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师论衡中国经济与经济学-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远的将来的预期都是没有意义的。) 
  直到1994年,美国在人均指标方面仍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那么,到2009年是否还会这样呢?我本人是持否定态度的。从最大的可能来说,将来美国在众多的领先国家中排名仍是很往前的,但是,极有可能至少被加拿大、挪威、法国、德国及瑞士等国家接近、赶上甚至超过。1994年日本的人均实际收入相当于美国的3/4到4/5。如果这一趋势继续下去,她就将在美、欧、日三强中一直屈居于末尾的角色。然而,我相信,随着整个这一地区的国家活力的增强,到2009年,日本一定会有一个发展的好时机。中国大陆是这一地区的一个沉睡的巨人,如果她能够……它将扩大其在世界总产值中的比例。否则,在这样的制度重担下,它的经济成果至多不过是人口扩张的结果。从人均生产率来讲,即使是一个完全进入了市场经济的中国,即使是它的人均生产率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它的人均水平在全球排名中也至多达到今天的韩国和台湾的档次,因为中国的起点太低,离赶超的目标太远。如果根据历史来预测未来,那么,亚洲“四小龙”的经济增长速度不用到本世纪末就能达到北美、欧洲以及日本的两倍。正如后来凯恩斯·布尔丁说的:除了信息以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连续保持10%的年增长率。   
  大师谈21世纪中国与世界经济(4)   
  这些出口型的国家一直在赶超的狂热之中,而一旦达到了它们的榜样国家的水平以后,仅仅靠效法老师恐怕就很难继续保持同样的高速度了。另外,致富的过程本身会侵蚀国家的能源、雄心壮志以及整个环太平洋地区的节俭精神。街头犯罪、少年犯罪、吸毒以及追求时尚的高消费而放弃低消费传统等问题,都可能成为日本及其邻国的致富过程中的代价。不能说这是一定的,但我担心这是可能的。 
  如何才能使一个社会保持不断的经济进步,这一点并不神秘和难以理解。战争对经济进步与繁荣是有害的,国内的阶级斗争也是有害的。没有哪种制度可以起初不依赖于市场价格机制而能够在生活水平的快速持久增长方面获得成功。 
  然而,市场是没有心脏和大脑的,因而不能指望市场自身能够自觉地意识到它所带来的严重的社会不平等,更不能指望市场自身来纠正这种不平等。在混合经济中,这是应当由政府担负起来的职能。历史已经表明,一个福利国家企图从总体上消除国家的不平等而又不造成社会寅吃卯粮式的虚假富裕,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如果市场机制既要保持效率,又要保持灵活性,那么一个混合经济的国家就必须设法保持“适度的混合”。斯堪的那维亚、西欧,也许还有伊斯兰国家的情况已经提出了这样的警告:如果政府向社会返还的收入超过了其GNP的一半,那么,平等就要以牺牲效率和进步为代价。 
  日本民主制只表现了很少阶级斗争成分。但在拉丁美洲和多数非洲国家情况就不是这样。这是日本的优势。在这方面与日本相似的国家或地区,在向21世纪的繁荣前进的过程中,可能在经济发展、社会政治态度和制度优势方面处于一个有利的地位上。   
  大师谈法制与经济发展(1)   
  科斯: 
  我感觉到法律与经济这个主题在美国的律师中很好地确立了,就某种程度上来讲,在欧洲也是这样。但不足的是,它只是在律师中确立起来了。而很少在经济学家之中确立起来。结果,在法律制度运作中广泛运用经济学分析方法,而法律制度对经济制度的运转的影响并没有像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那样得到很多的讨论和检验。我并不关注中国如何使法律制度协调、如何使案件的处理更迅速、等待的时间更少、费用更低等,我想知道中国的法律对帮助经济运转的作用。法律在美国经济中的作用,也未得到很好的研究,因为法律和经济学在律师之中繁荣兴旺,而不是在经济学家之中繁荣兴旺。这是个有趣的现象。 
  贝克尔: 
  我对中国犯罪的增多并不会感到惊诧。犯罪的增多是随着经济自由、流动性的增加而增加,但不能认为立法越多,犯罪率就越高。每个地方都会发生此类情况。 
  当然,不存在一种如何有效地执行法律的最理想的理论。我曾在一篇关于如何惩罚犯罪的论文中试图建立这样的理论。自那时起,我撰写了大量的研究论文。你必须在打击犯罪(不管是经济犯罪还是民事犯罪)增加开支与犯罪造成的损失之间做出平衡。该理论就是要表明如何进行这种平衡。根据所能控制的主要变量:政府执法机关和警察是两个变量。有这种可能性,你们给犯法者判刑,或者更严厉的惩罚。你不得不动用多种办法来惩治犯罪,包括经济犯罪等其他专业性犯罪。 
  我们在制定法律时,要考虑它是否易于执行。如果制定的法律执行起来太复杂,代价太大的话,那就根本不是好的法律。因为你在法律执行过程中所耗费的资源将远远大于你从法律本身所得到的好处。因此你要做出一种平衡。人们在制定法律时往往将该因素抛到脑后,常常忘记提出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易于实施的法律,还是一个难于实施的法律?例如在美国,某些地方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禁止家庭夫妻同房时使用避孕药物或避孕工具。这是—个难以实施的法律。没有人会跑进人家的卧房去检查监督。这样的法律不能被普遍地实施。因此是一个愚蠢的法律。所以在制定法律时,必须严肃认真地考虑法律实施问题。建立的理论就是针对如何制订一些易于实施,避免成为开支大、效力差的行为。所以如果不考虑法律在实施方面的问题,你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法律、有效的法律。 
  科斯: 
  我对中国的了解非常零碎,但我感觉到,在法律方面的需要很迫切。现在很多人通常不知道他们能获得什么权利或要负什么责任。这种含糊不清的状况使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很困难。我认为,法律体制的改革是深化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你们很快会发现,一旦出现了争端,我想在你们中国,你们不是诉诸法院,而是争取在家庭群体内部或各家庭群体之间来解决。这就是说,一些在美国行不通的解决争端方法,在中国却行得通。另外,人们不知道自己所追求的(权利)确切有哪些?这是一个困难。我谈到过家庭承包责任制合同,起初人们不清楚,很含糊,不是令人满意的。该合同在一段时期后才变得更精确细致。但通过签订的合同,我听到一位研究中国经济改革的人士说,从大陆人士与海外华人签订的合同中,我们了解到人们试图努力克服的障碍是什么。现在这一工作取得进展,有人去香港取得海外华人签订的某些合同。我们要问的是:这些合同中有些什么条款?问题在哪里?通过这种研究,我们了解了障碍和困难之所在。但是,我的感觉是,如果要彻底的改革,法律制度的改革是必要的。然而,“罗马并非朝夕建成”,伟业并非一日之功。我们可以慢慢地进行改革,特别是中国可以慢慢地改革,因为人民的生活更好了。但如果俄罗斯也慢慢地改革,事情就会很糟,因为那里的人民的生活更糟了。他们会说:“什么?还需要一百年?”人们不希望再痛苦一百年。尽管实际上中国人的生活水平还很低下,但比以前提高了。 
  如果法律体系缺乏精确性,人们签订合同时不知道可以获得的权利,那势必影响甚至阻碍很多交易,因为人们不清楚有些什么权利、义务。我曾经与一位可能去中国进行贸易的人谈过,他们说只是希望会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一些权利,但却不能肯定能获得什么权利。所以,很多人甚至不想在那种情形下签订合同。我认为这一点是极为明显的,那就是你们国家的法律制度需要加以改善。 
  我感到,法律变革的必要性是非常明显的。此外,明确各级政府机构的权力范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政府机构之间存在着许多冲突,人们往往不知所措,你可能要有某一个机构的帮助去获取另一个机构给予的某种许可。我认为这是法律改革中的至关重要的一环。当然,以后会是这样。正是这些法律缺乏精确性,阻碍了经济改革。我知道法律必须有精确性才行。我希望让中国的经济学家和中国的律师们来研究这些问题。目前的一个困难是,特别是经济学家,他们并没有受到过很好的经济学方面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