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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聪明女生·终结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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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让你当初不听我的话,不做技术呢?”我美滋滋地从她包儿里往出抠话梅,“我们那边儿全是男的,还有好几个光棍儿,前两天还跟我打听你呢。”
  “你还是自产自销吧!”老马嗤之以鼻,“对了”,她严肃起来,“你男朋友呢?什么时候拉来让我们看看,怎么老藏着掖着的?别是有啥见不得人的吧?”
  我讪讪地,“有啥好见的?也就一普通人儿,一鼻子俩眼。”
  老马冷笑一声,“树林子大了什么鸟儿没有?我可告诉你哈,夜路走多要撞鬼,小心吃亏。”
  我摇摇头,老马这个缺乏想象力的家伙一向庸俗,我不准备和她同流合污,丫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知道她已经盘算着和李明宇毕业后奋斗一年领本儿了,我一本正经地告诫她:据最新调查结果表明:65%的早婚者会在中年来临前重新选择伴侣,她说:你给我滚。
  刻舟求剑的家伙。法律能栓住人还能栓住心么?像个单细胞动物那么天真。
  回去的时候猴子刚从健身房回来,正一头大汗地换衣服,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我死劲往他腹肌上瞄了几眼。
  猴子有点不自在,但还是气沉丹田竭力鼓出肌肉,我大笑,“行了行了,别难为自己,小细胳膊小细腿儿的。”
  小细胳膊小细腿儿是他自己的说法,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介意自己的骨感,平时他换衣服都刻意躲着我。我们没有比接吻更出格的举动,纯洁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们之间的底线很大程度上是靠猴子来防守的,有几次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够水准,后来想想又觉得自己挺脏的,什么都往龌龊里想。猴子能控制自己,我对此非常感激。他要是想毁我那可太容易了,以我对他的信任来说,举手之劳,但是他没有。猴子反复强调他不是把肉欲看得高于一切的人,开始我觉得他在装逼,现在真信了。他连肉都没有,哪来的肉欲?
  做销售后的重要变化是饭局多了,我以前很羡慕老马他们可以天天腐败,现在才发现背着任务上饭局和董存瑞举着炸药包奔碉堡去的感觉差不多,原谅我这么玷污革命先烈,但是那种为了组织豁出去砍头不过碗大个疤的感觉实在是太像了。
  陪客如陪虎,我们是在饭桌上斟下黄藤酒的红酥手。
  当初我和老马不约而同地撒谎说我们不会喝酒,老史根本不信,“喝喝就会了。”我俩就傻呼呼地开喝,喝到客户满意为止。后来满公司传说东北十八怪,小姑娘喝酒像灌溉。我俩听得肝胆俱断,大有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感觉。
  猴子很不喜欢我喝酒,他管我管得比我妈都严,不准抽烟不准喝酒,晚六点以后不见人就一个一个电话地找。倒也是个好挡箭牌,我可怜巴巴地对同事们说,我男朋友不让我喝酒,要不他就不要我了,由此省了不少麻烦。只有老史那个傻逼置若罔闻,有时还故意害我多喝,我看要不是法律不允许,他恨不得让手下做三陪来招徕顾客。
  老马喝得几欲晕厥,她不止一次对我发毒誓将来要开个“男同”俱乐部,把一群GAY灌晕了就关门放老史,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你安分点吧。”我说,“反正实习也快完事了。”
  还能怎么办呢?忍字头上一把刀。
  我的原则是:遇到流氓,就要比他更流氓;遇到变态,就要比他更变态;但要遇到傻逼,就没必要比较谁更傻逼了。忍吧,你还能跟傻逼讲道理么?
  我把她带回住处,给猴子打电话,“今天有个姐们儿,你先别过来了。”
  猴子没说什么,还关照我小心安全,微波炉里有牛奶和红枣汤。红枣汤是他做的,因为我痛经。猴子下周要去杭州出差,就是说,这几天我又看不见他了。我觉得有点对不住他,不过再怎么说也不能看着老马胡言乱语不管啊。我也难得重友轻色一回。
  我强行给她灌了几口热茶,把她拖到床上,脱鞋脱外套、抬腿抬手地收拾妥当了。老马开始睁着眼睛说梦话,先是发泄对老史的刻骨仇恨,然后是心疼自己光顾喝酒没吃好,最后她睡着了,还磨牙,真闹腾。
  我倒无所谓,反正我一向都是饿着从饭局上回来,我不太理解为什么大家都爱往一条小鲈鱼八十几块钱的地方跑,包间精美菜也不见得多好,居然还生意兴隆,可见很多人都欠宰。
  我记得小顾跟我说,开始大家听说要来几个大学没毕业的美眉都很兴奋很期待,没想到来的就是我和老马这样吊儿郎当不三不四的家伙。我说,我们算好的了,安分守己地在屋里呆着,没事儿也不出来诈尸玩。真正的老手才不像我们这么黑山老妖似的呢,我给杂志社供稿时认识了一个职高学旅游的小姑娘,才十六岁,拿着照片想上封面,眉清目秀纯得小露珠一样,我见犹怜。转天我在外面吃饭,刚好见那小姑娘在一群——一群啊还不是一个——老淫棍中眉飞色舞,应付自如。当时我就觉得——我……我吐了,那场面真不是一般的恶心。

(三十四)(3)

  比较下来我觉得自己很吃亏,啥都没干写字写出了个美女作家的名声,这和被叫成女流氓是一个意思。真正的猛人倒是一个个LikeA
Virgin,宛若处女,正所谓叫狗不咬咬狗不叫。被当成反动典型成天面对新生们好奇的小眼睛也就罢了,蔡林那个畜生还耐心地对外人解释,“其实她是写的像美女,长的像作家。”我真亏死了。
  我给自己也倒了杯茶,但实在是太累了,没等茶凉就睡着了。

  梦里我居然见到了久未谋面的莫姐和司马,我高度紧张,一直以来我们是互相追债的关系,他们向我追稿或者我向他们追钱。为了躲开他们我警惕地从办公室窗户爬了出去,像蜘蛛人那样在几十米高的楼层间爬行。忽然有人拦住去路,是财务部那个小个子上海男人,永远听不清我的普通话,总是说:侬哪能?侬港清爽,到地侬撒意思?我说:靠!爬向另一个窗户。这个窗户有长长的鹅黄丝绒窗帘,被风吹得在空中飘来荡去,很是好看。我闻到红枣汤的香味,我快活地伸出手扑向那个窗口。
  醒来时老马正端着我的红枣汤唏嘘不已,“敢情你找了个厨子?好好好,实在。”
  我来不及阻止,眼睁睁看着革命果实被这个败类一饮而尽。这些日子她也受累不少,而且没我吃得好,除了在外面应酬只能吃食堂的工作餐。用她自己话说:“嘴里要淡出鸟来。”
  老马精神一好就开始闲扯,我们一起回忆当年刚如大学的好时光,那时候我们干净得像一团棉花糖,柔软甜美,可是现在……顶多算黑心棉。我忽然惭愧起来,老马四下打量的眼光好象在提醒我什么,那种眼光让我很不舒服。
  老马强忍了半天终于按捺不住,“让我见见他吧。”
  “他……他出差了。”我有点结巴,猴子现在应该在忙着打理行装,我不想让他受打扰。
  老马很失望,我找出相册给她,“那你看看他相片吧。”
  我们没有在一起的合影,都怕被熟人看到。但是我喜欢猴子的照片,他的脸一上镜头就变形得很厉害,扭曲地千奇百怪。但间或也有一两张歪打正着取长补短的,实在好看得不得了。广东人把好看的男孩子叫成靓仔,是的,不同于北人的阳刚、帅、酷,他的脸很姣,很靓,又不是女里女气……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一向不觉得自己好色,我认为自己只是对美丽的东西太敏感,就像猴子拼命收集那些古老的瓷器……天秤的守护女神是爱与美之神维纳斯,那对美丽由衷的欣赏和折服据说是天秤座的本性,虽然我总觉得星象学是胡扯,但是这一点上我和它的解释是吻合的。
  老马接过相册,“你们现在本垒打完了吧?”
  枕畔犹虚的女生爱拿别人的亲密行为说事儿,以此来证明自己的纯洁,虽然要有不纯洁的机会她们也未必会放过。老马问这个倒没什么,我老实地回答:“三垒。”
  老马惊奇的眼神儿让我很惭愧,毕竟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那么久,我也不好说我们的目的只是盖着棉被聊天,但是猴子每天只呆到十二点却是不争的事实。你很难想象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孩深夜对坐只是清谈吧?我也很难想象,一直以来我习惯把谈人生谈理想视为某些变态分子对活塞运动的代名词。这个概念被猴子打破了,他是我生命中的一个奇迹,是这个肮脏的世界里唯一清白干净的东西,他的灵魂一面乌黑一面纯白,展示给我的是纯白的一面,这很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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