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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右转,”布里恩说,“我记得清清楚楚。”
“向左转,肯定是向左转;我记得,他还用木剑指了指方向呢。”
“对,但他的剑虽然握在左手,指的时候却是把它横过身体向有指的,”圣殿骑士说。
两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如此;于是只得向随从查询,但他们离汪八远了一些,没听清他的话。最后,布里恩有了新发现,这是他在夜色中开头没察觉的:“瞧,有一个人睡在十字架脚下,不过也可能死了。休戈,用你的长矛柄捅他一下。”
扈从立刻照办,那个人站了起来,用纯正的法语喊道:“不论你是谁,打扰我的好梦是不礼貌的。”
“我们只是想问你一声,”院长说道,“到罗瑟伍德怎么走,我们要找撒克逊人塞德里克的住处。”
“我自己也要上那儿,”陌生人答道,“如果我有马,我可以给你们当向导,因为这条路不大好找,但是我很熟悉。”
“我的朋友,”院长说,“只要你把我们安全地带到那里,我会感谢你,还给你报酬的。”
他吩咐一个随从骑上他牵的那匹马,把自己原来骑的马让给陌生人,以便他充当他们的向导。
这人带领他们走的是另一条路,与汪八骗他们走的那条路正好相反。这条路很快就深入了森林,通过了好几条溪流,溪流两旁尽是长满水草的沼泽,这使穿越溪流变得相当危险,但是陌生人似乎凭本能知道哪里的地面最结实,哪里的渡口最安全。这样,由于他的谨慎和小心,这伙人终于顺利地走上了一条他们还没见过的较宽的林荫道。他指着林荫道末端高处一大片参差不齐的矮房子,对院长说道:“那儿便是罗瑟伍德,撒克逊人塞德里克的住处。”
这对艾默长老真是个大喜讯,他本来胆子不大,在穿过那片危险的沼泽地带时一直提心吊胆,战战兢兢,以致没有心思向带路人提出任何问题。现在他觉得轻松了,离宿处不远了,他的好奇心开始苏醒,于是向这位向导打听他是谁,是干什么的。
他答说他是“一个朝圣者,刚从圣地回来”。
“你应该留在那里,为收复圣墓战斗,”圣殿骑士说。
“讲得对,尊敬的骑士阁下,”朝圣者回答,他看来对圣殿骑士的装束相当熟悉。“不过,既然那些曾经宣誓要为收复圣城战斗的人,可以跑到离他们的职守这么远的地方来,像我这么一个和平的农夫不想履行他们撇下的任务,这又有什么值得惊异的呢?”
圣殿骑士听了很生气,正想骂他几句、但给修道院长拦住了,后者再度表示,他们的向导长时间外出之后,仍对森林中的道路了如指掌,令他十分钦佩。
“我是出生在这一带的,”向导答道。在他回答时,他们已来到塞德里克的大院前面,那是一群低矮而不规则的建筑物,分布在相当辽阔的土地上,其中包含着几个庭院或用场;它的规模说明这是一个大户人家,但它与诺曼贵族居住的、塔楼围绕的城堡式高大建筑,又截然不同,尽管后者在英国已到处可见,成了流行的建筑式样。
然而罗瑟伍德也不是毫无防御设备;在那个动乱的时代,没有一所住宅会甘冒风险,不怕在一夜之间给洗劫一空,夷为平地的。一条深坑或壕沟,环绕在全部房屋周围,其中灌满了从附近河道中引入的水流。壕沟的内外两边都围了篱墙或木栅,它们全用尖头柱子组成,木材取自邻近的森林。西边有一个人口穿越外层木栅,经过吊桥与内层篱墙上相似的缺口沟通。为了防备万一,这些入口都处在突出的角塔的保护下,必要时弓箭手或弹弓手可以从侧翼进行狙击。
在这个入口前面,圣殿骑士吹响了嘹亮的号音,因为早已威胁着这一带的暴雨,现在已开始哗啦哗啦的倾泻而下了。
第三章
于是新的多灾多难的一页开始了,
精力充沛、身体强壮、黄发碧眼的撒克逊人
在日耳曼海的咆哮声中登上了英国的荒凉海岸。
汤姆森:《自由》'注'
'注'詹姆斯·汤姆森(1700—1748),苏格兰诗人。自由》是他的一篇长诗,诗中将自由拟人化,铺叙它在希腊、罗马和英国的沧桑变化。英国最早的居民为克尔特人,公元五世纪,撒克逊人才从北欧来到不列颠岛。
这是一间非常长又非常阔,但矮得极不相称的大厅,厅里放着一张栎木长桌子,它的木板十分粗糙,是直接从森林中砍伐的,几乎没有刨过,桌上已摆好了撒克逊人塞德里克的晚餐。屋顶除了横梁和椽子上铺的一层木板和茅草,没有任何东酉与天空隔开;大厅的两头都有一个大壁炉,由于烟囱的结构十分简陋,烟雾闯进屋内的至少与飞到外面的一样多。在它持续不断的熏染下,这间屋顶不高的大厅的横梁和椽子都蒙上了一层墨黑的烟又。大厅的墙壁上挂着打仗和狩猎的用具,每个屋角都有两扇折门,通往这栋空旷住宅的各个部分。
房屋的其他设施也都保持着撒克逊时期粗犷简陋的外表,塞德里克是以这种风格自豪的。地面由泥土与石灰混合而成,夯得结结实实,与我们现在仓库的地面差不多。它的一头,大约占屋长的四分之一,比其他地面高出一级,称作台座,专供家族的长辈或显贵的客人使用。为了这个目的,一张铺了富丽堂皇的大红台布的桌子,横放在土台上;另一张比它长、比它矮的饭桌,从上台中部一直延伸到大厅末端,这是供家人和下等人使用的。这两张桌子构成了一个T字形,这种古代的餐桌排列方式,在牛津或剑桥那些历史悠久的学院中还能见到。士台上放着雕花栎木制作的笨重座椅和靠背长椅,在升高的餐桌和这些坐位顶上张着天篷、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坐在这里的大人物挡风,尤其是挡雨,因为那个结构简陋的屋子有些地方是常常会漏水的。
大厅上首土台部分的墙壁挂满了布慢或帷幕,地上铺着地毯,这些装饰品都做工精细,有些像挂毯,或者绣了鲜艳的、甚至华丽的花纹。在下面那行桌子上空,我们已经说过,屋顶下没有任何遮盖;毛糙的灰泥墙壁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挂,简陋的泥地也不铺地毯;餐桌上没有台布,周围只用一些粗糙笨重的长凳代替椅子。
上首桌子的正中,有两把椅子比其他的高一些,这是供家中的男女主人坐的,他们得主持宴会,这职责使他们获得了一个撒克逊人的尊贵称号,它的意思便是所谓“面包分配者”。
这两张椅子前面都设有脚凳,它们雕刻精细,镶了象牙,作为它们独特的荣誉标志。撒克逊人塞德里克目前正坐在其中的一把椅子上,他虽然只是一个普通乡绅,也就是诺曼人所说的庄园主,但对这顿晚饭的不能准时开始非常生气,很不耐烦,简直跟从古到今的一切政府要员一样。
确实,从这位一家之长的面貌看,他是个坦率的人,只是脾气有些急躁和粗暴。他不过中等身材,但肩膀宽阔,手臂又长,显得体格强壮,像一个习惯于忍受战争或打猎的辛劳的人。他脸膛方方的,生着一对大大的蓝眼睛,脸色开朗直爽,牙齿整齐,容貌端正,整个说来表现了一种性情忠厚,但时常不免焦躁生气的个性。高傲和猜疑流露在他的眼神中,因为他的一生就是倾注全力来维护不断遭到侵犯的权科;他那干脆、激烈、坚定的意志总是保持着警惕,密切注视着周围环境的变化。他的一头金黄色长发,在头顶和额上从中央分开,向两边一直垂到肩头;它似乎离苍白还很远,尽管塞德里克已年近花甲了。
他穿一件草绿色紧身上衣,领圈和袖口镶有一种灰白色皮毛,这种专用作镶边的皮毛名为貂皮,但不如貂皮名贵,据说是用灰色的松鼠皮做的。上衣设扣纽扣,可以看到里边是一件紧紧裹在身上的绛红色里衣;下身的裤子也同样颜色,只是很短,没有达到两腿的下部,膝盖露在外面。脚上的鞋子与农民穿的同一式样,但质地较好,鞋面上有镀金的搭扣。他的两臂都戴着金镯子,脖颈上套着一只阔阔的项圈,是同样的贵金属做的。他腰里的皮带上也镶着许多金饰钮,带子里插着一把笔直的双刃短剑,头尖尖的,几乎垂直地靠在他的腿边。他的椅子背后挂着一件镶裘皮的深红呢大氅,还有一顶绣得很讲究的同样料子的便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