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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点头说,是的,它没法回到山下了。
利安抹去脸上的泪痕,要不,你把它带回去吧。带到山下再扔掉好吗?
我怕。女友双眼下垂低声说道,利安,你听,那只老虎在叫。
是的,老虎在叫,叫得悲伤,叫得绝望。
一种渺茫的似乎发自于灵魂深处的声音与月光发生奇妙的共振。利安翻身坐起,彻耳倾听,脸上再一次露出迷惑不解的表情,心慢慢颤抖。
石头在一边发出微微鼾声,眼睛、鼻子、嘴蹩成一小团。
利安轻轻推醒石头,“你听,老虎在叫。”
“没有啊。”石头揉揉惺松睡眼,迟疑地说道。
“我要去找它”。利安的手捏成紧紧的一小团。
“找谁?”
“找老虎”。
“老虎都被我爷爷打光了。”石头翻过身,脏脚搁上利安胸膛。
利安说,“石头,你帮我一起找吧,你熟悉山形地势。”
“我要砍柴到镇上卖钱。”石头用手指甲挑出一颗眼屎。
“我给你钱。”利安下床,从行囊里翻出一叠钞票,“你再多叫几个人,我们一起去找老虎,每天我付你三十块钱。”利安急急说道,眼里有了热热的光芒。
老虎怎么找也找不着。可能是因为村人对如何找到老虎缺乏经验,也可能是因为真正有经验的人因为利安每日支付给的工钱要远高于他们平日劳动所得又或者其它原因,所以就算察觉了老虎的踪迹也隐忍不言。
很快,利安兜里的钱见底了。村里人小心藏好钞票,用海碗痛痛快快地呷着混浊的米酒,把利安嘲笑一番后,一一散去。
“老虎都在动物园,这荒山野岭哪来的老虎?”妇人说。
“老虎没找到一只,骗子倒见到一个。”黑衣男人说。
“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脑袋,一只没有尾巴,真奇怪,真奇怪。”女孩儿蹦蹦跳跳地说。
“红日初生,其道大光。河出浮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麟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老者诵起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长长叹息。
利安发了半天楞,脸上肌肉的线条变成石头,从石头家搬出行囊,搬进村口一间坍塌得歪歪斜斜的土地庙,在这座子虚村停留下来,沾一肩露水披一身星光。渴了,饮溪水;饿了,吃野果。每天早出晚归,在乌有山里游荡,发誓一定要找到那只虎。
一开始还有石头等几个孩子陪他。
后来,孩子们挨了大人的打,不敢再跟。利安也逐渐形容枯槁,原来那几身干净的衣裳尽被棘蒺草木撕碎。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敲打着利安的心脏。他被村人称为虎疯子。
几个月后,利安的父亲来到子虚村,问清事情的前后缘故,落了老泪。利安只是低头不语。痴儿如此,徒呼奈何?利父捶胸顿足,就有人献策,说心病仍需心药医。利父思忖许久,依言着人从马戏团买来一只老虎,乘着夜黑风高,悄悄放于那溪流处。
翌日,利安远远地见着了这虎,如被雷殛,眼里淌下热泪,披发赤足奔回村子,就喊,我找到老虎了。
村人早知事情真相,怜他痴呆,而利父也没少给掩口费,此时皆佯做不知,赶去溪边,见着那头垂头丧气的虎,脸上堆出诧异,嘴里诺诺。
按说这事到此也就应该了结。石头却坏了事。
老虎原来并没有十米长几十米宽,而且据说是从马戏团里弄来的不会咬人的老虎。
石头顽心大发,涉水,跃上虎背,挥拳踢足,想扮武松。
这虎终究是山林之王,虽挣不脱脖上的铁锁链,在野外卧了一夜,多少恢复了一点凶悍气,又怎堪忍受这等羞辱,当即咆哮,扭头咬住石头的右手臂。这还幸亏是村人救得快。石头的母亲撕心裂肺地哭开,扭住利父不放。
“老虎怎么会咬人?这不是马戏团里养熟的吗?赔我孩子的手来!”
“赔什么赔?这是没牙的老虎,咬不死人。这要怪也得怪你的孩子。”
老虎怎么不会咬人?老虎是从马戏团里弄来的?
利安头上的雾水终于被太阳晒干净了,大怒,骂过几声娘,眼泪淌下,想了想,露齿笑了,也不理父亲与村人的纠葛争吵,趿一双破草鞋,往山里行去。
几天后,人们在溪流的上方发现他。一只色彩斑斓的老虎撕碎了他。
又过了许多许多年,那个曾被虎咬伤手臂但已是枯瘦老者的石头,对围在膝下的几个少年说,他没死呢,真的,若遇上雨后初晴的天,人们偶尔还能在山林深处看见他。他骑在一只巨大的老虎的背上。那老虎真美。
《饕餮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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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泽深处,那莽莽水雾遮掩的群山之间,有一个饕餮国。
饕餮们的模样有点怪,身体如牛形,狮鼻虎额豹尾,头生双角,有着一张人的面庞,眼睛却长在腋下,口中的利齿能咬得碎铁。成年饕餮双胁之间还有一对透明的飞翼。它们曾经是龙的子孙,因此可以在地上走、水中游、天上飞。但它们的性格比模样还要古怪。在统治它们的官僚阶层面前比鄂尔多斯草原上的羊羔更温驯,能够忍受人类所无法忍受的贫困、疾病与腐败。在身份地位不如自己的饕餮面前,则异常凶猛,一言不合即冲上去撕咬。它们非常懒惰。曾经有一只饕餮找到了一份看守墓地的工作,但干了没多久就宣布不干,因为它发现其他的饕餮都躺着,就它得站着。
它们普遍地缺乏同情心,对于自己无关的事情,表现出不可思议的麻木不仁的态度。哪怕路上躺着一只快要病死的饕餮,大家都会装作没看见。就算是这只病饕餮的亲属,也多半如此——这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一只饕餮偶尔还能记得自己是龙的子孙,三只饕餮在一起,就是一堆不可救药的鼻涕虫。在部落之间的战争中,胜利往往属于首先发现对方溃散的那方。
它们惟一的爱好就是吃,整天到处搜寻食物,天上地下,就没有它们不能吃的。若发现食物,必定赶紧塞入嘴里,吃不掉的就藏在腋下,腋下那双眼睛就二十四小时看着。
“嚼霜前之两螯,烂樱珠之煎蜜;滃杏酪之蒸羹,蛤半熟而含酒,蟹微生而带糟。”
饕餮国最大的文化就是食文化,把烹饪视做调解上天和世间、生命和死亡、自然和社会的行为。国民皆以食为荣,以少食可耻。一年四季,各地都举办美食节,以为乡试、县试,选拔才俊,以备参加秋收时分在王都长安举行的盛大殿试。有资格参加殿试的饕餮都是国家的英才,都有机会在朝廷任职,或辅助君王统治天下,或成为乡野里的道德表率及地方精英。到了殿试那日,长安城外的白马寺敲响一百零八声钟,各路豪强纷纷登场献技。最能吃的叫状元郎,那是所有年轻饕餮们的最高目标。状元郎的风光有多大呢?为诗为证: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花可非一般的草木之花,不仅是长安城里最当红懂得唱执手相看泪眼千娇百媚的母饕餮,还包括饕餮国皇帝、宰相、大臣们的千金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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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总有例外。有一只饕餮叫王。其父曾贵为一方封疆大吏。母亲也是长安城里的名门望族。家里堆满南方的红果荔枝西方的水晶葡萄北方的野驴肉干东方的大马哈鱼。王一出生,就吃掉了一头烤得焦嫩的牛,外加十桶来自法兰西王国的葡萄酒,这让它的父母深感欣慰,父亲抚摸着王的脊背说,吾儿当是状元郎。
整个少年时代,王为父母赢得无数荣耀。父母特意空出一个专门的房间陈设它在各种比赛里赢得的奖杯,说是奖杯,形状迥异,尊、壶、卮、皿、鉴、斛、觥、瓮、瓿、彝、觚、觯、爵,不一而足,其材质有青铜、水晶、墨玉、金银、古藤、琉璃、陶瓷、原木、青竹、兽角等。最漂亮的要属那只搁在屋子中央底下衬着天鹅绒布的夜光杯——王十二岁那年参加全区美食节,一口气吃掉二十五头牛三十二只羊一百零二只鸡,勇夺少年组冠军。杯是白玉之精,薄如蛋壳,滑润透明,到了晚上,便清光透体,宛若一小团白色的火焰。若在有月亮的晚上拿到屋外,等到天明,杯中自会积满一盏清露。
每有客人登门,王的父亲必引其至屋内,观赏客人流下的口涎已经是它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大家对王赞叹不已,都说王是国家未来的栋梁,有着光明灿烂的前途。王自己对这点也是毫不怀疑,日夜勤练,刻苦学习,闻鸡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