼地表达过当代人的心灵,这是一种在生存环境中创巨痛深的震颤,既沉沦又激昂,既残忍又柔情,既颓废又真诚。“过去我不知什么是宽阔胸怀/过去我不知世界有很多奇怪/过去我幻想的未来可不是现在/现在才似乎清楚什么是未来……”那像电光一般突然闪现出来的重大意义,无论如何,你只要听到它,就不能不把它誉为杰作。
崔健成功了!
中国的摇滚时代开始了!
崔健,摇滚什么?
谈崔健,不得不触及这个话题。原因只在于“摇滚乐”。
摇滚乐,60年代西方文化的产物。对此,美国著名的批评家莫里斯·迪克斯坦如是描述:“摇滚乐是60年代的集团宗教不仅是音乐和语言,而且也是舞蹈、性和毒品的枢纽,所有这一切集合而成一个单独的自我表现和精神旅行的仪式。”
创造了美国摇滚乐顶峰的著名歌手鲍勃·迪伦,被誉为美国60年代和金斯堡(代表作《嚎叫》)具有同样影响力的杰出诗人,1974年他在纽约麦迪逊广场花园举行告别音乐会时,坦诚唱到他对被毒醉和被袭击的恐惧以及对大过毒瘾的单纯信仰……音乐会接近尾声时,全场到处亮起了火柴和打火机:每个人都为自己的不朽点燃了一支“蜡烛”。
1969年8月,美国最出名的反文化集会伍德斯托克摇滚音乐节,有40万人来到纽约的白湖……
仪式般的浩大场面。
崔健的摇滚乐自然也“引进”了这种形式,因为这种形式与摇滚乐不可抗拒的节奏、巨大的震撼人心的音量难以分割否则那就不能称其为摇滚乐。
但仅仅是形式而已。崔健的摇滚乐是中国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走中国道路的摇滚乐,他的精神旅行是《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崔健选择了这个红色革命的主题,意义不辨自明。他讨厌奉为时尚的金黄色调,因为这象征着商业和金钱,他宁可要代表理想的鲜红色,他甚至幻想摇滚乐能重新构筑年轻人的“红色理想”。
“听说过没见过两万五千里/有的说没的做怎么不容易/埋着头向前走寻找我自己/走过来走过去没有根据地……怎样说怎样做才真正是自己/怎样歌怎样唱这心中才得意/一边走一边想雪山和草地/一边走一边唱领袖毛主席”
“红彤彤的心它放着光辉/照得我这双手变得发黑/手中的吉他就像一把刀子/它要割下我的脸皮只剩下张嘴……”
在人生这个如此卑微又如此富于悲怆情调的主题中,崔健的摇滚乐并不通过吸毒、多态性行为而获得短暂的涅 。也许,通向天堂的道路早已封闭,但不应当麻木,而应当呐喊,应当保持清醒,保持激情直到消亡。人就是在这个无果无因、不可理喻的世界坚持生存。他要在饱经沧桑的人心中强调希望和欢乐,在与超越我们的现实搏斗中歌唱。摇滚乐的思维与歌唱就是要复苏我们的感觉,重新学会看,学会说,重新认识我们的双手和爱情。我们于是能够决定在这样一个世界中生活,并从中获取自己的力量,获取对一个毫无慰藉的生活的执著的证明。
“我的泪水已不再是哭泣/我的微笑已不再是演戏/你的自由是属于天和地/你的勇气是属于你自己”
于是,自1988年1月在北京中山音乐堂举办第一次个人演唱会至今,崔健和他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演唱会,已摇滚过了北京各大院校、郑州、武汉、西安、成都、广州、沈阳、香港、汕头、厦门、长沙、珠海、兰州、太原、南京、合肥、昆明……新长征路上的摇滚,行程何止万里!
摇滚乐,一种崭新的音乐形式,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崭新的观念方式,在中国歌迷之中开始传播。
“两个崔健”
两个崔健行动与思考的崔健,俗文化与雅文化眼里的崔健。
本应担起“社会的良知”的中国知识界一向显得有点营养不良。但当崔健掀起的摇滚浪潮袭入象牙之塔时,他们却像久欲善其事而未果的工匠一样迅速抓住了它。不为别的,就冲他那种敢爱敢恨敢嘲讽敢怀疑的率真为知识界那因贫血而苍白的回文诗般的思想披上了大众化的包装。于是两个崔健产生了。一个是俗文化里的流行歌手,他让劳苦大众劳作之余轰轰烈烈地松弛一番,他们觉得崔健不装大个玩深沉吓唬他们;另一个是“雅人”眼里的崔健,他是一个被组装、被阐释再制造的“时代代言人”,伴着时而寒光闪闪、时而锈迹斑斑刀子般尖锐粗涩的语言,向这喧嚣骚动的世界宣泄了知识界想说而不敢说或不知该怎么说的浮躁情怀。
一如极少数最吸引人的艺术家,他本人的变迁揭示了时代的变迁,仿佛黑格尔的“时代精神”一下子落到了他的双肩。很难说在多大程度上,像崔健这样的人物仅仅是顺应了变革的风头,或在多大程度上是他自己单凭感觉的节拍和听从内心的需求而煽起了这种风头。但当崔健扯开嗓子窜出那句石破天惊的“我曾经问个不休”时,人们确已认识到崔健敏感,极其敏感。
敏感,是一个艺术家之所以成为艺术家的基本素质。敏感其实是一种痛苦。敏感使你感到本来不想感到的一切,感到常人不曾感到的一切,但没有这种敏感,就没有崔健既冷静又热烈的摇滚乐。
“我脚踏着大地我头顶着太阳/我装作这世界唯我独在/我紧闭着双眼我紧靠着墙/我装作这肩上已没有了脑袋/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我不愿活得过分实实在在/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我想要死去之后从头再来……”
他的冷静有点“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味道。本世纪西方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恩斯特·卡西尔曾用一句话概括赫拉克利特的全部哲学:“我已经寻找过我自己。”我们能不能用一句话概括崔健“我正在寻找我自己”?
寻找的主题必然要贯注于行动。崔健的摇滚乐要与时间结合,它说,你们现在就行动起来,这对你们对我都是一种解放。而行动就是歌唱。
作为一个摇滚乐手,他对世界的理解,只有把现实用歌声和动作表达出来时,他才能够感到满意。
对摇滚乐来说,唱一次就是再生一次。
“你在流泪我的宝贝/不知是脆弱还是坚强的美/这时我的心就像一把刀子/它要穿过你的嘴去吻你的肺……”
在崔健的摇滚乐中,我们感受到的是生命本身的动态过程,是相反的两极欢乐与悲伤、希望与恐惧、狂喜与绝望之间的持续摆动。我们在最大的范围和最高度的张力中经受住了我们的强烈感情。在通过崔健摇滚乐这道门槛时,我们抛掉了感情难以忍受的压力和桎梏。一个期待摇滚乐的人,就是等待着被从蛰伏状态中唤起,进入生命意识明亮而强烈的光照之中的人。
现在,崔健那高贵的“宗教”艰难地摇滚到它最意想不到的阶段:它竟被接受,被普及了!一批又一批群众性的听众出现了,他们对崔健不可思议的着迷丝毫不亚于10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