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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 作者:埃克多·马洛 译者:殷立信、陈伯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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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看法是不应该在我父亲面前讲出来的,他从来容不得别人的意见,他说什么你就得听什么,不能商量也不能反驳。


  第二天早上,带卡比遛过步,给它吃饱喝足、相信它什么也不缺之后,我亲手把它挂在要它看守的车子的车轴上;然后,我就和马西亚奔向赛马场。


  我们一到那里就开始演奏,一刻不停地一直演奏到晚上。我的手指尖都疼得好象有千万根针在往里面扎一样;马西亚吹短号吹到后来连气都喘不过来了。尽管如此,还得一直演奏下去。看到博勃和他的伙伴们的演出劲头还很足,丝毫没有松劲厌倦的样子,我们也就只好和他们一样豁出命去干了。到了晚上,我以为总该歇息了;不,我们离开了我们的帐篷又来到了一个大木板棚的下面;技巧表演和音乐演奏又重新开始,而且表演得更激烈因而演奏得也只好更兴奋。就这样,一直延续到半夜才停止。如果说我当时还能用我的竖琴奏出一点声音来的话,那我确实不知道自己演奏的是些什么,而马西亚也当然不比我好多少。博勃曾宣布“这是最后一个节目”不下二十次,我们重新表演也不下二十次。


  如果说我们是累了,那比我们付出了更多气力的博勃他们就完全筋疲力竭了,因而他们在表演中曾不止一次地出现过当场失手的尴尬场面,其中最不幸的一次,是那根供他们表演用的大木杆在倒下的时候正好打在马西亚的脚上,以致马西亚当时疼得尖叫了起来;我以为他的脚骨一定被压碎了,幸亏还好,伤得不算重,只是受了挫伤,皮肉绽开了,骨头并没有砸断,不过马西亚已经不能走动了。


  于是决定把马西亚留在博勃的车里过夜,我一个人回大橡树客店去。难道我不应该回去看一看德里斯科尔一家,了解一下他们第二天打算到什么地方去吗?


  “你别去,”马西亚一连对我说了好几遍,“我们明天一起回去。”


  “明天回去是不是太晚了呢?我们回去了一个人也找不到怎么办呢?”


  “那更好,那样我们就自由了。”


  “我要是想离开德里斯科尔一家,也不该这样离开;再说,你以为他们不会很快就重新找到我们吗?凭你这两条腿,你能跑到哪儿去呢?”


  “那好吧,如果你要去,我们明天去!但今天晚上别去,我害怕。”


  “怕什么?”


  “我不知道,我是为你担心。”


  “让我走吧,我向你保证,我明天一定回来。”


  “要是他们拦住你不放呢?”


  “为了不让他们拦住我,我把竖琴给你留下,我总该回来找我的竖琴吧。”


  不管马西亚害怕些什么,我还是上路了,我一点儿也不怕。


  我怕谁?怕什么?别人能向我这样一个穷鬼要什么呢?


  但是,如果说在我心中感觉不到哪怕是最轻微的恐惧的话。至少我是非常紧张的。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的孤身一人走夜路,没有了卡比,没有了马西亚,我感到了一种孤独感。我感到这种孤独感在向我逼近,使我一听到那种只有夜间才有的神秘的、异样的声音,就感到慌张不安,甚至那注视着我的苍白的月亮也使我深深地感到忧伤。


  尽管累,我还是走得很快,终于到了大橡树客店。我白白地寻找了一阵我们的车子,哪里也没有找到。我看到的只是两三辆可怜的布篷手推车、一个大板棚和两辆带篷的四轮马车。当我走近一辆马车的时候,从里面发出几只猛兽的叫声。德里斯科尔家的颜色锃亮的漂亮的车子却无影无踪。


  我在客店周围转了一圈,看见窗户上面的那几块楣窗玻璃上还有着亮光,我想店里的人都还没有睡,就敲了敲门。是我头天看见的那个脸色阴沉的老板自己给我开的门,他的手提灯照亮了我的脸部,我发觉他认出了我。可是,他不但不让我进去,反而把灯放在背后;他朝周围看了又看,听了又听,足足有几秒钟之久。


  “你们的车子走了!”他说,“你父亲嘱咐你赶紧到‘路易斯’去找他,要走一整夜呢。祝你一路平安!”


  他一句话也不肯多说,劈面把门关上了。


  自从来到英国之后,我学了不少英语,我是能够听懂这一个短句的,但是有一个字,一个最重要的字的意思我没听真:“路易斯”。老板说的这个地方是在哪儿呢?我一点印象也没有。其实这是因为我不知道“路易斯”是英语“刘易斯”的发音,而“刘易斯”是我早就在地图上看见过的一个城市的名字。


  再说,即使我知道刘易斯在哪里,我也不能丢下马西亚不管就立刻赶到那个地方去。哪怕再疲劳,也应该先回到赛马场去。


  我又开始往回走。一个半钟头以后,我已经爬进博勃的车子里,躺在马西亚身边的一堆麦秸上了。我只用几句话向马西亚讲述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只一会儿工夫我就累得睡死过去了。


  几个小时的睡眠恢复了我的体力。早晨一醒来,我就准备去那个地方,但这还要看看马西亚的脚能不能跟我一块儿走才能决定。但马西亚还睡得很香,没有醒。


  走出车子,我径直朝我的朋友博勃走去,他比我起得还要早,正在那里生火。他趴在地上,对着一口锅底下的火种使劲吹着。我正看着他,忽然似乎认出了卡比,它被一个警察带着正朝我们这边走过来。


  我十分惊奇,站在那里发呆,心想达到底是怎么回事。卡比认出了我,使劲挣脱了警察手里的绳子,几跳就跑到了我的身边;再一跳就跳进了我的怀里。


  警察走了过来。


  “这狗是您的,对吗?”他问我.


  “是的。”


  “那好,您被逮捕了。”


  他的手紧紧地抓住了我的胳膊。


  警察说的话和警察的动作使博勃站了起来,他向前移动了几步。


  “您为什么要抓这个孩子?”他问。


  “您是他的哥哥吗?”


  “不,是他的朋友。”


  “昨天夜里,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用梯子从一扇窗户钻进了圣乔治教堂,他们随身带了这条狗,让它在万一有人来的时候好给他们报信;事情也正是这样发生了,它给他们报了信。他们慌慌张张跳窗逃跑的时候,来不及把这条报信狗带着一起走。我们是在教堂里发现它的。我想,用这条狗肯定可以找到小偷;可不就透着了一个。现在那个父亲在哪儿?”


  我不知道这是问博勃还是问我,我没有回答,我已经懵了。


  可是,我很快就明白发生的事情了,至少我已经猜着了。并不是为了看守什么车辆,而是因为卡比听觉灵敏,可以在他们行窃时候给他们放哨,所以才要我把它留给他们的。还有,他们也不光是为了好玩,才去大橡树客店过夜的,他们是想让车子连夜就出城;毫无疑问,这都是他们早已策划好的。要说车子没有在这家客店停留,那是因为行窃已被发觉,必须尽快逃走。


  但我应该想到的,不是那些作案的人,而是我自己。看来他们是谁并没有关系,因为我无需指控他们,也能为自己辩护。我能证明自己无辜,我只要讲清我这段时间干了些什么就行了。


  我的头脑正在这样那样作出一些推理的时候,马西亚听到了警察的说话声。或者是听到了围着警察看热闹的人的吵闹声,他走出车子,一瘸一拐地跑到我跟前。


  “请您跟他解释,我不是罪犯,”我对博勃说,“我和您一起待到凌晨一点,然后我就去大橡树客店,在那里我和老板说过话,又马上回到了这里。”


  博勃把我的话翻译给警察听,正相反,警察并没有象我所希望的那样显出相信的样子。


  “贼是在一点一刻的时候钻进教堂的。”他说,“这孩子是一点或一点缺几分的时候从这儿出发的,这是方才他自己说的。那他就有可能在一点一刻的时候和那些偷窃的人一起在教堂里。”


  “从这里到城里需要比一刻钟更多的时间。”博勃说。


  “啊!可以跑着去嘛。”警察反驳说,“再说谁给我证明他是一点钟出发的?”


  “我证明!”博勃喊了起来。


  “啊,您吗?”警察说,“该看看您的证词有多大价值。”


  博勃发火了。


  “请注意,我是英国公民。”博勃庄重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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