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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日青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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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头也不回的辞了职。走出在厂门口的那一瞬,明媚的阳光照在脸上,感觉就像地狱里的灵魂又回到了人间!呼吸着自由的空气,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好了!我兴奋得若无旁人的吹起口哨,潇洒的甩一把头发,感觉自己酷呆了!

  我带着妹妹回到久别了的家乡,决定用我打工的钱在城里学电脑,走向梦境中的那个聪慧的美丽女子!
第十一章

  本来打算找个电脑培训班的,没想到像无头苍蝇乱撞的时候,撞到一所学校的门口。了解到既可以学电脑,又可以圆我的读书梦时,我欣喜不已。想都没想报名参加了学校的入学考试,无论自己考不考得上,只要有一丝希望,我就要竭力以赴。

  为了这场考试,我准备了两个月。借来初中的课本,狂啃一通,尽管有点临时抱佛脚的味道,但我没有更多的时间来准备了,时间对我来说,就意味着金钱,多一天,口袋里的就要少一点。我忐忑不安的走进学校的考场,考完了,感觉还好,没想象的那么糟。(事实上考试的内容很简单)

  当我得知自己考上了,可以马上入学后,我在大街上掩面喜极而泣!在这几年里所受的苦和累在那一刻都化作了激动欢喜的泪水……

  两年后,从学校毕业的我,再次来到南方那座繁华的城市,这次是学校分配来的。熟悉的繁华,熟悉的街道,熟悉的都市人们的表情,不同的是,我已不是两年前那个小学没毕业自卑的我了。现在的我已是一名中专生,而且学会了电脑这项城市受欢迎的技术。可以说,这次我对自己的期望很高,我仿佛看见那个梦境变成了现实,自己坐在环境明净、优雅的办公室里……

  然而,学识并没有使我改变命运,我依旧做了一名普工,唯一不同的是工厂换成了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做息时间都要规范一些。当我再次穿上厂服,站在流水线上,我感觉现实是那么残酷。事与愿违的结局,我无力改变。时光感觉又回到两年前,既管已有很多不同,但那种相似的压抑和失落,使我无法释然。我无法忘却那个斑斓的梦境,也无法忘记在学校的那两年里那个时刻在饥饿阴影里游荡的灵魂。上班的时候,我几乎是有点自虐般的折磨自己,我总是拼命的把每个动作做到最快,快到不能再快,用身体的极度疲劳,换取精神的麻醉。别人眼里我是个老实肯干的女孩,只有我自己明白,我的身体只是一具空壳,装着我落魄疲惫的灵魂。

  现实使我认识到,很多努力是没有结果的,很多梦是无法实现的,再多的努力只会成为徒劳。写作的梦对我来说不再神圣,或者是说太神圣,我无法靠近,便下意识的远离它。而心里隐隐的不甘,使眼前的生活更加的无味。我以为生活会一直这样麻木的过下去,直到遇到他,一切随着改变。

  那天我慢悠悠地走在上班的路上,拐弯时一个挺拔的身影闪入我的眼睛,我的眼睛顿时为之一亮!那是怎样的一个男子啊,一头浓密的头发不多不少的垂在眉际,若隐若现遮住一双透出睿智的眼睛,带着银色镜框的细小眼镜,白色牛仔裤,白色衬衫,一身白出现在繁华的街头,像一个脱俗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他站在路边,像在等车或者等人,眉间露出一丝焦虑,那种淡淡的忧伤,那种眼神像极了一个多愁敏感的诗人,望着眼前的一片繁华……

  我猛然有种被击中的感觉,心跳加速。我几乎是情不自禁地放慢了脚步。经过他身旁时,我闻到一股淡淡地海飞丝的味道,而他这时也看了我一眼,我几乎快停止了心跳!那种感觉太奇妙了,有点像传说里武术中的中邪。几乎在那一刻,我便毫不犹豫的把他当作我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我只是迅速低下头走了过去,我只是一个灰姑娘,自卑使我望向那双深邃的眼睛的勇气都没有。当我再回头,他早已不知所踪,我不禁失落起来,真像一个梦啊!

  令我惊讶的是我竟然再次看到了他,而且是在我们公司里!他坐在令我羡慕的明亮的办公室。这一消息让我从未有过的狂喜。我感觉到沉寂的青春开始沸腾,有一种朦胧的情愫像春天的小草那样破土而出。似懂非懂的、羞涩的幻想让我觉得害臊,但又很快乐,从来没有这样激动过。

  一番打听得知他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应聘到我们公司,是经理助理兼高级工程师,据说是名校出身。听到这个消息,他的身影顿时又在我的眼前放大了无数倍,在我的眼前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要知道坐在办公室里是我的理想,而那些大学生更是我仰慕和崇敬的目标,他们聪慧而优雅,那个境界是我向往而不敢触及的。想到这些,我忽然黯然神伤,在他面前我比灰姑娘还灰,灰姑娘起码还可以有机会接近她的王子,而我连这样的机会都没有。

  既管如此,我还是像着了魔一般,迷恋着他。每天上下班,我总要绕一个大弯子来到他的办公室门口,装着上下班的样子不经意的路过,只为了看他一眼。生活里有了他不再枯燥无味,每天上了班我盼着下班,下了班盼着上班,一想到他我心里便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我想那是恋爱的感觉吧,想到恋爱两个字我的脸便一阵滚烫。

  我像只复苏的蝴蝶,又活在了春天。生活里的一切又恢复了常态,我又恢复了生活的热情。我开始在意自己的容貌和形象,变得喜欢打扮,由从前的素面朝天到涂脂抹粉,省吃俭用买了从没穿过的牛仔裤……

  虽然我知道明明不可以,我所做的一切他也许不会看一眼,但是我还是想在他面前展现最漂亮的自己。不想当他偶尔看到我的时候,我的形象一片糟糕。为了他那偶尔的一眼,我时刻保持着最美丽的样子。我所做的这一切并不是一时发热,我是清醒的,他是王子,而我是连做灰姑娘的资格都没有的丑小鸭。这些我都很明白,我只是情不自禁的陷进去,无法自拔的。他是我的白马王子,只要想到他看到他,我的脑海里总会浮现在我生活里出现过的各种各样的男孩:那些被风吹得黑得发亮一身泥和鱼腥的男孩;那些被面粉糊满双手、脸庞满身油污的男孩;那些站在流水线上说话粗鲁庸俗的男孩,还有那些穿着时尚华丽肚子空空的粉面后生,他们站在他的旁边,一一衡量,然后被我一一划去。他成了我心中的爱情理想,同我的作家梦一样,因为太美好和神圣而无法靠近、实现。它们被我供在头顶,怀着诚挚、饥渴的心崇仰膜拜。为了拉近一步距离而愿意改变自己所有的一切。

  然而令我伤感的是,两三个月过去了,他却从来没有看过我一眼,哪怕是一不小心碰到的目光。那种冷漠就如我写的那些稿子遥无回音的冰冷一样,没有任何回复。但是我不怪他,因为他既不认识我,更不知我心底的秘密,没有回复我的责任。我把他当作我的爱情理想,当作我的神,而我却只是他的陌生人而已。明明知道不可以,明明知道没有可能,我还是一如既往的上下班绕道去看他,如果那天看不到,心里总会有种说不出的失落。虽然他不知道也不认识我,然而能天天看到他,也是一种幸福。虽然我也希望这种幸福能够近一点,实一点,换回一个眼神,或一个轻轻的拥抱,但是我的自卑使我除了天天看他以外,不敢做出任何更大的动作,我怕我的丑陋和卑微把他吓跑。我只一个人暗自幻想着有一天他走近我,给我一个微笑,张开温暖的拥抱,然后一个人幸福的吃吃的笑……

  爱情真的是个奇怪的东西,我的脸上有了笑容,对周围的人也热情起来,不再一个人沉闷自虐般的拼命干活。而这些都是周围人的表情告诉我的。我不再刻意隐藏自己的双手,对别人的好奇也不再怀以敌意。我慢慢感觉到,其实周围的人没有我想象中的那种鄙视和看不起,他们只是对我的手好奇而已,有时他们也处处在干活时为我提供着方便。我甚至听到有人夸我能干、聪明。而这一切,我抬起头走出个人阴沉的世界才发现。我甚至重新拿起了笔,写起了诗和小说,一切都在发生着令我意外的变化。

  时光如棱,转眼半年已成了昨日的标签。在这半年里,我收获过他的几次注目,以及两次在楼道口里并排着走过的机遇。这些情景是我打发孤寂的灵丹妙药,常常一个偷偷回味。然而除了这些,我面对的更多的是无法言语的落寞和伤感。我不知道还能这样看他多久,也许不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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