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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街西施 作者:盛琼-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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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干什么的呀? ”

    “人家是机关干部,正儿八经的知识分子,怎么啦? 瞧你们今天表现得一点儿
都没礼貌! ”阿美准备趁机教育她们一番。

    “他这么晚还来打搅我们,再说我们又不认识他,干吗要对他礼貌呀? ”

    “咦,小英,你怎么能这么说话? 真是越大越不懂事了。”

    “反正,我不喜欢这个叔叔。所有的叔叔我都不喜欢。”

    “你,你——”

    大英见母亲瞪着眼,伸手要敲小英的脑袋,忙笑着转了个弯:“孙志强叔叔我
们就喜欢。”

    “那又为什么? ”

    “他帮我们家干活呀。”

    阿美听了,又好气又好笑:“大人的事情,你们懂什么?!”嘴里这么说,心里
却想,两个孩子真的一天天地长大了,什么事情能瞒得住她们呢? 又能瞒多久呢? 
她们是多么聪明多么敏感的两个女孩子呀,也许,她们已经懂得不少了。这么一想,
心里就感到一阵莫名的发紧。

    过了几天,林雪原又来了。那时孙志红正在店里帮一个女孩试衣服。林雪原就
把阿美叫到门口。往她的手上塞了一封信,一句话没说就走了。

    阿美被他的举动弄得有些莫名其妙的,她看了看那个没写任何字的信封,赶紧
回到里屋,关好门,满心狐疑地拆开来。

    那是一张折成了燕子翅膀样的白色的信纸。

    阿美轻轻地打开来,只见里面包着一张粉红色的电影票,纸上用黑色的钢笔写
着一首诗——……我的心在狂喜中跳跃,心中的一切又重新苏醒,有了倾心的人,
有了诗的灵感,有了生命,有了眼泪,也有了爱情。

    信的最后,林雪原写了这样几行小字:“阿美,这是俄国大诗人普希金写的一
首著名的诗《致凯西》,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因为它就是我心里想要对你说的那些
话。但愿你能喜欢。雪原”

    阿美读了一遍又一遍,傻子一样。这是她平生收到的第一封信。一封明明白白
写着“爱情”这两个字的信。这就像一枚突如其来又威力无比的炸弹,把阿美彻底
地震晕过去了。一时间,阿美的世界发生了一次大爆炸,天翻地覆,身心俱裂。

    爱——情,这两个字她是认得的,可是在她的经历中,还没有人敢这么明目张
胆地把它们写下来,甚至都没有人把这两个字连成一个词。爱情,这个词,让这封
信变得多么羞耻! 在她知道的那些宣传、教育,还有听到的那些议论里,爱情,它
不是一种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吗? 它不是男女间最见不得人的勾当吗? 她从一个少
女长成一个妻子了,然后又做了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可是,没有任何一个人把这个
词明明白白地写下来,送给她。想想看嘛,她的生活里都是那些柴米油盐的东西,
她眼见的都是小街上锅碗瓢盆式的灰扑扑乱糟糟的场景,男人和女人之间司空见惯
的那些嬉笑,争吵,抱怨,哕唆。最甜蜜的时候,就是妻子往丈夫的碗里夹一块自
己舍不得吃的红烧肉,丈夫在黑夜里汗流浃背地在妻子的身上卖力地劳作。家家户
户都一样的。太多的琐碎和烦恼,也有小小的欢喜。

    过日子嘛,跟爱情是不搭界的。是的,爱情这个词,不是水,喝不得,不是饭,
吃不了,可是,这个词,一定跟别的词有什么不同。这个词一定是带有魔鬼般能量
的词。这个词是可以让人爆炸让人飞离地面的词。当然,这个词,也一定是世界上
最羞耻最可怕的词。是啊,“有了生命”,这是可以的,“有了眼泪”,这也是可
以的,可是“有了爱情”,这是什么意思呀? 简直太肉麻了,太大胆了,太无法无
天了! 爱情? 他说出这个词儿,到底是想干什么呢? 天哪,爱情,爱情——她的头
脑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处在一片空白中。不知过了多久,她才意识到自己还在手指哆
嗦着握着那封信,还在看着那些整齐漂亮的钢笔字。

    阿美神思恍惚地跌坐在床上。她的脸烧得绯红。她的心跳得一会儿过速,一会
儿过缓。她按住自己的胸口,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现在,腿,还长在自己的身上,
可是心,却不知跳到了哪里。她起身,抿抿头发,下意识地从桌子上移过一面小镜
子。她看着镜中的自己,像是不认识了一样。那个女人的眼睛是如此清亮,比水洗
过的蓝天还要清亮。她的脸颊像火烧云似的变得红彤彤的。那个女人不是工农街的
阿美,那是另一个女人,一个被奇异的光芒笼罩的女人。

    阿美后来意识到,很多事情的发生,其实并不是按照自己事先预料的那样发展
的。就像自己和林雪原的事,她一直从心里暗暗地抗拒着他,一直抱着“拖一拖”
的想法,可是,当事情真的来临的时候,实际上,又是完全不听自己使唤的。想一
想,也许,一切的变化,都来源于自己生平收到的这第一封信,一封写着“爱情”
这个词的信吧。是啊,这恐怕就是一个知识分子的本事了。纵然他一无所长,可是
他有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动人、化丑事为美事的那一支笔啊。难怪古书里写的
都是才子佳人的故事呢。那才子在别人看来,也许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也许身无
分文,穷酸迂阔,也许风流不羁,拈花惹草,可是就算有一千条缺点,但他毕竟有
才啊。才华,虽然它看不见也摸不着,虽然它说不清也道不明,可是它又是一个多
么让人怜惜让人感动让人叹服的东西啊。就凭这一条优点,一个才子往往就能把一
个佳人哄得晕头转向,痴情一生,甚至舍命相伴了。——书上写的,戏台上唱的,
不都是这样的才子佳人的故事吗? 去电影院之前的那些时间,阿美心不在焉地应付
着店里的生意,和孙志红有口无心地聊着闲话,可是她心里想的却全是那封信,那
些像春天的柳叶一样美丽的字,那些简简单单又匪夷所思的诗句。志红是个粗心的
人,并没有看出阿美的心神不定。这么一段日子下来,志红不仅跟阿美混熟了,也
跟工农街上不少的大人小孩都混熟了。

    店里不忙的时候,她就跟阿美打声招呼,到外面转转看看,跟这个人闲谈几句,
跟那个人开几句玩笑。她是“自来熟”的性格,跟人一聊就聊得近乎。

    大家也都喜欢这个假小子一样的开朗女孩。小街的一切在志红的眼里都是亲近
的,而且是热闹的。

    她原本就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在家里闷得太久了,现在一来到这条鸡犬相闻
的小街,简直有了翻身解放、放虎归山的感觉。她跟“兵哥”也混熟了,经常到他
的店里打游戏机玩。“兵哥”第一眼见到志红,看她穿着一件紧身套头的毛巾衫,
一条弹力裤像裹粽子一样紧紧地裹在身上,露出前突后翘的丰满的身材,好像要把
衣服上的线都撑开一样。

    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高高大大的她。她的神态是“史湘云”那种类型的,弯腰
系鞋带的时候,勾着背,上衣一下子缩到背上,露出一大截白肉,而她还是一副浑
然不知的样子。她玩游戏的时候,嘴里喜欢喊,妈的妈的,快,快呀,急的时候还
跺脚。

    他在暗中看着,越看就越喜欢她,对她简直有点一见如故、一见钟情的感觉了。
“兵哥”是个爽快人,对志红的好感立刻就表现了出来。她来玩,他不仅不收她一
分钱,还把她看成大驾光临的公主似的,殷勤得恨不能给她擦鞋提包了。他手下那
些人,见自己的老板这样,自然也对志红如众星捧月一般。志红玩得痛快了,三天
两头就往“兵哥”的游戏厅跑。阿美见了,怕志红吃亏上当,忍不住把“兵哥”的
老底揭给志红听,让她提防一点。志红则嬉皮笑脸地说,阿美姐,你放心吧,我一
看到“兵哥”那个大光头就知道了,我就是去玩玩,不会出事的。毕竟不是自己的
女儿,阿美虽然不喜欢志红跟“兵哥”打得火热,但也不能管得太死。

    看电影的那晚,林雪原穿了一套浅灰色的中山装,剪了头发,刮了胡子,早早
来到了电影院,等着。时间一分一秒都变成了煎熬。电影快要开演了,阿美还没来,
他不停地抬手看表,浑身上下已经浸满了热汗。就在开演前的最后一刻,阿美终于
出现在入口处。林雪原悬在半空的一块巨石总算平安地落下了,他长长地吐出一口
气,几乎要喊出声来。他看着阿美有些害羞地低着头找座位,生怕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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