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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01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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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开此地。我走到河边,把揣在包里的弹弓扔进河水中。山泉狂乱地将它卷走,似乎很喜欢这礼物。
  ……我们俩似乎总也走不出那片树林,如一座沉沉的炼狱,他几乎对我无话可说。大一的时候我们曾经多么亲近!那是我刻骨铭心的初恋。我甚至记得他熟睡的样子,他的饭盆反扣在我饭盆之上。当他走到崖边,我迅速从包里取出早已准备好的弹弓,把他叫住,他最后回头瞧了我一眼。一枚坚硬无比的小石子如爱神丘比特的小羽箭飞向他,击中了面门,他仰面躺下去,我看到一只朝我正面张开的虎皮蝶坠人山崖。
    我含着眼泪跟到山崖,喃喃说道:谢谢你,梁步兵,谢谢你让我成为我自己。作者简历
  ”
  
  刘春,1970年生于江西省分宜县,1987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现就职于北京青年周刊杂志社。2002年出版长篇小说《半边人》。


不知所终的旅行
■ 晓 枫
  读刘春的作品,可能比读别人的,更需要读者的耐性和心智。虽然这样说,像是为皇帝制装者的诡辩,但额外说明依然是必要的,因为她的小说不符合我们平常的阅读习惯。一些作家不满足于单纯的故事讲叙,他们向往破坏钙化的小说模式——革命的步伐是那么艰难和微、弱,以至称其“实验”有所勉强。在这两篇小说里,刘春并没有表现出前卫,但她固有的探索乐趣和向前的半步,可能使她偏离众多读者的视线。
  一个取自《圣经》的标题:《好人如何;罪人又如何》,让我们陷入隐隐的道德怀疑之中。桃园小学的范校长是公认的老好人,他品行端正,治校有方,又广种桃李,诲人不倦。他的形象几乎是个世俗版的圣徒,但上帝如何回报这个无可指摘的好人?范校长把生活经营得周全,却躲不掉脑后的致命一击。好人和坏人在作者眼里——我同样猜测在上帝眼里——是边界模糊的概念;至少,好坏常常殊途同归;世人看不到因果相报。这篇贯穿教育主题的小说乍看非常像朴实的怀人散文,作者不慌不忙地写范校长的身世、抱负、嗜好,几乎不存任何悬念暗示。但是范校长倒下之后,作者笔锋一转,文体突然发生了有意思的变化,散发出强烈的小说味道。结构的自由性和处理闲笔的热情,一直是刘春的两个显著特色。
   《山中》的大部分内容由“闲笔”组成。如此短小的篇幅里,作者不惜以一种“浪费”的方式东拉西扯,如同旅行笔记,枝枝蔓蔓,信马由缰,漫不经心地穿插着植物学、地理知识、动,物传闻、村人闲聊……她对细节不加拣选,对情节不加组织,看起来似乎未经逻辑和条理的过滤。正是这种缓慢的进入方式、松弛的语言节奏,使我们放松警惕。初读过程我几乎失去好奇和信心,最后一瞬谜底释放,原来公子多情——如此不合章法,她竟然把95%的篇幅用于铺垫,并且不像古典的欧·亨利那样事先提示,在即将被揭穿之前的一段,杀手的面目还坚持着无辜。对于这篇小说,我认为重读是必要的,因为重读始觉作者是如何经心铺垫的,以及在铺垫中蓄意保持的克制。她暗度陈仓,“废话”之中交待清楚了人物关系和事件发生,其间梁步兵与齐小菲的小动作与只言片语,并非旁观者的闲话,始终是一个好妒者在听者有心;目遇梁齐之后作者笔触简短,左右顾盼,其实不过内心起伏的外化形式。刘春铺垫了一级级台阶,读者沿着它们走下去,进入圈套……只是叙事的幽暗,使人没有察觉脚下的台阶而已,直至深谷,发现朋月高悬。
  刘春强调小说的智力成分,是个尊重技巧的写作者——这种尊重,包括对成规的回避,以及不使技巧过于急切地显露。从个人趣味上讲,我喜欢的正是刘春的“别扭”。她的作品不是一张火车票,读者知道起点和终点,阅读的期待和喜悦相当于欣赏沿途风光——不,这是不知所终的旅行,你不会预知何时出轨。


壶嘴儿
■ 母国政
  我不喜欢壶嘴儿。
  你不明白?你当壶嘴儿是什么?壶嘴儿是个人!壶嘴儿是我的同学——就算是同学吧。
  那年,日本鬼子开进了我们的小县城。一夜之间,我们校园里原来闲置的小后院,成了鬼子兵的大队部。从那以后,我们全校师生就无法安生了。
  他们不仅霸占了小后院,我们上课、踢球的前院也成了他们出操、洗衣裳、晒太阳的地方。带挎斗的摩托车突突突地驶进驶出。两只棕红色的大狼狗,总是蹲在我们一年级教室门外,伸着软软的大舌头,龇着锋利的长牙,在砖地上留下一摊摊黏稠的涎水。听在学校住宿的老师说,夜里,常常能听见中国人的嚎叫声,惨厉极了。没几天,许多同学不来上课了,女老师不来教书了;再过几天,那个瘦瘦的狭长的小脸总是绷着的校长也不露面了——学校无限期地停课了。
  对孩子们来说,还有什么事能比不去上学、不必看老师的冷脸更快乐呢!我们可以到天主教堂北边的大化河去凫水,在柳荫下的沙滩上下五子棋,可以到高粱地里掐乌米。运气好的话,还能到香瓜刘的瓜地里偷个香瓜吃——我们用铜子儿在火车道上轧成的专吃香瓜用的小刀片儿,已经好久没用过了。
  世界上总有好管闲事的人。不管闲事,他们就吃不香,睡不安,牙根子痒痒。
  管我们闲事的,是天主教教堂的神甫——一个满脸金黄色大胡子的比利时老头儿,他会说很地道的中国话。去年,我爷爷向教堂里捐赠了一些钱,给贫苦的教友添置冬衣,他请我爷爷吃晚饭,爷爷带着我去了。他把红得像血的酒倒在高高的玻璃杯里,说:“你们烧锅酿的白酒,劲头儿太大。尝尝我们的葡萄酒吧。”我亲耳听见的。
  他听说我们学校停课后,对教堂里的于修士说:“兵荒马乱的,孩子们无事可做可不好。你把教友的孩子们召集起来,讲讲圣经故事,唱唱圣歌,再让他们写写大字,温习温习学过的功课,他们就不会给爹妈惹是生非了。”
  就这样,我们二十多个教友的孩子,不分大小,不分年级,便同在教堂东院一间洁。白的大屋子里上学了。
  我和壶嘴儿就在那会儿成了同学。
  其实,壶嘴儿不是我们县立小学的学生,他家原住酸枣屯,离我们小县城二百多里地呢!年初,日本鬼子在酸枣屯和当地的保安队打了一仗,一颗追击炮弹正落在他家烟囱上,他这才和家里人逃到我们这里,投奔他舅舅于修士。有了于修士这层关系,当然,他也就能到教堂里来上学了。
  壶嘴儿姓胡,大名胡天佑。并不是因为他姓胡,大家才叫他壶嘴儿,而是因为他的嘴小——特别小,可能他小的时候叼不住妈妈的妈妈头儿吧,他妈便用针线把他的嘴从两边缝起来,只留下一个榛子大的小洞儿——那不是跟茶壶嘴儿差不多吗!
  我不喜欢壶嘴儿。
  不是因为他的嘴太怪异。其实,除了嘴之外,他的眼睛、鼻子都很漂亮,特别是那两道几乎是竖起来的眉毛,又黑又亮,像戏台上穿着战袍、握着大刀的大将军似的。
  在班上,他年龄最大,看上去有十四五岁吧。个子也最高,又黑又结实,一看就知道是在山里长大的。不知道为什么,一年四季,他腰间都煞着一条又厚又宽的牛皮带,皮带上的铜环又大又沉,亮闪闪的。
  那时我七岁,觉得他又威武,又霸气。
  他真的很霸气。
  那时,我们临帖写大字,用的是糊窗户的高丽纸。高丽纸柔韧,有淡淡的亮光,写上墨笔字后,黑是黑,白是白,别管字写得好赖,看着挺舒服的。
  壶嘴儿独出心裁,他先用墨汁儿把洁白的高丽。纸染黑,在窗台上晾干,然后在一只小碟子里用凉水泡开一块白粉子,浓浓的。他就用毛笔蘸着白粉子在涂黑了的高丽纸上写字。他很得意,鼻子眼睛都在笑,惟独那茶壶嘴儿似的小洞儿,却做不出笑模样。他自己觉得好,愿意脱了裤子放屁,于修士又不禁止他,他尽管这样写好了,与我们无关。也许,将来他会成为书法家呢!
  可气的是,他居然干涉起我们来了。
  有一天,于修士去城关外前唐屯看望一位患病的教友,临走前布置我们每人写五篇大字。于修士一走,壶嘴儿便窜到讲台前。
  “你们想把字写得像古人写的一样好看吗?”
  那还用说!
  “古人写的字都刻在石碑上,把它拓下来以后,字是白的,地儿是黑的。现在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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