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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经济论文76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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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武:这中间有很多误区,甚至是误导。首先,我要强调,1950年代将私有财产和私有土地进行全面国有化的时候,我们对老百姓有这样的许诺:你把你的土地和财产都归公,但你今后的工作、生活、医疗、养老、教育等等都由国家包了。这是一种对称的交易。

那么,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中国公民是否得到很多福利呢?我们可以看看政府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福利上的开支。据财政部长谢旭人介绍,2007年在这三项上的总开支约6000亿元,相当于财政总开支的15%,为全年GDP的2。4%,分到13亿人身上,人均461元 (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年收入的3%)。而在国有经济比重并不高的美国,去年在同样三项上的开支约为15000亿美元,相当于联邦政府总开支的61%,为美国GDP的11。5%,分到3亿美国人身上,人均5000美元(相当于一个普通美国人年收入的六分之一)。

不管按绝对数字算,还是按相对水平,美国政府回馈给老百姓的医疗与社会保障都远高于中国,尽管美国是十足的市场经济。

许多人说,中国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所以没法跟美国以及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比。这种说法站不住脚。美国去年的财政税收占GDP的18%,而中国5。1万亿元财政收入占GDP的20%。所以,即使不算国企收入和国有资产增值,仅财政税收,中共政府的相对收入就高于美国,在民生上的开支没有理由低于美国。

这又回到了“后发劣势”的问题。财政预算的逻辑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有些地方应该多花,有些方面要少花?是不是该把更多的钱从行政开支以及其他浪费性开支中转移到老百姓的福利上,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投入?由于增长来得太容易,所以,我们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财政预算的制约和监督,在很多方面还付之阙如。公平与公正,只有在相配的权力制约机制下才可能得到保证。

李利明:你上面提到的这些与 《劳动合同法》有什么关系?

陈志武:把民生责任推回给民间自己以后,普通大众的生活安全靠什么呢?这就引出来一些问题,“后发劣势”就表现出了。本来,应该通过宪政改革强化国家对民生的责任,但这条路难度较大,所以,就有了新《劳动合同法》这条更容易走的捷径。

这部法律的初衷是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这当然非常好。但是,其中有很多条款是把政府没有尽到的社会保障责任推到企业身上。比如,在与一些参与起草《劳动合同法》的专家讨论中了解到,之所以规定任何人在一个雇用单位工作10年以上即为终身职员,是怕35岁或更年长的人如果被解雇就会再找不到工作,在没有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障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太多的人到中年后没工作,从而变成社会负担。所以,他们规定工作10年以上就不能再被解雇。另外还有,企业与员工签约两次以后就不能再解雇员工,所有劳动关系都必须有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无合同就自然认定雇员为终身雇员,如此等等,初衷都是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但是,这样做的实际效果有可能适得其反。第一,受害最大的是有技能的工人、中产阶层和大学毕业生,因为农民工流动性很大,10年对他们来说太久,两次签约可能已经正好,而那些真正水平高、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又不会在乎有没有铁饭碗,他们到哪里都有人要。对于那些受过大学教育但没有什么特殊技能的人,可能在工作时间快到10年前被解雇。第二,过去30年中国经济之所以增长这么快,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巨大的便宜劳动力供给,也因为劳动力市场变得越来越自由。而新的《劳动合同法》使中国劳动力市场的交易成本大大增加,将加快全球制造业向其他国家转移,从而导致中国核心竞争优势的丧失,对中国经济产生根本性的冲击。第三,很多用人单位在雇人方面会变得非常谨慎,能少雇人就少雇。所以,今后的整体就业水平会更难上升,特别是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影响会很大。

有一点值得一说,那就是,并非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的权益就必然受到随便侵犯。在美国,比如我所在的康州,一般的企业都没有劳动合同,雇佣关系是随意的(employmentatwill),也就是说,雇主在任何时候解雇人都可以。这听起来好像劳动者权益被随意侵犯,但实际情况正相反,因为解雇人是件很严肃的事,虽然你可以随意解雇员工,但你还得考虑到,如果你随便解雇人,其他的雇员是否会有安全感呢?事实上,在我所看到、了解到的美国企业里,没有随意解雇人的,反而是想尽办法把人留住,美国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就是这样一步步改进的。反倒是限制性过度的劳动法会阻碍整体就业机会的增长,让更多人没有工作。

我之所以举这个例子,就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后发劣势”的一种具体表现。由于配套制度改革的迟滞,到今天,虽然我们的财政税收占GDP比重比美国高,虽然我们有这么多国有资产和公有土地,但是却没有到位的社会保障、失业福利、医疗保障、教育福利,到最后就希望通过《劳动合同法》把一些责任推到用人单位身上。立法者可能没想到,转嫁的结果是把中国更多的就业机会往别的国家送。

何清涟:中共经济大厦的粉墙开始剥落 
—— ——从通胀率持续走高透析中国经济质量 
打印版 【 阿波罗新闻网2007…11…22讯】  
  
11月中旬,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在刚过去的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上涨6。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7。6%。



  但官方公布的数据比民众感受到的物价上涨幅度要低得多。近几个月以来,物价上涨成了中国民众的恶梦,对这场恶梦的注脚是近日相继在上海、重庆等城市发生的因抢购半价或8折食用油而导致的恶性踩踏事件。生活于上海与重庆这两个经济发达城市的居民对食品价格上涨尚如此敏感,其它中小城市的居民因物价上涨引起的恐慌感自然就更强烈。

  对这一轮物价上涨,中国境内外的感觉非常不同。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驻上海的王志浩(Stephen Green)甚至表示,食品价格上涨有助于将财富从城市转移至农村地区,而这正是中国政府的长期目标之一。但中国政府以及部分专家的感觉却并不乐观,担心即将面临通胀预期失控的局面。经济发达的广东省最近已决定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0%左右,以此安抚怨恨不已的低收入阶层。

  所谓“面临通胀预期失控”,意味着中国政府对此应对乏策,这正好暴露了喜好干预经济的中国政府缺乏眼光。因为这轮物价上涨是中国经济结构性变动的必然结果,近年来房地产价格节节攀升所产生的价格传导作用,早已酝酿着生活必需品涨价的因子。试想想,与房地产相关的上游产业与下游产业共有几十个,房地产价格已“一枝独秀”地上涨了好几年,与之相关的诸多产业的产品价格岂能原地踏步?三、四年前煤、电、油等能源与运输价格就已轮番上涨,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应是政府预料中事。如果说上述踩踏事件是中国“消费者通胀预期上升”的结果,那就只能说中国消费者获得的价格信息是不完全信息,这种“信息不完全供给”不仅导致他们对涨价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还导致他们对政府管制经济的能力处于不信任状态。而这种心态既是中国当局报喜不报忧的媒体控制策略所导致的,也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缺乏互信关系的表现――这是问题之一。

  问题之二是:“通胀预期上升”并非中国独有,但为什么在别的国家不会导致这类抢购事件,唯有在中国才会导致这种恶性事件?也就是说,在经过了30年号称“奇迹”的经济改革之后,中国民众对物价的承受力为什么还如此脆弱?

  惧怕物价上涨因而抢购生活必需品的场景,曾在80年代后期“物价闯关”时出现过,抢购风潮中,不仅冰箱、电视机,甚至连肥皂、白糖、食用盐都成了公众囤积的目标。风潮过后,中国逐渐进入物质丰裕时代,民众生活水准也相应提高。好长一段时期,一些囤积者手中用不完的肥皂、吃不完的白糖成了众多评论者嘲笑的对象,有人甚至预言:由于经济发展带来的收入提高,中国再也不会出现因担心物价上涨而囤积的现象。

  这个预言只对了一部分。所谓“对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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