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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5年第4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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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张开嘴,不知该说什么。她仍然抱紧双臂,看得出来,她气得直发抖,喘着气,极力压制着情绪。我有些不忍,几乎向她走去。她的头低下去,我终于慢慢向她走去。她抬起头,泪光涟涟,换成了凄惨的语调:光明,你真的不记得了么?你曾经对我说过什么?做过什么? 
  我说过什么?我做过什么?我没敢问出来。我看着离我几米远的她,头脑一片空白。 
  “你说过你事业安定后就来接我,你说过你这辈子只爱我一个,你说过你会像我哥一样永远照顾我……” 
  王建新派李全来接我。李全直接迎到了灵堂里面。我离开的时候去跟方阿姨告别,她老人家赌性正酣,顾不及和我多说话,用老花镜后的双眼魂不守舍地扫了我一下,随即回到牌局中央:常来玩儿啊。哎——八条!碰! 
  还是那辆黑色桑塔纳。司机也许还是昨天那位小警察。我没心思分辨。李全一直在跟我说话,介绍沿路新建的高楼,新修的设施。他指着一条路:这条路通往机场,嵋市明年就通飞机了。以后你回来就方便啦。他指着另一条路:那边是嵋市最高档的小区,什么都有,游泳池、健身中心、幼儿园,价钱很便宜,其实你应该来上一套,我还可以找人帮你打折。平时租出去,逢年过节的,就当回来度假。嵋市别的不行,空气还是不错的,北京来的人都这么说…… 
  我打断他:李全,你在税务局做什么呀?他打个哈哈,掐着小姆指比划了一下:小小税务员。咱没入党,不好混哪。我问:那怎么不入?你这么能活动的人。唉,哪里哪里,我不行,我这人脸皮薄、心软,搞不来啊。说到这儿,他似乎动了点真心,语气有自嘲的意味。我忽然有种奇异的感觉,仿佛李全跟陈小顺换了个位置。在我身边推心置腹地说话的、和我乘车同游嵋市的,居然是李全,这个我一直瞧不起的家伙。我接着问:陈小顺呢?他在税务局混得可好?李全不经意地笑了笑:他啊,他当然混得好,又会跟老板搞关系来钱,又会哄领导,连他妹子都贡出去啦……唉,算了。李全拍了拍我的腿:我不该说这些,人都没了,不地道不地道。再说……看得出来,你对陈小圆还是没能忘情…… 
  我喃喃地重复说:陈小圆。 
  李全体贴地替我感慨着:是呀,当初谁不说你们是天设地造的一对……停车!到了。 
  王建新笑眯眯地在饭店大堂等着我们。这次饭局他请了几位小官僚模样的人,饭菜比昨晚还要丰盛高档,王建新不停地招呼我吃菜、喝酒,向人一遍遍大声介绍:我这个老同学可了不得,在北京开公司,当大老板。我们上学时我就知道,数他顶有出息了。我依次接受名片、递上名片。一位尖嘴猴腮、眉间一颗红痣的男子不多说话,神色病怏怏的,但显然是全局的中心人物。他问我哪年去的北京,公司业务如何,我一一作答。王建新往这边瞟了好几眼,似乎很关心我们的谈话。瘦男人仔细瞧了我的名片,忽然问:李光辉是你什么人?我怔了怔,说是我哥。王建新接口道:怎么,您认识李光辉?瘦男人冲我笑着说:怪不得。又对王建新说:当年我念书时有个偶像,就是李光辉。是么!王建新显出感兴趣的样子,大声说:李光辉也是我上学时的偶像啊。瘦男人眨动细细的眼睛,露出一点光亮,说:可惜啊,我没他那本事,没法跟人打架,要不早就投奔山头去了。李全插话道:沈厅长,这就是塞翁失马,安知非福。打打杀杀现在可行不通了,像您这种有头脑的人……沈厅长摆摆手打断他:嗳,怎么能这么说话呢,咱不能以成败论英雄啊。他举起酒杯,对我说:小李,来,我敬你哥一杯。我忙站起来,陪着喝酒。沈厅长喝了酒,脸色晕红,在一张近乎丑陋的男人脸上,这酒红显得病态而鲜艳。沈厅长说:咱们今天就算认识了,以后到了嵋市,有什么事,打个招呼。是呀,王建新附和说:光明,以后你可要多回来,别做生意把老朋友都忘了。哪能呢,哪能呢。我点头答应着,和王建新碰酒。李全也举起杯:我说了嘛,干脆在我们这里买套房子。来!我又干掉一杯。沈市长“唔”了一声,颇为感慨:李全说的有道理,年轻时在外干事业是好的,可早晚都会回来的。你说是不是?买套房子,也给将来留个打算。我可以跟你打这个赌,早晚你还得回我们嵋市…… 
   
  我醒过来时,周围吵闹得厉害。一男一女走调的歌声,合着众人的尖叫。一个柔软的东西不停蹭到我的额头,我瞧了一会儿瞧出是个女人的屁股。屁股在沙发上扭来扭去的,一只男人的大手猛地按在上面,拧了一把。我坐起来,包间上空旋转着荧光闪闪的彩灯。王建新的一张肥脸被灯光镀成紫色,他正在唱歌。李全是拧女人屁股的那个人,他的牙笑成一排粉红色,拉着女人歪倒在沙发上。沈厅长的脸色缤纷迷离,一位小姐正在给他点烟……一个香得刺鼻的热烘烘的身体靠过来,凑在我耳边浪声说:老板,你好坏…… 
  我再次醒过来时,周围静极了。阳光透过窗前的白色纱缕,温柔地敷在我脸上。天花板是白的,墙是白的,我恍恍惚惚坐起来,身轻如纸。忽然,我转过身,被吓了一跳。一位穿戴齐整的年轻女子呆呆地看着我,或者说,看着我身后的窗台。她的头发松松垮垮盘在脑后,眉目普通端正,似乎刚洗过脸,素面泛着一点青春的光泽,浮肿的眼皮和发青的眼圈却流露出风尘色。我渐渐回想起昨晚的事情,我一直搂着唱歌的应该就是这个女子。怎么到的旅店我记不清了。但这不重要。她毫不掩饰地打了个哈欠,我看见她嘴里猩红的舌尖翻了个卷儿。她背起床边一只精巧的女士皮包,对我说:二百。 
  我的裤子摊在地上。我拾起来,翻出钱包。我骂了声:操! 
  我对她讲:我没现钞了。我的卡是建行的。附近哪有建设银行? 
  她盯着我,不信任地问:二百你都没有? 
  我把钱包打开,举在她面前。她没瞧钱包,只不满地瞪了我一眼。 
   
  据女人说,王建新他们昨晚住在了隔壁。“宾馆的钱都是你那朋友付的。”女人这么淡淡地说,好像在提醒我该负的责任。走出宾馆,我才发现今天的阳光十分强烈,逼得我有一阵不得不眯起眼睛。女人掏出墨镜戴上,挎着皮包,看上去像一个无所事事的逛街的少妇。从一开始走路,她和我就保持了一点固定的距离,但我们仍然算是并排走着。我完全不知道我们所处的方位,我眼里所见的是一座新城,像演戏搭起的景,可忘了设计一所建设银行。我们边走边看,到了拐角,她便略微停住,我往右拐,她就跟着,我往左拐,她也跟着。她或许以为我熟悉这城市,知道哪里会找出一所建行取出二百块钱付她辛苦一晚的薪水。 
  我忽然兴奋地叫:人民广场!她迷糊地“啊”了一声,可能因为专心走路,没反应过来我们的处境和关系,只是配合身边人的情绪,自然而然地“啊”了一声。我几乎感激地看着她,解释道:我认得路了,这里我小时候常来。她不再说话,脸上也没有表情,大概打定主意不再理会我。这样一来,我也觉得自己的解释很多余。确实,我们已经同行了不短的路程,这完全是个意外,由于我的过错。现在最要紧的是赶快解决实际问题,然后分手。 
  我们重新找到应有的速度和距离,她跟在我身边,安静、漠然,没有抱怨,也没有鼓励。我仿佛胸有成竹地往前走,心中一片迷茫,脚步却坚定地往前移,似乎我从北京回到家乡就是为了这段目的明确,却没有方向的路。 
  一位挎着菜篮的瘦弱老妇迎面与我们擦身而过。我走了两步,站住,回头,她正回头看着我。 
  李光明! 
  孙老师? 
  几年不见,孙老师像老了十几年,脸庞干瘪,水分和脂肪被岁月风干,个头显得更矮了——老太太总是比中年妇女要矮一些。我吃惊我一下就记起了她的名字,关于她的记忆霎时从心底涌出来,而这些年我却从未想起过这些往事。中学时代我一直是她最疼爱并看好的学生。许多个夜晚我不想回家,就躲在教室里看书、复习,喝自来水,啃中午剩的变硬的饭团,这时孙老师常常提了保温饭盒进来,里面有热饭,不一定有菜,但总是有一份肉。她总是说:得吃肉,不然没劲念书。男生是一定要吃肉的…… 
  呵呀,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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