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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5年第3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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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抛弃;在贪官盛行的腐败环境,没有被污染! 
  程如峰把包公墓志研究得越深,一旦回到现实的生活中,便越发感到一种深深的悲哀。他所以能接触到这些珍贵的东西,完全因为合钢二厂一个愚蠢的决定。要不是他们需要建个石灰窑,包公墓群必须搬迁,包公的墓志铭不可能重见天日,他和他的同事们,乃至当今还在心中惦记包公的人,永远也不可能这么具体、这么翔实、这么权威性地了解到一个真实的包拯! 
  包公墓的出土,极大地丰富了《宋史》和包氏家谱中所告诉我们的包公的故事,并对《宋史》和包氏家谱中出现的谬误,作了一次无可置疑的校正。 
  包公祖父包士通,被谱写成“包世忠”,这种谬误尚可理解,至少音还比较接近,但是包本是包公的次子,而家谱却当做包公之孙,包之子,把一代人变成了两代人,这就使整个包家世系增加了一代。 
  包公家事上的错误,就更是随处可见了:几乎所有可见到的包氏家谱上,包拯之妻均写作“李氏”。若非董氏墓志的出土,若非九百多年后的今天清理了包公和董氏合葬墓,曾一辈子与包公朝夕相处,且同舟共济、恩爱有加并给过包公最大帮助的贤内助——董氏,将沉冤九泉,无人知道。董氏和包公的两合墓志同时出土,透露出了一个《宋史》绝对没有、包氏家谱也不可能会有的非常重要的事实,这就是,包公有过三个女人:既有原配夫人“张氏”、续妻“董氏”,还有“媵孙氏”! 
  “媵”,可以理解为“陪送出嫁之人”,也可以解释为“身边的佣人”。墓志上刻得明明白白,包家的“香火”借以延续的“独根独苗”包,正是包公与这位“陪送出嫁之人”或压根就是“身边的佣人”生下的孩子! 
  “媵孙氏”在包家侍奉包公多年,因为怀上了包公的孩子,囿于她的这种身份,被包公遣回了娘家。这时包公已是五十九岁,先前由董氏生养的儿子包,好不容易长大成人,和名门之后崔氏结成夫妻,想不到婚后两年便染病身亡。包公六十大寿时,百官前来祝贺,宋仁宗也派人送来了礼物,但年届花甲的包公,膝下无子,难免有孤独之感,又怎么乐得起来呢?谁知就在这时,他的大媳妇崔氏抱出了一个活蹦乱跳、牙牙学语的孩子,告诉他:“这就是您的儿子啊!”包公不免惊诧,待问清情况,才知“媵孙氏”将孩子生了下来,还是个男孩。从不开笑脸的包公,不禁笑容满面,一旁的董氏也喜形于色。包公当即认下了孩子,还将孩儿取名为包。 
  墓志就此写得十分清楚,包公一生有过四个孩子:长子“,太常寺太祝,先公卒”,过早地夭折了;两个女儿,一个远嫁“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一个许配给了“国子监主簿文效”。包氏家族繁衍至今靠的全是包公的这个次子包! 
  这么说,包公不仅有妻有媵,惟一之子,还是包公临近花甲之年与媵所生。这事,居然发生在铁面无私“自是阎罗气象”的包公身上,不仅有损于“凛凛然如不可夺之节”的清官直臣包公的形象,更会导致包氏后裔对自身血统的怀疑。会不会有碍于此,才篡改历史,伪造家乘? 
  第八章包夫人的一大失误 
  董氏墓志铭被整理出来后,不仅让人们知道了包公生前那许多不入史志和家乘的故事,以下的一段文字,也引起了程如峰的注意: 
  初,孝肃薨,有素丑公之正者,甘辞致唁,因丐为之志,夫人谢曰: 
  “已委吴奎矣。”既而喟家人云:“彼之文不足,罔公而惑后世,不如却之之愈也!”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包拯去世后,董氏并没想到非要请吴奎为包拯写墓志,只是有人主动向她要求撰写墓志时,因这个人过去曾经公开批评过包拯,她才拿吴奎做挡箭牌,谎称吴奎已为包拯写了墓志。以致后来真的成为现实,被发掘出来的包公墓志铭确实是由吴奎所写。 
  是谁在包拯生前公开批评过包拯,又在包拯死后不久主动提出要为其撰写墓志铭呢? 
  程如峰对历史上撰写墓志的大体情况作了一番探究之后,他发现,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是十分森严的,像墓志铭这种盖棺论定的大事,更有着严格的要求。墓志的撰写者,都要比死者的社会地位高,至少,也应与其旗鼓相当。这是物色人选时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定,或是一种时尚。好像只有这样,对死者的评价才具权威性,更能提高死者的威望,给死者以安慰,给生者以激励。 
  撰写者还必须要有相当的写作水平和撰写墓志的特长与热情,再就是对死者要有不一般的了解,敢于对他作出“盖棺论定”。 
  除具有以上几个特点外,要闹清曾主动提出要为包公撰写墓志铭的人,首先应是“有素丑公之正者”,让董氏担心“彼之文不足,罔公而惑后世”者。 
  也就是说,此人曾经与包公有过矛盾,可能会在为他写墓志时不怀好意,以诋毁包公一世的英名。程如峰据多方史料推测,极有可能是大文豪欧阳修。 
  欧阳修学识渊博,文采横溢,当时就被文坛奉为泰斗。他与包拯的关系,在《包拯集》的全部文章中几乎寻不到一点蛛丝马迹。可是在欧阳修的著述里,包拯的名字却是屡见不鲜,对包拯有褒有贬,而且相当深刻,倒是研究包公不可多得的重要史料。 
  还是在“庆历新政”期间,参知政事范仲淹锐意改革,在审核大行政区长官转运使和提点刑狱的名单时,一笔勾销了庸碌无为的人,提拔了一批精明强干、年富力强的人。这些具有改革精神的新生力量一被委以重任,便雷厉风行大刀阔斧地整顿吏治,引起州县官员的恐惧与抵制。许多官员迅速地纠集在一起,给新政造成极大的阻力。这其中,一些人抓住江东转运使杨、提点刑狱王鼎和判官王绰三人大肆攻击,诬其为“江东三虎”,企图使刚刚实施的新政陷入难以招架的困境。在这场空前激烈的较量中,以王拱辰为首的御史台是倾向保守的。但正因为王拱辰的推荐,包拯此时才从远离京城的端州调进御史台,刚从地方进入中央。当时包拯对围绕“庆历新政”所展开的这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既不十分了解,又缺乏足够的经验,由于受到王拱辰的影响,曾先后两次出面向宋仁宗上章《请不用苛虐之人充监司》。文中虽没点名指出“江东三虎”,却历数了他听到的三人苛虐的“恶迹”,这就从客观上使得本就举步维艰的“庆历新政”雪上加霜。当时身为谏官又衷心拥戴“庆历新政”改革的欧阳修,对不明真相的包拯竟替御史台捉刀的这种做法十分反感,便拍案而起,要求御史台指出“苛虐者”的姓名,以利查处,否则笼统指责,以偏概全,乃是妄说。 
  这是欧阳修同包拯一次间接而又十分激烈的思想交锋。 
  从这一点看,包拯的才学、政治经验乃至治国的方略,较之于欧阳修确实稍逊一筹。 
  六年之后,皇三年,即公元一〇五一年,已当上谏官的包拯,知道当初在御史台的上章实属幼稚,严重地伤害了江东献身改革、立志新政的三位官员。包拯知错就改,为此,他又专门奏了一章《请录用杨等》,积极为“江东三虎”平反昭雪。包拯在给仁宗皇帝的奏章中,沉痛地写道:“顷岁以来,凡有才名之士,必遭险薄之辈假以他事中伤,殆乎屏弃,卒不得用,议者迄今痛惜之。” 
  由于杨等人惨痛的遭遇,使得在“庆历新政”时期冲锋陷阵的许多有为之士,普遍受到压制和迫害。这种社会现象引起了包拯的反省,也引起宋仁宗赵祯的警觉,包拯的这次上章被宋仁宗采纳,很快为杨等一批改革者官复原职。 
  这次上章,和发生在御史台的那两次上章,都在朝野产生不小的影响。从前后这两件事情上,欧阳修对包拯有了本质的认识,认为包拯到底是个堂堂正正的坦荡之人,光明磊落,就把包拯与许多同朝的御史区别开来。 
  又过了四年,到了至和二年,即公元一〇五五年,做了将近两年庐州知府的包拯,任期尚有一年,他正勤勤恳恳地为家乡的父老努力工作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落到了他的头上。原来,八年前,包拯在出任陕西转运使时,曾保举过凤翔盐税、柳州军事判官卢士安。因为朝廷信任包拯,荐举获准,卢士安得到了提拔,谁知卢士安犯了错误,受到了处分。按照北宋行政上的规定,举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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