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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在众人复杂的目光注视下扬长而去。 那次大闹会场,白蓝在大礼堂外面对我说:“路小路,你的政治生命彻底完
蛋了。”后来她又说,这不应该叫政治生命,应该叫职业前途。我对她说,我的 职业前途本来就是做工人,我该怎么混,自己心里清楚,不用你多嘴。她说:“你 这样下去可不行,这不是找死吗?”我不耐烦地说,我读过一本书,叫《红楼梦》, 里面有个叫袭人的,就这么啰嗦。她说:“你就嘴硬吧。”说完就走了。
那天我还去参加了工会的卡拉 OK 比赛。厂里本来安排在大会之后举行这么 一次比赛,后来大会闹成一锅粥,干部全都跑掉了,工会的人就很犹豫,打算取 消比赛,但工人师傅不答应。工人师傅说,今儿个真高兴,卡拉 OK 助兴。工会 的人说,不行啊,这是卡拉 OK 比赛啊,评委都跑光了还比个屁啊。工人问,评 委是谁。工会的人说,当然是干部啦。这下工人师傅都不干了,说:上班要被他 们管,唱他娘的卡拉 OK 也要他们管,简直狗屁,我们自己做评委。就有几个工 人自告奋勇跑到主席台上去打分,后面有人把电视机混音器 LCD 全都搬了出来。 当时我在楼下,望着白蓝的背影,心里很不是滋味,后来六根拽着我的袖子,拖 我上去唱卡拉 OK。
倒退十多年,我所生活的戴城,满大街都是唱卡拉 OK 的,不但家里有卡拉 OK,连饭馆、茶馆、澡堂里都有。那时候也不去包厢,包厢太贵,通常是在一 个大厅里,两块钱唱一首歌,对着电视机轮流嚎叫。后来我也成了个卡拉 OK 迷, 嚎叫谁不会啊?
那天在大礼堂,别人把我推上去比赛,我唱了一首《吻别》,又唱了一首《风 再起时》,下面的工人哗哗鼓掌,还有一些比较骚的师傅,拖着阿姨在人群中跳 交谊舞。两曲唱毕,评委亮分:9。99!工会的干部在一边直龇牙。我高举右手, 挥动,又抚着胸口做鞠躬告别状。电工诗人路小路从此就要阔别白班舞台,去糖 精车间上三班啦。比赛结束之后,我拿了个第二名。我还奇怪,9。99 怎么还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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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六根说有个小阿姨上台唱歌时,把裙子撩了撩,昂头挺胸撅屁股,评委师
傅们都看傻啦,给了她 10 分,只能委屈我做第二名了,没胸没屁股的,第二名 也该满足了。我想想也对,去拿奖品,第一名是电饭锅,第二名是热水瓶,我只 能提着个热水瓶走了。出门的时候,天都快黑了,一群上中班的师傅们又闯进礼 堂,对工会的人说:“不许收摊,我们还没唱呢。”工会的人都快昏过去了。据说 一直搞到半夜,工人一茬接一茬地进来唱,后来把那片的电闸拉了,才算结束。 这些场面我都没看见,我回家了。
那次闹过之后,我知道自己说话得罪了白蓝,想请她吃饭。那天是我生日, 她不知道。我摇了个电话去医务室,她说晚上有事,不能来。我独自在外面吃了 一碗面,加了一块排骨和两个荷包蛋,吃饱之后,无处可去,就骑着自行车到新 知新村去闲逛,那是秋天的夜晚,一些枯叶掉落在我头上,昼夜温差很大,我穿 着一件薄夹克衫有点顶不住。我把自行车锁了,坐在她家楼下的台阶上抽烟。
我想起自己已经二十周岁了,一事无成,坐在这里,不久之后就要去上三班 造糖精。这种生活不是我要过的,但我应该有什么样的生活,自己也不知道。我 只能说,混到哪里是哪里吧,人活在世界上,无非是走一步看一步。后来我看见 白蓝从那里过来,骑着自行车,边上还有一个男的。我没喊她,把香烟藏在身后, 以免闪光的烟头暴露我的行藏。她和那男的交谈了几句,相互道别,然后男的就 走了。她锁好自行车走进来,发现有个人坐那里,定睛一看是我,吓了一跳。
她说:“怎么你在这里?” 我说:“我等你。”
她想了想说:“好吧,你上来,我跟你说。” 我默不作声地跟她上楼,在拐弯的地方被一个破箱子磕中了膝盖,疼得要死,
但我还是默不作声,瘸着腿走了上去。进了房间,她拉亮电灯,关上门,然后她 说:“那个是我复习班的同学。”
我问她:“什么复习班?” 她说:“考研复习班。”然后她说,“不要到厂里去说。” 那天,我看到了她的考研资料,厚厚的一摞,我全都看不懂。我问她,什么
时候考试,她说是在一月,录取之后转档案,然后她就去读研究生。
“去哪里?”
“上海。或者北京。” 那时候我本来可以问她,为什么以前不告诉我这些。但我忘记质问了,我在
这种时候总是懵头懵脑,好像庄子梦里的蝴蝶,事后回忆起来,又觉得很羞惭。 用我妈的话说,卡车迎头开过来也不知道躲一下。我什么话都没说,拉开门往外 走,但她靠着门,不让我走。她歪过头问我:“还要再谈恋爱吗?”
我说:“谈啊,为什么不谈?但我现在想回家睡觉。”我再次去拉那扇门,这 次她没拦我。我下楼的时候觉得膝盖生疼,她以为我会像上次那样一溜烟窜下去, 但我其实是无声地走掉了。
时光倒退到九三年秋天,我在车间里玩我的电工刀。那把刀是红色的塑料刀 把,刀刃有十公分长,这刀是不开口的,后来我在钳工班的砂轮上把它打磨了一 下,这就成了一把可以杀人的利器。我还想镗出两根血槽,但师傅们不肯帮我镗, 说是会闯祸。这把刀陪我走过很多城市,揣在兜里,不算是管制刀具。天气潮湿 的时候它会生锈,但蘸上水在砖头上磨一下,它就会恢复往日的锋利。
那天我玩刀子,我用它练飞刀,我能把刀子抡圆了飞出去,也能把刀子缩在 袖子里从肋下飞出去,五米之内必中靶心。我右手练完练左手,站着练完躺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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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犀牛望月、凤凰展翅、小鬼拍门、老鹰捉鸡等等姿势。我很想找个活人来练
练,不是往他身上戳,而是像马戏团里一样,顶着个苹果,我一刀飞过去准能把 苹果劈开,要是伤了他半根头发,我甘愿抵命。但别人看到这种被打磨过的电工 刀就哆嗦,死活不肯让我试一下。后来我觉得无聊,把刀子收起来的时候,不小 心在自己虎口上划了一下,起初没觉得疼,几秒钟后,血一下子涌了出来,把整 只左手都染红了。伤口一跳一跳的剧痛。
我看着自己的手,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我能把电工刀玩得像马戏团一样, 但我竟然把自己的手割破了。我扔下刀子,掐住手腕并且高举左手,去医务室找 白蓝。一路上鲜血顺着胳膊淌到了腋窝里,路过的人都以为我是在振臂发飙,走 近一看才知道又发生惨案了。出了这种事故是很糗的,但我无所谓,我马上就要 去造糖精了。
我在医务室包扎时候,大肥婆在白蓝身后站着,非常讨厌。我看着白蓝把纱 布一层层缠绕在我手上,我问她,筋断了吗?她说没有,然后拿了一块毛巾替我 把胳膊上的血迹擦干净。大肥婆说:“流好多血啊,真可惜,去献血多好。”白蓝 就回过头去瞪着她。我说:“化工厂的人不能献血的,血里面全是毒。”
白蓝对我说:“想自杀?”我说:“不是。不小心的。”她说:“这样子就像个 亡命之徒了?”我说也不是,都不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博尔赫斯说,记忆总是固守着某一个点。我记忆中的二十岁,亡命之徒就是 那个被固守的点。越是如此,它就越缺乏真实感,真正需要去亡命的时代早就过 去了,我连献血都没人要,嫌脏。我在一个不必亡命的时代里既不会杀人也不会 被杀,我会被送去造糖精,犯了错会被扣工资,如此而已。在这种时代我可以把 自己杀掉,无论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我不会为了糖精和工资而自杀,也不会 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