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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文集第5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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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不及中国的社会小说。
  社会小说这名称,似乎是二十年代才有,是从《儒林外史》到《官场现形记》一脉相传
下来的,内容看上去都是纪实,结构本来也就松散,散漫到一个地步,连主题上的统一性也
不要了,也是一种自然的趋势。清末民初的讽刺小说的宣传教育性,被新文艺继承了去,章
回小说不再振聋发聩,有些如《歇浦潮》还是讽刺,一般连讽刺也冲淡了,止于世故。
  对新的一切感到幻灭,对旧道德虽然怀恋,也遥远黯淡。三十年代有一本题作《人心大
变》,平襟亚著,这句话在社会小说里是老调。但是骂归骂,有点像西方青年人的口头禅“
爱恨关系”,形容有些作者对自己的背景,既爱又恨,因为是他深知的唯一的世界。不过在
这里“恨”字太重,改“憎”比较妥帖。
  《人海潮》最早,看那版本与插图像是十年代末或二十年代初,文笔很差,与三十年代
有一部不知道叫《孽海梦》还是什么梦的同样淡漠稚拙,有典型性,作者都不著名,开场仿
佛也都是两个青年结伴到上海观光。后一部写两个同学国光、锦人,带着国光的妹妹来沪,
锦人稍有阔少习气。见识了些洋场黑幕后,受人之托,同去湖北整顿一个小煤矿。住的房子
是泥土地,锦人想出一个办法,买了草席铺在地下作地毯。有一天晚上听见隔壁席子赶咐作
声,发现帐房偷开铁箱。原来是帐房舞弊,所以蚀本。查出后告退,正值国民军北上,扫清
了一切魍魉。以北伐结束,也是三十年代社会小说的公式。锦人与国光的妹妹相处日久发生
情愫,回乡途中结婚,只交代了这么一句。妹妹在书中完全不起作用,几乎从来不提起,也
没同去湖北。显然是“国光”的自述,统统照实写上。对妹妹的婚姻似乎不大赞成,也不便
说什么。
  这部书在任何别的时候大概不会出版,是在这时期,混在社会小说名下,虽然没有再版
,料想没有蚀本。写到内地去,连以一个大都市为背景的这点统一性都没有。它的好处也全
是否定的:不像一般真人实事的记载一样,没有故作幽默口吻,也没有墓志铭式的郑重表扬
,也没富有创业心得、夫妇之道等等。只是像随便讲给朋友听,所以我这些年后还记得。
  《广陵潮》我没看完,那时候也就看不进去,因为刻画得太穷凶极恶,不知道是否还是
前一个时期的影响,又“三底门答尔”,近于稍后的“社会言情小说”,承上启下,仿佛不
能算正宗社会小说。这些书除了《广陵潮》都是我父亲买的,他续娶前后洗手不看了,我住
校回来,已经一本都没有,所以十二三岁以后就没再看见过,当然只有片断的印象。后来到
书摊上去找,早已绝迹。将张恨水列入“社会言情小说”项下,性质不同点。他的《春明外
史》是社会小说,与毕倚虹的《人间地狱》有些地方相近,自传部分仿佛是《人间地狱》写
得好些,两人的恋爱对象雏妓秋波梨云也很相像。《人间地狱》就绝版了。写留学生的《留
东外史》远不及《海外缤纷录》,《留东外史》倒还有。
  社会言情小说格调较低,因为故事集中,又是长篇,光靠一点事实不够用,不得不用创
作来补足。一创作就容易“三底门答尔”,传奇化,幻想力跳不出这圈子去。但是社会小说
的遗风尚在,直到四十年代尾,继张恨水之后也还有两三本真实性较多。那时候这潮流早已
过去,完全不为人注意。
  一个是上海小报作者的长篇连载,出单行本,我记性实在太精,人名书题全忘了,只知
道是个胖子,常被同文嘲骂“死大块头”——比包笑天晚一二十年,专写上海中下层阶级。
  这一篇写一个舞女嫁给开五金店的流氓,私恋一个家累重的失业青年,作为表兄,介绍
他做帐房,终于与流氓脱离预备嫁他,但是他生肺病死了。这样平淡的结局意想不到地感动
人。此外北方有一本写北大一个洗衣女,与一个学生恋爱而嫌他穷。作者姓王。又有个大连
的现代钗头凤故事,着着都近情理,而男主人翁泄气得谁也造不出来,看来都是全部实录。
  社会小说在全盛时代,各地大小报每一个副刊登几个连载,不出单行本的算在内,是一
股洪流。是否因为过渡时代变动太剧烈,虚构的小说跟不上事实,大众对周围发生的事感到
好奇?也难说,题材太没有选择性,不一定反映社会的变迁。小说化的笔记成为最方便自由
的形式,人物改名换姓,下笔更少顾忌,不像西方动不动有人控诉诽谤。写妓院太多,那是
继承晚清小说的另一条路线,而且也仍旧是大众憧憬的所在,也许因为一般人太没有恋爱的
机会。有些作者兼任不止一家小报编辑,晚上八点钟到报馆,叫一碗什锦炒饭,早有电话催
请吃花酒,一方面“手民索稿”,写几百字发下去——至少这是他们自己笔下乐道的理想生
活。小说内容是作者的见闻或是熟人的事,“拉在篮里便是菜”,来不及琢磨,倒比较存真
,不像美国的内幕小说有那么许多讲究,由俗手加工炮制,调入罐头的防腐剂、维他命、染
色,反而原味全失。这
仿佛是怪论——
  在西方近人有这句话:“一切好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当然实事不过是原料,我是对
创作苛求,而对原料非常爱好,并不是“尊重事实”,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种韵味,其实也就
是人生味。而这种意境像植物一样娇嫩,移植得一个不对会死的。
  西谚“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实”,作名词用,一般译为“真
理”,含有哲理或教义的意味,与原意相去太远,还是脑筋简单点译为“真事”或“事实”
比较对。马克·吐温说:“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是因为小说只能用有限的几种可能性。”
这话似是而非。可能性不多,是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内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况都有许多因
素在内,最熟悉内情的也至多知道几个因素,不熟悉的当然看法更简单,所以替别人出主意
最容易。各种因素又常有时候互为因果,都可能“有变”,因此千变万化无法逆料。
  无穷尽的因果网,一团乱丝,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可以隐隐听见许多弦外之音齐鸣,
觉得里面有深度阔度,觉得实在,我想这就是西谚所谓theringoftruth——
“事实的金石声”。库恩认为有一种民间传说大概有根据,因为听上去“内脏感到对”(“
internallyright”)。是内心的一种震荡的回音,许多因素虽然不知道,
可以依稀觉得它们的存在。
  既然一听就听得出是事实,为什么又说“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岂不自相矛盾?因为
我们不知道的内情太多,决定性的因素几乎永远是我们不知道的,所以事情每每出人意料之
外。即使是意中事,效果也往往意外。“不如意事常八九”,就连意外之喜,也不大有白日
梦的感觉,总稍微有点不对劲,错了半个音符,刺耳,粗糙,咽不下。这意外性加上真实感
——也就是那铮然的“金石声”——造成一种复杂的况味,很难分析而容易辨认。
  从前爱看社会小说,与现在看纪录体其实一样,都是看点真人实事,不是文艺,口胃简
直从来没变过。现在也仍旧喜欢看比较可靠的历史小说,里面偶尔有点生活细节是历史传记
里没有的,使人神往,触摸到另一个时代的质地,例如西方直到十八九世纪,仆人都不敲门
,在门上抓搔着,像猫狗要进来一样。
  普通人不比历史人物有人左一本右一本书,从不同的角度写他们,因而有立体的真实性
。尤其中下层阶级以下,不论过去现在,都是大家知道得最少的人,最容易概念化。即使出
身同一阶级,熟悉情形的,等到写起来也可能在怀旧的雾中迷失。所以奥斯卡·路易斯的几
本畅销书更觉可贵。
  路易斯也是社会人种学家,首创“贫民文化”(cultureofpoverty)
这名词,认为世代的贫穷造成许多特殊的心理与习俗,如只同居不结婚,不积钱,爱买不必
要的东西,如小摆设等。这下层文化不分国界,非洲有些部落社会除外。他先研究墨西哥,
有一本名著《五个家庭》,然后专写五家之一:
  《桑协斯的子女》(“TheChil-drenofSanch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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