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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有事不回家 作者:张健鹏 胡足青-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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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的情人节。那天下班以后,我在街边的花店为自己买了一枝玫瑰。玫瑰花有个很特别的名字,叫做“蓝色妖姬”,和花店那个年轻的店主看我的目光一样奇怪。我笑着让他帮我把花包装一下,一个人拿着这枝比平时价格至少贵了三倍的玫瑰,穿行在人头攒动的热闹街道。身边那些成双成对俊男美女亲昵地依偎在一起接踵而过,我的心中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仿佛水中漂浮的树叶。
  我还是按捺不住,掏出手机,给方方发了一个手机短信,告诉他我为自己买了一枝玫瑰。我猜想,此时此刻他一定是陪伴在妻子身边,努力扮演一个温柔体贴的好丈夫的形象。可是我还是把短信发给了他。大概过了十分钟的样子,方方给我回了一条短信,一个笑脸背后还有一个应该算是亲昵的称呼:自恋狂。我想像不出方方找了一个什么借口,才从妻子身边离开给我回的短信,看到他发给我的短信,我多少有些满足,望了望华灯初上的天色,转身朝家的方向走去。
  不用想,李民,我的丈夫,一定已经同往日一样,早早地做好了饭菜在灯下等我,他不会不知道今天是情人节,一个属于天底下所有有情男女的节日。可是在他看来,情人节和一年中的其他日子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我知道自己收不到玫瑰,无论从名正言顺的丈夫那里,还是从关系暧昧的情人那里。我突然有些后悔,其实我更应该买一枝盛开的娇艳无比的白玫瑰送给我自己。
  丈夫是杯温水,人不冷不热的,就像我们的感情。认识十年了,从他那里收到过的一两次惊喜简直就像哈雷彗星一样罕见。刚结婚的时候,我还不时地拿些诸如“老婆的生日是几号”“结婚纪念日是哪天”之类女人视为刻骨铭心的问题提问他,他千载难逢地回答对一次,都能让我高兴上好几天,可是这样的时候实在太少。毕业于北京某著名高校计算机系的他能够记住一长串一长串毫无规律可循的数字,并能信口背出圆周率小数点后面的一百位数字,可是他永远也不想记住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那些纪念日的时间。我知道,他是故意不愿意记,或者说故意不回答正确,传统观念极强的他奉行的政策是“平平淡淡真生活”,并且希望通过这样的方法,把我也塑造成一个他心目中的好女人,像他妈妈那样。
  经过了多少年的培养和锻炼之后,我的智商在多少次的失望和愤怒之后得到了迅速的提高,所以,在2月14号这一天我知道自己得不到那支属于我的红玫瑰。
  情人这个概念,我一直解释为:通过两性吸引,揉进了或多或少的情感慰籍,保持相对固定的性关系的非婚姻非恋人的一对男女(当然如果是同性恋的话,男女可以改为女女亦或男男)。因此我界定目前我有一个情人,至于方方是否也是如此解释,我并不是很渴望得到他的认同。我和方方之间的关系打个比方说,就像暗室里的底片一样,见不得丝毫的光亮。可是底片可以洗出任意大小的照片,而我们的底片却永远不能曝光,原因很简单:他离不开他现在的妻子,所以我们必须小心翼翼地呵护我们这段感情。更关键的是: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很好,谁也不想离开谁。
  2、花开花落,我的生活就像墙边下的无名小花一样普通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来形容我和方方之间的关系,还是先从我自己的经历开始说吧。和大多数三十岁的女人一样,小学中学大学,一个校门出来又进了另一个校门,等到踏上了工作岗位,同现在的丈夫结了婚,我发现做小女孩时的那些五颜六色的梦都像长了翅膀的小鸟一样,一去不复返了。我在家里是个独生女,小时候父母很惯我,所以活泼好动,父母都是很传统的工人,他们并不希望我能出人头地,只是纯朴地希望我能有个幸福的归宿,像他们经过的那样。我在他们眼皮底下念完了大学。他们说不放心我一个人到陌生的城市生活,所以坚持让我念了本地的一所大学。他们说女孩子还是应该本分一些好,所以不顾我的反对,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坚持为我报了“机械工程系”而不是我梦想中的“中文系”,原因很简单,父母都是工人,在他们眼里,工厂里的技术员就应该是我一生的职业。
   花落到了哪里,忧伤就会落到哪里(2) 
  我的大学生活乏善可陈,父母对我约法三章:不许谈恋爱,不许和男同学单独在一起,每天晚上必须回家住。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做着,直到认识了比我高一年级的李民。我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对男生距之千里的态度也让他们对我退避三舍,可是李民在暗中喜欢上了我,他不顾一切地开始了对我的追求。这是我一生中第一个追求我的男人,我惊慌失措地逃避着,很快父母就知道了有个男孩子在追求我。他们一起和我谈了一次话,态度很严厉,警告我不许和李民有任何发展,我哭着解释着,他们根本不听我的解释。
  不管怎么样,父母的反对反而加强了我对李民的好感。终于有一天中午,在食堂外面,他又拦住了我,说一定要和我好好谈谈,我跟在他后面走到了校园的小树林里,学校里的人都把那片树林叫做“情侣林”。我们一前一后地走进了树林,中午的树林静悄悄的,李民见四下无人,猛地抱住了我。我又惊又怒,拼命挣扎着,他的嘴唇堵住了我还没有出口的叫声,他不断地在耳边说他是多么喜欢我,愿意为了我做一切事情,甚至愿意为了我去死,还说为了见我一面,他曾经在我家门口整整等了一夜。我看着他诚恳认真的样子,心里有些感动,手上也不挣扎了,我们的嘴唇吻到了一起。那是我的初吻,初吻过后,我稀里糊涂地就把第一次给了他,两个人手忙脚乱地做完后,李民跪在我的脚下,发誓说要一辈子对我好。我除了身体轻微的疼痛,心里还有一种对父母报复之后的快意。
  那天以后,父母肯定是注意到了我的变化,他们不再向过去那样管得那么严,临近毕业的时候还让我把李民带回家一起吃了顿饭,言语之间默许了我们的关系,并拐弯抹角地提醒我们在结婚前不要做出什么让他们难堪的事。李民坐在那里,唯唯诺诺地答应着。李民毕业了,找了一家本地公司上班了,我们时常在他的单身宿舍里幽会,着魔地彼此探索着身体的奥秘,每次都像做贼一样很快结束。我们都很谨慎,不想没有结婚就先抱上孩子,我想当然地认为男人就是这个样子。
  很快我也毕业了,李民向我求婚,我一点都没有犹豫地答应了。在我看来,我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他,就要一生一世跟着他。我们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像山涧里流淌的泉水,没有一丝波澜,一切都是按照固定的模式。
  3、风起萧墙,远方的灯光是黑夜献给影子的紫罗兰
  结婚以后,我和丈夫相约五年内不要孩子,现在的社会是一个竞争的社会,如果不在年轻的时候打好事业和财富的基础,等到老了,哭都来不及。李民很快和他的几个同学一起做起了一家电脑公司,生意很好,每天忙得焦头烂额的,可是他总记得不时给我的父母买点礼物,哄得老人总拉着我的手夸我有眼力,我心里想:当时要不是我自己坚持,还不知道李民娶了谁呢。我也利用业余时间考了一个会计证书,到另外一家公司做了会计。
  我们的夫妻生活也慢慢地变成了例行公事,像严格执行的电脑程序一样,每个周末两个人才能在一起。在一起的感觉像是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彬彬有礼,彼此只是互尽义务。李民是一个好丈夫,他对我很体贴,可能是他从我逐渐变得懈怠的目光中看出了什么,一天晚上,他有些神秘地带回来了几张包裹得很严实的光盘,吃完晚饭后,硬是把我从正在洗刷的碗筷中拖了出来。他把光盘放进了电脑,说是要给我们的夫妻生活来一点调剂。我大体猜到了光盘的内容,红着脸说他不正经,用手捂着脸不看,他笑着将我的手从脸上拿开,说看完了再骂也来得及。电脑上出现了两个外国人做爱的画面,欲仙欲死,看得我脸红心跳,依偎在李民的怀中,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那天我的激情让李民有些害怕。我问李民:为什么我们从来没有感到过光盘上那对男女的激情,李民回答说:那是在演戏,而且,那对男女肯定是事先吃了兴奋剂。我问他:是不是我缺乏魅力,导致我们的夫妻生活如同一杯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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