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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的美丽和忧伤 作者:裴在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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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好那天生意不忙,我便下午请了假,跟她开车去附近一家名为“脚踏车俱乐部”的餐厅兼赌场。吃饭时我提到过去的事,她听得很入神,仿佛听别人的故事一样,时不时咯咯地笑着。
  之后她说:很多事情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或者我们想象中的那个样子。
  说完向我挤了一下眼睛。
  我不由得脸热起来,感觉她是在跟我调情。
  由于我坚持付账,她说那么由她来投资赌二十一点好了。
  换了一百块钱的筹码,跟我简单解说了规则。就这样我跟她坐上平生头一遭的赌桌。我那五十块钱的筹码,还不到二十分钟便全泡了汤。宝娃却运气奇佳,时常连赢几庄。一个小时下来她面前的筹码已经堆成一座花花绿绿的矮墙了。赢了钱,她的兴致很高昂,赖着不肯下桌,逐渐又有要输的迹象,要不是我及时把她拉走,保不住最后她会输个精光。
  后来我才知道,宝娃是赌场的常客,有时运气特好,但是平均下来,总还是输的。
  那日我们嘻嘻哈哈离开脚踏车俱乐部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她开口邀我上她家里吃饭,我说下次吧。分手的时候,她突然靠上来亲一下我的脸颊。我感觉脸上烘一下子又烧起来,还好在黑暗中,不致让她看到我的糗样。对这样的发展我毫无准备,以致那一整夜都在蒙咙和沉醉中翻腾。
  一开始我怀疑是自己弄错了。但是日子越久,我越确定是自己的恍惚:其实,是在那段时间里,我结识了一个也叫宝娃的女人。或许,她并不叫宝娃,但是不知怎的,在我心底,她竟与原来的宝娃分不清了。
  她与宝娃还真有些神似,都是既俊俏又带几分娃气的模样。
  我们的相识,如今回想起来,的确有些蹊跷值得玩味的意思。
  第二个冬天来临的时候,洛杉矶因“圣婴”现象,异乎寻常地下起了整月的豪雨。
  就在此时,宝娃和我已经紧紧粘贴在一起了。我们几乎像是组成一个美满家庭的样子。宝娃的一儿一女,都已上初中,他们喊我小三子叔叔。我特意将工作的时间排在早班,这样就可以一周两次带下课的宝娃儿子去练习棒球。有时候也顺道买了菜过来,尤其周末宝娃带客户看房子忙生意的时候,我就过来陪他们,也帮她干一些院子里剪草砍树之类的活儿。
  在我的眼里,宝娃唯一的缺点,就是喜欢在床上抽烟。有一回,竟然抽着睡着了,差点烧了被子和帐篷,引起火灾来。那回我们两人单独上大熊山露营,四月份山上的夜晚出奇的冷。我们都冻得快不行了。她说赶紧抽支烟吧,驱驱寒。就这样我们紧紧相拥睡着了。忽而被一阵浓烟逼醒。扑灭了火,她还一径咯咯大笑着。
  有那么一天。宝娃到我住处来,她不似以往同我腻来腻去,也不再翻箱倒柜搜出我的脏衣服来,故作生气地骂道臭死了,她只坐在那里一味的抽烟。电视开着,可以帮助驱逐一些不自然的空气。等烟蒂堆满一整个烟灰缸,才说她不能再同我这样的见面了。孩子的爸爸回来,要将他们搬迁到另外一个城市去,“已经在那儿买下好大一栋住房。”
  她说:这样对孩子比较好。
  同时提来一个包包,里面是我放在她那里的一些刮胡刀衣衫等用物。
  有好一阵子,我无法从宝娃留下的习惯中回复过来。每个星期二和星期四的下午,我凭直觉走向车子,发动引擎,待要上路,才发觉已不需要我带宝娃儿子去练球了。买菜的时候,会很自然将他们爱吃的蔬果零食拿到购物车上,然后再取下放回。
  我不知道宝娃他们是否已经搬离。有两次忍不住偷偷开车经过,竞看不出任何异样。宝娃女儿的秋千和门上挂的干燥花环仍在那里,也没见房子出售的标示。有一次竟还看到宝娃的车子照旧停在原处。
  豪雨的冬天终于过去,云层下的黯然天色也逐渐开朗起来,天空恢复了澄净的蔚蓝。不上班的空当里,我常到海边公园的草地上溜达。或者慢吞吞驾着车,看公园里的游人,小孩和他们的溜狗,流浪汉与高大的椰子树,从眼前如舞台布景般一幕幕滑过。
  我迷上了古典乐,只要没事便收听一家二十四小时的古典乐台,特别在开车的时候。看海洋在阳光的挥洒下,任意谱成一首壮丽激越的曲子。这时我才发现,现在的海看起来多么不一样啊,广袤而且自由,与过去身在大海中的孤立是截然不同的。
                                九
  一日,我正上班。从后边仓库搬货到前面店里。忽然瞥见久已不见的宝娃,她正算完账推着购物车欲出大门。惊讶中,我犹疑着是否应该上前跟她招呼,这时,却见经理急匆匆打斜后方向她追去。我立刻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毫不迟疑,跳过算账台子,一个箭步冲到宝娃跟前,抢了她风衣里的几袋东西便往门外急窜。立时警铃大作,两个警卫一前一后在不远处的停车场将我逮住。
  他们核对了宝娃的收据单后,无可奈何只得放她走路。警车很快便来了,我们几乎没有时间话别,事实上只匆匆对望一眼,她就被看热闹的人潮推远了。
  我被铐上手铐,带上警车,像是我多年来的一项期待。车子开动了,警笛哇啦哇啦直响。我终于确认了自己代罪羔羊的身段,以后魂牵梦萦的恐惧将不再缠扰我。
  我觉得从未有过的轻松自然,像是偿还了一项负罪的债。
  我想起童年的宝娃,在那个受辱的午后,犹如小鹿般的狂奔。即使我无从知道,她少女时代命运的乖违是否承继于那回我不及援救的意外。但是至少可以确定的是:现在的这个宝娃应该了解我的用心。洛杉矶的阳光是如此明媚,没有什么理由阻碍她和孩子有一个清明磊落的未来。
  我目送着车窗外快速闪逝,既熟悉又陌生的外国人群和街道。即使我不再关心自己的何去何从,不知怎的,童年家乡的景象却鲜明地浮现:一畦畦稻田阡陌、满满清流的小河、茭白笋田飘来的清香、叶家那株倾倒在篱边的满树芙蓉,以及丁家的黄狗和芜杂的院落。
  我不知不觉吹起了轻松的口哨,而那支歌竟然是:耶稣喜爱的小孩。
                             车夫之妻
                                一
  是什么让我独独看见她? 那个寒流来袭的下午,她在下市的菜摊间。所有人都缩着脖子快步走,像是越快就越能走出这道寒流似的。没人看见她,没人想多看她一眼。他也快步地走,但突然他注意到了,看得还十分清楚,在十分之一秒刹那的时间里,在经历每日生活例行的重复,不知几个寒暑之后,他早已把她从记忆里删除了。忽然之间,鬼一样、或比鬼更鬼魅,她出现了,在意想不到的地方、以意想不到的姿态。他几乎可以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确定是她,一种惊惶的困窘,像是全世界立时睁开眼睛看见所有的过往和现今,于是他被打过来潮水一般的记忆淹没得魂不附体……
  他并未因此而停下脚步。
  我能做什么呢? 他想,除了确定她是她之外。
                                   二
  突然有那么一天,一个高大挺拔、长相十分好看的三轮车夫出现在这条巷道里。来来回回拉着辆风尘仆仆、半新不旧的三轮。无论载客或是空车,都那么神采奕奕,挪起屁股来狠命地踩上几踏,才肯坐回车位,任车子在颠簸的石子路上飞驰。
  他么,一径挂着那么个不大在乎、潇洒的笑在嘴边上,任由长长的、给风吹日晒得焦黄、沾满泥灰的头发向脸的两侧飞去。
  在那个尚称淳朴,还带着点守旧和未开化的空气里,青春毫无惧色地在他高高昂起的下巴以及漾着两道酒窝,且还能算得上是稚气的面容上得意地漂浮开来。
  起初马玉祥只是在这片新建公寓地的巷口、三轮车的码头泊泊车子。他也同一般车夫闲嗑牙,但大多时候在打盹,或掏出他的小本本来念洋文。据说他曾上过中学,后来跑去当青年军。
  把书一丢,也就再难拾起来。到了台湾以为拉车不过是个暂时糊口的事,自己还那么盘算着什么时候去上个夜校,遂买了本英文字典,随时复习,像是为日后的梦打底似的。日复一日,生活的担子逐日加重,拉车竟成了欲罢不能。那本小字典亦逐渐破烂不堪,页角全卷了起来,他倒舍不得丢,好像那是与未来光明希望的某种联系。他仍旧得意地过着洋文瘾,每每拿出本子来念道:chair ,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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