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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乔·弗洛姆的三节课
“玛丽会收25美分。”
1.
乔·弗洛姆(Joe Flom)是世达律师事务所(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 Flom LLP)最后一位尚健在的“指定合伙人”。他在曼哈顿康泰纳仕塔楼最顶层的一角拥有一间办公室。他身材矮小,稍微有些发福。他的脑袋比较大,一双大耳朵显得挺长,他细长的蓝眼睛隐藏在一副特大号的太阳镜后面。与壮年时期相比,他已经算是苗条了不少,那时候他的体重严重超标,走起路来有些摇摇摆摆。他思考的时候常显得心不在焉,说话的时候总喜欢喃喃自语。只要他一走进世达律师事务所的大厅,里面立即会变得安静起来。
弗洛姆自小生活在布鲁克林市区公园附近一个令人沮丧的地区,他的父母是来自东欧的犹太移民。他的父亲伊萨多,是外衣制造业一个协会的组织者,后来他专门缝制女装的披肩;他母亲的工作属于计件工作——在家里为别人的衣服缝制饰品。他们穷困潦倒。在他的记忆中,几乎每一年他们都要搬一次家,因为那时候的租税制度规定,房东必须免去新租户一个月的房租,正因为这样,他们搬一次家,就可以节省一部分费用。
读完初中,弗洛姆通过了汤森哈理斯公立高中的入学考试,这是位于曼哈顿列克星敦大道的一所著名高中。在这所高中短短的40年中,培养出了三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六位普利策奖获得者、一位最高法院法官。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发明者乔治·格什温(George Gershwin)和乔纳斯·索尔克(Jonas Salk)也来自这所高中。弗洛姆来到这里,他的母亲每天早上都会给他一角硬币吃早餐——在勒迪克吃三个油炸圈饼、喝杯橙汁或者咖啡。放学之后,他就到外衣制作区推手推车。他在上曼哈顿地区的城市学院读了两年夜校——为了维持生计,他白天一直在工作——随后他报名参军,在服役期间,他申请了哈佛大学法学院。
“从6岁开始,我就希望自己能进入法律界,”弗洛姆说,但他没能在学院获得学位,哈佛大学遗弃了他。“为什么?我给他们写了一封信,告诉他们为什么我只适合去切面包,”他解释说,一如他言简意赅的言谈风格。在20世纪40年代,正在哈佛大学读书的弗洛姆从来没有做过笔记。“我们无一例外都要经历枯燥无味的一年,我们必须呆在教室认真做笔记,根据笔记写一个纲要,然后再把要点整理出来,最后写在一张放在最上面的薄光泽纸上,”弗洛姆的同班同学查尔斯·哈尔说,“我们循规蹈矩地学习那些案例,但这对乔不适合。他几乎从来不记笔记。他拥有一种潜质,能‘像律师一样思考’,而我们在这方面却总是差强人意,他拥有过人的判断能力。”
弗洛姆曾是《法律评论》(Law Review)的编辑——这是赋予班级最拔尖学生的一项荣誉。第二年的圣诞假期属于弗洛姆的“应聘季节”,他来到纽约参加一些大律师事务所的面试。“我还是一个难看、笨拙、一身肥肉的男孩。我觉得非常郁闷,”弗洛姆回忆说,“到了应聘季节快结束的时候,我们班有两个人依旧没找到工作,我是这两个人中的一个。有一天,我听我的老师介绍说有些家伙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于是我就去拜访他们,在交谈的整个过程中,他们给我强调到一家还没有一个顾客的公司干活的风险。他们越是这样说,我越是喜欢上了他们。所以我说,即使是地狱,我也应该试一试。他们每一年只有3 600美元的收入,这是最初的薪水来源。”起初,经营这个律师事务所的只有马歇尔·斯克登(Marshall Skadden)和莱斯利·阿尔普斯(Leslie Arps)——此前他们希望成为华尔街一家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但被拒绝了——另外一个合伙人,就是在泛美航空工作的约翰·斯莱特(John Slate)。弗洛姆成为了他们的合伙人,他们在华尔街雷曼兄弟大楼的最上一层拥有几间办公室。“你知道我们的法律业务开始怎么做吗?”弗洛姆笑着说,“但不管怎样,最终一切都还是送上门来了。”
1954年,弗洛姆成为了世达律师事务所的任事股东,这时,事务所开始飞速发展。事务所拥有了100名律师,很快这个数字就变成了200。当事务所的律师达到300个的时候,弗洛姆的一个合伙人——莫里斯·克莱默——找到他,对他说自己觉得心虚,因为很多律师都是刚从法学院毕业的年轻学生。世达已经够大了,克莱默说,很难想象再扩大规模和增加雇佣人员的事务所是什么样子。弗洛姆告诉他:“啊哈,我们的计划是达到1 000名员工。”弗洛姆从来就不缺乏野心。
现在的世达律师事务所已经拥有了2 000多名员工,23间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办公室,事务所每年的收入已经超过了10亿美元,它成为了世界上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他的办公室,挂着他和乔治·布什、比尔·克林顿合影的照片,他现在住在曼哈顿上东城区一栋豪华住宅的休闲公寓里。在过去的30年中,如果你接管了一家福布斯500强的公司或者接管的是另外一家公司,或者你注定要成为大亨,那么,约瑟夫·弗洛姆就应该是你的律师,而世达就应该是你选择的律师事务所——如果不是,那么你最好再认真考虑一下。
2.
我相信你现在对我讲的这个故事将信将疑。一个富有才气的外来移民的孩子,他虽然克服了贫穷和绝望,但不可能在市区乏味的律师事务所找到一份工作,不可能只靠自己的才华和努力就挣大钱。这是一个从穷光蛋到富翁的故事,但是我们前面所有的故事都认为成功是不可能发生在穷光蛋身上的,无论是曲棍球运动员、软件行业的亿万富翁,还是特曼人,他们都不是这种人。成功人士不可能仅凭一己之力就获得成功,他们的成功离不开自身之外的很多因素。他们的成功总是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产生。
那么,正如我们前面对比尔·乔伊和克里斯·兰根所做的分析一样,现在我们也利用前面四章所学到的方法,来对约瑟夫·弗洛姆进行分析。人们很少说到乔·弗洛姆的智商、性情、雄心,虽然他在以上三个方面都很丰富;他的客户也没什么热情洋溢的评语,没人说他是一个天才;一路飙升的世达律师事务所也没什么缤纷多彩的故事。
我们将要讲述的,是来自纽约移民社会,一个名叫乔·弗洛姆的人取得成功的系列故事——我们将从一个学法律的学生,一对名为莫里斯·詹克洛和莫特·詹克洛的父子,一对叫做路易斯·鲍各尼特和瑞吉娜·鲍各尼特的夫妇那里听到这个故事——希望能从他们那里找到问题的答案。乔·弗洛姆的机遇是什么?我们知道,那些卓尔不群的人都受益于各方面的因素,那么,我们是否能抽丝剥茧地对乔·弗洛姆的生活环境进行分析,从而找到成就他一番事业的主要原因?
我们常常听别人讲一些从穷光蛋到富翁的故事,因为一个敢于挑战艰难困苦的孤胆英雄,必有他自身的魅力。与那些虚构的英雄故事相比,乔·弗洛姆生命中的真实故事更令人着迷,因为他生命中的所有事情看起来似乎都是不利条件——他是一个外衣制作工人家的穷孩子;身为犹太人的他,生活在一个犹太人受尽歧视的时代;他的成长历程令人觉得沮丧——要获得好的转机,似乎非常渺茫。乔·弗洛姆是一个卓尔不群的人,但他也许不是你想象当中的那种卓越者。在本章的后面部分,乔·弗洛姆的人生故事或许能给我们上几堂颇有教益的课,我们将从这些故事里面了解纽约城的法律世界,从而可以在不知道任何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推想这座城市最具实力律师的境况,他们的家庭背景、年龄和出身。
第一课 成为犹太人的意义
1。
亚历山大·比克尔是乔·弗洛姆在哈佛法学院读书时候的同班同学。像弗洛姆一样,比克尔是一位来自东欧的犹太移民的儿子,他住在布鲁克林。像弗洛姆一样,比克尔先是进了纽约的一所公立学校,随后在城市学院读书;像弗洛姆一样,在法学院读书的比克尔,是班里的“名角”。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癌症缩短了他的职业生涯,他很可能成为那一代人当中最好的宪法学学者。像弗洛姆和其他同班同学一样,比克尔也在1947年圣诞节期间的“应聘季节”来到曼哈顿,希望谋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