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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讥也。不言立者,不宜立。为庶母筑宫,得礼之变,但不合於隐之世祭之,故止讥其考,不讥立也。《公羊》、《左氏》妾子为君,其母得同夫人之礼。今《穀梁》知不然者,《丧服记》云:“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縓缘,既葬,除之。”传曰:“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郑玄云:“子,君之庶子。”是贵贱之序,嫡庶全别。安得庶子为君,即同嫡夫人乎?故穀梁子以为“於子祭,於孙止”。
考者何也?考者成之也,成之为夫人也。立其庙,世祭之,成夫人之礼。礼:庶子为君,为其母筑宫,使公子主其祭也。公当奉宗庙,故不得自主也。公子者,长子之弟及妾之子。○为,于伪反。长,丁丈反。於子祭,於孙止。贵贱之序。仲子者,惠公之母,隐孙而修之,非隐也。非,责也。三年父丧毕,不於三年考者,又有天王崩。至此服竟,乃修之。
初献六羽。羽,翟羽,舞者所执。献者,下奉上之辞,作之於庙,故言献。
'疏'“初献六羽”。○释曰:凡言初者,有二种之意。若《尸子》所言者,则是复正之初也。若初税亩,是讥事之初。范知羽是翟羽者,以《卫诗·简兮》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故知羽即翟也。范又云:“作之於庙,故言献。”“齐侯来献戎捷”,非於庙,亦言献者,此是献荐宗庙之事,故范据庙言之。其实外来者,尊鲁并称献也。若然,“齐人来归卫宝”,不言献者,彼实非齐献,讳其逆天子之命,假齐为辞,故与常文异也。或以为“戎捷”,齐侯尊鲁,故特言献。“卫宝”,以平等相遗,故言归,理亦通也。
初,始也。遂以为常。穀梁子曰:“舞《夏》,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言穀梁子者,非受於师,自其意也。夏,大也。大谓大雉。大雉,翟雉。佾之言列,八人为列,又有八列,八八六十四人也。并执翟雉之羽而舞也。天子用八,象八风。诸公用六,降杀以两也。不言六佾者,言佾则干在其中,明妇人无武事,独奏文乐。○舞《夏》,户雅反,注及下同。佾音逸,列也。杀,色界反。
'疏'注“独奏文乐”。○释曰:礼有文舞,有武舞,文舞者羽籥是也,武舞者干戚是也。凡舞所以象人之德,故襄二十九年《左传》称吴季札观乐,“见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幬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於此矣。’是其证也。今仲子特为筑宫而祭之,妇人既无武事,不应得用干戚,故云“独奏文乐”。何休、徐邈之等,并同范说,则是相传为然。
初献六羽,始僣乐矣。”下犯上谓之僣。○僣,子念反。《尸子》曰:“舞《夏》,自天子至诸侯皆用八佾。初献六羽,始厉乐矣。”言时诸侯僣侈,皆用八佾,鲁於是能自减厉,而始用六。穀梁子言其始僣,《尸子》言其始降。○侈,昌是反,又尸是反。
邾人、郑人伐宋。邾主兵,故序郑上。
螟。虫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甚则即尽,不及历月。《礼·月令》曰:“仲春行夏令,则虫螟为害。”○螟,亡丁反。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杜预曰:“大夫书卒,不书葬。葬者,自其臣子事,非公家所及。”○彄,苦侯反。隐不爵命大夫,其曰公子彄,何也?据八年无侅卒,不称公子。先君之大夫也。隐不成为君,故不爵命大夫,公子不为大夫,则不言公子也。
'疏'“先君”至“夫也”。○释曰:公子益师亦是先君之大夫,而独言公子彄者,益师有罪而不日,故传略之。彄无罪而文详,故因见爵命之例,其实益师亦先君之大夫也。
宋人伐郑,围长葛。长葛,郑邑。围例时。
'疏'注“围例时”。释曰:僖二十三年,“春,齐侯伐宋,围闵”,宣十二年,“春,楚子围郑”是也。但此为久围,故谨而月之耳。或解上文日月者,为公子彄卒。此虽例时,不可去上文日月,其实日月,不为围长葛也。
伐国不言围邑,据庄二年“公子庆父帅师伐於余丘”,不言围也。伐国不言围邑,书其重也。此其言围,何也?久之也。宋以此冬围之,至六年冬乃取之。古者师出不逾时,重民之命,爱民之财,乃暴师经年,仅而后克,无仁隐之心,而有贪利之行,故围伐兼举以明之。○暴,步卜反,本或作曝,暴露也。仅,渠吝反。行,下孟反。
'疏'“伐国”至“之也”。○释曰:伐国不言围邑者,举重也。其言围者,各有所为。此则五年围,六年乃取,为久之,故书围也。僖六年,齐侯以下“伐郑,围新城”,传云:“著郑伯之罪也。”二十三年“春,齐侯伐宋,围闵”,传:“曰不正,其以恶报恶也。”是书围者,各有所为。襄十二年“莒人伐我东鄙,围邰”,书围者,为季孙宿救邰张本也。襄十六年“齐侯伐我北鄙,围成”,十七年“齐侯伐我北鄙,围桃。齐高厚帅师伐我北鄙,围防”,并书围者,为十八年诸侯同围之起也。
伐不逾时,战不逐奔,诛不填服。来服者,不复填厌之。○填音田。复,扶又反,下同,厌,於甲反。苞人民、殴牛马曰侵。斩树木、坏宫室曰伐。制其人民,殴其牛马,贼去之后,则可还反。树木斩不复生,宫室坏不自成,故其为害重也。○殴,丘于反,注同。坏音怪,一户怪反,六年同。
'疏'“苞人”至“曰伐”。○释曰:案《左传》:“有锺鼓曰伐,无曰侵。”《公羊传》:“觕者曰侵,精者曰伐。”又何休《废疾》云:“厩焚,孔子曰:‘伤人乎?’不问马。今《穀梁》以‘苞人民’为轻,‘斩树木、坏宫室’为重,是理道之不通也。”所以《穀梁》不从二传者。郑玄云:“苞人民,殴牛马,兵去则可以归还,其为害轻。坏宫室,斩树木,则树木断不复生,宫室坏不自成,为毒害更重也。”是郑意亦以斩树木坏宫室为重,是亦一家之义,故与二传不同。六年,春,郑人来输平。杜预曰:“和而不盟曰平。”○输平,失朱反,堕也,《左氏》作渝平。输者,堕也;平之为言以道成也。来输平者,不果成也。《春秋》前鲁与郑平,四年,翚与宋伐郑,故来绝鲁,坏前平也。○堕,许规反,坏毁之也。
夏,五目,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艾,鲁地。隐行皆不致者,明其当让也。○艾,五盖反
'疏'注“艾鲁”至“让也”。○释曰:知非惰者,以隐让国贤君,不应终始俱惰,明为让不致也。
秋,七月。无事书首月,不遗时也。他皆放此。
'疏'注无事至放此。○释曰:九年传云:“无事焉,何以书?不遗时也。”然则《春秋》四时具,始得成年,若阙一时,不书首月,则是遗时也。
冬,宋人取长葛。前年冬围,至今乃得之。上有伐郑围长葛,言长葛则郑邑可知,故不系之郑。外取邑不志,此其志,何也?久之也。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叔姬,伯姬之娣。至此归者,待年於父母之国,六年乃归。媵之为言送也,从也。不与嫡俱行,非礼也。亲逆例时,不亲逆例月。许慎曰:“侄娣年十五以上,能共事君子,可以往;二十而御。”《易》曰:“归妹愆期,迟归有时。”《诗》云,韩侯取妻,“诸娣从之,祁祁如云”。娣必少於嫡,知未二十而往也。○娣,徒细反。女弟曰娣。媵,以证反,又绳证反。从,才用反,下同,一音如字。上,时掌反。共事音恭,本亦作供。愆,起虔反。取,七喻反。少,诗照反,下文及注同。
'疏'注“叔姬”至“往也”。○释曰:“六年乃归”者,伯姬二年嫁于纪,叔姬此年始去,故云六年也。所引《易》文,《归妹》九四爻辞也。王弼云:“夫以不正无应而適人也。必须彼道穷尽,无所与交,然后乃可以往。故愆期迟归,以待时也。”其卦??兑下震上。所引《诗》者,《大雅·韩奕》之篇。引此二文者,言夫人有侄娣,必当少於嫡,知未二十而往也。一解引《易》者,证待年于父母国,与嫡俱行也。
其不言逆,何也?据庄二十九年,莒庆来逆叔姬,言逆。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逆者非卿
滕侯卒。滕侯无名。自无名,非贬之。○滕,徒登反。
'疏'“滕侯无名”。○释曰:《左氏》以滕侯无名为未同盟,故薨不得以名赴。《公羊传》云:“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