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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岁以后的事情我都还记忆犹新,四岁以前的事情大多都是后来父亲和姊姊告诉我的。
姊姊说,刚开始只有她一个小孩的时候,父亲就在肩上横一根扁担,两边各垂一个草袋,一边挑着小婴儿,一边放着棉被,行走天涯。等我出生后,随着家中的人口逐渐增加,靠父亲一个人去乞食已经不够了,而且全家这样浩浩荡荡迁徙也不是办法,于是我在刚学会走路的一岁多时,就摇摇晃晃地跟着姊姊去讨饭。记忆中,父亲不曾称赞过我读书以后所得来的任何一张奖状,倒是有一件事情他常常挂在嘴边。他总是略带得意地说,阿进才两岁的时候,有一天跟着家人去乞讨,一天下来从草屯走到埔里,整整走了四十公里哩!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只是称赞我做的这件事,仔细想想,大概是生在富贵人家,儿子便要长于数字,懂得经营理财;生在官宦人家,儿子该长袖善舞,懂得焦急;而生在流浪的乞丐的人家,就希望儿子的脚力好,耐力强吧!四十公里的路,那时我才两岁,想来是很悲哀的。
五岁那年,母亲又陆续生了三个弟妹,姊姊是女生,必须留在百姓公庙照顾幼儿,于是我便开始单枪匹马只身“上任”去行乞。
虽然只有五岁,但在“丐帮”的资历上,我可说已经有了三年半的“年资”。行乞难不倒我,只是没有避孕观念的父母,仍是不停地怀孕生子,每一个新生儿的诞生,没有喜悦,没有庆贺,有的只是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口的苦恼。后来我一个人要负担起抚养全家十四口的重责,对我而言这是永无休止的悲剧,也仿佛是永远走不完的坎坷路。
在十岁以前,我们全家居无定所,我几乎是在寒风、露水、日晒、大雨中度过了童年。树是我的屋顶,大地是我的床,坟墓是我的家。
随着季节的冷暖变换,我们几乎什么地方都住过、睡过,树下、桥下、市场、戏棚下、田里、废墟,可说是无处不能安身。来到小镇,就住在学校教室、公园凉亭、火车站,到了乡村里就住在香蕉园、甘蔗园、香菇寮、防空洞,甚至猪舍里。
不过我们常住的地方还是坟墓地里的百姓公庙,和死人睡在一块,因为在那里不会遭受白眼,而且死人也不会把我们赶走。
有人问我怎么能将往事都记得那么清楚,我想那是因为生活太苦了、刺激太多了、侮辱受尽了,每一件事都是锥心刺骨般的疼痛,我怎么能忘怀呢?每每闭上眼睛,往事浮上心头,那疼痛还是历历如新,狠狠地一鞭一鞭抽在我的心上。
我怎么能忘?
第三章 流浪的人没有受伤的权利
从有记忆开始,我的生活便是无尽的流浪。
在这些浪迹天涯的日子里,爸爸自己看不见,但为了保护我们几个小萝卜头,他的身边随时都准备好了扁担、拐杖、石头、铁钉以及以前守夜的人打更用的铜锣。
多年的流浪,爸爸的听觉变得很敏锐,稍有风吹草动,甚至远方细碎的说话声、蛇在地上游移的xisu声,立刻就会举起打狗棒或是拐杖作为防卫以策安全。当遇到强盗、流浪汉或是醉鬼来欺负我们的时候,爸爸有三招:
第一招是拿起铜锣拼命敲击,发出极大的声音来吓走陌生人。
第二招他会摆出太极拳的标准pose,假装自己是武术的高手,脸上还要做出一副“别惹我”的凶狠表情。
如果这一招吓唬不了坏人,他又有第三招,便是拿出他放在包袱中的三四个石头朝着声音的方向丢掷,他还说这招叫做“猴子拔仙桃”,动作一定要敏捷的。后来他也把这招“猴子拔仙桃”教给我和姊姊,所以我们的小包袱中也都预备了两颗石头,作为防身之用。
每走一个村庄,都会吸引来一大堆看热闹的人,有些人看我们一家很可怜,也会主动端来饭菜救济我们。而我就像一只“大牛”,后面牵着七只小牛走路,当然全部都是赤脚的。
乡下人大多养有动物,一不小心就会踩到牛粪、狗粪或是家畜的排泄物上,湿湿地沾在脚上。我那时年纪小,也不知道臭,只觉得好笑。不过只要我一笑,父亲虽然失明,但拐杖立刻会飞过来,狠狠地打在我身上。然后要我拿小脸盆去水沟盛水清洗,这才再上路。
不过,每天这样赤脚走路,我们的脚底早已结了厚厚的茧,坚韧到连踩到玻璃还未必刺得破哩!就算真的脚底被铁钉或其它的尖刺物割伤,爸爸自有妙方——铁钉玻璃割伤便用泥沙来敷,被狗咬伤则用猪粪当药擦。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卫生不卫生,自小在地上爬,饿了便抓泥土往嘴里塞,别人施舍给我们什么,我们就吃什么,有时候饭粒掉在地上,捡起来也顾不得脏不脏,还是一样吞进肚子里。
流浪的人没有生病受伤的权利,我们随时都要上路。
一边流浪,爸爸会一边教导我将路中央的石头、碎玻璃、铁钉捡起来移开;如果遇到有大的坑洞,要插根树枝在土里,再绑上布条,做个记号以提醒路人,以免别人在夜里赶路没有看到坑洞,摔跤或是受伤。爸爸说:“自己受害过,就不要让别人再受害一次。”
爸爸不识字,但有许多对我们的教育却是从将心比心来的。
第四章 穷则思变的生存法则
通常,天还未明,我和爸爸便准备出门了。
从我们所居住的百姓公庙,走出墓地,翻过一个小山头,经过田埂小径,穿过乡间大道,到最近的村庄,通常还要走一至两公里的路程,道路颠簸,我还牵着爸爸一路小心的走。
来到村庄后,爸爸带着我一户一户去敲门,那时我年纪小,爸爸又是瞎子,通常有许多状况都搞不清楚。有一次我们来到一户人家,门一开,屋里的主人出来啐一口口水,破口大骂:“瞎子啊?没看见我们家在办丧事吗?”我是真的没有看见,那时我的身高还不到一百公分,哪里知道这是丧家?爸爸连声道歉后,两人赶快离开。换到另一家乞讨,还没走近一只大狗便汪汪叫着冲了出来,我们吓地拔腿往后跑。一个瞎眼,一个小孩,搞不清方向,慌慌张张地一跑就撞到一块,我被爸爸压在身下,疼得哇哇大哭,爸爸还狠狠地骂我:“我是瞎子,你也没长眼睛吗?”
我揉着疼痛的膝盖,一面哭一面牵着爸爸往前走,爸爸生气的骂我:“哭什么哭!”
我不敢在出声,鼻涕一抹,委屈地撇着嘴往前走,好不容易有一家主人端出了一碗剩饭菜,远远就能闻到饭的酸臭味,但我们还是感谢再三。往隔壁再敲门,主人一出来就愁眉苦脸的,他看着我们说:“我穷到鬼都要捉去了,还欠你们来救济呢!孩子兄,你那碗饭给我们吃好不好?”
看到他要我的饭,我吓一跳,拉着爸爸快快离开。没想到世上有人连乞丐的饭都要,我真是想不通哩。
时近中午,小脸盆里只有两碗饭的分量,怎么够一家人吃?正好村庄里的菜市场中的菜贩子要准备收摊了,我便带爸爸去向水果摊商乞讨,远远的一群小孩看到了,叫着:“快看哪!乞丐,乞丐来了,脏鬼,讨厌鬼,臭乞丐子来要饭!”
菜贩子看我们可怜,便将一些摔伤碰伤卖不出去的烂水果送给我们,虽然这些水果部分已烂掉,但是吃起来还是很香很甜的。
我将好的一部分留给爸妈,自己则吃剩下的部分。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么小的年纪里,我是怎么克制自己的欲望,情愿自己吃少一点、差一点的,这样的孝心究竟怎么学来的?真是不能明白。
六十年代,台湾还是个农业社会,无论地主或是佃农,家家户户都得看老天爷的脸色过活。鱼下得太多,台风来得早,或是遇上了旱灾,都会影响稻米的收成。遇上这种时节,每个人都愁眉苦脸的,我们去讨饭就更加困难。但是生活总要过下去,因此爸爸便去买了一个舞狮,姊姊身材高当狮头,我年纪小比较矮就做狮尾,两个人被腰间绑上装钱的草袋,一搭一唱挨家挨户去舞狮,不论是为了讨个吉利,或是想打发我们,大家多多少少都会掏出些零钱来施舍我们。
有一回,我们在一户人家门口舞了许久,主人就是不理我们。夏天天气燥热,盖在舞狮中的我们汗流浃背,可是没拿到钱又不甘心离去,我和姊姊越跳越用力,撞在一起,跌倒再爬起,将舞狮身上的铃铛弄得叮当乱响。没想到主人生气了,到后院放出大狗来,姊姊在狮头,先看到龇牙咧嘴的狗,吓得就要往回跑,可是我在狮尾,什么也看不到,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