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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02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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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拉巴尔是胆怯的,所以他更加宽容和赞美世界。有着这样心灵的小孩子,他跟那种既定的教育模式当然无法融合在一起。赫拉巴尔“不喜欢上学”,“在学校里只是熬日子”,他的生活“从六岁起我关心的,就只是水、小溪、小河和水塘,主要是流动的水。”从热爱水过渡到热爱啤酒,赫拉巴尔选择了一种混沌的方式。
  操行的低下,使得赫拉巴尔跟啤酒走到了一起。不是说赫拉巴尔因为嗜酒而被判有罪,而是他天然地跟酒关系密切。我们从文明史里,看不到一个酒圣徒。圣徒都是节欲的典范,而酒鬼恰恰相反。酒不是贞节的象征,而是堕落的符号。而对于一名小说家来说,“堕落”恰恰是升华。赫拉巴尔的继父拥有一个酒厂,他在离家出走来到布拉格平民区生活之前,生活还不错。也就是说,他拥有跟贩夫走卒相互隔离开来的条件,他完全可以步入布拉格二楼的咖啡馆,而不是底楼的小酒店。然而,赫拉巴尔选择了后者,他因此感到自己生活得如鱼得水。他满足得好像自己是一个国王。
  我们都知道,酒能让一个闷罐打开拉环,倒出身体里面滔滔不绝的豆子。在每个人都喝上两杯啤酒之后,小酒馆里所有的人都平等了。这里只有急促或者缓慢的倾诉者,这里只有耐心或者焦急的倾听者,这里或许会出现像《好兵帅克》里的“杯杯满”酒家里的密探布雷特施耐德那样的人,然而人们照样会把他看成一个同类——除非他不喝酒,只是支起耳朵在捕捉话语的音符。既然像“杯杯满”酒家的掌柜巴里维茨先生说话那么小心谨慎都会被布雷特施耐德密探投入监狱,那么还不如开怀畅饮,纵情倾谈呢。
  尼采对“酒神”与“酒神艺术”的描述揭示了生存的真谛:“在酒神的魔力之下,不但人与人重新团结了,而且疏远、敌对、被奴役的大自然也重新庆祝她同她的浪子人类和解的节日。”
  酒意味着狂欢与和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酒馆对于赫拉巴尔来说,就是一个和谐的、狂欢的世界。从文学的意义来说,我们也可以雅化地把这表述为“文学的狂欢话语”。
  赫拉巴尔不仅在小说里一次次地提到啤酒,而且在文章和访谈里,也反复提起。
  赫拉巴尔说他“更多地像个酒馆轶事的记录员而不是个作家”,还说,“我像孩子般地盼着上啤酒馆,我爱边聊天边喝啤酒,啤酒能帮你加速思考,发现一些你早巳塞到哪个角落里的故事和想法,在喝啤酒的时候甚至还能编造一些故事出来。”赫拉巴尔对小酒馆充满了感情,他说,“小酒馆对于我来说不仅是喧嚣的孤寂,不仅是我喝啤酒的地方,而且是由啤酒带动舌头进入创作的地方。小酒馆是发展语言、产生隐语和新的习惯语的地方,在小酒馆也经常产生出一些类似集体创作的匿名趣闻。”
  因为热爱喝啤酒和上小酒馆,赫拉巴尔甚至还产生出一种狂想:“我想要一个女儿,一个诞生在啤酒泡沫中的女儿……头一年我只用啤酒给她洗澡……”
  上帝创造出人类之后,就撒手不管了;人类自己创造了酒,让自己变成了上帝。手里端着一杯啤酒的人,他的心里涌现了上帝般的情感。赫拉巴尔其实就是这样一个啤酒教狂人。他要用啤酒给自己的女儿施洗,这是他的魔法之一。一个人既然能够因为酒而变成自己的上帝,那么他就无所畏惧了。同时,他也就宽容了。事实上,赫拉巴尔就常常赞美所有的事物:美和丑、高尚和卑鄙、伟大与渺小、贵族和平民、敌人和朋友。
  在《我曾伺候过英国国王》里,蒂迪尔因为伺候过阿比西尼亚皇帝而看淡了人与事,赫拉巴尔相反,他因为自己的丰富生存经历,而变得单纯。他把自己的生存,简单地蒸馏成啤酒。
  就其本质特性来说,啤酒就是单纯的物质,越单纯越甘美。
  
  舌头的舞蹈
  
  在《好兵帅克》里,密探布雷特施耐德选择在“杯杯满”酒家里探听消息,套帅克的话,显然是非常有针对性的。在酒家里,两杯猫尿下肚,话匣子就打开了。布雷特施耐德知道得很清楚,只要你说话,就不会没有把柄。像酒家老板巴里维茨那么谨慎,谨慎得好像密不透风一样的人,照样让布雷特施耐德抓住了把柄。
  赫拉巴尔在喝啤酒时,感到官已是自由的,是一个国王,他甚至边喝啤酒边构思小说。从啤酒到小说,赫拉巴尔的写作类似一种发酵的过程,而且是加速发酵的过程。啤酒功能和小酒馆的气氛,让赫拉巴尔对人物和世界产生的不是爱憎分明的情感,而是一股脑的赞美。正如刚才所说的,连最糟糕的事情,也让人惊叹。喝醉了的人,有时候就像着了魔一样,小酒馆的气氛,则类似“瓦卜吉司之夜”,是一个“群魔乱舞”的场所。在这里,人们的舌头仿佛被装上了弹簧一样,在啤酒的催动下跳舞。、
  一个喝醉了的人,他的意识是清醒的,他的脚步是踉跄的,他的情感是丰沛的,他对什么事物都充满了惊奇感。
  在《中魔的人们》那里,“中魔的人”就是这种醉酒的状态。因此,酒醉的状态,有些类似“中魔”。水泥厂的粉尘布满了大地,让人喘不过气来。然而,“有一个叫做马雷切克的退休工人搬到克拉托维那边,的林子里去住了……过了两星期人家用救护车把他送了回来。那儿的新鲜空气使他得了哮喘病。回来后才两天就又是一条硬朗汉子了。”
  实际上,在《中魔的人们》里的那些快活的主人公们,他们都是一些滔滔不绝的人。水泥厂边的退休老工人对“我”喋喋不休,我要拜访的民间画家布尔卡非常饶舌,而布尔卡的父亲布尔甘先生,更是一位“口水多过茶”的活宝。该同志不仅用镰刀砍自己的脑袋,开摩托车冲进荆棘丛,自制炸药结果把自己连同四百公斤大粪一起炸飞到六米的高空。他的伴侣,画家布尔卡的妈妈布尔甘太太,则对附近营地的战士们的手榴弹爆炸声着迷,星期天听不到爆炸声,竟然睡不着觉。在《中魔的人们》这里,那些“不合情理”之处,才是最有魅力的地方。
  好的坏的,新鲜的和腐败的,全部都混淆乃至颠倒了,这是中魔的人的征兆之一。对于一个所谓的正常人来说,啤酒能够让他产生类似的混淆状态。这种混淆,或许可以跟“幽默”加以类比。实际上,“幽默”就是一种混沌的物质。
  昆德拉引用了诗人奥塔维欧·帕兹的解释来阐述“幽默”:“使所有被它接触到的变为模棱两可。”在其本质的意义上来说,“幽默”不需要判断,它只需要效果,一种降格或者升格的效果,一种巨大的反差带来的令人喷饭的效果。对于道德家来说,幽默却是有毒的,致命的。
  赫拉巴尔对于“幽默”有自己的解释:“幽默和笑是最高的认识,痛苦的事件变成怪诞场面,成为一件轶事的影射和暗喻。令我恐惧的种种事情从怪诞的角度看就都变成了幽默。”
  由此类推,“幽默”不仅是文学的修辞,实际上是弱小者的生存哲学。在捷克,哈谢克、赫拉巴尔把这种微妙的逻辑发挥到了极致的状态。在“幽默”中,帅克让整个奥匈帝国变成了一幢纸糊的大厦。所有那些帅克一本正经地严肃遵守的条令法规,都显得极其荒唐可笑。就像捷克的绝大多数平民百姓一样,帅克在贩狗之余,也去小酒馆喝上两盅。然而,就在“杯杯满”酒家,他碰上了一个密探布雷特施耐德。这个密探恰恰是“幽默”的敌人,他按照一种既定的逻辑来阅读帅克和其他人,因此就显得无趣了。
  对于小酒馆里的人来说,喝了啤酒并且讲述,这本身就是重要的事情,而不是其他的意义。假设我们像密探布雷特施耐德那样倾听和阅读哈谢克或者赫拉巴尔,那将是一件恐怖的事情。
  小说经不起逻辑的严密拷问,在小说这里,道德被延缓了。不是说小说没有道德,而是小说不给出既定的、明确的道德范畴。小说在更多的意义上,只是一种讲述。在我们中国,小说的历史是类似“说书”的历史,而在欧洲,小说是一种冒险——刚才我们引用过赫拉巴尔的说法,话多是危险的。因而,作为一种讲述与倾吐,小说也是危险的。小说总是话多。在赫拉巴尔最为看重的中篇小说《过于喧嚣的孤独》里,汉嘉的独白就显得很“唠叨”。
  
  捷克的两种文学传统
  
  在欧洲的小说先驱拉伯雷的《巨人传》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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