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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上的太阳-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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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民恋过三次爱,每次他都是很认真很投入,每次都把自己爱得一塌糊涂。最后一次恋爱是十年前,那是一九八四年,他当时正处在失恋而心灰意冷的边缘上。他的妻子——当时她刚刚从省体操队下来,挺着耸得很耀眼的二十三岁的胸脯,梳着两根长辫子走进了他的视野,使他一颗沮丧的心又燃烧起来。他迅速就投入了恋爱的角逐中,用自己的聪明战胜了情敌。那时马民在地处长沙市郊的华光电子厂工作,他的情敌——一个与他一并大胆追求珊珊(他妻子)的年轻人,是厂团委书记,经常组织各种舞会勾引珊珊。但马民在篮球场上使这位年轻的团委书记一败涂地而且恼羞成怒,居然要同他打架,那些年华光电子厂——一个两千多人的军工厂,经常举行这样那样的厂内体育活动,篮球比赛便是这家军工厂的传统节目。马民还在五中读高中的时候就是校篮球队员,若是他的个子还高五公分的话,早就进省体委篮球队变成职业篮球手了。在成都电讯学院读大学时,他在校篮球场上曾使两个北京姑娘为他着迷,写信向他表白爱情,其中一个姑娘在信中描写他在篮球场上“大展了一个男人的雄姿和风采”,足见他在篮球场上运球和投篮的动作是多么精彩而令人叹服了。马民记得十年前,那个秋高气爽的下午,在五点钟那金灿灿的阳光里,马民所在的一分厂的几个青年走进了挨着食堂的平整的水泥篮球场,团委书记所在的厂部的几个年轻人(他们事先四处扬言,他们要打败一分厂),也一并迈上了金灿灿的篮球场,争夺冠亚军。
  他们在比赛前的几分钟,还对一分厂的球迷们说:“你们一分厂不过就是一个马民,把马民盯死,你们还有什么戏!我们派了张头专盯马民。”
  张头就是团委书记,马民的情敌,他是个比马民还高两公分的大块头,自以为自己只要伸出一双大手就可以把马民手上的篮球盖祝然而在那场冠亚军争夺赛的篮球场上,这位牛皮吹到天上去了的情敌,只有跟着马民屁股追的份儿,而马民在他笨得可爱地举着两只大手挥来舞去地干涉下,进的球比跟三分厂比赛时进的球还要多三个。正是下班吃饭时间,球场边上围绕着很多看球赛的人,他们甚至对张头起哄,骂张头没用。张头急了,为了证实自己有用,居然不顾犯规,在马民投篮时,他赶上去,伸手拖住马民的肩膀,结果球从马民手上飞出,进了崭新的球网,而他却遭到了篮球场外球迷们发出的集体的哄笑。张头恼羞成怒,在马民再一次把篮球运到篮球架下时,他追上来用手肘捅了马民背一下。马民被他这阴毒的一时捅得打了个趔趄,几乎摔倒,球自然从手上跑出了线。马民侧过头来瞪着他,“你这是干什么?”马民跌下脸来盯着他。马民很早就讨厌起这个自以为是团委书记就是厂里年轻人的“头”的张头了。他在舞厅里厚着脸皮独霸珊珊跳舞,也让马民生气。他跳舞笨手笨脚的模样也让马民看不起。
  “你在我后面动手做什么?”
  这位情敌兼对手自觉没脸,“对不起对不起。”张头摆着手大声道歉说。
  这一幕自然被端着饭盒站在前面观看球赛的珊珊瞅见了。篮球赛结束后,晚上马民去集体宿舍里找珊珊,又在寝室里碰见了张头。珊珊称赞他说:“你的球打得很漂亮。”马民一笑,感觉到珊珊身上有一种淡淡的芬芳飘入他的鼻孔。马民就走上去,好更多地嗅到她身上的香气,当着张头的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珊珊说:“我想邀你去农科院跳舞。”
  华光电子厂的隔壁是省农科院,省农科院的舞厅,无论是乐队和音响设备都比华光电子厂工会和团委联合出的一点钱改建的舞厅(原厂部会议室)要强几倍。珊珊迟疑了下,一笑,抛下张头那张阴沉着的脸,跟他去了。两人一前一后地从三楼下到一楼,马民一抬头,见张头在三楼的走道上,低下头来看着他们,就不无快活地一笑,跨上永久牌单车,对珊珊说:“上来吧,已经八点钟了,我们快点去。”
  珊珊的屁股往单车的衣架上一挨,坐了上去。两人便在张头的目送下,消失在拐弯处的林荫道上了。但是那天农科院舞厅旁的变压器由于电流负荷过重而烧了,舞厅周围一片黑暗。马民想起张头鼓着两只眼睛目送着他和珊珊的样子,就一点也不气馁了。
  一阵淡淡的桂花香从前面的花坛飘来,那里有一个花坛,花坛旁边有两株桂花树,自然这一切都处在明净的月光下。马民说:“看来今天不会有舞跳了,我们到花坛那里的石凳上坐一下吧,我今天打球打得很累。”
  “你投篮的动作相当漂亮,”珊珊说,“厂里好多人都来看你打球。”
  “张头想盯死我,他笨得猪样盯得死我吗?”马民趁机贬低张头说,“我只随便做一个假动作,他就摸不清我的方向了。他还扬言要把我盯死,他不是丢自己的丑!他看我不住,就用肘捅我的背,真是要好蠢有好蠢。”
  珊珊轻轻一笑,在石凳上坐下说:“我也不喜欢他。”
  就是这个秋高气爽的晚上,就是这张坚固的石凳,还有将自身的香气不断扩散的桂花树和银色的月光,以及青蛙和蛐蛐发出的喧闹的欢叫声,给了马民表白爱情的勇气。
  马民现在回忆起十年前的这一幕,他当然觉得没什么意思了。
  他不记得那天晚上他是怎样开口表白的了,他的记忆中,似乎他并没费多少力气,就赢得了珊珊的爱心,为此他好像还有点失望。
  在他的心里,王珊是那么神圣和高傲,可是那天晚上他获得的印象是她只是个单纯善良的姑娘。他对她说了很多话,他说他会努力让她过得好,让她不会有委屈感。他说这个世界很大,浓缩起来实际上就是两人世界,他和她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你永远是女王,我永远是奴仆。”他记得那天晚上,在月光下,在花坛前的石凳上,他拿出了在大学时与那个大胆追求他的北京姑娘恋爱时所获取的经验(这个北京姑娘分回北京后便跟他一刀两断了),边吻她边对她说了这样的话。现在这句话还在他脑海里鸣响,虽然他早已不是“奴仆”,而她也早已从“女王”的位置上掉了下来。
  马民有个叔叔是长沙市最早搞装修的,大部分人还没有商业意识时,马民的叔叔就在商海中一笔一笔赚钱了。马民去成都电讯学院读书时,他叔叔就有了摩托车。一九八二年马民从成都电讯学院毕业回来时,他叔叔已经有了一辆旧北京吉普车了,而此时马民连一辆单车都没有。马民身上有一种思动的性格,而且他不是一个甘愿过贫穷生活的知识分子。马民的父母都是省直属某机关的普通干部,属于那种办事人员。父亲爱喝点酒,并且一天要抽两包烟,还是个生活得极不得志因而怨天尤人的男人,家里自然就没有余款备着给马民结婚。而且父亲也明确地告诉他说,他供他读了大学,作为父亲的使命已经完成了,结婚购家具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马民所在的军工厂并不是一家印刷钞票的工厂,一个月也就是百来元工资,把每天的伙食钱和抽烟的钱一除,如果结婚靠省吃节用的钱来完成,那要到何年何月呢?马民想到了他叔叔,想向叔叔借几千块钱结婚,然后用五年的时间来还。为了叔叔不至于拒绝,他把珊珊也带去了。
  那是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四月的阳光照耀在马民和珊珊的脸上,马民骑着单车,上坡下坡地载着珊珊向市内叔叔家驶去。马民深刻地记得那是五月里的一个星期天——那一天使马民走上了另一条生活道路。那天上午八点多钟,马民到了珊珊家里,与未来的岳父岳母打过招呼后,马民只是心不在焉地抽了一支珊珊的父亲递给他的烟,就把珊珊从家里拉了出来。五月的太阳很迷人,涂在地上黄灿灿的,空气里充满了花香,马民把自己的希望建立在九点钟黄灿灿的阳光里了。“天气真好,珊珊。”马民将一枚五分钱的硬币往天上一抛,对珊珊说:“是‘国’,我们就有希望,是‘粮’就没有希望。”硬币迅速地从天上掉下来,在一片阳光耀眼的水泥地上蹦跳了好几下,发出清脆的响声,又滚了半米远,直滚到珊珊那双红皮鞋的脚下。马民低头一看是“国”,国徽在阳光里明晃晃地耀眼。马民高兴地一叫:“国,国。今天出师有利。我相信运气。”但是马民那天却从始至终没向他叔叔借钱,因为婶婶坐在旁边。婶婶是个有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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