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蛔越厣胍髌鹄矗炖值仄镌诶夏腥松砩衔璧福拖褚煌繁寂艿男÷梗姑苊艿厣觯成戏善鹆侥ǔ焙臁K加辛怂K⒊隹炖值慕泻埃羧绱讼炝粒龀潜だ锏娜硕继靡磺辶匠;屎蟠掖腋侠矗畹阍嗡溃砩狭钊税涯歉龅蹦暌蛞荒钪疃粝缕湫悦睦仙砹璩俅λ馈�
但恶魔已被释放。拥有那种奇怪东西的人,准确说是男人,不管啥样的男人,都成了公主最爱不释手的新玩具。她开始近乎疯狂地到处收集男人,逐一与他们欢好,她是这样肆无忌惮,又如此这般贪得无厌,以至于短短一段时间,整个王国的百姓都知道了这位淫荡而又美丽的公主。这无疑是扇在皇后脸上一记响亮的耳光,更糟糕的是,这危及着皇后的统治,当年的“贞洁”招牌仍遍布全国大街小巷。几个臣子进谏,必须管束公主,否则此风一起,国将不国。可惜,腿长在公主身上,偏偏这位公主又有绝世容姿,石榴裙下从不少悍不畏死者。
皇后最后不得不动用铁链将公主锁起。但远近王国已有不少王子听闻公主惊人艳色。其中一位,色胆包天,乘月黑风高,持长剑,挟柘弓,斩杀数人,劫走公主。不过,他的运气只到此为止。越来越多的王子加入到这场争夺,公主就像《特洛伊》里的那位“海伦”,终于引发了国与国之间的一番杀得天昏地暗的鏊战。成千上万的头颅被利刃砍落,血流灌溉着整个大地,白骨满地,草色凄迷。一时间涌现出无数可歌可泣的诗章,或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化溅泪别鸟惊心,又或者是荒村古岸谁家在野火溪云处处愁……
当然,这里少不了公主与救她出牢笼的那王子之间那段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王子为她百般死,终被利刃穿心,临死大叫,百年后我再来寻你!
公主明白过来,顿时泪如雨下。这一番哭,好家伙,哭倒长城,掀翻了巴比伦空中花园。天上的宙斯大神奇怪了,低头一看,咦,海伦不是早被自己收来做通房丫头了,这世上咋还冒出一股“祸水”?心头大喜,摇身幻化成一只青蛙,跳到公主手上,呱呱地叫,公主,你亲亲我,我就会是一位英俊王子。
公主止住泪,心想,哇,世上的王子万万千,会说话的青蛙就一只,拥有它,太酷了,二话没说,就把宙斯化成的青蛙揣入口袋,继续哭,哭累了,便停下来捏捏青蛙,听它说话,喘上口气,再哭。宙斯被捏得那惨不忍睹。
天后赫拉心疼了,丈夫再风流,那也是自己老公,必须捍卫,于是化装成一个卖梳子的老婆婆,走近公主,瘪着嘴说,漂亮的公主啊,也惟有这把梳子才配得上你美丽的容颜。公主接过梳子,刚往头上一插,立刻晕迷过去。郝拉赶紧从她口袋里掏出丈夫,对宙斯拳打脚踢一番,出了口恶气,一阵风似的跑掉了。临走时她心念一转,这么一个我见犹怜的红颜,就这般无声无息地化尘土一堆,实在对不起观众,于是许诺,百年后,将有一位王子把公主唤醒。
荆棘在荒原里生长,雨水滋润着它们。一些国家出现了,另一些国家永远消失了,上帝之鞭从每一寸土地抽过,这个故事中的皇后被起来造反的民众送上了断头台,临行时,她大喊,自由,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其实!
公主在城堡中孤独地晕睡。就像一个婴儿在母亲的子宫里。
时间,而不是其他事物,承担起教育她的职责。
她渐渐地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懂得爱,懂得恨,懂得了生命的奥秘。
一百年弹指而过。
她宿命中的那王子穿越过几世轮回,再一次站在城堡前。这还是一个鲁莽的少年,被一本记载着这个“睡美人”传说的书籍弄得神魂颠倒。也难怪,有哪个少年不唯美呢?美是存在,美是意义,美是一切。而他作为一个王子早也瞧腻了俗世中的女子。他拒绝父亲指定的婚事,带着一个叫桑丘的侍卫,偷偷溜出国门,踏上寻找睡美人的旅程。一路上他锄强扶弱打抱不平,比如把牧童安德瑞斯从地主的皮鞭下解救出来,虽然他一走牧童反而遭受到更残忍的鞭打,以至于后来牧童不得不向他抱怨,“凭我多么倒霉,总不如受你帮忙倒霉得厉害”,但这显然不能抹灭他的善良与勇敢。他向风车挑战,拿一把又钝又锈的短刀就敢向非洲猛狮决一雌雄。他所具有的美德简直比天生的星辰还要多。
这位王子的大名叫堂吉诃德。
终于,凭着途中所邂逅的一位来自东方叫“鬼谷子”的老头所传授的阵法及百折不挠的勇气,他成功地进入城堡,一时间,百鸟欢唱,鲜花盛开。他找到晕睡中的公主。她太美了。他吻了他。她醒过来。“睡美人”复活了!公主一眼就认出眼前这位少年就是当年那个被利刃穿心的王子。这是命,逃不掉的。她接受了他的求婚。
王子把“睡美人”带回王国,准备与她“从此以后过着幸福的生活”。但王子的双亲对这个来历不明的女子显然心存狐疑。王子据理力争,并把剑搁脖上说若不同意这婚事他就自刎。没法子,可怜天下父母心。王子的父亲勉强答应下来,但同时剥夺了王子的继续权,而这就是“爱美人不爱江山”此典故的由来。
新婚之夜,白绢上虽未见点点梅花血迹,“睡美人”娴熟的床上功夫实令王子销魂,于是王子夜夜都要在这所温柔乡里躺一躺。十八佳人体似翅,腰间伏剑斩愚夫。这色字头上一把刀,年轻的王子可不晓得这里的厉害。眼看着就形容削瘦。王子的母亲心疼儿子啊,白天开始指桑骂槐,晚上变着花样要把王子从睡美人房间里喊出来。睡美人那个委屈,虽然她有百年经验,可这婆媳问题却是千年来的“老大难”。矛盾一点点激化,尽管睡美人尽力去做好媳妇、妻子,但婆婆就看她不顺眼。这不难解释,简单说,是俩女人抢男人;罗嗦一点,是因为自父系社会以来,男性一向就是君主,支配着各种有形无形的权利、利益甚至感情。女人要想得到,就必然要与自己的同类展开争夺,毕竟蛋糕只有那么大。
也正因为此,一些女人总是贪婪得近乎凶猛,她们敏捷地跳起,不择手段,忙不迭地把所能看见的全抓到手里,牢牢捏住。
“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听着这首童谣,伤心的恶婆婆打算赶走睡美人,羞辱唾骂并要睡美人每天早上都要替她端屎倒尿,还给她找出永远也洗不完的衣裳,百般法子,睡美人一一忍受下来。最后,疯狂的恶婆婆干脆就在睡美人的早点里下毒。不巧的是,这些糕点却进了王子喉咙。
王子死了,恶婆婆突发脑溢血一命呜呼。早已对儿媳妇美色垂涎三尽的国王一不做二不休娶了睡美人。这事在中国,得叫“扒灰”。不过,“扒灰”扒得好,也就是唐明皇。“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意境多美。就算吊死在马嵬坡上,那也是“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此生不虚度啊。
《美人鱼》
从前,大海里有条美人鱼,名字叫贝拉。
贝拉的皮肤比瓷器还要白净细腻,长发比徽墨还要乌黑光亮,眼睛比仙女座的星星还要晶莹剔透,尾巴如同银子一样闪闪发光。贝拉常坐在生满青藓的岩石礁上看人类写的童话。
贝拉最喜欢《海的女儿》。书很漂亮。书面是黄金,书页是象牙,每个字都由指头大光亮的珍珠镶嵌而成。“在海的远处,水是那么蓝,像最美丽的矢车菊花瓣,同时又是那么清,像最明亮的玻璃……”贝拉读了一遍又一遍,总读不腻。贝拉从巫婆那偷到这本书。巫婆把它藏在枕头底下的梳妆匣里,并派了两条奇丑无比的海蛇把守。不过,贝拉的美貌不是海蛇所能抵挡,而淘气的贝拉总让找到让巫婆睡去的法子。
一片片银白的鱼在贝拉身边飞起,不时潜入水里亲吻她美丽的鱼尾巴。贝拉看累了书,就一边梳理长发,一边曼声歌唱。贝拉的歌声让天空也失魂落魄。夜色落下来,微微的浪顺着水流从远方飘到能听见贝拉歌声的地方,就凝住身子,倾耳倾听,渐渐地凝固成一块块黑色的宝石。
贝拉遥望着青黛色的海岸线,嘴唇湿润,浑身散发出醇香的气息。
贝拉想,王子与他的新娘一定生下许多小王子,他们有洁白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