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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听就来气,说:“你老护着她。”我怎么越来越觉得我好像是亭亭的后妈似的。
三天后,也就是6月30日,我在学校餐厅吃完午饭,打开手机,刚想给大江拨电话,就有电话进来了。没等我说Hello,亭亭就在电话的那头喊道:“妈妈,你开机了?”
“你有什么事吗?”我问她。
“爸爸被警察带走了。”她的话如晴天霹雳,我一下子就懵了。
“你快回来。我害怕。”她哭着喊道。
我拎起书包,跌跌撞撞地往公车站跑。心里焦急万分,恨不得能马上飞回去。
一进家门,我就问亭亭:“警察什么时候来的?”
“爸爸出去给我买汉堡包,他就没回来。”亭亭说。
“你怎么知道他被警察抓走了?”
“他打电话回来说的。”
“他还说什么了?”
“让你找Margaret爸爸。”
“那你快给玛格丽特家打电话呀。”
玛格丽特的爸爸——马克(Mark)在电话里听我说事情非常紧急,让我马上去他办公室。他愿意推掉其他的约会,腾出时间来见我。他的律师事务所在市中心的一栋大楼里。当我推开那扇沉重的玻璃门时,前台的接待小姐抬头问我:“May I help you(请问你找谁)?”
“I have an appointment with Mark(我找马克)。”我对她说。
“Please wait(请稍候)。”说完,她用内线电话跟马克联系。
通完话后,她笑着对我说:“His assistant will be with you in a moment(他的助理马上就出来)。”
没多会儿,一位亚裔面孔的小姐从里面走出来。她问我:“你是谢太太吗?”
我怎么成“谢太太”了?顾不上跟她解释,我忙问:“你是?”
“我是Mark的助理,我叫Cindy(辛迪),请跟我来。”说完,她领我和亭亭往里走。走到一间会议室前,她推开虚掩着的门,请我们进去。
见我们落座后,她站在门口问:“谢太太,你们喝点什么?有咖啡和茶。”
“什么也不用,谢谢。”我对她说。
“那请你们等一下。”说完,她转身走了。
等了好长时间,辛迪才回来。她身后跟着一位西装革履的洋人。我猜想他一定就是马克了。
马克一眼就认出亭亭,跟孩子打起招呼:“Emma; How are you(埃玛,你好吗)?”Emma是亭亭的英文名字。我急忙站起来。
亭亭回答说:“Not bad(我还好)。”
辛迪对我说:“谢太太,这是Mark。”
马克对我说:“Mrs。 Xie; Nice to meet you。 Have a seat(谢太太,很高兴见到你,请坐)。”
坐下后,马克指着辛迪对我说:“Cindy; my assistant; she speaks in Mandarin(辛迪,我的助理,她可以讲国语)。”接着,他问我:“Now; what can I do for you(现在,我能为你做点什么)?”
我把大江的情况简要地介绍了一遍。辛迪一边记录,一边翻译。
听后,马克对我说:“Calm down; Mrs。 Xie。 We’ll contact the police as soon as possible。 Cindy will inform you when we have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police。 But; first of all; I need to be your hunband’s lawyer to do all that(不要急,谢太太。我们会尽快跟警察局联系。一有结果,辛迪就会通知你,但前提是我必须是你丈夫的律师)。”
我对辛迪说:“我这就委托你们。”
马克听完辛迪的翻译后,递给我一份文件,说:“This is the document; please feel free to take it home and have a look(这是份文件,你拿回去,好好看一下)。”
马克给我的是一份空白的《委托书》。接过后,我问他:“我能现在就签吗?”
辛迪对我说:“你还是先看一下吧。”她又把我的问话转成英文说给马克听。
马克对我说:“Of course; you may sign it now; but make sure you read carefully。 We are not in a hurry(当然,但你可要看清楚了。我们不着急)。”
我心想,你不急,我可急。可见他这么说,我还不能不看。《委托书》里生词很多,又是法律语言,我根本就看不明白。辛迪看出来了,挪到我的身边,逐条跟我解释。我这才发现她的国语说得还不错。
马克站起身来,对我说:“Mrs。 Xie; I got to go; Cindy will help you until you understand everything(谢太太,我有事先走了,辛迪会协助你弄懂里面的内容)。”说完,他跟亭亭挥了挥手,离开了会议室。
把《委托书》粗粗地过了一遍后,辛迪问我还有没有问题。其实很多地方,我都似懂非懂,可我哪有心思跟她咬文嚼字,只想尽快委托他们把大江救出来。我什么问题也没问,就在《委托书》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临走前,辛迪对我说:“谢太太,不要急。有消息,我会打电话给你的。”
回到家,我茶饭不思,坐卧不安。亭亭的心思也很重。夜里,我几乎整宿未眠,把这段时间大江的活动捋了一遍又一遍。结论只有一个,一定是他三天前去警察局作证露了身份,不然警察不会来得这么快。他要被遣返回去,必死无疑。可有什么办法能让他留下来呢?结婚已经来不及了,办移民就更没指望了。我突然想起这两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赖昌星案件,记得大江还买过一本这方面的书。我下床去找。它是本访谈录。我对书里的大部分内容都不感兴趣,只看讲述他被捕经过以及与移民部过招的那一章。其中有一小段文字,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住了。
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在2月15日,就美国方面要求加拿大把两名杀人嫌疑人引渡到美国受审的问题,一致做出了一项裁决。裁决说,由于加拿大是一个没有死刑的国家,加拿大的法律禁止把人引渡或者遣返到可能会判死刑的国家。
这段话对大江来说,可能就是一根救命稻草。只要能证明大江回国后会被判处死刑,那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留下来。我真想马上把这发现告诉辛迪,可一看表才凌晨3点半。怨长夜,你为什么这么长?
五十四
好不容易熬到上午9点,我给辛迪打电话,电话没人接。我怕英文表达不清,没敢再找马克。直到中午,我才跟辛迪联系上。
辛迪在电话里告诉我:“上午Mark和我去看谢先生了。”见她这么说,我也就没好意思跟她抱怨。
“他情况怎么样?”我问道。
“还好啦,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他说他不是你的Husband(丈夫)。”也许大江怕我受到牵连才这么说的吧,可马克听后,他会怎么想呢?
见我没说话,辛迪接着说:“其实也没关系,谢先生也同意Mark做他的Lawyer(律师)。”
“知道警察为什么抓他吗?”我又问道。
“谢先生违法了加拿大的《移民法》。”
“移民法?他不是移民呀。”
“他的Visa(签证)过期了。”
不对呀。大江持有的是探亲签证,按说可以呆半年,可他才进来五个月,怎么会过期了呢?我忙跟辛迪解释。刚说没两句,她打断我,说:“我们查过了,谢先生是去年12月29日入境的,他最晚应该在6月29日离开加拿大。”
这么说,大江来爱民顿之前已在多伦多呆了一个月。怪不得警察要等到6月30日才动手呢?可大江为何没跟我提这事呢?是疏忽还是他无计可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