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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狂欢节-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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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蒂忙制止他:「别把人都吵醒了!」
    菲力伸一伸舌头:「咱们白天没机会耍威风,连晚上也不行!做人还有什么尊严!」
    我说:「你们尽量叫!只有我住在这里。」说着,我煞有介事地送上菜单:「先生,准备好要点菜了?」
    「把最好的都拿来!」菲力神气十足,活像个暴发户。
    「先生,最好的都卖完了。」
    「那么给我来份义大利通心粉,法国嫩牛排……」
    格林哥说:「你真不够水准,这是中国餐馆啊!」
    菲力说:「啊!不错,那么我要份筷子!」
    白蒂问:「筷子是什么菜?」问得大家都笑了。
    格林哥说:「看我的!」只见他把菜单拿起来,翻来倒去,也不管正反,仔细地从头看到尾,然后严肃地对我说:「给我来杯白开水!」
    雷声大,雨点小,谁都忍不住笑了,他说:「笑什么?先来杯水漱口,我刚才吻了她,好脏。」
    白蒂说:「别开玩笑了,菜我不要,只要杯可口可乐。」
    格林哥突然想到要喝「杀客」,大家听了,都好奇的问他什么是「杀客」,他满脸鄙夷之色,说:「你们连杀客都不知道,真是白痴!」
    大家都虚心请教,他把座位摆正,用手顺顺头发,一本正经地说:「我也是听说的,正想见识见识,你们问他吧!」
    于是我热了一瓶米酒,切了一盘叉烧,开了两瓶可乐,一并送到桌上。
    喝米酒要先将酒烫热,然后倒在花瓶状的小壶中,再倒入小巧精致的磁杯中喝。这种磁杯薄如片纸,他们把玩之下,都赞赏不已。凯洛琳说:「我本来是不喝酒的,看看杯子这么可爱,也想试试。」
    格林哥说:「傻瓜,这不是杯子,是面饼,很好吃。」
    大家逼着要他示□,他毫不含糊,把整个杯子塞进口里,我连忙制止说:「小心!这杯子很薄,一咬就破!」
    他似不信,眉毛一抬,只听「啪」的清脆一声!我们都吓住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慢慢地张开口,吐出一看,杯子还是完好无缺。原来他手上夹了两个镍币,声东击西,实在让人捏了一把冷汗。
    菲力大概想起了他喝那杯酸酒时上当的滋味,叫我偷偷去把醋拿来,他走到酒柜旁,胡乱调了一味鸡尾酒。
    大家正在品茗米酒,看起来热腾腾的烧酒,入口后却感到一股凉气,都赞不绝口。格林哥用小杯不过瘾,干脆拿起壶来,就着口喝。我急得叫道:「很烫!」
    他已经一大口下肚,只见两眼睁得老大,半天说不出话来。人人以为他又在耍宝,都等着看下一步,停了一阵子,才见他张开口大叫:「好烫,好烫!」
    正好菲力调好鸡尾酒,赶紧跑过来,说:「快喝这个,凉的!」
    格林哥看都不看,接过来就往口里灌,咕噜咕噜,又是几大口,□下去后,两眼瞪得更大了,拚命叫:「好酸!好酸!」
    所有的眼睛都在这两个宝贝身上转来转去,不知他们杯里卖的是什么膏药。最后,等到大家弄清究里时,早已笑得透不过气来。
    我坐在凯洛琳身边,分享着她的欢笑。人就是这般贪婪,第一次见到她时,心想只要能多看几眼也就满足了。现在比邻而坐,呼吸相闻,却又想一把将她搂在怀里。
    幸而有格林哥在座,他的笑话不断,每当笑不可遏时,我总趁机拍拍她、碰碰她。有时她笑得喘不过气来,身体便倒向我的肩头,那一刻,我连大气也不敢出,聚精会神,感受着她的体重以及透过皮肤的那股热力。
    不一会,大家都闹累了,本来睡着的尼可,此时也醒了,菲力对他说:「小家伙!别吵!忘不了你的!」
    他用手指蘸了点酒,放进尼可口中。
    凯洛琳颇不以为然,对菲力说:「你这是作孽!」
    白蒂说:「尼可很能喝。」
    果然他小嘴一吮,闭上眼,手舞足蹈,彷佛有无比隽美的感受。
    我说:「这个小嬉皮长大了,一定是个酒鬼!」
    菲力对尼可说:「小家伙,你只能怪自己要来做嬉皮!」
    这个饯行的酒会一直闹到四点,大家都困了,菲力及格林哥已醉倒在桌上。白蒂一一把他们摇醒,说:「该走了!」
    格林哥真醉了,口中不知咕噜些什么,他的女友也半醉半醒的依偎在他怀中。菲力更是不肯起来,白蒂说:「你不回家了?」
    菲力说:「回什么家?」
    白蒂自知失言,改口说:「回到那间快倒了的房子去!」
    我把他们送到危楼,临走时,握了握凯洛琳温温软软的小手。回头时,还看到她闪烁的眼波,踏着西斜的月色,心中真不知是甜多、还是苦多?
                    (十七)
    美国总统尼克逊这几天正访问中共大陆,这个新闻成了报纸杂志的焦点所在。电视台也播出了很多二十余年难得见到的珍贵镜头,所有的华侨都废寝忘食地守在电视机旁,渴望满足那一刻思乡之幽情。
    这些事原本是我所关心的,遇到凯洛琳以后,好像心头再也塞不进什么了,我这才领会到生命的威力。她在这里停留的时间不多了,其他再珍奇的事物,都可以重新获得。她却好似秋天的浮云,等到风起时,云便散了,再也拚凑不起来。
    我看得非常清楚,再经过这一次的洗礼,修道院已是我必然的归宿。她要走,我不能挽留,也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把她留下来。当前的感觉,恰似正在西落的残阳,要把它所有剩余的色彩,全部返照在余程中。她可以说出现在我生命的终站,我要把残留的余情,尽情地浇灌在她身上。
    我不能否认心中尚怀着一个梦想,她曾说过:「秀子是个女人,可怜连个家都没有。」难道她不是女人?不想要个家?
    谁会愿意和她结婚呢?她现在的生活,局限在这一群不接受家庭观念的嬉皮之中。东尼垂涎的只是她的肉体。即使她回到美国,或到其他的地方,必然也脱离不了这一片天地。我为什么不努力争取她的欢心呢?我们可以建立一个与大自然谐和的家,继续追求灵□与物质相平衡的生活。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机会。成功了,我可以得到一个神仙佳侣。就是不成,我也得以怀藏着这段珍贵的回忆,安心地遁世独立。对一个已经一无所失的人,向憧憬的幸福伸出试探的手,并不会有更大的损失。再说,若只为了怕失败,而错过这个机会,在未来漫长的旅途上,难道我就不会责怪自己吗?
    落日恹恹地坠入了西天的温柔乡,我踏着余辉,怀着异样的心情,又爬上了危楼。
    屋里只有尼奥在,他告诉我,入会的事原则上已经通过了。明天清晨我就可以来参加学习,假如可能,最好搬来同住。
    我没有感到一点兴奋或激动,参加与否的权力,毕竟还是掌握在我的手中。尤其知道了凯洛琳不在后,我的心海里早浮起了圈圈涟漪,连尼奥的话也变得非常遥远了。
    等了很久,凯洛琳才回来。她先去洗了个澡,湿淋淋的头发滴着水滴,衣服半干,神色黯然地、嗒然坐在我的对面。
    我被她的情绪影响了,也默默地坐着,一动也不动。
    沙市的名胜之一,是联接上城与下城交通的大电梯,全程约有五、六十公尺。四座巨型电梯,日夜不停地升降,以维持上下城之间的来往。
    附近的娱乐事业由此应运而生,有一家俱乐部就在我们这段斜坡的上方。每天入夜后,扩音器便成了大地的主宰,不断地播送各种流行歌曲,一直要吵到午夜。
    照说这种噪音理应取缔,但这一带住的都是贫民,巴西人又喜好音乐,大家正好免费欣赏,就是开始听不惯的,多半也能久而不闻其音了。
    这时音乐又响起,凯洛琳一听,烦躁地说:「这些人真没有公德心。」
    「不错,但却给附近的穷人带来免费的娱乐。」
    她没再说话,显然被重重的心事紧紧地缠绕着。好几次她想开口,又把话□了回去。我也无言以对,尤其是对她已有所求,绮念渐渐升起,每一句话都要小心翼翼的斟酌。
    她发梢垂挂的晶莹水珠,在沉静的空室中,点点滴落。我眼睛看着她,皮肤感觉到她,耳朵伸得长长的,几乎贴近了她的心畔……
    突然间,似有一个重重的东西摔在地上,震动了松散的楼板,我们都吓了一跳,菲力和白蒂出现了。
    「怎么又回来了?」凯洛琳很惊讶。
    菲力一屁股坐在地下,不肯说话。白蒂也兜着孩子,靠着墙,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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