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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菊真的恼了,她一把抓住老王的手,拖到里屋门口,叫他往里面瞧。里屋有两张床,靠墙的是我的,还有一张吊在半空——其实就是在屋里做了一个小阁楼,小菊就睡在上面。老王很马虎地瞟了一眼,说,这能说明你不是他什么人吗?小菊说,怎不能说明?晚上睡觉我都把楼梯抽上去了的!老王说,抽上去了也可以再放下来嘛,赵老板,你说是不是?老王冲着我,一脸笑得稀烂。我不在意地嘿嘿一笑。我都要死的人了,还有什么好在意的呢?再说这种事,我从来没在意过。小菊气不过,头一扭就进里屋去了。
吃饭的时候,小菊还吹着嘴。我说,小菊,还生气呵,我是讲起耍的,老王也是讲起耍的。小菊说,我晓得是讲起耍的,可这不是好耍的事。这乡妹子,我要死了她都不当回事,讲她几句好耍的话,她倒认起真来了。我真会把店子留给你么?不会的,留给你就是害了你了。到时讨债的人只怕会扯烂你的衣服。
晚上九点半,打烊关门之后,我在里屋看电视,小菊在后面厕所里洗澡。你想象不到,我赵某人会堕落到这步田地,连个热水器都没有,洗澡要在炉子上烧水,再提到那个只容一个人蹲的厕所,一瓢一瓢往身上浇。我把电视声音调到很小,这样我就能听到水浇到小菊身上的声音。通过那声音,我可以看到小菊的动作。她弯曲着短而粗的胳膊,挺着厚实的胸脯,水沿着她的身体窸窸窣窣往下流。水声没有了,小菊在擦她结结实实像一根大藕似的身体,不一会,她就穿着新买的便宜棉睡衣出来了。她浑身冒着热气,像一只刚出笼的馒头,新鲜而喧软,让人想咬一口。小菊说,老板你不洗吗?我给你提水去。我摇摇头。小菊嘟哝着,你比我们乡下人还不讲卫生。我一笑,说,是不是嫌弃我了?小菊说,你是老板,我敢嫌弃你么?我抽动一下鼻子说,你呀,来了个把月了,还洗不掉一身的土腥气!小菊不高兴了,沿着小楼梯爬到小阁楼上去了,说,我晓得老板嫌我了。我说,傻瓜,我喜欢土腥气呢,它比古龙香水还好闻呢!小菊说,你不要拿我开心呵。我懒得跟这乡妹子解释,她不懂,她不晓得她身上的味道保护了她。
小菊要睡觉了,费力地将楼梯抽了上去。其实,这楼梯是聋子的耳朵配相的,防得了君子防不了小人。我只要站到凳子上,一伸手,就可将它拉下来。我尖起耳朵,听见小菊缩进了被窝,不一会还打起了鼾。
我生气了,我大声说,小菊你真是没心没肺啊,老板要死了你还睡得这么香,话都不肯跟我多讲几句!我以为她睡着了,可是她一翻身,把一张脸挪到阁楼门口,冲我一笑,我妈也这样说我呢,说我没心没肺,活着不累!我问,你真的不怕我死吗?我死了你还要另找工作啊!小菊不回答,却反问道,老板,听说你过去很有钱?我很不自在,也很不高兴,我板起脸说,过去有钱又怎样?小菊说,幸亏你现在没钱了,要不我会怕你的!我有点奇怪,有钱就让你害怕?为什么?小菊想了想说,不知道,反正有钱人的样子都让人害怕。我们村里就有一个,修的三屋楼房,喂着大狼狗,我是连门都不去串的。我告诫道,小菊,我跟你说啊,以后不许你打听我过去的事,也不许你听别人说我,否则的话,哼。小菊问,否则的话如何呵?我说,当心我炒你的鱿鱼!小菊咯咯咯地笑了,你不是正月初八要死么?还炒什么鱿鱼呵,不炒我也得走了!我腾地站了起来,气愤地指着她,我都要死的人了,你居然还笑!你幸灾乐祸是不是?小菊仍然笑,说,我当然笑呵,我晓得老板是讲起耍的,当不得真的。我说,我这样子,像讲起耍的么?小菊说,像。
我在屋里团团转,想找一个说服她的理由。我找到了一把刀子,我把左手食指按在桌沿上,我说,我若是讲起耍的,我就把它切掉!小菊说,你不敢切的,你怕疼。我说,谁怕疼了?小菊真没心没肺,说那你切啊!我鼓起眼睛说,我不是讲起耍的,我用不着切啊!小菊哼了一声,鬼话!然后就不说话了,一脸的不相信。我没有办法,只好熄灯上了床。我心有不甘,从被窝里伸出头来,大声道,是不是讲起耍的,小菊你等着瞧吧,这一回,我赵业一定取信于民!
二
有些主意是过不得夜的,太阳一出来就变了。所以第二天一早,我特意出门朝天上看了看。太阳包在一团抹布似的云彩里,约隐约现,但我心里的主意非常明确。我还是打算去死,正月初八。我把这个日子记牢了。
既然决心已定,就有一些事情要处理,至少要打几个电话吧。我交待了小菊几句,就到街上去了。店子里有电话,但我不想让小菊听见。我先去摊子上买了一张IC卡,卖卡的姨妈说,赵老板,你买什么卡呵,你没手机吗?我笑笑说,姨妈,我要死了。她并不是我姨妈,姨妈是莲城人对中年妇女的统称。姨妈不明白,我的死与买电话卡有什么关系,眼睛像两粒卫生球一样瞪着我。我没兴趣解释,转身走掉了。我手机已经欠费了,打长途用手机也划不来,再说怕有的人不接我的电话——过去是别人怕我不接电话,现在却调了个,凭这一点,我也该死掉算了。
我向着十字街头走,去找电话亭。天气虽然不错,腊月间的风却仍然很冷。寒意水一样在身体里流淌,四肢冰冷发僵。我习惯穿得少。我从不喜欢臃肿的羽绒服,那是一种抹杀人身份的服饰,所有的人穿上它都成了一个样子。我只穿一件开领毛衣,系一条红色领带,外套纯白色西服。这是我的招牌打扮,莲城人远远地看见,不需要看清眉目,就晓得是哪个来了。我对穿着向来讲究,我有我的档次。西服虽然有点脏了,还不至于影响我的气质吧。所谓虎死不倒威,何况我还没死呢。
风把我的鼻涕吹出来了,我掏出手帕把它揩掉,然后将手帕迭整齐,优雅地塞进口袋里。不知有人看见否,我觉得自己的举止挺绅士的。我喜欢这种老套的派头,我不否认,现在我确实很怀旧。我到了街口,在一株一抱粗的法国梧桐旁,找到了电话,站到了那块黄色的有机玻璃雨罩下。行人很多,有很多的眼睛看我。我拿出了电话卡,但没有往电话里插,我犹豫了一秒钟,迅速地将它收了起来。我走开几步,与电话亭保持一定距离。这地方太打眼了,我不想让莲城人民有更多的联想。
我装出与电话无关的神情,四下环顾。往右前方不远,就是电信大楼。十四年前,我就是从那幢大楼里出来,成了莲城第一个拥有大哥大的人。购机款加上吉祥号码拍卖费,花了两万多元。900008;这就是当年我的大哥大号码,当时我就是站在这个街口,举着那块黑色的大砖头,给我所有的亲戚朋友打电话。记者拍下了我,我手持大哥大气宇轩昂的光辉形象出现在《莲城晚报》上。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成为了莲城的新闻人物。没有人会想到,十四年后,每个月交百把块手机费都会成为我一件烦心的事。
我不能在这傻站了,好多的眼珠子粘到了我的西服上,我如果将它们摘下来,可能会装满一口袋。莲城人对我还是这样好奇。我挺了挺身子,矜持地闲逛着。走到一丛夹竹桃前,趁人不注意,我一拐,进了街心花园。在一个角落的一棵樟树下,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僻静的电话亭。我插卡,掏出小小的电话记录本,不经意地,就翻到了一个号码。这号码是去年我拐弯抹角地通过各种关系查到的,还一直没有用过。它是我的原配家里的号码,我多久没有跟她说过话了?十九年,还是二十年?不太确切。但事到如今,我想跟她说几句了。
我开始拨号,电话键冰得我的手指发疼。我一一地戳了那六个数字。话筒里传来清晰的呼叫音。我的喉咙发紧,很久没人接,我听到电话铃在那幢乡下的木屋里持续不断地响着,显得十分的遥远。但突然,呼叫音中断了,咔嗒一声,话筒被人抓起,有人问,哪个?我听清了,是她,我的前妻,不,我的前前妻,我的第一个妻子,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原配。她的声音有点沙哑,跟我一样,她也老了。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