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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文鉴赏文库 1-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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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许与我操持家中庖厨有关,在我感觉中,什么过年,简直就是一个吃字罢了! 
  你看那满载鸡鸭鱼肉的卡车,可谓“冠带巍峨”,白天黑夜运出运进。老奶奶们不到下午三点就挎起篮子往菜市场去了。一些有资格的门户,庭前常有辛劳的小车停下,将那远方的美味,家乡的特产,从后舱拖进院子里去。一般人家,今天这个分到三斤鸡蛋,明天那个搬进半篓苹果。传说某某商店可以买到某某价格合宜的稀罕物,主家婆或是亲自出马,或是遣了夫君高举“大团结”冲出门去。在公寓或楼房的楼梯上,常有人收腹举手紧贴堆积的杂物,,让这喘吁吁拎了肥鱼大鸭奔上来的芳邻。各家的阳台晾满衣裳被单,又相继地多了些悬挂的腌腊制品。如果是晴天,五色的人流在呛人的灰雾中摩肩接踵,嗡嗡营营,熙来攘往;如果是天不作美,人们就在雨水与泥浆中推推搡搡,你顶我抗,挤挤擦擦。如果冰雪渐紧,青菜今天卖五分,明天卖一角,后天可卖一角五,小贩们的菜蔬是随年之愈迫价之愈高的。何况这家已有茴香牛肉之味飘出,那家也有刀砧齐鸣之声可闻。殷实活络的单位,向职工们最后一次颁发实物。街头时见手涂蔻丹,发挽汉唐之式的摩登女子很不美貌地用大网兜、破报纸拖了带鱼、猪肝、大骨头……挤上车去。瓷器店的碗碟寸寸变矮,糕将尽,年之将近,到了小年夜那天,这份热闹达到高潮。满世界里的人如过江之鲫,如聚食之虾,如粘浆之蚁……这时节,谁要是还有几分钟空闲看书也会坐不安定;由不得地要蹦起身来再去添补点料酒味素之类的回来不可。 
  直到大年三十近午过分,这烈火烹油的阵势才倏地冷清下来。街上的行人都已是仓皇之色了。家家户户储备停当开始了,烹、煎、蒸、煮、炒、爆、炖……,单等华灯大放,向口中清扫那一桌丰盛馔肴。尔后,磕点瓜子,用点清茶,看那人间万姓仰头嘱目的电视文艺晚会,商量着明日,后日,大后日,太后日,太太后日吃的节目和吃的人员!”“年啊,年啊,你不过是一个日月更新的计算日程吧,怎得能以排山倒海的气势,包揽乾坤的自信,福荫天下的仁慈,腆着大腹,张着哈哈大口,将十多亿炎黄裹进你的大红袍中去浓醉几日?!你好不客气啊! 
  年三十的深夜,我听着倾城的鞭炮声,嗅着空气里的硫磺味,看着花炮用迷离的色彩将人们的祝福与希望涂在暗蓝色的天幕上,我揉着天亮要下锅的糯米粉,想:难道这样就叫普天同庆,万象更新吗? 
  民以食为天本是不错的,然而,难道我们可以据此将它溶化为“人以吃为乐”吗? 
  我们真是太重视口福了,我们过去有个灶王爷,可见吃的地位之重要。结婚、祝寿、添子要大摆宴席不说,就是死了人,坟前供供倒也罢了,偏偏还有路祭。受尊敬的亡录在半路上要受用好几顿。亲朋送行要设宴饯别;远道而来要摆酒接风或曰洗尘。布衣百姓相互致意:“吃过了?”“吃过了。”“还没吃啊?”“还没吃。”帝王们有帝王们的华宴,梁山泊好汉打了胜仗也是要在聚义厅大啖一回的。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故事发生在吃上:孔融让梨;鸿门宴;曹操煮酒论英雄。乃至于贵妃醉酒,吕布戏貂婵;武松在狮子楼杀了西门庆……也都发生在食桌上。我们的老祖宗,干脆把青铜炊器——鼎,升华为王权的象征。“鼎之轻重,未为问也。 
  “当个宰相,被称为“调和鼎鼐”,可见本事之大。称赞君主有政治才能,则说他“治大国若烹小鲜。”发展到现在,以吃为名,举行各种暗地交易的事就不胜枚举了。民间有歌谣道曰:“筷子一提,可以可以;酒杯一端,好办好办……”。有时我觉得,“吃”字的魅力之大竟如传染病一般。比方,我们说人有办法,叫“吃得开”。嘲人无能,叫“吃蹩”。走运,叫“吃香”。倒霉,叫“吃苦头”。还有什么吃惊,吃紧,吃罪不起等之类的词儿。最妙的莫过于骂人太笨,大吼一声:“你是吃屎的啊?!”连屎都没得吃的时候还有一句精彩的预备着,叫做:“喝西北风去啵!”那是有吃之人对无吃之人十分得意地嘲弄和鄙视了。 
  唉,吃吧,吃啊,这吃字如此生动,如此傲慢,又如此低贱。中国向以吃字甲天下而骄喜不禁,这新春大节之时,这辞旧迎新之际,吃,大吃,变着法子吃,任劳任怨地吃,岂有疑哉? 
  怕只有如我这样的不省之人才无事而烦恼,有福而哀叹。我真想解脱身上的围裙,甩掉臂上的袖套,从油香辣呛,五味调和,箸勤杯满,晕乎乎,迷澄澄的重围中冲出,跑到一处高高的山岗,让四野的长风吹我一个眼明心彻!让我在清明与坚韧中,开始我新的一年里的生命!  
 


尺素寸心




《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

  接读朋友的来信,尤其是远自海外犹带着异国风云的航空信,确是人生一大快事,如果无须回信的话。回信,是读信之乐的一大代价。久不回信,屡不回信,接信之乐必然就相对减少,以致于无,这时,友情便暂告中断了,直到有一天在赎罪的心情下,你毅然回起信来。蹉跎了这么久,接信之乐早变成欠信之苦,我便是这么一位屡犯的罪人,交游千百,几乎每一位朋友都数得出我的前科来的。英国诗人奥登曾说,他常常搁下重要的信件不回,躲在家里看他的侦探小说。王尔德有一次对韩黎说:“我认得不少人,满怀光明的远景来到伦敦,但是几个月后就整个崩溃了,因为他们有回信的习惯。”显然王尔德认为,要过好日子,就得戒除回信的恶习。 
  可见怕回信的人,原不止我一个。 
  回信,固然可畏,不回信,也绝非什么乐事。书架上经常叠着百多封未回之信,“债龄”或长或短,长的甚至在一年以上,那样的压力,也绝非一个普通的罪徒所能负担的。一叠未回的信,就像一群不散的阴魂,在我罪深孽重的心底憧憧作崇。理论上说来,这些信当然是要回的。我可以坦然向天发誓,在我清醒的时刻,我绝未存心不回人信。问题出在技术上。给我一整个夏夜的空闲,我该先回一年半前的那封信呢,还是7个月前的这封?隔了这么久,恐怕连谢罪自谴的有效期也早过了吧?在朋友的心目中,你早已沦为不值得计较的妄人。 
  其实,即使终于鼓起全部的道德勇气,坐在桌前,准备偿付信债于万一,也不是轻易能如愿的。七零八落的新简旧信,漫无规则地充塞在书架上、抽屉里,有的回过,有的未回,“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要找到你决心要回的那一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数倍于回信本身。再想象朋友接信时的表情,不是喜出望外,而是余怒重炽,你那一点决心就整个崩溃了。你的债,永无清偿之日。不回信,绝不等于忘了朋友,正如世上绝无忘了债主的负债人。在你惶恐的深处,恶魇的尽头,隐隐约约,永远潜伏着这位朋友的怒眉和冷眼。不,你永远忘不了他。你真正忘掉的,而且忘得那么心安理得的,是那些已经得你回信的朋友。 
  有一次我对诗人周梦蝶大发议论,说什么“朋友寄赠新著,必须立刻奉覆,道谢与庆贺之余,可以一句‘定当细细拜读’作结。如果施上了一个星期或个把月,这封贺信就难写了,因为到那时候,你已经有义务把全书读完,书既读完,就不能只说些泛泛的美词”。梦蝶听了,为之绝倒。可惜这个理论,我从未付之行动,倒是有一次自己的新书出版,兴冲冲地寄赠了一些朋友。其中一位过了两个月才来信致谢,并说他的太太、女儿和太太的几位同事争读那本大作,直到现在还不曾轮到他自己,足见该书的魅力如何云云。这一番话是真是假,令我存疑至今。如果他是说,那真是一大天才。 
  据说胡适生前,不但有求必应,连中学生求教的信也亲自答覆,还要记他有名的日记,从不间断。写信,是对人周到,记日记,是对自己周到。一代大师,在著书立说之余,待人待己,竟能那么周密从容,实在令人钦佩。至于我自己,笔札一道已经招架无力,日记,就更是奢移品了。相信前辈作家和学人之间,书翰往还,那种优游条畅的风范,确是我这一辈难以追摹的。梁实秋先生名满天下,尺牍相接,因缘自广,但是20多年来,写信给他,没有一次不是很快就接到回信,而笔下总是那么诙谐,书法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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