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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少功文集 作者:韩少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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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不知道人们张开大嘴,在喊着些什么。他停步了,扶着墙慢慢折回家里来。

  从他家走到巷子口,是五十一步,从巷子口走回来,不多不少还是五十一步,刚好是他的岁数。“如何刚好是五十一步?”他有点吃惊。婆娘给他一把伞,催他去看郎中。“你说,如何刚好是五十一步?”婆娘说了一句什么,他没有听见。

  “你说什么?”婆娘的嘴还是无声地有开有合。他再一次记起了自己聋子的身分,不再问话,只是摇摇头,“奇怪。奇怪。”

  下午,一个做郎中的朋友来,来看看他的耳疾。他向来客讨点烟土。朋友比划着问他,你天天打蘸练功,不是不沾烟的么?他拍拍自己的额头,意思是自己受了点凉,寒重,要点烟来驱寒解表。朋友便给了他一包。

  这一天夜里有雨。他打完最后一次蘸,吞烟土自杀。他换上了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刮了胡子,连指甲都细细地剪过。

  照一般人说来,他没有必要死。他没有什么不安全。尽管有些罪行也牵连到他——比如决定投靠国民党,比如他的手下杀了几个打起发的老百姓,但他毕竟是一个头面人物,他的规劝令箭毕竟为新政权立下过大功。何况他与某位共产党大首长是学木匠时的师兄弟,他保护过那位大首长的家人,接济过米粮。就在他自杀后的第二天,一位科长专程从省里赶来,送来了那位大首长的亲笔信。信的最后,大首长约请他方便的时候到京城作客叙旧。

  他已经睡在裹尸的草席里,来不及看这封信了。县政府向专署和省里作了请示以后,给他买了一口棺木,一对白烛和一挂鞭炮。 

 
荆界瓜
  

  说起荆街,很多马桥人不知道,马桥附近的很多人也不知道——尤其是年轻的后生们。

  荆街已经消失多年了。从县城出东门三华里路再渡罗水,见一片平畴,种棉花或红薯,靠北的一面地势略略升高,上面有一些乱石荒草,还搭了一两个守夜人的草棚子。再靠近看,很可能看到深草里的牛粪或者野鸡窝,或者一只破草鞋。这就是荆街,现在人们写成荆界、井界,或者荆界围子。后生们很难知道这里原来居然也是“街”,居然有百多户人家的热热闹闹,有远近闻名的一大赫然孔庙。

  荆街成了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名字,已经荒芜。

  荆街只是在关于马文杰的故事里才得以沿用,才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地名。即使如此,它也不过是在一部分人那里,将不可避免的荒芜向后推延几十年而已。当年的“规劝犯”暴动一案,就是发生在这里。五十多个“规劝会”的投诚杆匪头目,在集中学习的最后阶段,奉命参加劳动,挖一口水塘。他们挖的挖,担的担,大汗淋漓忙了三天,刚刚把水塘挖出个样子,隐在屋顶上的机枪突然哈哈哈地响了——一种乍听起来十分陌生的声音,十分遥远的声音。弹雨卷起一道旋风,呼啸而来。

  没有感觉到子弹穿过肉体,但身后的泥坡尘雾飞扬,沙粒四溅,明明是有什么东西在他们肉体的那一边爆响同时又在他们肉体的这一边绽开一连串尘雾的花朵。他们也许开始明白,金属是怎么回事,速度是怎么回事,金属的子弹穿过肉体是一个多么顺畅多么迅速以及多么难以察觉的瞬间。最后,他们陆续倒在自己刚刚挖好的土坑里。

  直到一九八二年以后,直到“规劝会暴乱”被政府宣布为多种复杂原因造成的错案,人们才闪闪烁烁说起这一幕情形,才重新提到荆街这个陌生的名字。有些老人说,从那一阵枪声以后,荆街就闹鬼,一家一家的房了总是莫名其妙地着火,不到两年的工夫竟然烧了七家。那里的娃崽生下来也多呆了,不到两年的工夫竟然呆了三个。风水先生说,那里有官鬼发动,塘里的活鱼都无法挡煞了,当然不得不烧掉一些房子。至于“官”鬼是指官祸,还是谐音棺,指亡人阴魂不散,风水先生含糊了一句,在场人没听个确切。有人立即在屋里屋外到处开挖,掘地数人,把地下一切可疑为腐烂棺木的木质残物全部清除干净。他们还挖出一口新塘,下了几千尾鱼苗,一心增强水势,以水克火。奇怪的是,鱼在这个塘里就是养不活,不到一个月全部翻了白。最后,街东头的一家伞匠还是发了火灾,人们便渐渐失去了对消防工作的信心,只好陆续他迁别处,尤其是迁往黄湾一带。

  到五十年代末,荆街完全散发了,成了一片荒地,连水井也塌了,蚊虫子了丛生。

  那里倒成了一片好地,据说很正,特别肯长棉花和红薯,出产的一种香瓜也十分甜美,很快就有名气。县城里的小贩有时为了招揽顾客,就特别强调地吆喝:“买呵买呵,荆界围子的荆界瓜呵——”有人把这种瓜写成“金界瓜”,写在瓜果摊的招牌上。 

 
公家
  

  马桥的水田形状各别,大牙交错,躺在两岭之间的一条谷地,一梯一梯缓缓地落向张家坊那边,落向那边浮游的炊烟或夜间的月光。这里叫大滂冲,外人一听就知道滂田多。所谓滂田,是山区一种水田,浸水多于流水,因此泥性冷,又有很多暗藏着的深深滂眼,人一跌进去几可没见傍眼在表面上不大看得出来,只有经常下田的人,才会熟悉它们—一的位置。

  马桥的牛也知道滂眼在哪里,走到什么地方突然不动了,掌犁的人就得十分注意。

  这些日都有各自的名字,或是以形状命名:团鱼丘,蛇丘,丝瓜丘,鲢鱼丘,板凳丘,斗笠丘等等;或是以所需禾种的重量命名;三斗丘,八斗丘等等;还有的以政治口号命名:团结丘,跃进丘,四清红旗丘等等、这样一下来,名字还是不够用,不足应付那些太零碎的也就数目太多的田块,于是只好借用某些人名,或者在某些田名前面再加人名以示区分,比如“本义家的三斗丘”和“志煌家的三斗丘”,就是分指两块田。

  不难知道,这些田以前都是属于私人的,或是在土改时分给了私人,它们与田主的名字相联系是很自然的事情。

  算起来,集体化已经十多年了,我奇怪他们对曾经是自家的田还是记得很牢。

  连稍微大一点的娃崽,也都知道原先自家的田在什么地方,那里背不肯长禾。下肥料的时候,要是到了那里就愿意多下。憋了一泡尿,也愿意到那里在解裤头。一次,一个娃崽在田里踩到一块瓷片,差一点划破脚,恼怒地把它抠出来向另外一块田从去。旁边的一位女子立即怒目:“往哪里甩往哪里甩?讨打可?我两筷子插死你!”

  那丘田原来是她家的——在很久很久以前。

  这位女子惦记着她家的私田,证明土地公有化在马桥直到七十年代初还只是一种体制的存在,尚未浸润成一种情感,至少还不是人们全部的情感。体制与情感当然不是一回事,与体制之下涌动着的全部事实更不是一回事。婚姻的体制下,可能有夫妻双方的同床异梦移情别恋(还能不能叫“婚姻”?)。皇权的体制下,可能有大权旁落后党会帘(还能不能叫“皇权”?)。同样的道理,当很多马桥人憋上一泡尿也要拉到自己以前的私田里的时候,他们的公有化,他们的“公家”概念,也许不能不打上一些折扣。

  当然也不能说他们一心向往私有。事实上,马桥从来没有过够格的私有制。村里人告诉我,即使是在民国以前,他们的私权只能管住田里表面上的三寸“淖泥”,也就是三寸浮泥。三寸以下,从来都是皇帝的、国家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士,官家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田主没有权利阻拦。了解了这一点,外人也许可以明白,马桥后来实现推行合作社,虽然难免一些人私下抱怨,只要政府一声令下,众人倒也顺顺当当地入了公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不通。

  在另一方面,他们谈“公”谈“私”,后面都带一个“家”字,这一点与西方语言不一样。西方的私,是指私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一说到财产也有明确的私权界限。马桥人的私家,则是私中有公。一家之内,从来不分彼此和你我。西方的;公,是指公共社会,所谓英语中的public,平等私有体的横向组合,通常只具有政治和经济的意义,与隐私之类的私事无涉。马桥人的公家,则是公中有私,夫妻吵架,青年恋爱,老人人土,娃崽读书,女人穿衣,男人吹牛,母鸡下蛋,老鼠钻墙,所有的私事都由公家管着,也由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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