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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杜拉斯-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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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杜拉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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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杜拉斯以小说《情人》闻名于世,但她生活中的情人与她演绎的爱情故事比她的小说更传奇、更有戏剧性。在她众多的情人当中,扬·安德烈亚是非常特别的一个,因为他和杜拉斯的爱情是一种“不可能的爱情。从这本书上来看,他好像自由了,虽然文字还摆脱不了昔日的痕迹。他无意暴露杜拉斯的隐私,但他笔下的世界在我们看来仍那么神奇,杜拉斯在作品中和生活中留下了无数个谜,扬也许是一把解密的钥匙,尽管不是万能的钥匙。扬在书中告诉我们,《情人》并不是杜拉斯写出来的,而是扬一个字一个字在打字机上敲出来的,那个“坐在走廊里的男人”和那个“灰眼睛的小男孩”原来就是扬;电影《大西洋》中那个看不清脸的侧影、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原来也是他的杰作。本书是一部意识流小说,一部动人的抒情散文:时空打乱了,回忆、插叙、倒叙混在一起,维系它们的是爱情。当然,他的叙述和回忆也不乏惊世骇俗的的故事、情节和细节。熟读杜拉斯的人还能在书中读出浓郁的“杜拉斯味”来,从语言、语气到结构、句法……





初次相遇(1)


  献给
  卡西娅,德里尔街的第一个年轻女读者
  1
  我想谈谈1980年夏到1996年3月3日这十六年当中的事。谈谈我跟她共同生活的那些岁月。
  我说的是“她”。
  我总是难以说出她的名字。我无法说出她的名字。除非写出来。我从来不曾以“你”称呼她。有时,她希望我这样称呼她,希望我以“你”称她,希望我能直呼她的名字。但我叫不出来,这个名字无法从我嘴里说出来。对她来说,这是一种痛苦。我知道,我看出来了。然而,我没有别的办法,我想,我可能不小心以“你”叫过她两三回。我看见她露出了笑容。孩子般的笑容。一种出自内心的欢欣。要是我一直跟她这么亲近那该多好!
  我叫不出她的名字,我想是因为我首次读到这个名字,看到这个名字看到她的名和姓,这个名字马上把我迷住了。这个笔名。这个化名。这个作者的名字。总之,我喜欢这个名字。我永远喜欢这个名字。
  事情就是这样。
  我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康城1,我在那个城市学哲学,马莱伯中学法国高等师范学校文科预备班。我读的是《塔吉尼亚的小马群》。当时,我和克里斯蒂娜 · B和贝内迪克特 · L同住一个套间。我是在套间里发现那本书的,书是贝内迪克特的,被扔在地上,混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书中。我是偶然看到的。这是一种一见钟情。我开始喝苦康巴利酒。我只喜欢喝这种酒。在康城的小酒吧里,要找到可并不容易。
  所以,初次相遇就是《塔吉尼亚的小马群》。第一次读,第一次喜欢。后来,我抛开了一切,抛开了所有别的书:康德、黑格尔、斯宾诺莎、司汤达、马居斯和别的哲学家或作家的书。我开始读她所有的书,所有的书名,所有的故事,所有的文字。
  作者的名字越来越使我心醉神迷。我亲手把她的名字抄在一张白色的纸上。有时,我试着模仿她的签名。
  什么时候见到她的真模样?我记不清了。我忘了是什么时候第一次见到她的照片的。
  我扔下了所有别的书,只读她的作品。这个作者,我对她一无所知,我并不认识她。谁也没有跟我提起过这个名字。然而,我从此以后再也离不开她了。这已成定局。我是一个真正的读者:我立即就爱上了她写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每一本书。我读了又读,把书中的句子完整地抄写在纸上。我想成为这个名字,抄她所写的东西,让自己模糊不清,成为一只抄写她的文字的手。对我来说,杜拉斯成了文字本身。
  我喝着康巴利酒。
  在我所读的东西和我这个人(我现在还是这样)之间,有一种神奇的巧合。在她和我之间,在杜拉斯这个名字和我——扬之间,有一种巧合。
  读她的书是孤独的。我无法跟任何人谈她的书。我怕谈她的书。要是遭到别人的嘲讽怎么办?要是别人不喜欢,或不怎么喜欢,或喜欢得不够,那怎么办?所以,我宁愿缄口不语,把话留在心里,接着读她的书。独自读,躲起来读,羞耻地读。
  我已经想把她留给自己了,我已经想保护她了。她已经跟我在一起,但她本人还不知道。我是一个读者,第一读者,因为我喜欢她写的所有文字,全部文字,毫无保留。“杜拉斯”这个由三个字组成的名字,我全身心地爱它。它刚好落在我头上。我再也没有离开她,我无法离开她,永远也不能,她也同样。
  当时我还不知道,故事其实已经开始了。
  1975年,康城的“吕克斯”电影院在放《印度之歌》。电影放完后,她来参加一场讨论会。当时,导演习惯前来与公众交谈。必须组织一些讨论。我想买一大束鲜花,但又不敢买。我害羞。怎么在座无虚席的大厅里献花?怎样才能对付那些讥笑嘲讽和插科打诨?我没有买花。我口袋里有一本《摧毁吧,她说》。我想要一个签名。灯光重新亮了起来。她出现了,她穿着电影制片人送给她的那件栗色皮背心,穿着那条大家都熟悉的鸡爪状花纹的裙子,脚蹬威士顿式的高帮皮鞋。那条裙子她一穿就是二十年。那件背心,她后来给我穿了,是借给我穿的。那件背心质量很好,是软皮的。
  “扬,我不能离开它,我不能把它给你。我太喜欢这件背心了。我很乐意借你几天,好让你跟我一起出去。”
  这是几年后她对我说的话。
  我坐在第一排,就在她对面。我提了一个问题,我弄糊涂了。她笑了,帮助我,好像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并且作了回答。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我什么都没听见。我看到她站在那里,面对座无虚席的大厅,我都替她害怕。怕人们不喜欢这部电影,不喜欢《印度之歌》。好像这有可能似的,好像这事会发生一样,好像人们会伤害她一样。我看见她感到痛苦了。对她来说,这不仅仅是一部电影。她喜欢这部电影,就像这部电影不是她拍的似的。她发疯似的爱上了这部电影,爱上了副领事的叫喊,爱上了德尔菲娜 · 塞里格1,爱上了安娜…玛丽 · 斯特莱特2的红裙子,爱上了卡洛斯 · 达莱西奥3的探戈。她绝对喜欢《印度之歌》,喜欢布洛涅森林边上、印度边缘那座破败的宫殿。加尔各答就在这里,在法国。我看见她了,我看见她了。她怕别人破坏这些形象、这些文字和这一音乐。我害怕但我想给她献花,但愿大家都保持沉默。但愿就我一个人在这家电影院里。看《印度之歌》。就她和我。
  问答结束了。还有十来个大学生围在她身边。我掏出《摧毁吧,她说》请她签名。她签了。我对她说:“我想给您写信。”她给了我她在巴黎的地址。她说:“您可以照这个地址给我写信。”然后又说:“我渴了。我想喝杯啤酒。”我们就到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酒吧去。她喝了一杯啤酒,然后说:“我要回特鲁维尔去了。”几个年轻人陪着她。她上了一辆小汽车,是他们当中的一个人开的。她把我扔在康城火车站对面的那家叫做“出发”的小酒吧里。我和其他人在一起,还有几个人留下来喝咖啡。我口袋里有一本《摧毁吧,她说》,上面有她的签名和地址:巴黎,第六区,圣伯努瓦路五号。
  故事开始了。第二天,我就写了一封信。以后便再也没有停止过。我一直在写。信很短,每天写好几封。有时,我几天不写,然后又开始写。我新写了一封信,但我从来不看自己写的东西,我立即把信寄走。我不想留着它。我给她寄了几箱信。我不期望回信。没有回信可等。我什么都不等。但我在等待。我继续按那个地址写信。那条马路我并不认识,那个套间我并不熟悉。我甚至不知道这些信她是不是都看了。我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我给这些书的作者写了几句话。那个女人,《印度之歌》放完后我在电影院里见过她。
  让娜 · 莫罗1歌唱那场传奇式的爱情。我买了唱片。我别的不听,只听这张唱片。只听莫罗的声音和卡洛斯 · 达莱西奥的探戈。我被迷住了。我也跟着唱。我不等她的回信,然而,我还是希望她能回。希望她会回,希望她会给我写信。没有回答。没有。哪怕写一句亲切的话,礼貌礼貌也好,比如说“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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