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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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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人始终一动不动;然而他的神情变了,变得颇为古怪。
  “没什么。”他说道。“我——没什么。再喝点水吧。”
  我想我脸红了。我刚才说话太急,人也燥热起来:我喝了一口水,随即感觉那冰冷的水流滑过我的胸腔,好似一把尖刀。他走到桌边,背朝我微躬着身子。他并未看我,却在沉思,沉思。待我放下水杯,他转过身来。他并不看我的眼睛。“听我说,”他静静地说道。“你不能呆在这儿,你明白的。我肯定会叫辆马车来,送你走。我——我也肯定会找个妇人来。我会付钱给她,请她陪着你走。”
  “陪我走,去何处?”
“去某个——旅馆。”这时他再次转过身去,拿起一支笔——查阅过一本书,便开始在一张纸条上写下指示。“某个地方,”他边写边说道。“到那儿你可以歇息一下,吃顿晚餐。”
“我可以去何处歇息?”我说道。“我不觉得我又需要歇息!只要一个房间!一个房间!——你会过来看望我吗?今晚?”他并不回答。“霍粹先生?”
  “今晚不成,”他仍在书写指示。“今晚我不得便。”
  “那就明晚。”
  他抖抖那纸条,以便风干墨迹;然后折起纸条。“明天吧,”他说道。“假使我得便。”
  “你一定要来!”
  “是的,是的。”
  “还有工作的事——我为你工作的事。你会答应我?快说你会答应我!”
  “别作声。是的,我会答应你的。是的。”
  “感谢上帝!”
  我手捂住双眼。“呆在这儿,”他说道。“好吗?别走开。”
  然后,我听得他的脚步声进了隔壁房间;等我定睛再看,我见他对其中一位排版师轻轻嘱咐几句——又见那男子穿上夹克,出门而去。霍粹先生回来,朝我的双脚点点头。
  “现在穿上你的鞋子,”他说道
  “你真好,霍粹先生。”我说道,弯腰拽我的破烂绣鞋时,我又说道,“上帝知道,再没谁对我这么好过,自从——”我声音哽咽住了。
  “行了,行了,”他心不在焉地说道。“别再想这些了,现在……”
  于是我默默地坐着。他在等待,拿出怀表,不时走到门外楼梯平台上,站立片刻,倾听外面的动静。最后他出去,又很快回房来。
  “他们到了,”他说道。“好了,你准备好了?来,走这边,小心点。”
  他带我下楼,带我经过一排房屋,房中高高地码着些板条箱和箱子,然后又经过一个水槽,走到一个门口。那道门外有片小小的灰色空地:几级台阶过去,便有一条小巷。一辆马车等在小巷中,马车旁边有位妇人。她望见了我们,点了点头。
  “你知道要干什么?”霍粹先生对她说道。她又点点头。他给了她钱,钱包裹在先前他书写的那张纸条里。“就是这位夫人,瞧。她是瑞富斯太太。你要善待她。你有披肩围巾之类的东西吗?”
  这妇人有条花格羊毛披肩。她给我披上披肩,包住我的头。羊毛将我的面孔捂得发烫。虽已近傍晚时分,天气依旧很热。日薄西山,我离开蓝特街已有三个小时了。
  在车门旁,我转过身来,抓住霍粹先生的手。“明天,”我说道,“你会过来吗?”
  “当然了。”
  “你不会跟任何人,谈及此事?你会时刻记得我说过的危险?”
  他点点头。“走吧,”他轻轻说道。“现在由这位女子照顾你,比我更合适。”
  “万分感谢你,霍粹先生!”
  他扶我坐进马车——将我的手拿到嘴边行礼时,他稍事犹豫。那妇人也上了车,他在她身后关了车门,便退到一旁,为转动的车轮让开去路。我侧身扑到车窗边,见他掏出手帕,擦擦面孔和颈项;这时马车转弯,驶出小巷,再看不到他的身影了。马车驶离霍尼威尔街——就我所知,是往北边去了;因为我知道——我几乎可以确定——我们没有过泰晤士河。
  然而我们走得很慢,时停时走。路上车辆繁多,交通不畅。开始时,我还将脸凑在车窗前,望着街上的人群和店铺。随后我心想,看到理查德可如何是好?——我落回皮质座位,端坐着仔细张望窗外街景。
  之后不久,我再次打量那妇人。她双手放在腿上:未戴手套,颇为粗糙。她见我望着她,便笑也不笑地说道,“怎么了?宝贝儿?”她的声音如她的手一般粗糙不堪。
  我便是自此时开始,感觉警醒的吗?我也不知道。我心想,毕竟,霍粹先生没时间太过仔细地挑拣人选。只要她诚实,不友善又有何干?我更仔细地打量着她。她身穿黑色衣裳,衣料颇为僵硬。她的鞋子有着烤肉般的颜色和纹理。马车颠簸摇晃,她则稳稳当当地坐着,一言不发。
  “我们必须走这么远的路吗?”最后我问她。
  “也不是太远嘛,宝贝儿。”她面无表情,声音依旧沙哑粗砺。
  我沮丧地说道。“你叫我宝贝儿?我希望你不要这么称呼我。”
  她耸耸肩。这动作如此粗鲁,又如此满不在乎。我觉得,我正是从这一刻开始不自在的。我又凑到车窗边,想透一口气,却未如愿。
从这儿看,霍尼威尔街在何方呢?我心想。“我不喜欢这样走,”我转过身对那妇人说道。“我们不能步行吗?”
  “步行,就穿这绣鞋?”她嗤之以鼻。她看看外面。“到康登镇了,”她说道。“我们还有一大段路要走呢。坐好,别乱动。” 
  “你这样同我说话?”我又说道。“我可不是小孩子。”
  她又耸耸肩。我们继续前行,路途顺畅了许多。马车走了约有半个小时,走到一条上坡的路。此时天色愈发暗了,我也愈发紧张。路边灯火店铺渐稀,我们身处某条街道中——街边都是普通建筑。马车转过一个街口,街边的建筑愈发普通了。
  不久,马车停在一幢灰色的大宅门前。门前阶梯脚下有盏灯。一个围着破烂围裙的姑娘手拿一支细蜡烛,正欲点燃那盏灯。灯笼上的玻璃已有了裂纹。街道上静谧无声。当马车停住,我才明白车再不向前了,我对那妇人说道,“这是什么地方?”
  “这是你的家,”她说道。
  “是旅馆吗?”
  “旅馆?”她笑道。“你可以这么称呼它。”她伸手去抓车门把手,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等等,”我说道——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真正的恐惧。“你什么意思?霍粹先生先前指示你去何处?”
  “哎呀,就这儿!”
  “这是什么地方?”
  “这是一座房子,不是吗?对你来说是什么呢,你以为是什么地方?你总归吃得上饭呀。——你得松手,放开我,听到没有!”
  “你先告诉我我在哪儿。”
  她试图抽回手,然而我就是不放开,最后,她嘬了下牙齿。
  “收留女士的地方,”她说道,“就像你这种女士。”
  “像我这种?”
  “像你这种。穷人家的女子,寡妇——坏女人,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就这儿!”
  我将她手腕推到一边。“我才不信你的鬼话,”我说道。“我本来是要去一家旅馆的。为此霍粹先生还给了你钱——”
  “给我钱叫我把你带到这儿,然后丢下你。真稀奇。假使你不喜欢——”
  她手伸进口袋。“哎呀,这里有他的亲笔指示。”她拿出一张纸。正是霍粹先生包硬币的那张纸。纸上写着这所房子的名称——他美其名曰“弃妇之家”。
  我望着那词句,心中满是怀疑,呆望了半晌:仿佛我的目光可以改变那些字句,改变其含义或形状。然后我望着那妇人。“这是个误会,”我说道。“他本意不是这样的。他误会了,要么是你误会了。你必须带我回去——”
  “我只管带你来,再把你留在这儿,真稀奇。”她又固执地说道。“‘可怜的女士,心智不全,需人将之引至慈善之所。’这儿就是慈善所,不是吗?” 她又冲那房子点点头。我没答话。我在回想霍粹先生的神情——他的言辞,他那古怪语调。我心想,我必须回去!我必须回霍尼威尔街去!然而,正当我想到这里,我的心于绝望的寒意中猛地收缩一下,我明白,假使我如此行事,那我在霍尼威尔街找到的只会是:那间店铺,那些男子,年轻人;霍粹先生走了,回他自己家了——他的家,可能在这座城市的任何地方,任何地方……除此之外,那条街道——黑暗中的街道。——我该如何是好?我如何才能仅凭一己之力,在伦敦熬过这一晚?
  我不由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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