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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6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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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现象拾零》《婚姻与家族》等,以及翻译的奥本海默《国家论》,都与他思考的起点分不开。 
  大学四年级的时候,陶希圣买到两本书,他认为它们对他后来的思维产生了巨大影响。一本是英文书,梅因的《古代法》。另一本是国学书,清代胡培晕著的《仪礼正义》。前者让陶希圣明白,西方法律与东方法律在根本逻辑上存在不同。后者则使陶希圣领悟,研习古籍,必定要先了解古代的政治和社会基本制度。而古籍中也保存了大量古代制度的线索,值得我们花大力气发掘整理。 
  总的来说,陶希圣读书时在政治上不算很活跃。他也参加了五四运动,但卷入不深,也没有加入任何左翼的社团组织。1922年,陶希圣从北大毕业,先是在安徽省立法政学校做教师,随后去了上海,进入商务印书馆。 
  二十年代初期,商务印书馆人才济济。曾在馆内任职的著名学者就有郑振铎、周予同、李石岑、杨端六、唐钺、竺可桢、周鲠生、顾颉刚等等。陶希圣在商务印书馆里慢慢读书积累,同时开始在《东方杂志》这样的大杂志上发表文章,偶尔也在大学里兼一些课。 
  五卅惨案发生后,陶希圣被上海学生联合会聘为法律顾问。商务印书馆也开展罢工运动,陶希圣又被聘为商务印书馆三所一处罢工最高委员会顾问,并参加上海学术界十人联署的宣言,对英国巡捕枪杀民众的惨案表示抗议。 
  二十年代中期以后,陶希圣的影响在逐渐扩大。他在上海法政专科学校兼职讲授“亲属法”,同时在东吴大学讲授政治学。又应商务印书馆之邀,完成了《亲属法大纲》,可是未能出版。出于生活和政治上的考虑,陶希圣在1927年初接受武汉军事政治学校的聘书,辞去商务印书馆的编务之职,赴武汉任教,职位是中校政治教官。到了武汉,他又在武汉大学兼任政治法律教授,讲授“社会科学概论”、“各国革命史”、“无产阶级政党史”以及“帝国主义侵华史”等课程。从这时起,陶希圣结识了汪精卫、周佛海等一批朋友,逐渐卷入政治。 
  1927年4月,发生了“四一二事变”,紧接着是五月份的北伐。武汉北伐军政府下令,军政学校师生与农民运动讲习所师生合并为中央独立师,与叶挺率领的十一师会合,陶希圣任中央军事学校武汉分校政治教官,军法处处长,兼任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政工人员训练委员会常务委员。北伐很快失利,陶所倾向的国民党改组派在政治上完全处于劣势。陶希圣心灰意冷,躲到武汉福寿庵里读《资治通鉴》。他对国民革命失去信心,遂又回到上海。 
  接下去的两三年里,陶希圣主要靠卖文来维持生活。有时也在复旦大学、暨南大学或者中国公学兼些课,但写作占据了他绝大部分时间,与政治保持一段距离。《新生命》月刊与他关系最密切。其妻万冰如在自传《逃难与思归》中回忆,“新生命月刊每一期都登他的文章,另外好几家书店杂志要他的稿子,他卖稿子运气很好,可以先拿稿费,也可以送现洋取稿。”陶在上面先后发表了“从中国社会史上观察中国国民党”和“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等名篇。1929年,陶希圣在《新生命》杂志上的文章结集《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出版,顿时成为畅销书,在以后的几年里印了八版,销量数万。这本书的出版也标志着关于“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的“社会史论战”正式拉开了帏幕。 
  在这段时间里,陶希圣连着出版了《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中国封建社会史》《中国社会现象拾零》等书,成为国内很有影响的社会学和政治学学者。上海市国民党党部向当时的中央党部检举陶希圣“颇有讽刺及批评现实政教之长篇与短文”,“言论种种非法及违纪之处”。故而到了1930年底,南京中央大学校长朱家骅聘请陶希圣为法学院教授,陶希圣立即接受,从此他又回到了学院。 
  陶希圣在南京中央大学法学院任教一个学期后,接了北大的聘书,赴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政治系教授。此时,所谓的社会史论战正在进入高潮阶段,王礼锡公开撰文“挑战”陶希圣。陶希圣后来在北大七年的教学生涯,都和这场争论紧紧缠绕在一起。 
  三十年代初陶希圣再次面对的北大,已经不是五四时期的北大。章太炎留下的学术传统,到了三十年代已经变成政治保守的同义词。另一些左翼学生则空前激进,不愿意做些扎实的研究工作,还在课堂上起哄捣乱。随着社会主义思想的普及,课堂内外都在争论当下中国社会的性质。支持左翼的学者有号称“干部派”的黄松龄、马哲民等,认为当前中国社会性质就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而支持右翼的学者有号称“反对派”的刘侃元等,认为当前中国社会性质是“资本主义社会”。反对派往往在课堂上受到学生的嘲笑,非常艰难。 
  陶希圣自认左右两派都不是,他的观点是,“中国封建制度已衰,封建势力犹存,而中国社会的两大阶层应当是士大夫与农民”。陶不但想避免直接的争论,还想矫正北大的学风,于是决定组织一些学生做些社会史、经济史的整理工作。这些工作既有学理上的价值,也可以为社会史论战提供一些学术支持。 
  他于1932年8月发表在《读书杂志》上的《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这篇文章中袒露了心迹,“我还有两个希望,敢在这儿提出:一、唯物史观固然和经验一元论不同,但决不抹杀历史的事实。我希望论中国社会史的人不要为公式而牺牲材料。二、论战已有四年之久,现在应当是逐时代详加考察的时期。我希望有志于此者多多从事于详细的研究。我四年来犯了冒失的毛病,现已自悔。但我四年前冒失下手发表论文,是因为那时很少人注意这种研究。现在见解已多,如再以冒失的精神多提意见,反把理论战线混乱。我希望短篇论文减少,多来几部大书,把唯物史观的中国史在学术界打一个强固的根基。我自己决没有丝毫的自负,说自己业有如何的成绩。我希望自己能够继续研究,把四年来的见地一起清算。我希望大家于‘破’中来‘立’。只有‘立’才可以把战线以外的多元论或虚无论者打翻。” 
  一开始,陶希圣想到的是编书。他在来北京之前,已经完成了《西汉经济史》,后来收入何炳松丰编的《中国历史从书》。到了北大以后.他就牵头成立“经济史研究室”,先后发现和培养出武仙卿、鞠清远、沈巨尘、连士升和全汉升等一批年轻学子,展开合作研究。当时他定下的研究计划是,“整理唐代和唐代以后的经济社会史料”,几年里就产出大批成果。 
  年轻学生刘道元写出《两宋田赋制度》,全汉升写出《中国行会制度史》,陶希圣借用自己的关系帮他们联系出版。1934年,陶希圣与武仙卿合著的《南北朝经济史》出版;1935年,陶希圣与鞠清远合著的《唐代经济史》出版;1936年,陶希圣与沈巨尘合著的《秦汉政治制度》出版。出版社都是商务印书馆。 
  其实他们还有大量的工作成果未能广泛传播。以唐代经济史为例,他们当时按照分类主题整理出八大册资料,后来只有“土地问题”、“寺院经济”和“唐代交通”这三册得以出版,其余的后来都毁于战火。又比如他们曾经系统整理了辽代经济史的史料。德裔汉学家魏特夫与北大有密切合作,很早和陶希圣熟识。陶希圣自述说,后来魏特夫很大程度上就是在这些资料的基础上,与冯家升合作,完成了英文版《辽代经济史》,该书1949年出版。 
  陶希圣另一项要被人记住的工作,就是他创办了《食货》杂志。在《食货》之前,北京社会调查所创办了《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后来长期由陶孟和与梁方仲打理,在学界颇有一些影响。可是它半年才出一期,无法满足众多学者的要求。所以陶希圣决定自己办刊。1934年11月14日,陶希圣在《北平晨报社会研究周刊》发布《(食货半月刊)宣言》,阐述《食货》半月刊发刊缘起、旨趣与办法:“这个半月刊的意思,在集合正在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史料的人,把他们的心得、见解、方法,以及随手所得的问题、材料,披露出来。大家可以相互的指点,切实讨论,并且进一步可以分工进行。这个半月刊的意思只是这样,并不像过去所谓的中国社会史论战那样的激昂,那样的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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