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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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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墙壁也包着麦草和帆布。地板上过蜡。房里只有一条毯子,非常非常破,非常非常脏。还有一个小铁皮罐,给我小便用的。有一扇窗户,高高在上,钉着铁条。铁条外边是卷曲的爬山虎叶子。照进来的光线变得又绿又暗,就好象池塘里的水。
  我站在那儿,将这一切看在眼里,昏昏沉沉的——几乎无法相信,我心想,是我那双冰冷的脚踩在那上了油的地板上;那绿光照到的是我那张疼痛的脸,是我的胳膊。
  于是我转过身扑到门上,手在门上乱抓起来——抓钥匙孔,抓帆布,抓门边,到处抓——我想把门拉开。但是房门紧闭如同河蚌——还有,更倒霉的是,站在门前抓扯门的时候,我又发现脏兮兮的帆布上有些小凹痕和泪迹——就在帆布纹理扯烂掉的地方,有些小小的月牙形——于是,我立刻就明白了,那是那些疯子——我是说,那些真正的疯子——在我之前,被投入这个房间的人——他们的指甲尖儿留下的印记。
  一想起我也站在这间屋子里,做着他们做过的事,这念头太可怕了。我赶忙从门边走开,脑袋里的糊涂一扫而光,我恐惧地要发狂了。我猛地退到身后的墙边,双手开始敲打墙上的帆布。每打一下都激起一阵灰尘。
  “救命!救命!”我哭喊道。我的声音听起来挺怪的。“噢,救命啊!他们把我丢在这里,以为我是疯子!叫理查德。瑞富斯来!”我咳嗽起来。“救命啊!医生!救命!你听到没有?”我又咳嗽。“救命啊!你听到吗——?” 如此这般。我站在那儿,不断呼喊,不断咳嗽,不断敲打着门——偶尔停下来,耳朵贴上去,想听听附近是不是有人——我也不知道敲了多久;一直没人过来。我觉得是墙上的垫子太厚了;要么就是,听到我声音的人,对疯子的呼叫习以为常了,早就学乖了,早就不把这当回事儿了。
  于是,后来我又去弄四周的墙壁。墙都很厚实。等我放弃了敲打和喊叫,我把毯子和小铁皮罐放在一块儿,斜靠着墙,放在窗户下面,我站到上面,想跳起来摸到窗玻璃;可那个小铁皮罐给我踩瘪了,毯子打了滑,我就摔下来了。
  最后,我坐在上了油的地板上,号啕大哭。我痛哭,眼泪蛰得我生疼。我指尖触到面颊,感觉到我肿胀的脸。我摸到自己的头发。那女人拽散了我的头发,好把发卡拣出来,头发都散在我肩上;当我抓起一把头发,想梳理一下时,有几根头发脱落下来,落在我手上。这令我嚎得更凶了。我并不是说我算得上什么美女;可是我想起我认识的一个姑娘,她的头发给作坊里的皮带轮卷跑了——头发再长不回来了。我要是秃了可怎么办?我满头乱抓,把脱落的头发都抓在手中,心里犹豫着是不是该留着这些头发,说不定以后可以拿来做个假发;可是压根儿就没多少。到最后,我把头发揉成一团,扔到墙角里。
  扔头发的时候,我看到地上有个什么东西,白色的。那玩意儿看上去象只揉皱的白色的手,刚开始让我心里一惊;随后我就看明白那是什么东西了。那是护士扒我衣裳时,从我胸口掉出来的,她没看到。那上面还有个鞋印,有个扣子给人踩碎了。那玩意儿是莫德的手套,是那天早上,我从她的行李里拿出来,想留着做个纪念的。
  我拾起手套,拿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如果说,前一分钟我还觉得我万分惊恐——好,此时我望着那手套,想到莫德,想到她和绅士设下可怕的圈套,耍了我,相比我此时的感受,那点儿惊恐实在算不得什么。
  我把脸埋在胳膊里,羞愤异常。我从这面墙,转到那面墙,又从那面墙走转到另一面墙:我一想停住脚步,感觉就好像站到了钉板上——总要悲愤不已,号啕起来,冷汗迭出。
  我想起我在布莱尔的岁月,那时我以为自己精明过人;其实却是个呆子。我想起我跟那两个恶人一起度过的日子——那二人之间交流的眼神,和微笑。
  我还觉得对不起她,我曾对他说,为什么你不让她一个人待着?然后我又跟她说:别怪他,小姐。他爱你,小姐。嫁给他。他爱你。他会如此行事……噢!噢!就算到了现在,我还是能感觉到那种刺痛。
后来,我好象真的发狂了。我走来走去,赤脚一步一步踏在油地板上;我把手套放进嘴里,嘶咬起来。我觉得我再不想提起他了。我想的最多的是她——那个婊子,那条毒蛇,那个——噢!想到我曾经望着她,把她当个傻子。想到我曾经笑话她,想到我曾经爱过她!想到我曾经以为她也爱我!想到我曾借绅士之名,吻了她。想到我曾经抚摸过她!想到,想到——!想到她的新婚之夜,我躺在床上,枕头蒙住头,这样就听不到她落泪的声音。
  想到假使我听了,我应该能听到——我能听到吗?能听到吗?——她的叹息声。我受不了这些。有那么一刻,我忘记了,在这场骗局中,她如何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的小细节。
  我走来走去,呻吟哀叹,发誓赌咒;我紧紧抓着手套,又咬又扯,直到窗外的光亮渐渐暗下来,房间也越来越暗了。没人过来看我一眼。没人给我拿吃的来,也没人给我拿一件衣裳,或一双袜子来。刚开始我不停走动,还挺热的,等到最后,我累坏了,我发现我得躺到毯子上,我感觉冷了;再没暖和过来。我没睡。从房子的其他地方,不停传来古怪的声音——叫喊声,跑动声,还有,响了一次,医生的哨声。
  夜里下起阵雨,雨点打在窗玻璃上。园子里有条狗在叫。我听在耳中,开始想念,不是想莫德,而是想查理。威格,想艾伯斯先生和萨克丝贝太太——想到萨克丝贝太太躺在她床上,身边的位置空着,等待着我。她会等多久呢?绅士多快见到她?他会说什么?他会说我死了。不过到时候,如果他这么说,她就会问我尸体的下落,她要安葬我。——我想到我的葬礼,还想到谁会哭的最响。他可以说我淹死了或者在沼泽地里失踪了。她会要证明文件来看。这种文件可以造假吗?他可以说我已经拿了我那份儿钱,跑路了。
  他会这么说的,我知道。可是萨克丝贝太太才不会信他。她一眼就能看穿他,就像看穿玻璃一样。她会把我找出来。她养育我十七年,可不是为了失去我,就像现在这个样子!她会寻遍英格兰的每座房屋,直到她找到我!
  等我冷静下来,我心里就这么想。我当时以为只需要跟医生们说说,他们就会明白自己的失误,然后就会放了我;不过无论如何,萨克丝贝太太都会找来的,于是我就会离开那儿。
  等我重获自由,无论李莫德跑到哪儿,我都要找到她,然后——毕竟,我不还是我妈妈的亲生女儿吗?——我要杀了她。
  你可以看出来,其实,我对当时真实处境的险恶之处,是多么地没概念啊。
  第二天早晨,那个把我扔在这儿的女人回来了。她没带着那两个男人,海芝先生和贝特斯先生,却又带来个女人——护士,在这儿他们都这么称呼她们,可她们并不比我更像护士,她们得到这个工作,仅仅是凭着粗壮的身板,和巨灵神般的一双大手。
  她们进了屋,站在那儿,细细打量我。斯皮乐护士说道,“就是她。”另一位,稍黑点的,说道,“年纪轻轻的,就疯了。”
  “听着,”我非常小心地说道。我已经想出办法了。先前听到她们过来,我就站起身,还将头发整理好。“听着。你们以为我是疯子。我不是的。我根本就不是你们和那两位医生认定的那位小姐。那位小姐,还有她的丈夫——理查德。瑞富斯——是一对儿大骗子;他们骗了你们,和我,还有所有人;这事儿非同小可,医生都清楚,所以要放我出去,抓住那两个骗子。我——”
  “正好撞在脸上,”斯皮乐护士打断我的话,说道。“就这儿,用她的头。”她抬手指着自己的面颊,靠近鼻子的地方,有块极小极淡的淤青印子。
  我的表情,当然了,就好象吞了个布丁下去;甚至可以说眼前一黑。可我还是小心地说下去,“我弄伤了你的脸,我很抱歉。我只是很恼火,被他们当成疯子,带到这儿来;尤其是,一直都说,要来这儿的是一位小姐,李小姐——就是瑞富斯太太。”
  她们又站在那儿,细细地打量我。“你跟我们说话的时候,必须喊我们护士,”那个皮肤黑些的最后说道。“不过在你我之间,亲爱的,我们倒希望你压根儿就不跟我们说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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