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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作者:易中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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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一个家,都不会只有一个人。一个人不成其为家。家属于全体家人,包括夫妻,也包括子女。其中,最重要的又是夫妻。夫妻一旦离异,则家庭也就破裂。其结果,受害的不仅是对方(配偶)和他人(子女),也包括自己。离婚者
    往往仇恨前夫或前妻,其原因之一,也往往因为自己是家庭破裂的受害者。但是,当他们咬牙切齿地咒骂对方时,是否想到对方也是受害者?为了不至于因伤害对方而同时伤害自己,爱惜这个家,不让它受到伤害,不让它趋于破裂,行吗?
    家既然属于大家,那么,在家里,每个人就不能只想到自己,而应该更多地想到别人,尤其是想到丈夫或妻子。因为丈夫和妻子,原本是不同的人。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气质、性格、欲望、需求都不尽相同,结婚前又生活在不同的家庭中,生活习惯诸多差异,如不能相互谅解和宽容,怎么能一起生活?即便在一起生活时间长了,相互习惯了,差异也仍然存在。如果不能持一种谅解和宽容的态度,就会因看不惯而合不来,又因合不来而过不去。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有人说,高明的丈夫或妻子,就是能把对方改造为理想配偶的人。这话只说对了一半。诚然,不少人都会受自己配偶的影响。康德甚至说夫妻生活时间长了,连相貌都会发生变化,变得两个人很想像,让人觉得“对象对象,果真一对就像”。但必须指出,这种“改造”是相互的,也是潜移默化的。你在“改造”对方的同时,自己也会被对方所“改造”。如果自以为高明,以“改造者”自居,企图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其结果,恐怕就不是“改造”,而是“改嫁”。
    所以,应该说,真正高明的丈夫或妻子,是那样能够首先使自己让对方满意,又同时使对方让自己满意的人。这就首先必须有一种谅解和宽容的态度。因为谅解和宽容意味着尊重。人是需要尊重的。如果你能诚心诚意地尊重对方,那么,哪怕你有种种“不是”,对方多半也会谅解和宽容。久而久之,夫妻关系就会变得和谐起来,而他们不也就认为自己的配偶是“理想”的?可见,理想的配偶与其说是“找”来的,不如说是“造”来的。也可见,配偶如不理想,差不多倒有一半的责任,是他们“自找的”。
    必须指出,谅解不等于娇惯,宽容不等于纵容。娇惯和纵容的背后不是尊重,而是畏惧。不是畏夫如狼,便是畏妻如虎,很难说是理想配偶、幸福家庭。当然,如果一方喜欢被娇惯和纵容,另一方又喜欢娇惯纵容对方,并乐此不疲,则又当别论。因为那里他们的“理想”。只要他们自己觉得理想,我们当然大可不必来说三道四。不过,这种模式,恐怕会越来越少。
除了提倡谅解和宽容外,还必须强调责任和义务。
    事实上,不少婚姻的破裂或不成功,就因为一方或双方都不负责任。什么叫负责任?负责任不仅仅是挣钞票、盖房子、做家务、带孩子,更重要的是维护家庭和和谐与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寻花问柳、惹草沾花固然是不负责任,相互挑剔、埋怨、指责,同样也是不负责任,因为它在伤害对方的同时,也在伤害家。所以,应该把谅解和宽容,也视为责任和义务。
    这样的责任和义务,当然也是“人人有份”的。
    诚然,夫妻当中某一方特别不负责任者确有之。另一方也应该想一想:你是否完全尽责?要知道,让对方负起责任来,也是你的责任之一。当然,如果你已经尽责,而对方的确不可救药,那就只好离异。但必须记住:离婚和结婚一样,也是要负责的。所以,人们在决定结婚之前,最好先认真负责地考察一下,对方是否足够负责,或有可能被“改造”得负责。
    其实,负责任和尽义务并不难,只要有心就行。
    责任和义务都是心,叫责任心和义务感。责任和义务虽然必须表现为行为,却更必须表现为精神;虽然必须表现为能力,却更必须表现为态度。只要对方有此精神和态度,就不必太计较他的行为和能力。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行为有对错,但只要有这点精神,有这种态度,就是一个负责任和尽义务的人。如果夫妻双方都以这种态度去看待对方,那么,又何愁不能谅解和宽容?如果夫妻双方都能以谅解和宽容的态度去看待对方的责任和义务,又何愁不能建设幸福美满和谐的家庭?
    当然,有这种态度的人,也必定是有责任心和义务感的人,因为他们的这种态度本身,就是负责任和尽义务的表现。如果夫妻双方都能既要求自己负责任和尽义务,又对对方持一种谅解和宽容的态度,那么,他们的婚姻,就必定是成功的婚姻。
一般地说,中国人大多都能对自己的家庭负责任和尽义务,因为中国人特别看重家庭。他们难以做到的,是谅解和宽容。
不能谅解宽容的原因是不懂得尊重,不懂得尊重的原因则是不平等。
    中国传统社会的最大问题,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不但男女之间不平等,而且男人与男人、女人与女人之间也不平等。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人际关系,说到底,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的宣言。既然是人身依附关系,则人与人之间,也就不会平等。不平等当然无尊重,相依附也就不负责。因为作为依附者,早已把自己的一切包括人格和意志都交给了被依附者,当然自己的一切,也就该由被依附者来负责。既无尊重,又不负责,则谅解宽容云云,也都是侈谈。
    剩下的,便只有义务。
    事实上,中国的家也好,国也好,都靠义务来维系。娶妻嫁人、生儿育女、孝敬父母、侍奉丈夫、光宗耀祖等等等等,都是义务。甚至连性生活,也带有尽义务的性质:为了传宗接代,让祖宗福祚,延绵不断。如果义务已尽,便可为所欲为。纳妾、嫖妓、偷情,便是对尽义务者的酬劳。女人无此酬劳,便只好在当了婆婆以后,用苛求媳妇尽义务来作为补偿。很显然,家庭关系既然只是靠义务来维系,则大家也就只需例行公事,可以“不谈爱情”了。其实,又岂止是没有爱情?认真说来,只怕是连责任也未必有的。如果说有什么责任的话,也多半是有要求别人尽义务的责任。比方说,皇上和大臣们把国家搞得一塌糊涂,却要匹夫们来为天下兴亡负责。又比如,当丈夫的什么事也不管,却埋怨做妻子的不称职。显然,这种仅仅只靠义务来维系的国家,也多半只能成就“不坏的政治”。而且,一到连“不坏的婚姻”和“不坏的政治”都不能维持时,便只好“怨天尤人”了。
    看来,只靠义务来维系家国,实在是一件很玄乎的事。
    那么,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和国家,为什么只能靠义务来维系呢?说到底,就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人际关系是人身依附关系。要依附,就得尽义务。子女、妻妾、臣仆的义务是“服从”。表现为道德要求,就是子孝、妻顺、臣忠。父母、丈夫、君王的义务是“关怀”。表现为道德要求,则是君仁、父慈、夫爱。但服从是首要的。子女、妻妾、臣民如果不服从,则不但不能得到仁爱、慈爱、疼爱,而且要受处分,甚至要受严惩。反过来,如果父母、丈夫、君王不能使子女、妻妾、臣民服从,则极为掉价丢脸。所以,“怕老婆”是可笑的,“怕丈夫”则不会被视为笑柄。在中国的任何笑话集中,都决不会找到一则“怕丈夫”的故事,因为中国人并不觉得那有什么可笑。
    人身依附关系是一种使人不成其为人的人际关系模式。因为依附者既然必须服从被依附者,则被依附者当然也就可以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依附者。这样,依附者就不但不可能有独立人格,而且也不可能有自由意志。更重要的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人际关系是一种层层依附关系。妻妾固然要依附于丈夫,但她们的丈夫也要依附于父母,而他们的父母又要依附于父母的父母,包括国家的父母——各级“父母官”和作为“国父”的皇帝。皇帝要不要依附呢?也要。因为皇帝也有父母。妻妾有没有人来依附呢?也有。因为妻妾一旦升格为婆婆,便会有媳妇来依附何况妾还得依附于妻。因此,每个人都有人来依附,也都有人要依附,自然是谁也没有独立人格,谁也没有自由意志。既然谁也没有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当然谁也可以不负责任。因为没有独立人格无须负责,没有自由意志无法负责。所以,尽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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