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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云路5芙蓉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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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种滑嫩、悠闲、荒凉的感觉,让她想到了吃粉皮。
  妈妈经常在夏日里调制一种小吃,粉皮煮好了,漂凉,再用浓茶浸泡,再漂凉,将染上茶色的凉皮拌上糖、醋、果脯,凉滑润口。
  她在穿衣镜前转圈看了看长及脚面的孔雀图案的连衣裙,又整理了一下腰间的宽绸带,在镜子里端详出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人。她冲镜子里的人笑了笑,有种若有所思又百无聊赖的味道。她捏着裙带想:现在干什么好?觉已然不想睡了。琴也不想弹,何况父母正在午睡。书也不想看,无论是安娜的生活,还是林黛玉的生活,都不让她向往了。在这个世界上,她想不起什么令她羡慕的女人生活。像武则天那样当女皇,她不愿意。当皇后、王妃被囚在宫中,更是无聊。当古代的大家闺秀,那不过是林黛玉、薛宝钗的样式。当小家碧玉,不过是小桥流水人家、柴米油盐醋茶。倒是杜十娘那样色艺俱全的古代名妓有那么点意思,与同时代的风流人物诗书琴画、风月酬唱,或许会有光怪陆离韵味深长的故事,不过,那样的生活也不可细想。
  拿起床头的《醒世恒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一本一本翻了翻,那些翻来覆去看过的目录便都随随便便地跳了出来:《卖油郎独占花魁》,《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十五贯戏言成巧祸》,《苏小妹三难新郎》,《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这些故事是躺在床上闲翻的故事,远远地看着有趣,静静地细想也没多大意思。很多故事经不住设身处地的想象。这三本书被多年翻阅,浸濡着自己身体的气息,包括那稍有些翻卷的书角、开裂的封面以及纸张的味道,都让她感到麻木不仁的亲近。她对自己的房间立刻有了新的判断。当一个房间被你住久了,虽然失去刺激与新鲜感,但它那令人麻木的熟悉与陈旧中,有一种照顾你的舒适感与亲近感。这时,它多多少少有点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当然,和身体又不一样,你还是会嫌它旧,你在习惯它的同时,还会嫌弃它。她叹息地完成了一个抒发惆怅又表现懒散的哈欠,做了一个有意无意的深呼吸。房间里木墙、木地板和木家具都浮现了,她也便觉出了自己的气味与房间的气味互相渗透。
  她决定采取一个稍有些别致的活动,她拿起一把黑布阳伞,穿上拖鞋,踏着木楼梯在午睡的寂闷中下了楼,推开大门走了出来。外面的空气明显比家中炎热,好在树很多,又有些曲折迂回的长廊,她闲散地在西苑内游荡开了。院子比较大,到处可以看到古代园林的情调。花岗岩围墙内,有懒洋洋的池塘,有小石桥,有小河,水边有方亭,有古柏,也有柳树、杨树、槐树、桦树,一块块不算整齐的草坪和十几栋与自己家差不多的三层小楼。
  这些三四十年代的建筑,都住着像父亲这样的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晚上,经常有一些颤巍巍的老头老太太在院子里拄着拐杖散步。
  她有意走出长廊,在烈日下站了一会儿。阳伞罩着她,透过微微的烘热,她体会到树荫外的光天化日是什么样。太阳很直,伞影就踏在自己脚下,站着一动不动时,自己便是圆形伞影的中心。这种顶着太阳垂直而立的感觉,有点像在天地间独往独来。“沈丽,你怎么大中午的站在这里?”有人呼唤,是堂哥沈夏出现在长廊,她立刻无聊地叹了口气。
  两个人来到池塘边的亭子上。沈丽看了看方亭四边与四角亭柱相连的红漆木凳,上面粗糙的裂纹与尘土使她有点犹豫。沈夏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绢,展开铺在长凳上,说道:“干净的手绢,我还没有用过。”沈丽看了看,在上面坐下了。沈夏侧坐在长凳上,很规矩的样子。沈丽把脚搭到了长凳上,用长裙将自己的双腿罩严,露出一双穿着草拖鞋的脚。自己的脚很干净很匀称地微微翘动着,五个趾头个个长得端正。想到古代女子的脚是人体一大隐秘,三寸金莲是女性最敏感的部位之一,目光中不由得露出好玩的微笑。
  沈夏问:“笑什么呢?”沈丽看着这段时间一直住在这里的堂哥,他那有些发胖的国字脸显得丰满光明,让人想起“窗明几净”这个成语,那双眼睛聪明漂亮,甚至带有女性的波光。在夏日的蒸热中,她隐隐闻到对方男性的体味,按说这种体味和父亲的体味有相似之处,一个老些,一个嫩些,他们有共同的血缘,也便和自己有共同的血缘,但不知为什么,她有些厌烦。父亲是上海人,母亲从绍兴到上海,也可以看成上海人,娘家的亲戚大多数是上海人,自己在上海人的家庭气氛中长大,对这个一身上海气的堂哥,却说不上喜欢。作为堂哥,他的上海气让她认同;但他要扮演另一个角色时,她就排斥了。
  沈夏和她共同消磨时间的最主要内容是音乐,他会拉二胡,会拉小提琴,沈丽喜欢弹钢琴。两人合奏的时候,沈夏常常表现得兴致勃勃,有无尽的热情,沈丽却往往感到兴味索然。她在音乐学院受过专业训练,对于沈夏的演奏技巧只是听之任之而已。一次,弹着弹着她停住了,合上琴盖陷入恍惚。沈夏则掏出指甲刀细心修剪起指甲来。看到沈丽注意的目光,他解释道:“从小喜欢拉小提琴,就特别注意保护指甲。”修了左手,接着又修右手。沈丽凝视着沈夏修指甲的动作,感到很无聊。
  现在,沈夏又掏出了指甲刀,细心修理起左手的指甲来。那一下一下剪指甲的声音,在中午的寂闷中显得十分清脆。他从拇指修起,然后顺序修食指,中指。每修完一个手指,便伸展到眼前仔细地欣赏半天。
  沈夏问:“你修指甲,先从哪个指甲开始?”沈丽没想到还有这样的问题,略想了一下:“我好像从中指开始。”沈夏开始修他的无名指,又修小指,修完之后,一边用指甲刀上的小锉加工着一边说:“你认为五个手指哪个最重要?”沈丽不解地看着他,说:“你觉得哪个最重要?”沈夏说:“换个问法吧,你最喜欢哪个手指?”沈丽伸出手看了看,五个手指都很美丽,但她似乎更喜欢无名指,无名指最温柔最漂亮,于是她说:“我最喜欢无名指。
  你呢?“沈夏说:”我最喜欢拇指。“沈丽问:”这里有什么道理吗?“沈夏说:”拇指代表父母,食指代表自己,中指代表爱情,无名指代表婚姻,小指代表子女。“沈丽想了一下,说:”那就是说,你最重视你的父母,我最重视我的婚姻,是这样吗?“沈夏得意地抬起头:”我测验过很多人,百分之九十都符合这个规律。“沈丽眯着眼想了一下,说道:”我不同意。我从来没有想过婚姻,我最排斥的就是婚姻。如果说我最重视的是爱情,倒还有情可原。“
  沈夏接着便用一口上海话喋喋不休地讲起与手指相关的知识来。沈丽心不在焉地听着,感到这个水塘边的夏日中午实在是太寂寞无聊了。
  这年夏天,沈丽学会了舞台化妆,略施小技,就使自己的脸色显得晦暗憔悴。同样一张面孔,颜色一老气,立刻就换了一个人,再戴上一副蹩脚的眼镜,腊黄的框子,两块正圆的玻璃,便将她变得面目全非了。看着镜子里的模样,她不禁好笑,人好看难看其实差不了多少。小时候她对着镜子经常恶作剧,只要用手将眼睛压得眼角下垂,一双三角眼立刻将自己漂亮的面孔变得丑陋不堪。
  她换上一身最普通的衣装,灰衬衫,蓝裤子,在镜子里一照,很像一个满面辛苦的小学女教师了。她放心大胆地来到北清大学看大字报。这个样子出现在人群中,自我感觉完全不一样了。往常牵动男性目光的风光荡然无存,没有哪个人注意她。最初,她还有点失落,随即就有一种改头换面的新奇感。一个人能够用伪造的形象出现在公共场合,同样会获得优越感和恶作剧的快感。过去,她在别人的目光中读出了自己的漂亮;今天,她也在别人的态度中读到一个新的角色。拥挤的人群谁也不多看她一眼,没有一个男人面对她时眼睛发亮,也没有一个女人介意她。就好像二分钱一包的火柴,家家都在用,又都从未介意过它,甚至很少有人仔细读完火柴盒上的商标。
  她在喧喧闹闹的人群中游来荡去,以往,男人们对她都很拘谨,现在,人们在她身前身后毫不介意地挤碰着,她也在这种毫不介意的碰撞中感到了一种自在。这是不可思议的,她从小就对身体的接触十分敏感,现在看来,这也是被他人的敏感烘托起来的。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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