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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读遍红楼-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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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面之外的多重涵义。在我的阅读经验中,《红楼梦》一书之所以难以真正读明白,其奥妙之处大多在小说中的用典和用字所给读者留下的“话题”空间太多,太纷纭复杂。    
  在《红楼梦》一书中,我们最常见的谐音法(例如,卜固修谐不顾羞,冯渊谐逢冤,甄士隐谐真事隐,仁清巷谐人情巷,等等)。又如拆字法,“一从二合三人木”、“自从两地生孤木”等,是人们最为熟悉的例子。这些例子一是中国古典小说中极为常见的写作手段,二是从读音上可以得到联想,容易读懂其涵义。但是小说中还有不少文字解读起来则比较困难,产生不少歧义和争论。例如小说中的荣宁二府取姓“贾”字,大多数读者容易与“假”字联系在一起,而对“假”字背后隐藏的内容却很少细致地进行探讨。    
  (1)从字形上看,贾字曹字非常相近。小说特别写到薛蟠将唐寅误读成“庚黄”的笑话,也是因形近而讹。作者是否有意提示读者注意贾与曹二字的形近,而暗寓着贾家实为影射曹家呢?我想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用心。    
  (2)从文字训诂角度看,贾字除了姓氏(见《通志·氏族略·以国为氏》)用法之外,还有如下两种解读值得注意。其一,贾者买也,求取也。例如“欲勇者贾余馀勇”,“谋于众不以贾好”。联系到贾府的发迹变泰史,可以知道贾府的先辈正是因英勇善战立下汗马功劳而“谋取”的“国公”封爵,有“买”的内涵。其二,这种以九死一生“买”来的封爵,在给贾家子孙带来“烈火烹油之盛”的同时,也给子孙后代埋下了败落的祸根,即所谓的“贾祸”!    
  (3)从故事层面上看,《红楼梦》中写到薛家是皇商,即做买卖的,贾(音沽),即是从商者。贾府内的奴仆不论男女大多都是买来的,也可以卖,是一个大贾。小说中通过贾雨村之口吟出“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句,就是封建制度下知识分子“待价而沽”之意,所以他姓“贾”,即求售。薛宝钗进京待选秀女实质上是闺秀中的精英也在求售,谋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位置)。作者显然在这里告诉读者一种“社会关系”——买与卖——都是道地的“贾”。    
  (4)贾字谐“假”,即指一人一事,也是指整个荣宁二府,乃至整个封建制度,即如尤氏所说的“我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假礼假体面,究竟作出来的事都够使的了。”一语破的,讲出了这样世家大族的面目,即那个社会的真相。    
  贾府的荣是通过两件大事来描写的,一是秦可卿之死的排场;二是元妃省亲建造人间诸景“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但最终因“奢华过费”而导致这个大家族“寅年吃了卯年粮”,这就是假荣——即对贾蓉的名字最好的译注。    
  如果说荣宁二府“奢华过费”是对经济基础的破坏,那么富而不教,子孙一代不如一代则是荣宁二府精神大厦的坍塌。从文字辈贾敬、贾赦、贾政三人为代表,已经是坐享祖宗留下的家业,到了守业无方的时候了。而玉字辈的珍琏为代表的第四代,则是“被服儒雅,行若狗彘”,如同贾环所作谜语的谜底——绣花枕头。从外表看是锦绣其外,而败絮其中了。贾蓉是他们这一代人的代表人物——假荣!    
  贾即假才是对贾字的真正解读。在《红楼梦》中名符其实的贾即是假。由贾(假)的家族所构成的时候自然也是假的社会。这样的家族也好,社会也罢,都是“一日卖出三担假,卖不出一个真”,那么它还有存在的理由吗?没有。只有假的消亡,真才能得以生存。    
  历史就是真真假假,颠三倒四的一次又一次地向人们走过来!    
  2005年11月20日    
《红楼梦》中的一桩难解之谜    
  ——贾敬与·惜春的“父女”关系    
  《红楼梦》中有许多难解之谜,通常的解释是这部小说增删五次,到头来仍然是“未定”稿,故有许多“不接隼”之处。这样解释并不能解决读者所有的疑惑,我总以为这中间还当另有原因——或许是作者故意留下的一个“谜”!    
  大家都知道惜春是宁国府贾敬的女儿,贾珍的胞妹。按理她应该住在宁国府内,生活起居乃至读书识字、学习女红等事该由她的嫂子尤氏来照管,就像李纨负责教管荣国府的迎春、探春那样。但事实却是惜春与荣国府的迎探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如果说这是贾母的决定,让众姊妹在一起便于互相照应、教育,也算一个正当的理由,那么以下的事实仍然不可解释。    
  (1)作为宁国府惟一的玉字辈小姐,虽然暂住荣国府,但平日里总应该抽空回去住住、看看,或与嫂子尤氏聊聊家事,或与侄媳秦氏叙叙衷肠,或与哥哥贾珍说几句“体己”话……然而《红楼梦》中不着一字,他们之间形同陌路人,没有一丝一毫让人感觉到一家人的“亲情”——父女之情、手足之情、姑嫂之情。尤氏作为宁府的女管家,多次到荣府这边来,但是我们奇怪尤氏没有一次“专程”到惜春的住处探望一下她的亲小姑子,似与常理不合。    
  (2)第13回秦可卿之死讯传出“全家不无纳罕”,接着是举丧七七四十九天,然后大出殡。作为贾蓉的姑姑,亲侄媳死了,既没有回宁府对兄嫂、侄儿表示哀悼、慰问,更没有去帮助“病”嫂去料理任何家事。尽管惜春年幼不可能担当任何丧事的主理,但作为“礼仪”也当有所表示。为什么在整个丧礼期间这位宁府千金一直隐而不露一面呢?难道作者完全忘却这种大家族内的伦常道理?还是这其中另有隐衷?    
  (3)更有甚者,第63回写贾敬“宾天”消息传来,既没有人专门通知惜春,也未见惜春闻父亲突然死去如何悲痛之状。至于尤氏“独艳理亲丧”的全过程中置惜春为事外之人,反倒把宁府托给了尤家人。细察整个的丧事中,惜春既没有见老父一面,也没有为父送终尽孝的任何文字描写。古人云“死者为大”,秦可卿之丧是侄媳妇不露面已属有违常情,那么亲父之死不着一字就是没有人伦了!作者何以能够忽略到如此不尽人情的程度?    
  如果读者将以上事实细细品嚼一番,那就必然感到这是一个谜团——因为这太不违常理、有违常情了!    
  对此,读者如何解读?我想人们会有各种各样的答案。在我注意到这个问题时,思考了很长时间也没有真正解开自己的疑惑。不过我想到了一点。即要解开这个谜团的钥匙应该是第5回里所写的秦可卿“好事终”,那“曲词”最后的三句是:    
  箕裘颓墮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敬者,贾敬是也。    
  2005年11月10日    
尤氏心内有什么“病”?    
  ——《红楼梦》“春秋”笔法又一例    
  《红楼梦》一书多用“史笔”,前人洪秋蕃在《红楼梦随笔》中多有“抉隐”。例如“贾政不学无文”,“贾母确背前盟”、“宝钗矫诈盗名”、“袭人奸淫肆妬”等等,无不揭其隐恶,直吐胸臆。文末又云:“他如苟且之事,暖昧之行,诸如此类:举不胜书,莫不含蓄其词如诗人之厚,而又激扬其语如史笔之严,然则《红楼梦》真枕经葄史之文哉!”(见《书录》第242页)核之《红楼梦》书内正文,第13回秦可卿“病”死之经过,有脂批作证经过了“增删”,但所留下的文字令人“无不纳罕”已足醒世人眼目。他如珍琏蓉三人与尤氏姊妹之“鬼混”,亦多用不写之写,字里行间衬以“史笔”,明眼人心知肚明!    
  然而,细读《红楼梦》可见作者在贾敬身上更是用“春秋”法子以掩盖其人真面目。秦可卿之判词中有云:“漫言不肖皆从敬,造衅开端实在宁”二句道破天机。贾敬之死,出于吞丹砂烧胀而死,但作者加了一笔“守庚申”的情节,弦外之音昭然若揭。如果再细读第74回惜春与嫂子尤氏的口舌之战,我们又可见作者的“史笔之严”。例如,惜春在决心逐出入画之后说道:    
  如今我也大了,连我也不便往你们那边去了。况且近日我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里议论什么多少不堪的闲话,我若再去,连我也编派上了。    
  于是尤氏反唇相讥道:    
  你是状元榜眼探花,古今第一个才子。我们是糊涂人,不如你明白,何如?    
  惜春还击道:    
  状元榜眼难道就没有糊涂的不成?可知他们也有不能了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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