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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文集第5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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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低级趣味,非得从里面打出来。我们不必把人我之间划上这么清楚的界限。我们自己
也喜欢看张恨水的小说,也喜欢听明皇的秘史。将自己归入读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们所要
的是什么。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此外再多给他们一点别的——作者有什么可给的,就拿
出来,用不着扭捏地说:
  “恐怕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罢?”那不过是推诿。作者可以尽量给他所能给的,读
者尽量拿他所能拿的。
  像《红楼梦》大多数人于一生之中总看过几遍。就我自己说,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
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逐渐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的
印象各各不同。现在再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应的烦恼。——个人的欣赏能力有限,而《
红楼梦》永远是“要一奉十”的。
  “要一奉十”不过是一种理想,一种标准。我们还是实际化一点,谈谈写小说的甘苦罢
。写小说,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若能够痛痛快快哭一声,倒又好了,无奈
我所写的悲哀往往是属于“如匪浣衣”的一种。(拙作《倾城之恋》的背景即是取材于《柏
舟》那首诗上的:“亦有兄弟,不可以据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观闵既多,受侮不
少。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如匪浣衣
”那一个譬喻,我尤其喜欢。
  堆在盆旁的脏衣服的气味,恐怕不是男性读者们所能领略的罢?那种杂乱不洁的,壅塞
的忧伤,江南的人有一句话可以形容:“心里很‘雾数’。”(“雾数”二字,国语里似乎
没有相等的名词。)
  是个故事,就得有点戏剧性。戏剧就是冲突,就是磨难,就是麻烦。就连P.G.Wo
dehouse那样的滑稽小说,也得把主人翁一步一步诱入烦恼丛中,愈陷愈深,然后再
把他弄出来。快乐这东西是缺乏兴味的——尤其是他人的快乐,所以没有一出戏能够用快乐
为题材。像《浮生六记》,《闺房记乐》与《闲情记趣》是根本不便搬上舞台的,无怪话剧
里的拍台拍凳自怨自艾的沈三白有点失了真。
  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我写小说,每一篇总是写到某一个地方便觉得不能写下去
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青的时候》,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而下
,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
  人生恐怕就是这样的罢?生命即是麻烦,怕麻烦,不如死了好。麻烦刚刚完了,人
也完了。
  写这篇东西的动机本是发牢骚,中间还是兢兢业业地说了些玩话。一班文人何以甘心情
愿守在“文字狱”里面呢?我想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文字的韵味。譬如说,我们家里有一双旧
式的朱漆皮箱,在箱盖里面我发现这样的几行字,印成方块形:
  “高州钟同济 铺在粤东省城城隍庙左便旧仓巷开张自造家用皮箱衣包帽盒发客贵客光
顾请认招牌为记主固不误光绪 十五年”
  我立在凳子上,手撑着箱子盖看了两遍,因为喜欢的缘故,把它抄了下来。还有麻油店
的横额大匾“自造小磨麻油卫生麻酱白花生酱提尖锡糖批发”。虽然是近代的通俗文字,和
我们也像是隔了一层,略有点神秘。
  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申曲里的几句套语:
  “五更三点望晓星,文武百官下朝廷。东华龙门文官走,西华龙门武将行。文官执笔安
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
  照例这是当朝宰相或是兵部尚书所唱,接着他自思自想,提起“老夫”私生活里的种种
问题。若是夫人所唱,便接着“老身”的自叙。不论是“老夫”是“老身”,是“孤王”是
“哀家”,他们具有同一种的宇宙观——多么天真纯洁的,光整的社会秩序:“文官执笔安
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思之令人泪落。
  (一九四四年四月)
童言无忌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子。这里我用“童言无
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小学
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偏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
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小时候大
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
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十分不安,怕人家嫌
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
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
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
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本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
骂那种对于自己过份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恰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
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
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
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薯。我姑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
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
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
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
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立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
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过苦的比起来实
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
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
。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七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
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
(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的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我五
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是我
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它给我无比的喜悦。眠
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考虑的过程,于痛苦中也有着
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
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这
样的红绸字条。
  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看
,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这是
至理名言,多回味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
  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从十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
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于负气罢?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这于我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
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跟前,许久,许久,得不到
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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