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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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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会在心里说“愿意”,嘴上却说“不肯”;会在心里对丈夫关怀备至,嘴上却说“懒得管他”。同样,对旁人的忠告,女人可能会在心里考虑甚至接纳,但嘴上却仍会说“我偏要”。

  想征服女人的嘴巴,难若登天。因此,聪明的人如果关心一个女人,不必直接给她忠告,而把忠告转说给旁人听,故意让当事人间接听到,这样,女人既能感受到关怀,又听取了意见,双方也不至于产生冲突。

  这种“间接忠告法”,比面对面地提出忠告来得有效。

  女性,文明之源

  古往今来,创造人类文明的大多数是男人。哲学家、艺术家、大作家、大诗人、发明家……均以男性居多。但有趣的是,令他们能够成功地创造人类文明的,却是女人。

  有的男人因为娶了位好太太,而能够专心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终于成为发明家,如发明电话的贝尔;

  有的男人因为娶了一位凶太太,而不得不整天沉溺于哲学思考,终于成为哲学家,例如希腊的苏格拉底;

  有的男人因为失恋了,而把悲伤情绪发泄于文学创作上,终于成为大作家,例如歌德和拜伦;

  以上的例子,实在多得不胜枚举。难怪有人说:“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人。”

Number:5932

Title:鞋

作者:巫一毛

出处《读者》:总第117期

Provenance:英语世界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来美国6年,什么都适应了,就是还不穿高跟鞋,只穿平底鞋,或是球鞋。我这双脚,不太长却特别宽厚,根本买不到合适的高跟鞋。

  “你这对猪蹄儿,都是那些年光脚光出来的。”妈妈老爱说。

  也是呢,那年爸爸、妈妈挨整,被免除工资、工作,我们全家下放到农村时,我才10岁。

  一天清晨,我学着村里别的孩子的样子,背着粪筐去“钩屎”搜集狗、猪的粪做肥料。每交给队里10斤粪,就可以取得一个工分(合几分钱)。

  “哈哈,城里来的丫头子,钩屎还穿鞋呢!”小狗子笑我。

  “她还不晓得鞋子不好做。”邻家的英姐护着我说。

  从那天起,我就不穿鞋了。何况妈妈也没钱给我们三个孩子买鞋了。

  我的脚皮渐渐地磨厚了。大夏天走在沙石铺的大路上,既不觉得烫,又不觉得疼。雨天里走在泥泞的羊肠小道上,我也会用脚趾深深地嵌入烂泥里以免跌倒。下雪的时候,要么就整天呆在家里,要么就在妈妈的胶鞋里塞上一大把棉花,踢踢拖拖地穿了出去。

  春节到了。村里的孩子们都穿上了新衣服、新鞋子。

  “妈妈,我也要新衣服、新鞋子嘛。”我吵着,不肯穿那件烂得一条条的棉袄去拜年。

  “美凤,农村人讲迷信,过年一定要穿新的。咱们不兴这一套。马上就是春天了,还要什么鞋。”妈妈哄着我和她一起去了。

  春天来的时候,我已经会放牛了。14岁的英姐也说了婆家,学着绣花、做鞋了。英姐家里穷,她哥哥说不到媳妇。她爸爸就给他们“换亲”,英姐的哥哥娶英姐男人的妹妹。

  爸爸不许我学做鞋,说有那个工夫,还不如多看些书。牛儿吃着草,我和英姐就坐在草地上,一个看书,一个纳鞋底。

  “你怎么看得懂呢?”英姐羡慕地问。

  “你要上学的话,也看得懂的。”大队小学里,只有我一个女生。

  “家里不叫念书,有什么法子呢?”她把针在头皮上刮刮,用劲在厚厚的鞋底上扎下去。

  “你把书上的故事讲给我听,我给你做双鞋。”一天英姐突然说。

  “真的?英姐,真的?那我给你讲故事,还给你唱歌。”我是宣传队的队员,每次去上工地慰劳挖河的民工,我都带头呼口号,还来段独唱样板戏。

  一部《西游记》讲完了,八个样板戏唱光了,我的新鞋也做好了。厚厚实实的白布鞋底,深蓝色的鞋帮,鞋头上还绣了几朵小花。我那份快乐啊。

  英姐说鞋是逢年过节走亲戚的时候才穿的。既不过节,又不过年,我就每天晚上洗了脚睡觉前穿着新鞋在床上走一圈。泥巴地的房子,新鞋走上去是会弄脏的。

  “妈妈,我们什么时候走亲戚?”我老问。“明年,美凤,明年妈妈带你去天津看舅舅、姨姨。”

  “为什么今年不去呢?”我并不肯就此罢休。

  “天津在几千里路以外哩。”

  “我可以走嘛。”

  “走、走、走。走远点,别在这儿让我心烦了。”妈妈把我轰开了。

  鞋小到不能穿的时候,我们也没走过一趟亲戚。英姐倒是出嫁了,再也没人给我做鞋了。

  婚后,英姐连着生了两个女儿。她生第三胎时,正好是春节。听说她生了双胞胎女儿。年初三我就赶了去看她。

  “英姐,快让我看看你的双胞胎女儿们。”我一进屋就喳喳开了。

  屋里暗暗的,她躺在床上。我走近了一些。看到她在哭。“月子里的人,让她歇着吧。”她婆婆进来了。“英姐,我走了。”我把带给他的天津寄来的糖果放在床头,跟着她婆婆出去了。“她为什么哭?”一进堂屋,我迫不及待地问。

  “咳,命苦啊。”她婆婆眼圈红了,“已经养了两个赔钱货,又来了两个吃饭的。大年初一,图个吉利,初二才把两个讨债的丢到河里去了。”

  不记得我怎么离开她家的,这两个可怜的女孩子,倒是随着河水,清清爽爽的去了。不像遭背时运的女孩儿们,一生下来就给倒提着,往尿桶里一丢了事。

  这以后不久,我们全家就因爸爸、妈妈得到平反而离开农村,我也没再见过英姐了。

  第一天上学,我兴高采烈地把两条大辫子梳得光光的。刚走到教室门口,班主任教师就把我拦住了。

  “教师早!”我恭恭敬敬地说,笑着。教室里有那么多女生,我想赶快进去。

  “你的鞋呢?”教师问,并没回答我的问候。“我……”我嚅嚅地不知说什么好。不是年节,不走亲戚,为什么穿鞋。

  “回家去,穿了鞋再来上课。”

  当我哭着跟妈妈说完老师没让我上课的理由后,妈妈反而笑了。

  “咳,搬家一乱,加上在农村住了那么多年,我倒忘了这个。别哭,妈妈带你去买双新鞋。”

  在我的学期小结上,班主任除了千篇一律的“能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之类的评语外,写下了这么一句话:“一个学会了穿鞋的、纯朴的乡村姑娘。”

  专栏作家安·蓝德斯给成功下定义:“如果你信用好,做事对多于错;如果你获得儿女尊敬、儿孙爱戴、朋友信赖;如果你能抬头对神明说‘我已全力以赴’,那么,你就是个成功的人。

Number:5933

Title:想念

作者:逸之

出处《读者》:总第117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常常会无端地想念一些人,也许是三四年前、十几年前,甚至二三十年前的故人。每当失眠夜,独处时,想到划过自己生命的这些可爱的人,他们并不知道一个友人在想念他们,常常便无端的感慨。

  临来香港之前,一位朋友在送行的时候说:到了新的地方又有新的朋友了。一句平常的话,至今想起还令人心酸。的确,到了新地方又有新朋友了,而旧朋友,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也渐渐疏远,甚至完全失去联系了。

  剩下的也只是想念而已。

  想起一些人时,总感觉自己的生命是切成一段段的,每一段都和一些人联在一起,没有了这些人,生命似乎也就苍白贫乏,没个着落了。

  当然,也不单朋友,一些不是朋友而不得不与他们发生关系的人,甚至一些憎恨的人,也常常要想起他们的。所以生命便可以分解成这样:一些被你所爱的人分去了,一些被你恨的人分去了,一些被你无所谓爱或恨的人分去了。

  你的生命被这三种人分解了,你在漫长的岁月里想念他们,因此你觉得自己的生命实在而丰足。

  悠悠的想念,不为人知,带着往昔的感情色彩,或爱或恨,或浓或淡,或长或短,当你想念着一个人时,便觉在极深极深的心底,有一些莫名的颤动,若隐若现,欲升还沉,你想紧紧地抓住它们,但它们稍纵即逝。

  经过大悲大喜,在苦水里浸三次,被罪恶的火烧伤又烧伤,你便可以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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