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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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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修道院仍沿用这种习惯。上面所说的两种削发式,都是代表谦卑及献身教会的标志。

  古代在教会中侍奉神的塞尔特人,采用一种更极端的削发式:接受削发式的人,先在两耳间画一条通过头顶的线,头顶上长在此界限之前的头发要剃掉,而后面的头发,则让它留长,非让他们打扮成这副模样不可。

  其所以会有削发式之习俗,是基于以下的信念:根据古代的传统,一个人的精神锐气,都是蕴藏在头发里的。古时候有一种习俗,当人们接受某人为其奴隶时,就抓住对方的头发,这种习俗颇有类于宗教上的削发式。既然扯人头发原是贬人为奴的象征,那么头发被人扯住自然是一种奇耻大辱了,所以中世纪的日耳曼律法,有条文规定,凡擅自扯人头发者,以妨碍治安论罪,要处以很高的罚金。以现代人的眼光看来,这么一点小不敬,实在算不得什么,不过只要了解隐藏在这个习俗后面的意义,就不难理会为什么萨克森地方的人们,若犯此禁忌要被罚一百二十先令了。

  由于迷信人的精神锐气乃至于灵魂都是藏在头发里的,因而在各地形成许多奇俗。好比说,在有的地方,人们认为必须把自己剪下的头发埋起来,不得让它落入敌人之手,以免遭人暗算,有人相信可利用死人的头发来害一个健康的人让他生病。

  剪下来的头发如果被老鼠捡去铺在它们的窝里,问题可就严重了;照迷信者的说法,这样一来幸运者也要害头痛病,运气不好的可要变成白痴了。英国人更相信剪下来的发屑如果被小鸟尤其是鹊偷去做巢,自己就小命不保了。在东非有一个蓝地族,在抓到犯人时就把他的头发剃下,保留起来,这样就可以打消犯人脱逃的意图,直到犯人付出赎金,才把头发还给他。

  知道了这么多奇特传统,我们对旧约圣经中有关参孙与大利拉的一段插曲,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参孙这个民间故事中的英雄人物,就和希腊神话中的海克力斯及巴比伦的吉甘米须一样,都是头发浓密身体强壮的大力士,他们都爱到陌生的环境去从事冒险活动,且都曾徒手与凶猛无比的狮子搏斗。据说大利拉与人合谋,以情人的姿态出现在参孙面前,趁着参孙熟睡之际,剪去了他的头发。她之所以这样做,可能就是因为想信他那用不完的力气都是出自他浓密的头发。英国、法国、印度及印尼人,也都是有这样的观念。阿兹特克人在抓到男巫时,于处死他之前,也要先剃掉他的头发,认为这样就可以把他的法力与巫术都破除掉了。

  圣徒之中有四位也留下了与头发有关的故事。一位长发美女,叫抹大拉的马利亚,曾用她美丽的长发来擦干基督的脚。她原是个罪恶淫荡的女子,经常是用在头发上的饰布比她穿在身上的还多,后来她因悔罪而得救。十四世纪时一位意大利画家所作抹大拉的马利亚画像,画中人整个儿隐没在她的长发之下;十六世纪时提香也画了一幅她的像,彤云般的红发飘绕着她,非常引人。提香一向爱用金黄或赤黄的色彩来画美女的头发,以致他的名字在英文中也被解释为“红发女郎”。

  圣埃格尼斯是位殉道的处女,她也是守护西方教会的四大女圣徒之一,大约在纪元三00年,当她在罗马街上被凌辱剥去衣衫时,也是散下如云的长发来遮蔽她的裸体。

  讲到这儿,还没提到人发可作医药用。但“狗毛可医狗咬伤”却为许多人所采信,在一份一五四六年的出版物上,就有这样的记载。

  在西方,若行者所着之粗毛布衫,直译的话,也可称为“发衣”,不过它不是用人发而是用山羊或骆驼毛织成的就是了。在圣杰伦看来,这种粗毛布衫是东方和尚的标志,但有人指责穿这种衣服,是在故意夸张炫示自己的美德,于是在西方,神职者穿这种衣服愈来愈谨慎,汤玛士·贝开特大主教就是一例,到他死后,才发现藏在他的弥撒祭袍之内,穿了一件贴身的粗毛布衫。是发也好,是毛也好,长在人的身上,问题就多了,您说是不?

Number:4718

Title:漫话戒指

作者:周汛高春明

出处《读者》:总第33期

Provenance:《文化与生活》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在现代人眼里,戒指不过是一种极为普通的装饰品。殊不知它还有许多“风流轶事”呢。

  戒指异名“指环”,史书中称“约指”、“环”、“手记”、“代指”等。《三余赘笔》记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从字面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十分明显,女子在当时戴指环,并非为了炫美,也非为了装饰,而是以示谨慎,起着戒禁的作用。

  《五经要义》载:“古者,后妃群妾御于君,作当御者,以银环进之,娠则以金环退之。进者著右手,退者著左手,本三代之制,即今之戒指也。”可见戒指是宫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种特殊标记,当有了身孕或其他情况不能接近君王时,皆以金指环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平常则用银指环,套在右手这也许就是“戒指”一物的由来吧!到了后来,戒指不知怎么传到了民间,去其本义,以为美观,久而久之,蔚成风气,戒指便从宫廷中解放出来了。

  戒指一物究竟属于哪一国家的发明创造,现在还无定论。据记载,世界上一些古老的国家如罗马、希腊、埃及等国也早就使用戒指,有些国家的君王还将它作为君权的象征并以此而赫。在中国,戒指的使用至少也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大量的文献来看,秦汉时期,我国妇女已普遍佩用戒指。

  戒指传到民间,其作用就不仅仅是简单的装饰品了。男女相爱,互相赠送,山盟海誓,以此为证,戒指成了青年情侣的信物。历史故事:唐人韦皋出游江夏,在旅馆中结识了婢女玉箫,两人产生爱情,韦皋以戒指相送,约定七年再会……。是为戒指史上的一段佳话。即便在外国,也流行着这样的风俗。如印度影片《大篷车》中的汽车司机莫汉向苏妮塔求爱,用的就是戒指。

  戒指既被用为寄情、订婚的信物,那它是否还包含着原来的“禁戒”意思呢?应该说仍有着这样的因素,只是禁戒的内容有所不同罢了。在近代的中国,当一个女子接受了一枚男方馈赠的戒指之后,就说明该女子已有所属,别的男子应从其戒指上得到暗示,自觉地避免与该女子接触。否则,则要被当作“夺人所爱”而受到社会谴责了。

  在今天,戒指已经渐渐脱离了原来的含意而变为纯粹的装饰物品。它之所以能够在民间特别是在广大妇女中间赢得普遍的喜爱,是由于它象征着友谊,象征着爱情,象征着幸福。

Number:4719

Title:和平月季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33期

Provenance:《人民铁道报》

Date:

Nation:

Translator:

  水仙

  有位姓姚的老妇人,在一个寒冷的冬夜里,梦见天上星斗落地,化作一丛水仙,香美非常,老妇人取而食之,醒来就生下一个美丽的女儿,聪慧过人,所以人们又称水仙为“姚女花”。

  蔷薇

  传说,汉武帝与妃子丽娟在园中观花,适值蔷薇初放,其态若含笑迎人。武帝不禁赞道:“此花绝胜佳人笑也。”丽娟问:“笑可以用钱买吗?”武帝答道:“可以。”于是,丽娟便拿出黄金百斤,作为买笑钱,陪武帝灵欢作乐了一天。蔷薇以此便得了“买笑花”这个不光彩的别名。

  虞美人

  秦朝末年,楚汉相争,西楚霸王项羽兵败,被汉军围于垓下,行将败亡。项羽招心爱的美人虞姬夜饮,忽然听到楚歌四起,不禁慷慨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若奈何!”歌罢泪下,与姬分别。虞姬即拔剑自刎,死于项羽马前。后从虞姬血染之地,长出一株草花,即为“虞美人”。

  人面桃

  唐代有个书生崔护,到郊外春游,在一个小村子里,看见一株盛开的桃树旁站着一位美貌的姑娘。崔因口渴,向她讨水喝,姑娘给了他一碗水。崔很感激,但因萍水相逢,无言以对,喝完水便怅然离去。第二年这一天,崔护又来这里,但见双门紧闭,不见那位姑娘,便在门上题了一首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又过数日,他再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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