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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穷人通胀,富人通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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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百姓买不起房子怎么办呢?空置。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空置率已经高达40%,继续造房子,继续有人买,房子继续空置。再请看一组北京公寓的实际数据:{TP21}{TP22}举一个例子,银泰中心现在售价10万元/平方米,132平方米总售价是1320万元,年租金合理状况应该为90万元,平均每月不低于7.5万元,但实际的月租金仅为1.8万元。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以租金为正常估值标准,银泰中心的房价只能卖260万元,也就是说,房价泡沫如果破灭,银泰中心的房价要跌去80%。其他一线城市住宅价格基本类似,只要房价回归理性,都要跌80%。这一天会很快到来。3.房价收入比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为例:2009年一套四环以内普通两居室新房80平方米,按疯狂涨价后单价2.5万元计算,平均200万左右;若以工作5年的家庭为单位买房,假设夫妇月工资为2000元,则家庭月收入达到4000元,年收入为4.8万元。这样房价收入比则为40,与美国的10倍相比,处于合理区间的高位。
  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家庭年收入则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的年度税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妇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样取中值。在发达国家,统计家庭年收入只要看纳税记录就很清楚,但在中国情况要复杂得多。
  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
  我国各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多在6倍以上,属于房价过高的范畴,据调查,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超过6倍,其中北京、沈阳、贵阳、南京、广州、大连和西安的比率都超过了20甚至更高。
  房价收入比是一个有严格内涵的概念,具体应用时要注意其到底是什么情况下的房价收入比。在西方,房价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也有旧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选取的房价是中位数价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数收入。由于中国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价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来交易,又由于纳入中国家庭收入统计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北京市这样相对发达的城市,其房价收入比的计算结果也存在很大差异,更为横向比较带来了困难。
  房价收入比与购房有很大关系。房价收入比值越大,说明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低。房价收入比反映家庭对住房的购买力。房价收入比可以估算一个家庭购买住房所需要的劳动成本。如房价收入比为40:1,可以初步估计家庭购买住房需要的工作收入时间为40年以上。房价收入比可以反映民众的生活压力,房价收入比越高,民众的生活压力越大。
  那么,房价收入比多少才合适?国内目前流行的3~6倍的说法,据考证是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专家黑马先生(Andrew Hamer)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的一个世界银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哪知道这个比例对中国产生了这么大的影响。
  根据联合国公布的有关资料,不同国家房价收入比的离散程度相当大。1998年对96个国家的统计结果表明,这些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区间为0.8~30,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1998年与北京当前年平均家庭收入水平相当的12个国家的房价收入比为2.1~20,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9和8.1。如果这样比较起来,北京的房价收入比基本与这些国家的平均水平相当。
  如上所写,1998~2002年的现状是政府控制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其比率占到总体供房的90%,2003年开始政策改变,经济适用房商品化,导致土地供给卖给开发商,也就是地价疯涨一年胜一年,地方政府从中“保八”8年,如2009年厦门调查房价收入比就高达14倍,北京等城市就更不用说,同比美国的3.9倍,你就知道我们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经济环境。
  房价收入比的合理性与房屋实用寿命、房屋功能效用、收入的变化状态、国家的特殊国情相关。如房价收入比超过房屋寿命则是警示房价收入比不合理,反映市场的畸形和失衡或因为特殊原因制约。
  买和租都是合理的住房消费形式。目前人们评论房价收入比高低,无非是希望人们都能买得起房。实际上,房价收入比在2~3倍的一些西欧、北欧国家,其住房自有化率只在30%左右(如瑞士、德国、瑞典),而房价收入比很高,达到25~30倍的东欧国家,其住房自有化率却高达90%以上(如匈牙利、保加利亚)。日本的房价收入比连续多年下降,美国的房价收入比也处在“合理”的水平,但其住房自有化率多年保持基本稳定,没有太大的变化(东京低于50%、美国为67%左右)。
  房价收入比受政府住房政策、住宅产业政策和土地使用政策的影响和调控。中国目前具有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的特点,其房价收入比和住房自有化率带有东欧国家的特点,因为住宅价格很快市场化了,但居民家庭的收入却要逐步市场化,即便是当前的住房自有化率比较高,也是原公有住房短期内转化的结果。西方国家的经验告诉了我们一个并不深奥的道理,买房和租房,都是住房消费的形式,为什么一定要买房住才“正确”昵?中国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为了把住房作为消费品推向市场,采取了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但公有住房出售基本结束后,是否就应该还住房消费以本来面目了呢?我认为是时候了,买房住和租房住都是住房消费的合理形式,并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找出元凶,房价是被谁忽悠上涨的
  对中国的经济现象一定要探求本质,才能找到正确答案。停留在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分析上,搞得不好就要误导民众。所以,跳出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对中国楼市进行全方位分析,以求探明真相,揭示本质,寻求未来房价走势,让广大民众无论是买还是卖,至少落个心里明白。
  有数据显示,上海2009年的住宅有90%.是被外地人买走的。他们买这些房子干啥呢?用来炒的。上海本地居民,尤其是年轻的白领们,早就被逼出这个市场之外,只得望房兴叹。这么多房子建好后没人居住,既不会去装修,也不会去购买家电和日常生活用品,甚至常年都没有水和电的消费,能带动内需吗?能拉动经济吗?长期发展下去,实体经济进入深度萧条,社会失业率大幅攀升。而一旦这种投机性购买行为被遏制,这样的房价还有谁买得起?高房价,危如累卵。
  没有人能看懂中国楼市发生的一系列十分诡异的事件,更不知道这些事件对中国经济、中国社会、中国未来会产生什么影响。许多经济学家拼命摆出一堆数据,试图从对这些数据的分析中告诉人们,中国的通胀就要来了。本来,提醒人们注意通胀来临,城市居民的生活成本将会因此而提高,对经济的破坏作用正在加剧,也是一件好事,只是,大家几乎是众口一词,通胀就要来了,只有房地产才能避险。可是,中国各大城市的房地产真能避险吗?
  鉴于房地产市场欺诈现象非常严重,2009年上半年,一群地产博客作者首先站了出来,指出在目前的楼市成交中隐藏着大量的假按揭,并就深圳、上海、北京等地的假按揖隋况作了披露,指出假按揭是中国式次级债,对中国金融体系危害极大。那么,首先我们来看看开发商为什么要做假按揭。究其本质而言,假按揭是房价上涨的起爆器。
  谁都知道假按揭是骗取银行贷款,是一种犯罪行为,是直接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破坏,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开发商乐此不疲,并以这种假按揭来制造房价上涨的假象,并且蒙住了政府的官员和一大批自住买家?从大的背景来看,开发商这是一种赌博,可以说是中国房价大跌前的最后一赌。他们赌的是中国经济的衰退,地方政府必然会对房地产产生经济发展路径上的强烈依赖,赌地方政府绝对不会让房价下降,即使所有的实体经济全部衰退,地方政府也会拼死维护高房价。只有这种大赌,他们才会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在目前的二套房政策下,房地产开发商采用假按揭方式来套取银行资金的手法一般有如下几种:
  一是制造虚假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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