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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少功文集 作者:韩少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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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他来了,事情就成功了一半!”请客的一方总是这样说。他们知道语言的功能有限,因此他们需要餐厅和酒吧这个场景里的一切来无声地参与谈话,需要用这里的一切色彩、气味、音响等等来说服对方。

  在这一点上,对香水气味、领带款式、演说风度等比较粗心的很多中国人,倒是显出特有的细心。 

 
家乡
  家乡也是一种场景,只是范围更大一些,内涵更多一些。我上面提到的大队书记,多年后当上了县委书记,办事雷厉风行也专横跋扈,有次检查市容卫生,发现刚刚洗净的水泥广场被人吐了一口痰,勒令犯事的老汉跪在地上将痰舔去,谁来说情也不允许;有次发现公路塌陷了一大块,一杯剩茶泼在交通局长脸上,把对方骂得狗血淋头,逼他到修路工地上去挑土,肩上不磨出血就不准回来见他。这个阎王爷出行都是警车开道,警笛声呜呜呜响彻县城,吓得鸡飞狗跳。如果是从地区或者省里开会回县,一进入县界,必有大小官员在路边恭迎大驾,提心吊胆地看他眼色,听他咳嗽一声也差点要吓出尿来。

  正因为这样,他贪污两百多万元的案情败露之时,县城里响起了一阵阵鞭炮以表庆祝,人们喜不自禁地奔走相告。

  让人稍觉奇怪的是,唯有家乡人对此大为奇怪,根本不相信他们的四满伢子会是一个贪赃枉法之徒,以至法院开庭审判的时候,几十号男女老少自动去法院请愿求情,跪在大门口呼天喊地,要还县太爷一个清白。他们还派人找到我,找到更多的人,要我们一定想办法疏通关节,让法院对这个案子从轻发落。武妹子硬要我收下两个脸盆大的糍粑,说四满哥是个最朴实的人,每次回家探母,见人犁田就帮着犁田,见人打禾就帮着打禾,有一次大年三十,家家都在过年,村里的一头牛不见了,他整整一个晚上翻山越岭,身上被树刺挂出道道血痕,硬是带着人追上了偷牛贼。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为非作歹?又说,他富贵而不舍旧情,回乡来一般都要去看望一位老同学,在村口那间学校的破土房里,与老同学挤一床被子,一把生花生米也可以下酒,说说笑笑可以直到天明。这样的人下大狱怎么不可能是遭小人暗算?

  人皆有复杂的品性,这并不奇怪。武妹子没有可能对我说假话。我只是疑惑贪官的友善和朴实为何只能存于家乡,而不能搬到任上去。也许,家乡有他的童年和少年,有一个融合了他童年和少年的规定情境。特定的一道门槛、一棵老树、一个长者的面孔、一缕炊烟的气息,都可能苏醒一个人的某些感觉,而暂时压抑这个人的另一些感觉,使他在特定的舞台背景下回到特定的台词和动作,比方使他到山上去找牛或者到小土房里去喝酒。诗人是明白这个道理的。他们状物写景,是为了让读者们睹物生情和触景生情,在种种景物的接引之下,唤醒自己可能已经沉睡了的纯情。宗教家们也是明白这个道理的。他们把教堂建设得肃穆、威严、幽深、空阔或者挺拔,是为了让教徒们首先受到一种氛围的震慑和感染,一进门就不由自主地敛其俗态和涤其俗心,重启自己可能已经尘封了的善念。在这个意义上,诗歌和宗教是人们精神的家乡,总是力图使人们能够重返少年,重返赤子之心这正像一个贪污巨款的死刑犯,在家乡的一片青山绿水里有他无形的诗歌和宗教,他只能在那里得以靠近自己的灵魂。

  “接近自然就是接近上帝。”一个热衷于园艺的法国老太太这样对我说过。 

 
色
  中国有一句俗语:“可意会不可言传”,可见生活中很多信息已溢出了语言的边界。我们不妨将这些信息名之为“象”。这个概念将在本书中反复用到。

  显然,这里的“象”有视觉性的图象和形象,也有作用于人的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其它方面的物象和事象,将其纳之于“具象”这个中国读者较为耳熟的词,大概较为合适。我在前面还说过,具象包括生活的原象,也包括文化的媒象,即由文化媒体传播的人工造象,比如风景画对风景的模拟,战争片对战争的表现。

  “象”区别于“文”或“言”,是语言文字之外一切具体可感的物态示现,是认识中的另一种符号,较为接近佛教中的“色”。上海佛学书局1934年版《实用佛学辞典》称:“色者,示现之义”,“眼、耳、鼻、舌、身之五根也,是属于内身,故名内色”:“色、声、香、味、触之五境也,是属于外境,故名外色”。佛教中的色尘、色相、色法、色界等,在这里都可以视为象的延伸概念。

  唯识宗作为东方传统哲学中较为系统性的认识论,称“万法唯识”,首先提到“眼识”、“耳识”、“鼻识”、“舌识”以及“身识”,将其视为全部心识的重要基础,视为人与事物现象的直接关联。(见太虚等《唯识学概论》)

  佛教常常借莲花、明镜一类象征来直通心性,借面壁、棒喝一类行态来寻求感悟,一直在强调文字之外的信息传达,其极端者甚至强调“不立文字”、“言语道断”,但他们以“色”对立于“心”,赋予了“色”第二个意义:“变坏”、“变碍”以及“质碍”。(见《实用佛学辞典》)因此一旦从认识论转入人生论,佛徒们便视“色”为迷惑耳目泯灭心性的俗尘,是人们进入觉悟时的魔障。在空门净土那里,“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虚幻不实之物,琐屑无义之物,理应被正道者拒绝和超越。这样,他们从认识论上逼近了色的大门,又在这张大门前匆匆闭上人生论的双眼,在感性现象世界面前有一种进退两难。

  佛学东传的结果之一,是色渐渐蒙上贬义,与尘世中的凡夫俗子结下了不解之缘,虽说不一定符合大智慧原旨,却是佛学在中国承传和演进的部分现实轨迹,与儒家、道家的抽象思维指向互为呼应,几乎汇为一流。影响所至,人们见“色”而惊,闻“色”而避,较为感性的生活总是被称之为“沉溺声色”、“玩物丧志”,是一种君子不齿的堕落,而“好色者”甚至成了日常用语里“流氓”的别号,致使隐含在色界里的意义结构一直处于道德歧视之下,几乎是一片暧昧不明和无人深究的荒原。由此不难理解,中国传统知识者皆以语言为尊,比如从来不乏“文”的字典、辞典、语法以及修辞,不乏各种语言研究成果登堂入室,却一直未见世上有过“色典”或者“象典”,一直没有什么人对生活中万千声色的含义、来源以及运用规则有过系统的记录整理。

  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对此心存忧虑。他说:“关于理性认识,世界上有一门非常古老的科学,毫无异议地得到所有人的承认,其名为:逻辑学。但是,关于直觉认识的科学却勉勉强强和困难重重,只得到极少数人的肯定。”(见《作为表现和普通语言科学的美学》)我们将看到,克罗齐指出的这一失衡状况不仅遮盖了生活中那些只可意会的事物,反过来也将祸及生活中可以言传的事物,最终构成理性认识的乱源。 

 
眼睛
  中国古代思想家孟子特别重视人的眼睛。

  “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襮焉。”这是《孟子》里的话,把眼睛当作灵魂的窗口。

  孟子在人际交流中也常常以眼代言。

  《荀子。大略篇》记载:他去见齐宣王,见面时只是用眼睛盯着对方,并不说一句话,如是三番令王宫里的人大为奇怪。孟子后来对别人的解释是:“我先攻其邪心”在开口说话之前先放出浩荡目光,给大王来一次心理卫生。

  在孟子看来,眼光的清与浊能暴露出内心的善与恶。一个伪善者最悬心的事,是他的装模作样最可能被自己的目光公开告发。目光一亮,目光一暗,不由自主地把自己的心机暴露无遗。可以想象,偷鸡摸狗的窃贼,东藏西躲的间谍,还有虚情假义的演艺明星,即便面对着毫不知情的陌生人,也喜欢用一副墨镜遮盖自己的双目,大概就是缘于缺乏控制眼光的自信,不能没有这种障眼设备。

  朋友老木最近在我的面前戴上墨镜了。他这样做并没有什么保健的原由,比如并没有需要遮挡的太阳强光,看来只是要阻挡和躲避我的直视,使我不能不有一种黑上心头的慌乱和悲哀。我知道,我不知道的什么事情在黑色镜片那边已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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