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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舞派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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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上着一堂一堂不可理喻的课,记了厚厚的笔记。我不再去夜总会,每晚上晚自习,回寝室睡觉,跟室友喝啤酒、打牌、谈女人、自渎,周末约长头发的女孩子看电影。女孩子穿白色衣裙,沉默斯文地端坐,电影演了一半,我侧身问她:〃 可曾有性经验?〃 起初她尚未听清,再问一遍,她骇然,落荒而逃。我扶着自己的头,无声地笑。我记得那是一部欢喜的电影,每个人最后都得到他所想要。
  一大清早她站在楼下叫我,她涂了很多的胭脂,衣服红似嫁衣。有人经过,取笑她:〃 你是谁呀?〃 她嘿嘿地笑,一本正经地说:〃 我是潘金莲。我是潘金莲。〃 她们乱笑,拣石头扔她。
  她进了疯人院,我没有再见到过她。那时我20岁,在小君双腿中间的地狱扮演了一个魔鬼。
  第九章  爱情就是卡夫卡的城堡
  (A )
  你知道,印尼咖啡本身略带糖浆味,酸度极其好。我在里面加入新鲜牛奶与清凉的薄荷,做成一种新款,没想到这种口味在水粉画华尔兹立即走红。我又尝试了另外的创意,在昂贵的康那咖啡里兑一点红酒,并且取了一个搔首弄姿的名字,叫做红唇。一经推出,男客们的点击率直线飑升。在内地开咖啡馆是这样的,不会耍噱头的话,你就去死吧。
  做咖啡和做记者都不是太困难,但做人家的老婆确实是一个很糟糕的兼职。我不大去芙蓉,除非是想洗木桶澡的时候。林梧榆自然也不必再像开初那样随时请假、调用公车,如火箭一般冲向他的猎物。现在他同样不急于见我,除非是饥渴的时候。呵不,他仍然不是粗鲁的男人,在床第之间他始终是温柔和静默的,像一只巨大、无声的器官。
  我照旧住在我的小公寓里,做自得其乐的土资,做一杯卡布其诺咖啡,买一些成都特色的串串香来吃。我不大讲究规矩什么的,没有必要。自然我也阅读,近来我买了全套的卡夫卡。那本残缺的《城堡》读来着实有些费神,我平均每晚读三页,结果无一例外,我总是东摇西晃地打起瞌睡来。
  K 为了请求政府批准他在城堡外的村庄安家落户,冒充土地测量员,在村子里的客栈住下。但这个倒霉的家伙根本无法顺利进入城堡。城堡周围密布着无数道路,然而就像迷宫一样,它们在接近城堡时迅速地转一个弯,朝向另外的地方。
  基本就是那样,情节很简单,我打着呵欠,看着K 张皇地寻求接近城堡的机会——勾引某位官员的情妇,给学校当杂工等等,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我们似乎可以发现这样一个荒诞离奇的悖论,K 越努力,离他的目标越远,而这不幸究竟来自何处,他竟无从知晓。
  K 和大部分人相似,有着狡猾的、同时又是悲观而且忧郁的灵魂,他让我感觉到宿命之不可抗拒。我读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日,书就放在我的床头。有一天,林梧榆急迫地压到我的身上来,我的手一抖,震落了那本书,它摇摇欲坠地撑持了一会,然后,就在林梧榆释放自己的那一刹那,它掉了下来,准确地击中了林梧榆的脑袋。
  我憋不住自己,笑出声来。我知道,做爱的时候发出笑声是极其不礼貌的,既不道德,也不专业,等同于笑场什么的。但我失去控制,笑得全身痉挛。林梧榆先是受到惊吓,继而恼怒,翻出打火机,一言不发地拎起那本书,点燃它,并且将黑色碎屑抛入抽水马桶,哗啦啦全数冲走。
  事后林梧榆有整整一个月没办法完整地做爱,在最后的片刻,他总是浑身紧张,而后就不得不鸣金收鼓。这倒算不得荒谬,真正的奇观景象是,我到书店重新购置了十来本《城堡》,当着林梧榆的面一一烧掉,冲毁,他一动不动地望着水流中旋转的城堡的尸骸,突然间,他使劲抱住我。我们在狭小的洗手间里做了一次。他什么都行了。呵呵。
  头儿亲自为一间大型百货公司的老总做了一次访谈,得了一叠购物券,送了几张给我。我领了林梧榆一道去转悠,替他买了几百块钱的内衣。你无法想象,林梧榆的贴身行头不仅采用最烂漫的花棉布,而且是他老妈帮他缝制的,无比幼稚。因此当我脱掉他的外套时,总有点犯罪感,好象在猥亵男童。我促狭地问过他:
  〃 喂,你妈妈怎么给你量尺寸?〃 他笑着打我的头。
  我们坐电梯到女装部,我看中一根今季流行的白色带穗子的腰带,配搭我的低腰牛仔裤是不错的。但林梧榆极力反对,他说那像农村里披麻带孝用的带子。售货小姐掩着嘴笑。我啼笑皆非,兀自买下来。跟着又选了件式样简单的白色丝质衬衫,因牌子的缘故,非常昂贵。看得林梧榆很是肉痛。
  〃 一件衬衫一千多,你知不知道,一台电视才那个价。〃〃但我不可能穿着电视出门。〃 我不屑地斜睨他一眼。这种男人,我呸。
  在淑女屋,我试一条蓝色泡泡袖的公主裙,美是很美,但小女孩子味十足,不适合我的年纪。一位20余岁的女孩试了同样的一款,站在穿衣镜前,牵起裙角,轻轻转身,她的男伴微笑起来,掏出信用卡。换了隔壁的宝姿,再次遇见他们,女孩子选了一条纯白连身裙,长仅及膝,露出一双光润的小腿。她的男伴微微颔首,根本不问价格,直接刷卡。mpanel(1);
  我不由得留意他们。那男人怕已年过半百,但气质非常洋派,衣饰名贵,讲纯正的粤语,相貌看上去很舒服。女孩子精致漂亮,洋娃娃似的,一双眼睛冰雪聪明。他们并不在公众场合亲热,然而有什么地方却是不对的,女孩子绝对不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女,她没有那种泰然自若、甚至略含厌倦的神情,她很亢奋,眼神不断逡巡那些华服,带着轻微的贪婪,像一头饿极了的、却又竭力掩饰自己欲望的幼兽。显然的,她是一名锦衣夜行的小蜜。不同的是,尽管她很年轻,但她不是洛丽塔,她知道自己要什么。
  我们沿途兜转过去,不住地碰见他们,女孩子每试一件衣服,男人都慷慨地买下来,手臂挽着大堆纸袋,全是名牌,从纪梵希到CK,令人侧目。我和林梧榆漫无目的地闲逛,我买了一罐金色防晒霜,林梧榆不得不死撑面子,送我一只佐丹奴的手袋。呵,忘了告诉你,我并没有接掌林梧榆的财政,我们AA制。
  路过停车场,我们再次看见那对情人,男人果真阔气,驾驶一部Benz开蓬跑车,徐徐驶离,他用一只手气闲神定地掌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搭在女孩子肩膀上。老天,在拥挤的市区里开一部昂贵的跑车,那是重量级的奢侈了。林梧榆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们,半晌才狠狠吐出一个字眼:
  〃 鸡!〃〃别那么正点,〃 我着实被他义愤填膺的模样逗笑了,拍拍他的脸,我说:〃 这价钱已经很厚道,想想看,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资格搭奔驰,哪怕是顺风车。〃 闻言林梧榆瞪大眼睛,故意夸张地凑近我,像个近视眼似的,在我脸上仔细看来看去。
  〃 老婆,〃 他拥住我的肩膀,〃 你的道德感到哪里去了?〃〃别叫我老婆。〃 我挣脱他。这是一个乌鸦般的词语,它预示着某种形态的家庭生活,其核心人物将是一位穿着大花裤叉、满肚肥肉的男人和一位烫了鸡窝头、手指尽是油腻的女人,他们分别叫做老公和老婆。多么恐怖,太平盛世的地狱也就不过如此了。
  林梧榆是不懂得的,我要的男人绝非他那样的类型。真正的男人应该能够跑一次马拉松、造一所房子、写一本书、欣赏优秀的音乐和在太空中飞行。林梧榆做不到,他姿质缺乏。
  我赶去采访了一宗车祸,写一则600 字的小稿子,甩给老编,算是脱手,午后3 点回公寓睡觉,睡得昏天黑日,连梦都没做。每逢深春我都有短暂的怠工现象,很正常,有人生春癣,有人发春骚,我不过是犯犯春困罢了,小儿科,没什么大碍。
  临近傍晚我被林梧榆叫醒,他专程来接我去吃饭。我睡眼惺忪,一脚深一脚浅地跟着他,他招手叫的士,车子开到我不太熟悉的一家餐厅,地点比较偏僻,在三环路外,面积很大,室内铺着青石板的甬道,做了假山池鱼,一些清润的植株散布其间,走近看,原来那是茶树。
  几个我不认识的男人已经等在那儿。林梧榆逐一给我介绍,全是芙蓉国税局的头头脑脑,他们朗声笑着,与我握手寒暄。告诉你,官场里的政客们个个有表演天分,将就凑凑,就是一个草台班子。引座小姐过来领我们入席,这里的女服务生穿着硬邦邦的旗袍,身体像薄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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