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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之罪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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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知道的是他想知道的部分。”
  “我不懂。”
  我动了动嘴唇,但又放弃了。我往我们的杯子再倒些酒。她看着我,“想把我灌醉? ”
  “想把我们两个都灌醉。”
  “我看已经开始起作用了。马修……”
  我说:“很难决定自己的权限到底在哪里。我想我大概是在警界待太久了吧,也许我不该离开。你知道我那件事吧? ”
  她移开视线,“好像听人说过。”
  “呃,如果没碰到那件事,我是不是迟早也会离开呢? 这点我一直都在疑惑。当警察非常安全,我不是说工作稳定那种安全,我是指感情上的安全。不会碰到那么多问题,而真要碰上的话,也都有很明显的答案——至少当时看来是这样。”
  “听我说一个故事。大概是十年前的事,也是发生在格林威治村,女主角二十多岁。她在她的公寓被人奸杀,尼龙丝袜绑在她的脖子上。”特里娜打个哆嗦。“那次没有马上破案,没有人浑身沾着她的血跑到街上招摇。那种案子你就只能不断地挖,调查每个冲那女孩吹过口哨的人、那栋大楼的每个人、跟她在工作上有过接触的人、在她生活里扮演过任何角色的男人。老天,我们起码找了几百个人谈过。”
  “呃,有个男的我从开始就很怀疑,浑身横肉的狗杂种,是她那栋大楼的管理员,当过海军,因为行为不检被踢出来。我们有他的前科记录,两次攻击别人被抓,但都因为被害人拒绝上诉,没有受审。两个案子的被害人都是女的。”
  “所以我们有很好的理由,把他的身家背景调查得一清二楚。我们说到做到。而且我跟那狗杂种谈得越多,就越肯定是他干的没错。有时候你就是知道。”
  “但他有很好的掩护。我们判定死亡时间是在某一个钟头之内,但他妻子口口声声发誓他一整天都没离开她的视线,而我们也没有证据推翻她的说法。没法证明他在命案发生的那段时间去过那女孩的公寓,完全无能为力。连个他妈的指纹都没有,而且就算有,也等于没有,因为他是管理员,他有可能是去修水管或什么的才把指纹留在那里。我们啥也没有,一丝线索都没。我们知道他是真凶的唯一原因是我们就是知道,没有哪个地区检察官会蠢到根据这个理由找陪审团审这案子。”
  “所以我们只好去调查其他每个有那么半点可能的人。当然,我们毫无进展,因为根本没有地方可以推进,于是那案子就被归入‘开放档案’,意思是我们知道它永远不会结案,意思也就是它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已经结了,因为不会有人还去管它。”
  我站起来,走到房间另一头。我说:“不过我们知道是他干的。都快把我们逼疯了。知道每年有多少人杀人不偿命吗? 比大家想的要多多了。而这个拉德尔,我们知道他就是凶手,可是我们动不了他。他就叫这名字,雅各布·拉德尔。
  “案子归入所谓的开放档案以后,我跟我的伙伴还是放不下,每天总要提上一回。后来我们跑去找这个拉德尔,问他有没有测过谎,你知道这种测验吧? ”
  “嗯,电视上看过。”
  “用测谎器。我们对他非常坦白,告诉他他可以拒绝,也告诉他测验结果不能列为不利于他的证据~的确是不行。我不知道这种规定合不合理,不过法律是这么说的,我们也没办法。
  “他同意接受测验。别问我为什么,也许他是怕拒绝的话太可疑,虽然他应该知道我们他妈的本来就认定是他杀了她,不管测不测验,他都脱不了嫌疑。也可能他是真的以为他可以胜过机器。反正他做了测验,我们找来最好的测谎员帮忙,测验结果跟我们想的完全一样。”
  “他有罪? ”
  “毫无疑问,他就是有罪,可是我们又能怎么样? 我告诉他机器说他说谎。‘呃,那些机器偶尔总会出几个错啊,’他说,‘这回它就出了错。’然后他就看着我的眼睛,他知道我不相信,也知道我他妈的拿他没办法。”
  “老天。”
  我走回去,又坐在她旁边。我喝了些酒,眼睛闭上一会儿,回忆起那狗杂种的眼神。
  “你们怎么做? ”
  “我跟我伙伴讨论半天,我的伙伴想把他推到河里。”
  “你是说杀了他? ”
  “杀了他,用水泥封起来,然后扔进哈德逊河。”
  “你一辈子也做不出这种事来。”
  “不知道。当初我有可能也同意这么做。你知道,是他干的,他杀了那女孩,他再干一次的机率实在很大。妈的,也不全是因为这个。知道是他干的,知道他知道我们知道是他干的,然后还要把这个} 昆帐放回家。好像只有把他扔进河里才能出我这口气,要不是想到了更好的办法,我弄不好真会动手宰了他。”
  “想到什么? ”
  “我有个朋友在毒品侦缉组。我告诉他我需要海洛因,要很多,我也告诉他以后全都会拿回来。有一天下午拉德尔和他妻子都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偷溜进去栽赃。我把毒品塞到毛巾架里头,放进他的马桶浮球里,我把那鬼玩意藏在每一个我能想到的明显目标里。
  “然后我去找我毒品组的朋友,告诉他我知道上哪儿可以来个他妈的大丰收。他一切照手续来,拿到搜查令,拉德尔那时候在州北的达莫拉城,他什么也不知道。”我忍不住要笑。“审判后判决时,我到牢里看他。他唯一的辩解是他根本不知道海洛因怎么会跑到他家的,不用说,陪审团没有为了这句话整晚睡不着。我去看他,我说:‘你知道,拉德尔,可惜你没法去测个谎,不然还真能说服人家你不知道毒品的来路。’他只能瞪眼看着我,因为他知道他是被谁害的,这回可是换了他拿我们没辄。”
  “老天。”
  “结果是二十比十判他私藏毒品准备脱手。服刑大概三年的时候,他跟别的囚犯因为小事情打架,被一刀捅死了。”
  “老天。”
  “问题是,你会开始想,你到底有多大权力可以那样扭转局面。我们有权利陷害他吗? 我无法想像让他逍遥法外,总得想个法子定他的罪吧? 要是办不到的话,我们有权利把他扔到河里吗? 这个问题我更没法回答了,我想了很久。对与错之间总该有条界线,可是实在很难知道该划在哪里。”
  过了一会儿,她说快到上床时间了。
  “我这就走。”我说。
  “你想留下也可以。”
  我们还挺配的。有那么一会儿,所有难解的问题都不见了,躲在阴暗的角落。
  完事后,她说我应该留下,“我们可以一起吃早餐。”
  “好。”
  然后,她睡眼惺忪地问:“马修? 你刚刚说的那案子,讲到拉德尔? ”
  “怎么? ”
  “你为什么会想到要说这个? ”
  我有股冲动想说出来。不过我可得守住关口,就像我也隐瞒了凯尔·汉尼福德一样。
  “只是两个案子有一些共同点,”我说,“同样是女孩在格林威治村被人奸杀,联想到而已。”
  她模模糊糊嘟哝些什么我没听懂。我等她睡沉了以后,赶紧溜下床,穿上衣服。我走过几个路口,回到我的旅馆房间。
  我本以为我会失眠,结果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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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抵达时,礼拜才开始没多久。我溜到后排一个座位,从椅背架上抽本小黑皮书,找到引述的经文。我错过了祈祷文及第一首诗歌,但刚好赶上牧师引述律法。
  他看来好像比我记忆中高,也许是因为讲坛给人崇高的感觉。他的声音浑厚有力,读起十诫威严十足。
  “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房间不挤,约莫八十个人,大多跟我同龄或者更大,没有多少带小孩的父母。教堂能容纳的人数,应该是到场人数的四五倍。我想大多数教众在过去二十年大概都已陆续搬到城郊了取而代之的是爱尔兰和意大利人——而他们过去的住处,现在住的则是黑人和波多黎各人。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今天来做礼拜的人会比往常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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