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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考克看到北美殖民地的民意,更加变本加厉地藐视和违反这些法律。他一边继续大肆走私以逃避关税、组织市民公然抗税,一边通知自己在伦敦的商业夥伴,只要印花税不撤销,他就不再支付欠款。伦敦的商人们拿不到欠款,弄到了快要破产的地步,只得加入抗议印花税的行列,要求英国政府取消这些税法。
汉考克并不仅仅是一个大财主,而且是波士顿议会的召集人。殖民地居民通过民选议会,首先控制了财政,因为钱是殖民地人交的税款。各殖民地相继建立一项原则,不经民选的代表同意,不得课税,也不得随意动用征来的税款,总督虽然是国王委派的,可是他和他手下官员的薪水并不是伦敦发的,而是从殖民地的税款里出的。动用税款和是否按时发放官员薪水的权利在议会手里,如果和议员作对,就只能拿到一便士。总督们和殖民地官员只能对伦敦的训令装聋作哑,不敢和议会对抗。
波士顿是马塞诸塞以至新英格兰地区的中心,因此汉考克不仅是全北美最富的人,更主要的是,经过上一代的经营,他还是新英格兰地区最有政治势力的人之一。他利用波士顿议会,和总督对抗。在抗税的过程中,他不断扩大自己的政治影响,1766年入选马塞诸塞法庭,1768年入选马塞诸塞议会。其后连续两年,议会都推荐他入上院,但都被总督否决了,就是因为他的反英倾向。
由于殖民地抵制英货,让英国商人很不好受,他们全力游说议会。1766年议会让步,废止了印花税法,修正了食糖法。各殖民地兴高采烈,商人们停止了反对进口的活动,贸易也恢复常态,似乎一切都过去了。但是英国的问题没有解决,关于税负的问题还得想别的办法。1767年,英国又制订了一些政策,把过去的纠纷又重新挑动起来。英国财政大臣查尔斯·汤森奉命制定一项新的财政计划,打算通过增加对美洲贸易的征税来减少英国人在税务上的负担,包括加强了海关管理,对从英国运往殖民地的纸张、玻璃、铅条和茶叶征税,其目的还在于增加财政收入,并从中拿钱供养殖民地的总督、法官、税务人员和驻在殖民地的英国军队。他提议的另外一个法案授权殖民地的法庭签发空白拘票。这样一来,就使殖民地人所痛恨的搜查令具有了合法权威。
当新条例在波士顿执行时,引起了暴乱,居民们围攻和殴打海关人员。为此,英国派遣了两团军队来保护海关和税收人员。
1768年英国军队到达波士顿,刚刚安顿好了,就根据总督的命令执行公务。这项公务并不是去抓殴打税官的暴民,而是逮捕走私犯。一队英军来到汉考克的豪宅,以他所拥有的“自由号”疯狂走私的罪名将这位美国首富关进了监狱。总督手里有足够的证据,相信完全能够把这个走私和抗税集团的幕后老板绳之以法。
几个月以后,汉考克大摇大摆走出了监狱,对他的各项指控因为证据不足而被取消,只是没收了“自由号”。
总督托马斯·赫特奇森为此气得在官邸里跺脚,铁证如山,走私和抗税是汉考克策划和指使的,可是就是不能定他的罪,只能判决几名他的马仔。怨只怨官方的律师无能,在法庭上辩论不过对方的律师。
汉考克有的是钱,当然能雇来北美最好的律师。让赫特奇森干跺脚而无可奈何的是,替汉考克辩论的这位律师根本就没有收钱,是志愿为汉考克辩护的,他和汉考克的关系不是金钱可以买得到的。虽然律师没有不爱钱的,但是只要和汉考克有关,官方出多少钱也不能请到他。
汉考克有恃无恐,很大原因就是因为这个人。
4,波士顿惨案是商人门阀制造的流血事件
成功地为汉考克辩护的律师就是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汉考克和亚当斯的的交情非同一般。在汉考克被叔叔领养之前,他和亚当斯是邻居,双方的父亲都是牧师,因此小汉考克和小亚当斯是非常好的朋友。亚当斯长大以后也进入了哈佛学院,和汉考克继续了童年的友谊。从哈佛毕业以后,亚当斯对自己的前途没有什么明确的打算,父亲希望继承父业成为牧师,对此他兴趣缺缺,在学校教了几天书后,决定学习法律。这个职业选择非常正确,到了为汉考克辩护时,亚当斯已经成为马塞诸塞最忙碌的著名律师了,而且和汉考克在抗税上是战友。1765年,他率先反对印花税法,向殖民地总督和上院上书,认为印花税法是无效的。1770年6月入选马塞诸塞法院。
通过约翰·亚当斯,汉考克结识了另外一位亚当斯,塞缪尔·亚当斯,两位亚当斯是堂兄弟,按西方家谱学的说法,两个人是Second Cousin,也就是曾祖父是一个人,属于很亲的血缘关系。汉考克和塞缪尔·亚当斯一见如故,成为反抗帝国政府的金牌组合。
龙生九子,九子不同,塞缪尔·亚当斯和约翰·亚当斯这对堂兄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马塞诸塞殖民地的富有家庭通常把孩子先送进波士顿的拉丁学校受教育,然后进入哈佛学院学习,毕业后最有理想的成为牧师,其次成为律师。塞缪尔和约翰也一样这样接受教育。从哈佛毕业后,塞缪尔的母亲希望他献身主的事业,而他父亲则希望他学习法律,而他自己则不知道想干什么,最后听从父亲的另外一个建议,继承家业,经商。
到了1764年,塞缪尔在成就上不仅不能和比他年轻13岁的堂弟约翰相比,而且已经成为波士顿的世家子弟的反面教材了。作为经商的开始,塞缪尔的父亲安排他到家族的朋友卡斯廷的财务公司工作。以塞缪尔的家世和教育程度,他应该干得很出色,没想到没过多久,卡斯廷就请他走人,理由是:“我是在培训商人,不是政治家”。
被卡斯廷开除后,塞缪尔的父亲给了他一千英镑,让他自己做生意。他把其中的一半贷给一个缺钱的朋友,结果血本无归,另外一半很快花完了。父亲只能让他到家里的酒厂工作。在政治方面,他还算不错,1746年当选为波士顿的政府职员。1748年,他和朋友开始出版一个政治性的周刊,宣扬辉格党的主张。
塞缪尔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三分之一的房产,并负责管理家里的酒厂,结果经营得一塌糊涂,甚至被债主抄家。1760年他宣布破产,改行做本地的收税官。可是这个任期八年的职位不到一年就结束了,因为塞缪尔的账面上出现8000英镑的亏空,并不是他贪污公款,而是因为他从来不记帐,钱不知道哪里去了。到了此时,过了半辈子的塞缪尔在所有人的眼里是一个一事无成的人。
1764年,食糖法公布后,42岁的塞缪尔终于知道他应该干什么了:反抗英国。他和汉考克成为波士顿抗税的领袖人物。作为领袖不仅要有激情,还要有理论,塞缪尔是殖民地对抗英国议会的理论家。他在食糖法的序文里发现了一个暗示,就是殖民地人“纳税而无代表权”,这句话成了火种,成为殖民地人反抗英国的主要武器。马萨诸塞议会邀请各殖民地派遣代表出席纽约会议,讨论印花税法所构成的威胁。组织这次会议的马塞诸塞总督预期这次会议将支持英国议会,没想到辩论以后,会议通过了一组决议案,认为除由各殖民地议会自行决定者以外,从来不曾有、亦不可能有任何合法的课税。并认为印花税法具有破坏殖民地人民的权利与自由的明显倾向。
1765年塞缪尔被选入马塞诸塞议会,次年汉考克也被选入议会,于是殖民地议会也被他们所控制,成了他们反对英国的工具。
总督赫特奇森对此不能不采取行动,武的不成就来文的。汉考克动不了,就针对塞缪尔。对付塞缪尔这种人可以从经济上入手,经过查帐,发现塞缪尔负责的波士顿税收账目上缺了1700英镑,塞缪尔被控贪污公款。这笔钱是补贴家用,还是用于搞运动了,塞缪尔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地方法庭的法官是反抗英国的同情者,判塞缪尔无罪。总督将案件送到马塞诸塞最高法院,终于判塞缪尔应当赔偿其中大部分。汉考克借他一笔钱,只补上其中一部分就没有下文了。法官不愿意依法判处塞缪尔,是因为自己的薪水的发放权掌握在殖民地议会手里,现在议会掌握在汉考克和塞缪尔手中,虽然明摆着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