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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眉追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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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思议,”科尔特斯顺着竿子拣好听的说,“真是女中豪杰,而且她还教给我很多东西。”他笑着鼓励她说下去。他想起指示他接触她的那个白痴曾建议他必要时不要怕花钱。科尔特斯骄傲地想,这下他的克格勃教官会为他的高超本领而自豪了。要知道,克格勃在经费上,一直是很节俭的。
    “他老是搞得你这么忙吗?”过了一会儿,科尔特斯问。
    “有些时候要加班,不过,在这方面他还是很照顾我的。”
    “如果他把你搞得太忙,我就要找他谈谈了。要不然,我来华盛顿的时候你还在忙着,我找不到你,怎么办?”
    “你真的想……?”
    “莫伊拉。”科尔特斯声音柔和下来。他知道,作为第一次,他已经催得太紧了点。事情进展得太顺利,他已经问了不少问题了。无论这位寡妇是否感到寂寞,毕竟她是个肚里有货、手上有些权的女人——是个聪明女人。但她又是个有感情、性欲强的女人。他把头转向她,手也伸了过去。他看见她的脸似乎在说:再来一次?他的脸作了回答:再来一次。
    这一次,他已经不再耐得住性子,不再是个探索禁区的男子了。他变得亲昵和放肆起来。既然已经熟悉了她所喜欢的动作,他的主宰便有了方向。不到十分钟,她就已经忘却了他所提的所有问题,忘却了一切,只记得他的气味、他的抚摸和从他身上得到的感受。她感到青春又回到了自己身上。她没有去想事情是怎样开始的,她想的只是事情会怎样发展。
    幽会从本质上说是共谋的。夜半之后,他才把她送回她停车的地方。使他惊讶的是,一路上她又一直保持着沉默。她像个还在上学的少女那样拉着他的手,不过,她的触摸可一点也不那么单纯。她下车前又吻了他——执意不让他下车送她。
    “谢谢你,胡安,”她轻声说。
    “莫伊拉,”科尔特斯深情地说,“是你使我又成了大丈夫。你为我做的更多。下次我再到华盛顿来,我们一定要——”
    “一定。”
    他的车一直跟着她的车,为的是让她知道他在保护她。只是快到她家门口时,他才掉转车头——为了不被她的子女看见。他们一定在等着母亲回家。科尔特斯在返回途中,脸上洋溢着惬意的笑,只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任务有了眉目。她的同事们很快就知道了情况。睡了六个多小时后,莫伊拉·沃尔夫穿着她整整一年没穿过的套装,春风得意地飘然进入办公室。她眼中闪烁着无法掩饰的喜悦之光。就连雅各布斯都注意到了这一点,但是谁也不予道破。雅各布斯很理解她。他自己的妻子是在莫伊拉的丈夫死了几个月之后去世的,他知道这种感情上的空缺是难以用工作来填补的。这下她可好啦,他想。她家还有孩子,他得减轻一些她的工作,她应该再次享受到真正的生活乐趣。
    第六部分:部署
    祁阿红 章庆云译
    经过严格的特殊训练
    真没料到事情会进展得这么顺利,查韦斯心想。毕竟,这跟他们原先都是士官很有关系。但是,把这件事办得这么利索,把每个人的分工搞得这么明确,而且一点没有浪费口舌,组织者一定非常精明能干。在他们这个班里,有一名作训军士协助拉米雷斯上尉计划。还有一名来自特种部队、刚刚完成武器训练、表现不错的卫生兵。胡利奥·维加和胡安·皮斯卡多以前都当过机枪手,现在使用班用机枪。他们的无线电兵也很不错。这个小分队里的每个人都完全符合各自岗位的既定要求,每个人都受过专门的训练,而且都佩服其他人的本领,特别是在多项训练之后,彼此都佩服得五体投地。艰苦的训练生活使他们增强了自豪感,增进了相互了解。刚刚训练了两个星期,他们就能像一台机器上的各个部件那样非常默契地磨合了。查韦斯在突击队员学校受过训练,被指定担任尖兵兼侦察员。他的任务是在前面搜索探路,悄悄从一个隐蔽点移到另一个隐蔽点,并注意观察和倾听,然后向拉米雷斯上尉报告。
    “他们在什么地方?”拉米雷斯上尉问。
    “在前方两百米处,就在那个拐角上,”查韦斯低声答道。“共有五人,三个睡着了,两个没有睡,其中一个坐在火堆旁边,另一个端着冲锋枪在火堆周围走动。”
    即使在夏季,山区的夜间也有几分凉意。明月当空,远处传来丛林狼的吼叫,不时可听见鹿在树林中穿行的沙沙声。除了远处有飞机飞过外,一点与人有关的声音都没有。清彻的夜空能见度极好,虽然他们每人都配发了夜视镜,但根本用不着戴。山区空气稀薄,头顶上稀疏的星星毫不闪烁,但明亮得如同一盏盏固定的、分散的灯。要是平时,查韦斯一定会注意这美好的夜景,但今夜他们是在执行任务。
    拉米雷斯和班里的其他人都穿着比利时制的四色迷彩服,脸上用油彩(军队里不用化妆品这个词)涂得一块一块的,与周围的环境极为相配,就像威尔斯①笔下的隐身人。更重要的是,他们都适应了夜间行动,黑夜是他们最好的朋友。人是白天活动的生物,在白天,人的感官、本能、聪明才智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而在夜间,它们的作用往往小得多,这是生物钟制约的结果。但是在这个班里,人人都经过严格的特殊训练,个个都是夜老虎。人们往往害怕黑夜,即使与大自然密切接触的印第安人也害怕黑夜,他们几乎从不在夜间作战。在夜间,他们的营地周围连岗哨都没有——这就使美国陆军发展了极其有用的作战原则——夜战。点燃篝火,一方面是为了取暖,一方面是为了有亮光好看见东西。但这一来视力范围就缩小到只有几英尺了。如果适应了黑暗环境,人的眼睛是可以看得相当远的。
    “就五个人?”
    “是的。我数过了,长官。”
    拉米雷斯点点头,然后打手势叫两个人前进。又悄悄下达了几道命令以后,他就和另外两个人一齐摸到右边去控制这个营地的制高点。查韦斯返身回去。他的任务是干掉哨兵和在火堆边打瞌睡的那个人。在黑暗中悄悄行动,要比进行观察困难得多。他知道,在黑暗中,人的眼睛比较容易发现移动的物体,而不是静止的物体。每移动一步,他都得十分小心,要防止脚下踩滑或踩断东西而发出响声——人的耳朵灵得很。要是在白天,他的动作看起来一定滑稽可笑。但是要想不被发现,就得付出代价。最难的是,他的移动速度太慢,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耐性都不够,他也不例外。为了克服自己的急躁情绪,他还专门练过呢。他简直是在蹲着往前挪。他端着枪,枪口朝上,随时准备应付不测。他越往前挪就越紧张,所有的感官全都处于高度戒备状态,就像电流通过了全身。他慢慢地向左右两侧转头,目光从不停留在某一个地方。他知道,在夜间,如果老盯着一个东西看,几秒钟以后就看不见它了。
    突然,查韦斯感到有情况,可又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他停下来,朝四周看了看,特别注意左侧有什么动静。三十秒钟过去了,什么也没有发现。他这才第一次想到使用夜视镜。算了,免了吧,也许是一只松鼠或是别的夜间觅食的小动物,一定不是人。黑暗中,谁的动作也不可能像轻步兵的这样轻。他暗暗笑了笑,继续往前挪。几分钟后,查韦斯进入一棵老松树后面的位置,呈跪姿隐蔽下来。他打开数字显示手表的表盖,注视着绿色表面上的数字在慢慢接近预定的时间。那个放哨的仍绕着火堆不紧不慢地走着,从不超出三十英尺。他尽量避开火光,以保护夜间的视力,但是来自岩石和松树的反光大大地影响了他的夜视力——他曾两次对着查韦斯的方向看过,但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时间到!
    查韦斯端起MP5,把一发子弹送进了目标的胸部。对方一个踉跄,捂住胸口,惊叫了一声,随即栽倒。查韦斯的枪只发出轻微的金属撞击声,就像一个滚动的小石头碰到另一块小石头时发出的响声,但在这寂静的山区之夜,那声音依然十分清晰。在火堆旁打瞌睡的那位听到了响声,不过没等他完全转过头,就被撂倒了。查韦斯瞄准一个睡着了的,正要开枪,胡利奥·维加的班用机枪的响声惊醒了他们。那三个人还未站起身,就“丧了命”。
    “你们是从哪儿冒出来的?”那个“死了的”哨兵问。蜡制的子弹打中胸部本来就疼,加上这是突然袭击,他感到疼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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