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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然无益。我想的是那个女孩。我的肉体已经忘了和她结合时所感到的罪恶和飞逝的欢乐,但是我的心灵并没有忘记她的脸,也无法叫自己感觉这个记忆是卑劣的,反之,那张脸庞却好像闪耀着创造的无上喜悦。
在困惑中,我觉得那个可怜、脏污、不知耻,向其他人出卖自己(谁知道有多么的频繁)的生物,那个夏娃的女儿,和她所有的姐妹一样虚弱,经常以她的灵肉与人交易,却也是灿丽而神奇的。我的知识告诉我,她是罪恶的诱因;我的感官却又认知她是各种优雅的象征。将我的感觉形诸言词是很困难的,我只能写着,我仍陷在罪恶的陷阱中,竟然渴望她在任何一刻出现,不管是在茅屋的转角或是在谷仓的暗处,都诱惑我期盼我所想望的突然显现。但是我不能写出事实,或者该说,我试着在事实上面覆盖一层薄纱,以减弱它的力量和清晰。因为事实是我“看见”那个女孩。当一只昏眩的麻雀飞上光秃秃的树上寻求庇护时,我就在轻颤的树梗间看见了她;我在走出谷仓的小牝牛眼底看到了她;我在经过我前方小路的羊群咩咩叫声中听到了她。就好像天地万物都对我说着她。我渴望再见到她,是的,但是我也预备接受再也见不到她,和她躺在一起的事实。即使她永远与我相隔遥远,我却愿保有那天早晨充满在我心中的喜悦,并感觉她一直就在我的附近。那就好像——正如整个世界就像上帝亲手所写成的一本书,书里每件事物都对我们说着创造者的无限慈爱,每样生物都是生命和死亡的描述及镜子,最卑微的玫瑰变成了尘世进展的装饰——换言之,万事万物都蕴含着我曾在厨房的阴影中惊鸿一瞥的那张脸。我怀着这些幻想,因为我告诉自己(其实也称不上“告诉”,那时我的种种思绪根本无法化为言词),如果整个世界注定对我说着造物者的力量、慈爱和智慧,如果那个早晨整个世界对我说着那个女孩,她(虽然是个罪人)是创造典籍中的一章,是宇宙赞美诗中的一篇——我告诉自己(现在我说得出口了),如果真是如此,那只可能是神灵伟大设计的一部分,排列成七弦琴般,共鸣与和谐的奇迹。我就像喝醉了酒似的,在我所看到的东西中设想她的存在,在想象中得到喜悦与满足。
然而我又感到有点忧愁,虽然我为许多幻影的存在而快乐,却也为某种缺憾而痛苦。我很难解释这种神秘的矛盾,由此可见人类的心灵是脆弱的,从未直直顺着神圣的道路前行。这些道路以完美的演绎法构筑这个世界,但是在孤立而不连贯的设计中,我们却经常被魔鬼欺骗。那天早晨,使我那么心醉神驰的,会是魔鬼的欺瞒吗?而今我想必然是的,因为当时我只是个见习僧,但是我却认为那在我心中骚荡的人类情感本身并不坏,只是与我的状态有关。那是一种使男人趋向女人的感情,正如异教的使徒所要的,男女便结为一对对的夫妻,一起生下新的人类,并且从年轻到老彼此依存救助。只不过使徒们这么说是为了那些为欲望寻求补偿,以及不希望被烧死的人。然而,相形之下,贞节的状况才是最好的,而那正是我献身为僧的条件。因此我那天早晨的感受是邪恶的,但对别人而言或许是美好、最甜美的事。现在我了解我的苦恼并不是由于思想的堕落——这些思想本身是甜蜜的——而是由于我的思想和我所立下的誓言之间的鸿沟。所以我所怀有的情绪在某种情况下是好的,在另一种情况下却是坏的。我的错误在于想要使自然的欲望和理性的指令调和。现在我知道我的痛苦是来自理智和感官的冲突,理智的喜好以意志为规则,感宫的欲望则以人类的热情为条件。事实上,正如阿奎纳所言,感官欲望的行动之所以被称为激情,是因为它们牵涉到身体的变化。而我的欲求引起全身的震动,使我有种想要狂喊出声,在地上翻滚的冲动。
阿奎纳又说,激情本身并不是邪恶的,但是它们一定要受理性的意志引导。但那天早晨我的理智却软弱乏力,被狂暴的欲望所凌驾,认为善恶不过是征服的条件,而不是已知的实体。为了为我当时不负责任的鲁莽辩解,我会说那时我无疑是陷在“爱”中,因为我身体的重担确是自然的爱。我受到这种热情的诱惑,领悟了阿奎纳的话。
他说:“爱比知识更能令我们体认事物。”事实上,现在那女孩的形象反而比前一夜更分明了,而我了解她,因为透过她我了解自己,而由我自己我又体会了她的感觉。而今我不禁想着当时所感受的究竟是一种友爱,只想着并爱着对方的好,或是情欲的爱,只想着自己的好及使它完整的需求。我相信那一夜的爱是情欲的,因为我希望从那女孩身上得到我从未拥有过的。然而那天早晨我对那女孩却一无所求,而且我只想着她的好,希望她被拯救出来,不再为了一点食物而出卖自己,希望她快乐。我也不想再对她要求什么,只是想着她,在羊群、小牛、枝桠,在修道院所浸浴的宁谧光线中看见她。
现在我知道美好是爱的肇因,而什么是美好的则由知识来界定,你所爱的必然是过去你已得知那是美好的。然而我所获知的却是那女孩固然合于情欲的渴求,却与理性的意志相悖。但是我沉溺在种种冲突的情感中,因为我所感觉的就像是学者们所描述的最神圣的爱,使我产生了一种情侣们所有的心醉神驰(由于神秘的启发,不管那女孩是谁,我知道她所要的和我自己想要的是一样的东西),我对她感到嫉妒,但并不是恶意的,像保罗在《科林斯书》中所谴责的,而是迪昂尼休斯在《神圣之名》中所言;上帝对所有创造物所感觉的大爱,也被称为嫉妒(我爱那女孩正因为她是存在的,我为她的存在感到高兴,而非嫉妒)。那是一种友爱的嫉妒,激发我们反抗对我们所爱者的一切伤害(那一刻我只梦想能使那女孩解脱出来,那个人正在买她的肉体,以他无耻的情欲沾污她的肉体)。
现在我知道,正如学者们所言,过度的爱会使爱人受到伤害。我的爱便是过度的。我已试着解释我当时的感受,而没有为我的感觉辩解。我所说的是我年轻时罪恶的热情,那是不好的,但我必须说当时我却觉得那是最美好的。希望这能指引任何可能坠入诱惑之网的人。今天,我已老迈,知道千百种避开这种诱惑的方法。我该为这些方法感到自豪吗?虽然我能免除魔鬼的诱惑,对其他的诱惑却不一定抗拒得了。我不免自问,现在我所做的事,是不是对尘世的回忆激情屈服,愚蠢地尝试逃避时间的流逝和死亡。
然后,我又似乎凭借了神奇的本能,拯救了自己。那女孩在环绕我四周的大自然及人类的工程中出现。感谢我心灵快乐的直觉,我在思索着那些工程的冥想中放松了自己。我观察着放牛童把牛牵出了畜舍,养猪人提着食物去喂猪,牧羊人叫唤牧羊犬赶羊,农夫扛着麦和谷走进磨坊,又扛着一袋一袋的好食物出来。
在自然的沉思中我迷失了自己,试着忘掉我的思绪,注视那些单纯的事物,在眼前的一片景色中,愉悦地忘了自己。
没有被人类错误智慧碰触过的自然景象是多么美丽呀!
我看见小羔羊——这名字仿佛正代表着纯洁和善良。事实上,小羊“agnus”这个字,正是源自这种动物的属性——认知“agnoscit”。它认得出它的母亲,即使有一大群羊在一起,也听得出母亲的声音,而母羊也可以从一群一模一样的小羊中认出它的孩子,哺育它。很久以前,羊被用来当做祭祀的牲礼。冬天来临时,在草场蒙上严霜前,羊总是贪婪地觅寻青草,饱吃不厌。看守羊群的牧羊犬是最出色的动物,非常聪明,认得出它的主人,受过训练后可以在林中猎捕野兽,保护羊群免于受野狼侵袭,它也会看顾主人的房子和小孩,有时它甚至为了尽职而牺牲生命。
加拉曼国王被敌人俘虏入狱之后,被一群狗救出,并奋勇抵抗敌军,带他回到家乡;杰森·李瑟的狗,在主人去世之后说什么也不肯吃东西,最后终于饿死;利西马诸斯王的狗在主人火葬之时,扑入了火场,随国王而死。狗受了伤时,只要用舌头舔甜伤口,就可使伤处痊愈,小狗的舌头更可治疗内伤。它可以将已经吃下的食物再吐出来咀嚼,以一餐权充两餐。它的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