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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中也遭到同样的冷遇。她气极了,大声问:“这些人都死了吗?”她的搭档博罗柯里答:“还没呢!”她接着骂一声:“这些又聋又呆的家伙!”于是失声痛哭。我们中国的演奏家涵养功夫确实好得多。你不鼓掌,他或她照样微笑颔首,鞠躬引退,把气憋在肚里。你没礼貌,他不失仪,决不会当场辱骂听众。
许多人对音乐是有浓厚兴趣的。他可以在马路边站上半小时等退票,却不愿意在一曲之后轻抬贵手,鼓一下掌。“为什么我要鼓掌?我花了钱买票,他们就该为我演出。”
可是,听音乐毕竟不像买一件用品。这里有演奏者和听众之间的情感交流。表演得不好,可以用沉默代表批评;表演得好,沉默就不能代表赞扬了。何况赞扬本身就是鼓励,鼓励会产生更好的表演。为实现四化,我们不该在各个方面,包括在音乐会里,给予更多的热情鼓励么?
(摘自《大地》马国亮的文章)
Number:4258
Title:“这里偷东西太方便啦!”
作者:陈瀚
出处《读者》:总第2期
Provenance:《文汇报》
Date:1981。3。5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今年3月5日的上海《文汇报》发表了陈瀚写的一篇小品文,并加了编者插话。它
写的是一个商店的事情,却值得各行各业的人们一读。
--本刊编者
崂山新村综合商店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失窃4次,被窃商品总值达万元。为什么这家商店失窃这样严重?且看2月1日作案的偷窃犯任龙柱的供词,就可以明白一二了。
“2月1日下午4点多钟,我到崂山新村综合商店‘轧苗头’,6点钟,商店下班铃响了,顾客还没有全部离店,文具柜四、五个营业员却关灯下班了。我趁机钻进文具柜躲起来。顾客走完后,营业员没有清理店堂,铁门一锁,都走了。留下四名值班人员,有的看电视,有的谈山海经,商场变成了‘真空’地带。(把偷窃犯关在店里也不知道,这样的值班有什么用?!--编者)
“七点多钟,我从文具柜里钻出来,看看四面无人,就开始动手。我顺手牵羊,先在文具柜偷了三只电子计算器,再到百货柜偷了二只拎包、一双皮鞋,又到录音机柜偷了18盘录音带。我看到旁边有只保险箱,就赶紧到五金柜拿了4把旋凿、1把羊角铆头、1捆钢锯条、1只手电筒,准备撬开保险箱。
“我先用头在保险箱上试敲了几下。正在看电视的三个营业员似乎听到了响声,但并没有来查看。我胆子大了。花了两个多小时用钢锯条锯断了保险箱上下两端的铰链。我锯保险箱锯累了,便打开电器柜台上的一架彩色电视机,边锯边看。值班的不来巡查,乐得享受一番。
(看,偷窃犯竟猖狂到如此地步!编者)
保险箱的铰链锯断后,我拿出旋凿、头,用力地撬,使劲地敲,终于撬开了保险箱。撬开保险箱时又发出一声巨响。我担心这下要把看电视的人惊动了,幸好,他们还是不来查看。我拿走了保险箱里的部分现金和手表,还留下许多手表没拿走。这时已经11点多了。(值班的不巡逻,让这个偷窃犯在店堂里乒乒乓乓敲保险箱,作案时间长达三、四小时,真是麻痹极了!--编者)
“我正在高兴,突然一个营业员牵着一条狗回来了。我想,这下糟了!还算好,他把狗放进店堂,自己钻进被窝睡觉了。那条狗进来不久,闻到了我的气味,直扑五金交电柜,并发出狂叫。大概是这个营业员嫌狗叫使他不能入眠,便把正在狂叫的狗呼唤到自己身边。这真是帮了我的大忙。凌晨1点钟,我跳出窗外,跑掉了。这里偷东西太方便啦!”(对丧失警惕性的人来说,养了狗也没有用。--编者)
当然,这个偷窃犯高兴得太早了。经过公安部门侦查,他很快落网了。他供认的行案经过,不知这家商店的负责人和营业员看了有何感想?
Number:4259
Title:当年延安一件凶杀案的审理
作者:方克勤等
出处《读者》:总第2期
Provenance:民主与法制
Date:1980。10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原编者按:黄克功枪杀刘茜案,是抗日战争初期发生在陕甘宁边区的一件很突出的、震动很大的案件。虽然事隔四十多年了,但当时边区高等法院处理这个案件所体现的法制的严肃性、民主性和平等精神,对当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和司法实践还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这个案例还回答了人们一系列的问题:对一个共产党员和一个革命者来说,应该怎样正确对待自己过去的光荣斗争历史?一个共产党员和革命者有没有什么特权,可以置身于党纪国法之外?或者党纪可以代替国法?
1937年10月5日黄昏,在延河畔的沙滩上,随着一声枪响,一位少女应声倒在血泊里。在她挣扎呼救声中,又响起了第二枪,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
杀人凶手是谁?边区保安处获得确凿人证和物证,迅速查明,他是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
黄克功,江西省南康人,26岁,少年参加红军,长征到陕北,原任抗大第15队队长。被害人刘茜,山西省定襄人,16岁,原在太原市友仁中学读书,思想进步,是民先负责人。“七七”事变后,她“愤暴日侵凌,感国难严重”,8月,毅然离开学校和家庭,冒险冲过敌人封锁线,来到了延安,入抗大15队学习。黄克功与刘茜在短期接触中,感情尚好,渐涉恋爱。刘茜转入陕北公学学习后,两人开始疏远,黄克功见刘茜与其他男同学来往,心起嫉妒,送钱送物,追求不已,并要求即刻结婚。刘茜对他一味纠缠,渐生反感,屡次劝说、批评无效,后表示拒绝结婚。黄克功认为“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遂萌杀害刘茜念头。10月5日晚,身带手枪,找刘个别谈话,当她断然拒绝结婚要求时,黄克功便残忍地下了毒手。
对于这一案件的杀人凶手,究竟如何处罚,当时,在革命队伍中有很多议论。概括起来,不外两种意见:一种是,不少人认为:“黄克功身为革命军人,共产党员,强迫未达婚龄少女与其结婚,已属违法,采取逼婚手段,更违犯了边区婚姻的自主原则。不顾国难当头,个人恋爱第一,达不到目的就丧心病狂地杀害革命同志,无异帮助民族敌人,实属革命阵营的败类。他触犯边区刑律,应处极刑,以平民愤。”另一种意见是,许多同志说:“黄克功少年参加红军,跟着毛主席干革命,参加过井冈山的斗争,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有光荣革命历史;他功劳大,流过血,为革命屡建战功;当此民族危亡紧要关头,他杀刘茜,已经损失了一份革命力量,我们不能再杀黄克功,又失一份革命力量,叫他带罪杀敌,将功赎罪。”
黄克功被捕认罪后,也曾幻想党和边区政府会因他资格老和功劳大对他从轻处罚。他在法庭上傲慢地说:“我15岁参加红军,在革命队伍中什么都干过,打土豪,分田地,翻雪山,过草地……去年,在山西,我带一营人消灭敌人一个团,……”他还脱下衣衫露出左肩上的伤疤,炫耀自己为革命流过血,负过伤。
要不要按法律办事,要不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十分严肃地摆在边区政府面前。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虚心地听取了群众的各种意见,在董必武院长主持下,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认为黄克功在民族存亡的时刻,以最残忍的手段,枪杀革命同志,违犯红军铁的纪律,破坏边区法律,为维护革命的纲纪,应予判处死刑。
经过边区政府同意,上报中央。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在毛泽东同志主持下经过讨论,批准了边区政府和高院的意见,同意将黄克功处以极刑。
边区政府及高等法院根据党中央的指示,鉴于本案重大,群众看法又不一致,确有典型的法制教育意义。10月11日,在被害者所在单位陕北公学大操场,召开数千人大会,进行公开审判。抗大政治部胡耀邦,边区保安处黄佐超,高等法院检察官徐时奎为公诉人。由审判长雷经天,抗大、陕北公学群众选出的李培南等四位陪审员以及书记员任扶中组成审判庭。经过审讯被告,询问证人,群众代表发言和辩论,最后,当庭宣判黄克功死刑,并由雷经天同志当着黄克功的面,向广大群众宣读了毛主席为此案给他的复信.中共中央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