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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3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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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出来了,这是于百家的观点,有时难免要用他的观点。左手又举起来:“如果被当场抓获,他们会问你事情的详细经过,会打伤你的器官,把你折磨得死去活来。”右手举起来:“做什么都得付出代价,我爸不是挺过来了吗?于百家不是挺过来了吗?”左手:“可是,他们已经没前途了。你现在回去还来得及,还有光明的前途,没准将来还可以当动物园的领导,还可能评上先进。”右手:“凭什么说一做这事就没前途,万一张闹同意呢?难道她就不是人吗?于百家说了,凡是女人都爱面子,只要把事情干成,她就认命,就会做你的老婆。不信你看看那些烂仔头,哪一个的老婆不如花似玉,哪一个的老婆不是这么弄到手的?”左手:“你千万别上当!于百家是说着玩的,你千万别当真!要是他真那么想,干吗还怕那三个公章?”右手:“我实在熬不住了,就像敬东那样熬不住,谁叫她长得比仙女还漂亮呢?不是我坏,是她太好看了。”左手:“别、别、别,广贤,你爸不是教过你万一熬不住就自己解决吗?你为什么不自己解决?哪怕是一边想着她一边自己解决,也总比你去送死强!不信,你扭开旁边的水笼头,用冷水冲冲脑袋。”
  这时我才发现旁边真的有个水笼头,平时我根本就没把它放在眼里。我扭开它,让水哗哗地冲刷头皮,全身连续打了几个冷颤。好险呀,还差十米我就走到了省文化大院门口。我比上次多走了三百多米,要是没有这一顿冷水,也许我就控制不住了,我就不是我了。我从水笼头下站起来,用力抹了抹头上的卷发,回头走去。
  几天之后,我收到了于百家的来信。他在信上说如果真要去开张闹的窗户,最好闭上眼睛,因为闭上眼睛之后,耳朵就会竖起来,会特别敏感,就不会发出任何声音。但是到了信的结尾,他却板起脸劝我千万别去干那种蠢事,这只不过是一个玩笑,前次说的也算不得数,只是一时的狂言乱语。他说如果我听劝就是他的好兄弟,如果不听劝等到某一天我被押赴刑场,他绝对不会去看我半眼。我惊出一身细汗,暗自庆幸没把他的狂言乱语当作最高指示,要是我真按他说的去做,也许我早已像兰兰那样被关进笼子了。
  又过了二十天,月亮从窗口照进来,白生生的一片,像女人压扁了的身体摊在我床上。我这个傻B、癫仔、蠢货又管不住自己的腿脚,从床上爬起来,去了红星巷,进了文化大院,直接来到张闹的宿舍前。那晚,我的脑子好像已经睡着了,没对我的腿脚提出半点批评,或许已经提出了,只是声音太微弱,盖不过身体的冲动。我掏出一块黑布蒙住眼睛,开始用手指去感受窗户。我把手指抠进窗缝,轻轻地拉,窗门很配合,没发出一点声音就打开了。我伸手去摸靠门边的窗条,摸到了,轻轻地抽,窗条也像是自己人,没反抗就滑了出来。这时我拿掉黑布,把头伸进去,扭开门锁,门锁非常理解,一点也没吵闹。我轻轻地推门,那门就像内奸,无声地闪开一条缝欢迎我。进入张闹的宿舍,我没有遇到半点阻力,那些窗呀锁呀门呀好像商量好了似的,合伙起来收拾我,竟然没给熟睡中的张闹一点暗示。如果当时我不照于百家信上说的蒙上眼睛,说不定就会弄出响声,张闹就会惊醒,我就会逃跑,后面的事就不会发生……
  我屏住呼吸,盯着窗前的床。床上铺满月光,可以看清张闹长长的眼睫毛、直挺的鼻梁、小巧的嘴巴、雪白的脖子。天哪!她竟然穿着那件我买的蓝色连衣裙。这说明她并不恨我,说明我还有跟她发展下去的大好机会,难道她的生气是假的?我顿时傻了,像老鼠掉进了锑桶,抓哪里哪里都没把把,急得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爬出去。我后退两步,嘭地撞翻一张椅子。张闹忽地打坐起来,惊叫:“谁?”,紧接着就喊:“救命!”她的喊声逼得我没有退路,只好扑上去捂住她的嘴。她撕我、推我,嘴里不时漏出“救命”的嚎叫。我说:“张姐,张姐,我是广贤,我只想看看你,没别的意思,求你别叫了。”她反而叫得更大声,我不得不把她的嘴巴捂得更紧。讨厌的是她不光嘴巴呜呜地叫唤,身体还滚来滚去,双腿把床板打得叭叭响。为了让她安静,我动用了全身的重量,让我的腿压住她的腿,让我的胸膛压住她的胸膛,用我的双手压住她的嘴巴。这样,她的动作幅度稍微小了一些,但是走廊上已经传来密集的脚步声,我明知道末日就要到了却毫无办法。有那么一刹那,我想放开她,从窗口跳下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想法的产生和遗忘是同时进行的,竟然没有多停留哪怕万分之一秒钟,好像我的手捂住的是一个炸弹,只要一松开就会没命。当时我最关心的是不让她发出声音,别的任何想法都被推后,因此我又一次失去了对命运的选择。  
  屋门乓地一声被人踹开,电灯嗒地一声闪亮,几个男演员扭起我的双臂,毫不吝啬地把拳头、脚尖、膝盖、胳膊肘送到我的屁股、胸口、脑袋、鼻子、眼睛、脊背等地方。我的双臂被他们扭得嘎嘎响,好像要扭断了。开始,我这个傻B还尽量理解他们,觉得他们就应该这样保护张闹。张闹就像是他们头顶的一株葡萄,平时他们连酸的都吃不上,现在怎么能容忍一个小毛孩把葡萄连根拔起。但是慢慢地,我发觉他们并不理解我,他们的手越来越重,我身体迎接的再也不是肉体,而是一些硬物,好像是凳子、皮带和砖头。他们把我的嘴角砸破了还没有停止,把我的腿打瘸了,还在往上面扔凳子……我的胸口一阵麻,我的头皮一阵麻,我的大腿一阵麻,最后我什么也不知道了,倒下去的瞬间,我仿佛听到张闹的哭声。我又没伤她半根毫毛,她怎么哭得比挨了强奸还要伤心?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看守所里,就是北郊的路塘看守所。我的身上到处都是紧的,头皮、舌头、嘴角、胸口、屁股和小腿肚无一处不紧,也就是说我全身都肿了,仿佛把自己的每个器官都放大了一倍。同室的几个强奸犯告诉我,医生已经给我擦了好几次药,还用听诊器听了我的胸口。下午,那个中年男医生走了进来,他一边给我擦药,一边和蔼可亲地:“广贤,你只是外伤,过几天就好了。”他说话的口气慈祥,擦药的手轻柔,每擦一个地方就问我痛不痛?我从来没有被人这么侍候过,迷糊中已经把他当成亲人。我甚至轻轻地喊了几声“妈妈”,只是因为嘴巴还肿着,声音没有传出来。要不是已经有了一点人生经验,我当时就想坦白,甚至愿意夸大自己的罪行,以报答他对我的治疗。
  看着天花板上的黑斑,我问自己当时为什么不从张闹的后窗跳下去?如果我跳下后窗,脚底一抹油,张闹也就有了下来的台阶,没准她会说:“对不起,我只做了一个噩梦。”还有,我在送张闹裙子之后,为什么不去探探她的口风?哪怕偷偷地去观察她几眼。假若事先看到她穿上那件蓝色的连衣裙,我不高兴得翻跟头才怪呢,怎么会蠢到溜进她的房间。更不用说于百家这个魔鬼了,他好像已经深入到我的内部,随便说什么在我身上都能起化学反应。你想想,假如他不说小池像豆腐,我会把张闹联想成豆腐吗?假如他不写信来叫我闭上眼睛,我敢大起胆子去开张闹的窗口吗?
  这么说,于百家似乎要负主要责任,但是公正地讲,千错万错还是我自己错。百家明明写信警告我不要干这种蠢事,我却没有听。百家当时想留下来,不愿意回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我却死劝他回去,还拿三个公章来吓他,还要他对小池负责任。如果我不吓他,不提小池,没准他就留了下来,没准会比我提前溜进张闹的房间,哪怕是提前几秒钟,有他在,根本轮不到我。再说,当初我就不应该跟于百家说张闹,我就是想得下身软不下来,也不应该告诉他。只要不告诉他,我就听不到他的鬼主意,就不会把自己弄到笼子里。千错万错还是嘴巴错,我扬手打了一下罪魁祸首,嘴巴传来一阵钻心的痛,刚刚结痂的伤口又破了,下巴流满了血。
  负责本案的公安两次提审我,因为我的嘴巴还肿着,舌头还大着,便没法回答他们的提问,想说什么也只是一股散开的气,根本扭不到一块,形成字和句。我想,假如我是一个哑巴,那就不用他们审来审去了,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大不了头点地。我宁可一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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