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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言以对。他讨厌吗?我问自己,我为什么讨厌他?还是害怕他?我沉默着,不知道他声音里的受伤是真是假,但自己的心神已乱。
他径自走了进来。当他打量这间屋子时我真正感到了羞涩。这里的脏乱可与男生宿舍比美。丝袜就挂在头顶上,稍一抬头就垂至眼前,床上满是书,我没有地方请他坐下。
他视若无睹。从这点看他倒是个有修养的男人。他自衣服兜里抽出一支笔,自顾自地在我的挂历上留下电话和姓名,转过头对我笑笑:“我随时恭候你的电话!”随即又眨眨眼,“你看,我要走的时候,用不着你挥舞苍蝇拍!再见。”说罢一点头,转身出去了。我望着他离去,那背影真是高傲。不知为何,我的情绪低落下来,我自书桌里找出一盒烟,默默地吞云吐雾。
又是敲门声。我将烟捻灭,再去开门。这次是春华。她一脸笑容,兴奋而诡秘。“韩菲,猜我手里是什么?”她把手背在身后,脚却不安分地踢踏着。
“舞票!”我说,“又是哪个病人孝敬的?身为白衣天使,老收病人贿赂可不好!”
“正确!加十分。这叫贿赂?你可真会上纲上线,和我们医院的其他大夫比起来,我可是廉洁得不能再廉洁了!”春华不以为然。
“好好好!我举手投降,纯洁的春华小姐,有什么吃的没有?”我一面说,一面翻她的皮包,“又是苹果!你减肥我都跟着挨饿,我都一个月没吃过你爸做的鱼了!”我抱怨着,拿起苹果左右看了看,显然是洗过的,就咬了一口。
春华站在镜子前,挺胸收腹地左扭右摆,又转过头向后看,问我:“你看我最近瘦了点没有?”
“我看你这样挺好!”我瞟了她一眼说。春华确实有点胖,但一点都不难看。她的胳膊腿都圆圆的,配上一张娃娃脸,实在很和谐,根本没有减肥的必要。可她却不服气:“街上的裙子腰全部不超过一尺八!”我知道再劝也是徒劳,何况我本人一副盖上纸就该哭的死人幌子德性,却每每被人赞美为“骨感美”,有什么资格多说!
我郑重地审视定妆后的春华,检查过每个细节后方下定语:“行了,可以颠倒众生了。”她脸上绽出自信,搂住我的腰,亲亲密密地一起走出宿舍。
华灯已上。行人步履悠闲,店铺歌笑相闻。记得多年前我还是一个稚童,随父亲出差第一次来到京城,看到无数灯光人影,便深深为这个大都、市迷惑,从此一直迷失在这个都市里。很久以后我才懂得一个词语——纸醉金迷。今天,我已习惯白天道貌岸然,夜晚浅笑轻吟,在声色犬马之所忘记我的惆怅。
我知道我要去的地方。那里有华丽的风景,悠扬的乐声,美丽的笑容。一切调和成最浓的酒。而我更知道他早给我备好这杯酒,等着我饮,等着我醉,等着我醒来后头疼。他让我饮我就饮,他是我的命。我知道这太奢侈,这笔账要慢慢还。没关系,我有很漫长的生命。
我们走进舞场。春华还没坐稳就被一个男孩邀请起来跳舞。她跳得相当不错。如一只陀螺在人群里旋转。人们随着音乐开开合合,如潮汐里的藻类,全都是逍遥而怡然的表情。
我端坐舞厅一角,像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一样一脸落落寡欢。偏偏有人不识趣,走过来邀舞。我恨那做作的风度,因而不礼貌地拒绝了。
舞曲又起,我凝神细听,是费翔的《最后的华尔兹》。那荡气回肠的声音真让我心驰神往。我不由得站了起来,找到春华,和她轻轻地舞动起来。
感觉自己与春华像两朵水母漂在海中。春华由衷地赞美:
“你的舞步比许多男士更好。”我轻轻地揽着她的腰,怅惆地说,“这样沉闷的舞会,听着这样柔靡的旋律不断反复,如果和一个男士共舞,一曲结束已经可以结婚。”
音乐渐息,我把春华送回她的舞伴身边,向自己的角落走去,到跟前却发现自己的座位被人占了,于是倚墙站立。
几个男孩子站在我身边,不知说笑些什么,那快乐放肆的神情真让我倾慕不已。其中一个向我这边望了一眼,小声和同伴说了些什么,从衣兜里掏出一枚硬币,向空中抛去。待硬币落回掌心,大笑着向我走来。我把手伸给他,装作一无所知,和他滑进舞池。
他紧紧抱住我,与我贴在一起。他的身上有一股烟与酒混合的气味,被体温蒸腾着,迷药一般飘进我的鼻端。他并不与我说话,却在我身后不知做什么手势,引得同伴一阵哄笑。
我忍不住问他:“你们刚才打什么赌?”
“请你跳舞啊!”他嬉皮笑脸地说,“我和三儿打赌,谁赢了谁请你。我输了,抢了一步先请你。”他得意地笑着,眼睛里净是孩子般的淘气。
我不禁微笑起来,他看得一呆:“我刚才看见你撅走了好几个人了,觉得你冷冰冰的,没想到你还真给面子。”
“我冷吗?”我摇摇头,我为什么拒绝,这样健康英俊的男孩,我为什么不放纵自己?“我是千年白骨精,为的是吸你的血。”我一半玩笑,一半也是真的。他是这样放肆,又是这样快乐,不是不想从他身上吸取点热量。
他听了不可抑制地大笑起来,随即把我抱得更紧:“来吧,我愿意被你吸干精血。白骨精叫什么名字?我姓左,叫左红卫。”
我惊奇地笑:“这么革命的名字?你是‘文革’后期出生的吗?我叫韩菲。”
“70年。‘文革’结束了吧,我父母是军人。”他说,“一会儿一起去喝酒吧,”他打蛇随棍上,随即又补充,“不止你一个女孩,还有我哥儿们和他的小蜜。”
我愉快地点点头,并不介意自己也变成他的“小蜜”。这样无忧无虑的男孩,是值得溺爱的。我转念又想到,这是第二次和陌生男人喝酒了,不错呀韩菲,颇走蜜运呢!我想着笑着,不知怎的就一下子觉得自己笑声阴沉,于是赶快停住。
我抱钥匙交给春华,嘱咐她给我留门,和这位新结识的左红卫及他的狐朋狗友走出舞场,他们从存车处推出摩托车来,我坐上后座,一大群人呼啸而去。
月明风清。真是堕落,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到处是我们这样无所事事的男男女女,他们的脸上都是柔情蜜意,然而他们是否彼此熟悉了解?我不知道。我也不是在一天内变得如此放纵的,但我知道我得为此付出代价,虽然我还不知道这代价有多大。
车在北京站附近的一间饭店前停下。左某拍着手,熟稔地叫老板娘整治酒菜。他把我让到最里面的座位,他坐在我身边。我们的对面是被他称为“三儿”的他哥儿们的女朋友。那女孩目光如水,皮肤紧绷,显然年龄不大,却一脸恹气,很老辣地和他们打情骂俏。
我微微笑着,看他们豪饮,不时有人向我举杯,我就象征性地沾沾唇。在这一群人中,红卫显然是有领袖地位的,有人起哄地劝我喝酒,全被他的目光制止了。其实我是有点酒量的,但此刻我不想喝。
席间通过他们的谈笑我知道红卫是一间皮包公司的小老板,仰仗父母的关系倒卖一些紧俏物资。那三儿大名迟涛,跟着红卫一起开公司,间或也走私香烟,他的女友谢玉是舞蹈学院的学生。我自知和他们不是一类人,即使我不排斥他们,他们也会排斥我的,于是左红卫问我的我说自己没有工作。他并不见得信以为真,却笑着说:“到我的公司里来吧,和我一起做。”我笑着谢了:“朋友归朋友,让你养着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斜眼睨视我:“何必小觑自己?你是值得我花点代价的。”我埋头吃菜,装作没听见。
一天卖得出三千个假,三年卖不动一个真。这是曹雪芹说的吧。算算真是天文数字,然而谁不知道这是游戏,背景自选,角色自设,谁又会当真!于是这世界人人都是编故事的天才,谁扮谁像,扮谁像谁。
夜已深。空酒瓶堆满了桌子。左红卫在桌子下握住我的手,气息已经急促,面色也已涨红,却还是不停地喝酒。我略略有些不安,时间已近子夜,春华恐怕会等急了,而我今晚还回得去吗?左红卫似看出我的不安,安慰我说:“不急,一会儿我送你回家。”我也只得随遇而安。
终于散了席,左某骑摩托驮着我在街上车走之字,一边狂吼劲歌:“有谁了解她?有谁能了解她的真假……”我虽并没怎样喝酒,倒也有醺醺欲醉的感觉。我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