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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猫儿的TT奋斗史 作者:阿巳-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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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莽莽边说边在我裸露着的腰上轻轻捏了一把,我触电般将身子闪开,扔掉了手里的筷子:“这饭算是彻底没法儿吃了!林莽莽,我说你深更半夜的倒都看得挺清楚啊,眼睛一会儿没闲着吧?行了,同志们吃差不多就撤吧,姐姐我回家找灵感去了。”
  十分钟后,我跟在林莽莽身后钻进了那个窄窄的、弥漫着炒菜味儿的楼道。爬到二层,林莽莽在他家门口停住了脚步,伸出手臂撑在门上笑嘻嘻地挡住了我的去路。
  “别闹啊,明儿一早还得上班儿呢,赶紧让我上去!”我不耐烦地想要赶走他。
  “我就是想问问,你觉得我刚才说的那个‘性是一种时尚’的观点怎么样?”
  “就那样吧,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那哪儿成啊,怎么能没感觉呢?我非得让你找着感觉不可,这可是帮助你!这么着吧,你今儿晚上住我这儿,我让你好好体会体会。”
  出于一个广告人应有的职业素养,我用最言简意赅的语句回答道:“滚!”
  我推开林莽莽独自上了楼,爬到三层,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林莽莽的声音从下面悠悠地传了上来:“大猫儿,你不会还是处女吧?”
  这一次回答他的,是我重重的摔门声。

  剩下我一个人

  老爸老妈去郊区的亲戚家玩儿了,偌大的房间里只,不过今晚我倒是很乐意独处。
  匆匆忙忙地冲过澡便上了床,打开床头灯,从包里摸出一盒安全套,在灯下拆开了包装。
  这是贺总拿给公司的样品,公司又将这些样品分发给我们,大概有让我们亲身体验一下产品优越性的意思,可惜我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来配合这项工作,只能就表面特性进行一些研究。
  一枚红色的、柔软的小圈圈从银色的塑料封套里探出头来,我小心翼翼地用手指去捏它,指尖触到一些湿滑的粘液,鼻子里却闻到一股淡淡的草莓香。味觉的刺激让我有些莫名的兴奋,索性把它整个拽了出来,翻来覆去地把玩察看,这小东西摸起来凉凉的滑滑的,总感觉它在指间溜来溜去,好像很难捏得住;中间没有卷起的部分呈半透明状,可笑地形成了一个奶嘴似的小突起,上面还密密麻麻地分布着一些细小的颗粒;我决定再好好观察一下它的弹性和长度,于是将翻卷着的边沿慢慢舒展了开来。
  这只套套终于完全露出了本来面目,看上去却是一副蔫头耷脑、疲疲塌塌的样子,就像一只缩了水、变了形的臭袜子,还周身散发着一种猥亵的意味,远不如它蜷缩成一团时的样子可爱。
  最初的好奇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嫌恶所取代,我皱着眉头将套套和包装袋一起扔进了床边的纸篓里。
  好吧,套套我可以不再去碰它,但是该做的创意要怎么交代?我的头脑里一片空白,对这个丝毫无法让我喜欢的小东西找不到任何灵感。
  林莽莽猜得没错——虽然我经常肆无忌惮地和朋友们大谈男女之事,实际上却根本没有任何实战经验,几乎对性所有的了解都来源于书本上的鸡零狗碎以及朋友间的私房话和相互调侃。实际上对于两性关系我一直有着条件反射般的抗拒,只要有异性对我流露出那方面的意思,甭管认真也好不认真也罢,我都会逃得比兔子还要快。
  我不愿意深究其中的原因,想得太多总让我又困惑又头疼;我也不愿意别人看穿我的不正常,所以我宁可伪装自己。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有时还是难免会遭遇到诱惑力超强的男人,能让我努力克制住想要逃离的本能,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去靠近。比如,裴格……
  一想到裴格意识就渐渐开始恍惚起来,没有多久便沉入了梦乡。梦里看到朦朦胧胧的一群孩子,每人手里举着一只安全套吹成的气球,一个孩子站在最前面,手里的气球硕大无朋,脸上满是天真纯朴的笑容……

  可爱的声音

  清晨的闹钟铃声是世界上最不可爱的一种声音,而且总是响得比你以为得要早。我就在这样尖利急促的铃声中极不情愿地爬了起来,迷迷瞪瞪地走到卫生间,又借着方便的机会坐在马桶上小睡了一会儿,直到刷完牙洗完脸后才总算是精神了些,再看看表,离必须出门的时间又没剩下几分钟了。我匆匆忙忙地用禇哩膏将乱蓬蓬的头发打理成型,简单地扑了点儿粉、描了下口红,从衣橱里挑了一条浅灰色及膝裙和一件白衬衫换上,再套上薄薄的丝袜,对着镜子照了照,还算满意。
  晚上我可以是张牙舞爪的大猫儿,白天则必须变成温婉得体的Kitty,哪个更真实些,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没时间胡思乱想了!我抓起挎包冲向门口,路过冰箱时顺手拿了杯酸奶,叼着吸管踩上门口的高跟鞋,刚拉开大门,就一口酸奶呛进了嗓子眼儿里,鼻涕眼泪地咳了起来。
  林莽莽跟没骨头似地歪靠在楼梯口的扶手上,正笑眯眯地看着我,食指上一串车钥匙“嗖嗖”地转着圈儿:“你可真够磨蹭的,我都跟这儿站好半天了,就等着送你去上班呢!”
  “谁用你送了?别自作多情啊!”我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向楼下走。
  林莽莽满不在乎地跟在我身后:“说真的大猫儿,我还是喜欢你穿职业装,特正点!就冲你这身打扮,我不光上班得送你,下班还得去接你……”
  我忍无可忍地停下了脚步:“林莽莽,你有完没完?”
  千万别以为缠着我的这家伙是什么痴情种子,如果说歇斯是禽兽,那林莽莽简直就连禽兽都不如,说白了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神经病。
  当然,如果平心而论,他长得倒是并不难看,或者应该说还算得上帅——瘦高的个子、微卷的头发、高鼻子深眼窝,有点儿像个异族。喜欢他的女孩貌似不少,但这个疯子却从没正经谈过恋爱,而是专以抢别人的女朋友为乐。不过他也不是谁的都抢,而是专门喜欢抢有钱人的,他不止一次对我们发誓:“只要有一个被钱蒙蔽了双眼的女孩能在我的挽救下弃暗投明,我就一定非她不娶!”
  为这个,小乔刚和齐江好上的时候曾经推心置腹地找林莽莽谈了次话,她说:“林莽莽,我小乔打生下来就是俗人一个,一心就想找个有车有房、事业有成的把自己给嫁了,二十多年了才好不容易逮着这么一位,你就把弃暗投明的机会留给别人,由着我自个儿堕落去吧,千万别费力气救我,我求你了。”
  林莽莽当时还算爽快,冲小乔大手一挥:“行啊,最近等着我救的人比较多,再加上个你我还真有点儿顾不过来了,随你去吧!”
  可轮到我的时候就没小乔这么好命了。这会儿,林莽莽就居高临下地对我大摇其头:“没完,肯定没完!你想想,要不是我当年对小乔放任自流,她怎么能落到现在这么悲惨的境地?这些年我自责得吃不下睡不着的,如今怎么能再眼睁睁地看着你往火坑里跳呢?大家都是朋友,我谁都不拉也得先拉你一把啊,对不对?”
  “我谢谢您了,您还是让我跳一回吧!我就喜欢火坑不行吗?我好奇心重不行吗?我好歹跳一回见识见识什么样儿,真烧死在里面我也不冤了。”
  “那哪儿成啊,你可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我得对你负责任!”
  Faint!真是活见鬼!我咬牙切齿地向楼下走去——大早上起来实在没空跟他扯皮,怪只怪我不该嘴那么快,一不小心让他知道了裴格的事儿。穷人仇富倒是不新鲜,但变态到这种程度的就比较少见了。
  别看林莽莽也是大学毕业,却从来没见他有过正经工作,一天到晚不知道在瞎忙些什么。此人不光人穷而且还志短,脸皮之厚绝非一般人能够想象,据说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女孩儿成功地花过他腰包里的钱,就是在街上买根儿冰棍都得各掏各的,至于什么圣诞礼物、生日礼物、情人节鲜花就更是想都不要想了。
  我实在想象不出天底下有哪个女孩会甘愿放弃有钱男友,跑去跟这么一个穷光蛋加吝啬鬼,而林莽莽一无所获地忙了这么多年仍然初衷不改,我对他也着实佩服得紧。
  不过这年头开私家车早就不是有钱人的专利了。林莽莽的车就停在楼下,一辆东风微面还是二手的,被我们戏称为“东风破”。他坐在车里等人的时候经常会有人过来问:“师傅,中关村10块钱走不走?”
  林莽莽就一本正经地回答:“太堵,去不了!”
  “要不是不好意思抢别人生意,我还真拉,挣什么钱不是挣啊!”林莽莽一说起他的车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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