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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译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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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前为缓行,驰骋为急行。合在一起的意思是或缓或急。广骛(wù,务):《汉书音义》:“直骋为驰,乱驰曰骛”。意思是左右东西,随意驰骋,叫做骛。广有远大意。广骛为大范围内的驰骛。不外:不外于礼,即不超越礼之外。全句的意思是举手投足、随意所之,无论怎样做都不会失礼。(12)宫庭:《索隐》释为“守正不远行”,就是守宫庭;《正义》以为“宫庭,听朝处”。“常守礼义,若宫庭焉”。是以礼义喻宫庭,均不妥。古代建筑,“前朝后市,左祖右社”,宫庭居中;天文以紫宫喻宫庭,又称中宫。《索隐》引《元包命》说:“紫之言此也,宫之言中也”。所以,宫庭就是中的意思,常守宫庭就是常居中道,不偏不倚。(13)人域:人活动的区域,就是人道或礼的范围。全句是说严格以礼义的范畴作为活动的范畴,绝不超越。(14)外是:意思是行动超出礼义的 范围。(15)于是:于以上两者(士君子和民)。中焉:在以上两者的正中间,既不同于士君子那样严守礼的规范,而是能随事变通;也不同于民那样不守礼法,虽加变通而不失于礼。(16)房皇:房,《集韵》、《正韵》均读如傍,房皇即傍徨(同徬徨),徘徊还复的意思。周浃:《荀子·礼论》为周挟。杨倞释说“挟读为浃,匝也”。又释全句说:“言于是礼之中,徘徊周匝,委曲皆得其次序而不乱”。(17)厚:《荀子·礼论》杨倞释为厚重。指道德深厚。 
乐书第二
  刘洪涛 译注
  【说明】
  什么是乐?《正义》认为“天有日月星辰,地有山陵河海,岁有万物成熟,……咸谓之乐”。意思是,凡自然界中事物的一切差异与活谐,通通叫做乐。这与前篇礼的定义一样,是后世儒者故弄玄虚,非司马迁书的本意。司马迁所说的乐与如今所说的音乐之乐大致是相通的,它包括歌、舞和有关的器具(乐器和舞具)三部分;还认为乐是由于客观事物被人感知以后产生的,这也是正确的。但也有所不同,首先,他把乐与音、声做了严格区分,认为心感于物而动,产生声;声与声相感应,发生有规律的变化,叫做音;人因音而生欢乐,甚至翩翩而舞,都叫做乐。所以他说:“乐(yuè,去声月)者,乐(lè,去声勒)也”。就是说,只有使人欢乐的音乐才是司马迁所说的乐(yuè)。而且,这种欢乐不是人情的自然流露,而是受着一定意识形态的制约,符合这种意识形态的,虽无可乐(lè)也是乐(yuè),否则,纵能使内心喜乐也不是乐(yuè)。因此又说:“乐者,所以导乐(lè)也”,是指导人心欢乐的一种规范。在“魏文侯”章中,把令人昏昏欲睡、毫无乐趣的古乐称为德音,认为是典型的乐,而令人乐不知疲的郑、卫、齐、宋等国的音乐只说是“溺音”,(即今所谓靡靡之音),就是这个缘故。
  司马迁之前对乐的认识并不是统一的。《吕乐春秋》就说,道生万物,万物凡有形体者满足和、适两个条件就能发声,有声就能成乐,意识形态的条件被完全排除了,把乐分成大乐、侈乐、古乐等名目,认为“亡国戮民非无乐(yuè)也,其乐(yuè)不乐(lè)”。这与乐书说的“乐者,乐也”的定义截然不同。
  《史记·乐书》分作四个部分,前七个自然段(划分自然段的标准是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中凡另起行者为一段,惟回答部分,一问一答为一段)是司马迁的总论;8-49段是详论,与《礼记·乐记》中的文字大体相同;50-55段是褚先生的评论误入正文者;56段“太史公曰”以后的文字是结尾,为司马迁的评论。第二部分是全篇重点。《礼记·乐记》孔颖达的序文说,古乐书在周末时散失了,汉武帝时,河间献王刘德与 诸儒生采集周官及诸子书中有关乐事者,撰成《乐记》24卷,到汉成帝时刘向校书得23卷,且与流传者有所不同。《礼记》截取其中11卷合为一篇,名《乐记》,其余12卷渐次失传,只有卷名保留在刘向《别录》之中。《礼记·乐记》郑玄序所列篇目与《别录》相同,显系录自《别录》,而《礼记·乐记》中的篇目次第又与郑序不同。按《正义》所说,《礼记·乐记》是公孙尼子所撰,《史记》缺《乐书》篇,褚先生取公孙尼子文而升降颠倒其篇次以补之。以《乐书》与今传十三经本《礼记·乐记》比较,除篇次不同外,相异处尚有171字,部分是语词、虚字有繁简,其余多半是古今字之不同,仅此即可知《乐书》所据本比《礼记·乐记》更为古远。再以《礼记·乐记》中的内容与郑序中的篇目名对照,推想《别录》见到的《乐记》,即刘德及诸儒生所撰的《乐记》的情况,以与《乐书》相比较,二者的不同见下表:
  由表可见,《乐书》与《乐记》的不同:一是《乐书》把《乐记》的第(七)章提到(五)、(六)章之前,使与第(四)章并列;二是把第(十)章提到第(八)章之前,使与(五)、(六)章合为一段,另使(八)、(九)、(十一)章合为一段;三是把第(六)章中的第⑤段归入第(四)章;四是将第(四)章的第④段作为过渡语放在(七)、(五)两章之间,从表中“内容”和“备注”两栏不难看出,这样处理比《别录》中的《乐记》更为合理,说明《乐书》的作者比编订《礼记》的河间献王和众儒生们高明得多,更非后世那些奉儒经为圭臬的学者所能及。因此,说《史记·乐书》是褚先生所补,难以令人置信。
  说《乐书》的第三部分是褚先生所补,是由于褚先生补书有几个明鲜特征。首先是见识粗鄙,与司马迁语绝不相类。如第50自然段说天人相通、善恶有报等,迂腐之极,51段说舜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纣为北鄙之音而亡国,是由于南方主夏,是“生长之音”;北是败北的意思等,因文字而加敷会,无论《乐书》或《乐记》都无如此荒唐之言,第52段又讲了卫灵公于濮水之上得师延遗作的怪诞故事,虽有所本,必非司马迁所屑于言。其次是语言粗鄙,多有词不达意者,而且他有句口头禅,动辄“岂不伟哉”,“何其弘也”之类。所以,褚先生的大作,一般是不难判断的。
  【译文】
  太史公说:“我每读《尚书·虞书》,读到君臣互相告诫、劳勉,天下由此得到一些安宁,而股肱之臣不良,就万事毁坏,不能成功,常常被感动得涕泪交流。周成王作《颂》,推原自身所受的惩创,为家中所遭遇的祸难而悲痛,怎可说不是战战惊惊,善守善终呢?在上位的君子若不为简约的政治,就会修治功德,自强不息,否则自满自足,就会废弃礼仪。逸能不忘当初的劳苦,安能想到创始时的艰难,处身于安乐之中而歌颂勤苦,不是有大道德的人有谁能够这样!《书传》说“治定功成,礼乐乃兴”。天下治民的政策推行得愈是深入人心,愈接近于德化的境界,人的喜乐(lè,去声,勒)就愈益不同。满而不损就会外溢,盈不扶持就会倾倒。大凡作乐(yuè,月)的原因,是为了节制欢乐。使君子以谦虚退让为礼,以自损自减为乐(lè,去声,勒),乐(yuè,月)的作用就在于此啊。由于地域不同,性情习俗也不相同,所以要博采风俗,与声律相谐调,以此补充治道的缺陷,移易风化,帮助政教的推行。天子亲临明堂观乐(yuè,月),而众百姓能受乐的感化而洗荡、涤除人性中的邪恶和污秽,采取健康、饱满的人性,以整饬其性情。所以说习正派、文雅的诵歌则民风正,激烈呼号的音声兴起则士心振奋,郑、卫的歌曲使人心生邪念。等到乐(yuè,月)与情性调谐和合,鸟兽尽受感动,何况怀五常之性,含好恶(wù,误)之心的人?受乐(yuè,月)的感染更是自然之势了。
  治国的方法有缺陷,而使郑国的音乐兴起,分封和世袭的君王,显名望于相邻州地,却争以郑音相高。自从孔子不能与齐国的女优人并容于鲁国,虽然他退出鲁国政界,整理雅正的音乐以诱导世人,作《五章》的歌曲以讥刺时事,犹不能感化世人。日复一日,迟迟延续到战国时期,诸侯封君仍流连沉湎,遂至往而不能复返,终至于身死家亡,国土被秦兼并。
  秦二世更加喜好以音声为娱乐。丞相李斯谏说道:“放弃《诗》《书》所载道理,极力肆意于音声和女色,是引起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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